三、“借师助剿”
所谓“借师助剿”,是指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相互勾结,联合镇压太平天国。当然,这种结合,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并非一蹴而就。
早在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逼近江宁时,苏松太道吴健彰就曾在上海代表署两江总督杨文定邀美、英、法派海军进入长江,阻止太平军前进。咸丰四年(1854)四月初七日、六月二十一日,美国驻华公使麦莲(Mclane R.M.)两次表示,如清政府同意“修约”,给予美国更多利益,他们愿意帮同镇压太平军,但此时咸丰帝尚心怀疑惧,拒绝了。
“小刀会”起义占领上海,共同的利益驱使让清政府与西方列强走到一起。咸丰四年(1854)底,法国海军陆战队与清军配合,攻破上海县城,咸丰帝虽同意给洋人“赏赐”,但在随后举行的“修约”谈判中,仍拒绝了英国提出的“助剿”建议。
咸丰十年(1860)四月,两淮盐运使乔松年向皇帝上奏折建议说,如果同英国达成妥协,“不但可以匀出兵力,专以灭贼,即征夷兵为用,且必乐从”。四月二十九日,咸丰帝在这份奏折上批道:“速就抚局,原属正办。若藉资夷力,后患无穷。”(《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五一)说明皇帝仍不赞成“借师助剿”。八月下旬,英、法联军打到北京,火烧了圆明园。九月十一、十二日,清廷与英、法分别签订了中英、中法《北京条约》。随后,法国公使布尔布隆(de Bourboulon)向恭亲王奕提出:愿意帮助清廷“攻剿发逆”。九月二十二日,咸丰帝对军机大臣们表示,可以考虑“借师助剿”,实则仍犹豫不决,两个月后,又在十二月十四日的“上谕”中说:“藉夷剿贼,流弊滋多,自不可贪目前之利,而贻无穷之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二)可见,终咸丰之世,“借师助剿”的方针并未被清朝最高统治者采纳。不过,当时在北京与外国人谈判的恭亲王奕却认为英、法“似可暱而就我”,主张乘此时“卧薪尝胆,中外同心,以灭贼为志”(《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九)。洋人也颇欣赏这个“处事表现很开明看法”的亲王,并极力支持他。
有了洋人的支持,慈禧太后在与奕联合发动“北京政变”后,随即表示要与西方列强合作,同心“灭贼”。咸丰十一年(1861)十二月上旬,李秀成兵分五路第二次进攻上海。清廷立即于同治元年正月初十日(1862年2月8日)发布“上谕”,宣称:“‘借师借剿’一节,业经总理衙门与英、法驻京使节商酌”,并指示江苏巡抚薛焕“与英、法两国迅速筹商,克日办理,但于剿贼有裨,朕必不为遥制”(《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三天后,又发出“上谕”称:“上海为通商要地,自宜中外同为保卫”(《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这样,外国侵略者就在清政府的正式邀请下参加了镇压太平军的战争。随即,驻天津英军统领士迪佛立将军率部抵达上海,组建了一支共约二千七百人的“挺进队”(携炮十一尊),其中包括英国陆、海军四百八十人,印度兵八百人,法国陆、海军四百人,“常胜军”一千人,总指挥是英国海军司令贺布(J.Hope)。
所谓“借师助剿”实际上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欧美列强直接出兵;另一种则是招募中国兵员,由外国人指挥、训练,组成中外混合军。同治元年(1862)二月,美国人华尔(Ward F.T.)组建的洋枪队改名“常胜军”,计四千五百人,其中外国军官一百数十人,也就是“以中国民勇隶外国将弁”(李鸿章语)。这种由外国人训练、指挥,用中国人打中国人的办法最合西方列强的口味,英国驻华公使布鲁斯(Bruce F.W.A.)赞赏说:“其功效较英军直接参加攻战尤为巨大”(转引自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第886页)。
同治元年(1862)四月,“借师助剿”的两种形式均被应用于浙江。三月二十八日,英舰“争胜”号舰长刁乐克(R.Dew)自上海抵宁波策划实施对太平军的围剿。四月初七日,已革宁绍台道张景渠照会英驻宁波领事夏福礼(Harvey Frederick),要求英、法军队协助进攻宁波太平军,于是刁乐克和张景渠共拟了进攻计划。四月十二日,英、法海军经六小时炮战后登陆,占领宁波城。十六日,又帮张景渠夺取慈溪。
浙江的中外混合军最早是由英国领事派通事(翻译)郑阿福组织的“绿头勇”(约三百人)。占领宁波后,刁乐克又增募华人千名,派英国军官训练,配以英国枪械。法国亦仿照华尔的办法,由驻宁波法军司令勒伯勒东和宁波税务司法人日意格训练了一支中法混合军,约一千四百人,名曰“花头勇”。清政府又应法国公使布尔布隆之请,委中法混合军(即所谓“常捷军”)统领勒伯勒东为署浙江总兵,防守宁波。闰八月二十日(10月13日),清廷在一份给钦差大臣薛焕、江苏巡抚李鸿章、浙江巡抚左宗棠的“上谕”中说:
现值宁波海口吃紧,(法国)愿将伊国副将勒伯勒东权受中国职任,带兵防剿,是其愿为中国出力,以敦和好之忱,尚无虚假。且据该国照会内,有宁波绅士公呈宁波道移知上海道,转请法国即派勒伯勒东前赴宁郡,筹办防守等情。当此兵勇缺乏之时,自应俯顺舆情,以资守御。惟用外国之兵剿贼,必须听受中国节制,其所保守地方,仍应中国主持。现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之定议,该国情愿以勒伯勒东权受中国职任,听浙江巡抚及宁波道节制。著薛焕、李鸿章、左宗棠将该副将在宁波所练中国兵丁一千五百名应给饷项即行支放,……该副将既受中国职任之后,即应一视同仁,遇事持平办理,一切按照中国法制,不得稍存偏倚,亦不得稍有宽纵,以肃军律。(《清穆宗实录》卷四○,同治元年闰八月庚子)
所谓“借师助剿”,当时已经清廷“定议”,但左宗棠在执行中仍保持一定警惕,他于十月二十二日上奏清廷,详细阐明了自己的看法:
惟是沿海各郡自五口既开之后,士民嗜利忘义,习尚日非。又自海上用兵以来,至今未睹战胜之利,于是妄自菲薄,争附洋人。其黠者且以通洋语、悉洋情猝致富贵,趋利如鹜,举国若狂。自洋将教练华兵之后,桀骜者多投入其中,挟洋人之势,横行乡井,官司莫敢诘治。近闻宁波提标兵丁之稍壮健者,且多弃伍籍而投洋将充勇丁,以图厚饷,此“常胜”一军所以增至四千五百人也。若不稍加裁禁,予以限制,则客日强而主日弱,费中土至艰之饷,而贻海疆积弱之忧,人心风俗,日就颓靡,终恐非计。(《全集》“奏稿”一,第124—125页)
左宗棠认为对外国雇佣军“若不稍加裁禁,予以限制”,必将造成“客日强而主日弱”的尾大不掉局面,其结果只能是“费中土至艰之饷而贻海疆积弱之忧”。可见,他对“借师助剿”政策是有很大保留意见的,“终恐非计”的结论也说明他实质上对此持反对态度。
在执行清政府“借师助剿”方针的过程中,左宗棠多次向直接与中外混合军打交道的宁绍台道史致谔告以“洋将华兵之弊”,要他提高警惕,慎重为之。同治二年(1863)二月三十日,左宗棠在给史致谔的信中,认为“借师助剿”将导致严重后果,不可不早为之备。他说:西方列强“十数年来见我军政之不修,将士之驽弱,思驾而上之。又审我为时局所缚,不能不降心相从,遂亦多方要挟,驯至于今,则固有难堪者。我不求彼之助,彼无可居之功,尚可相蔽以安,否则衅端日积,何以善其后乎?海上士大夫多不知兵,故宜妄自菲薄,所思议无非得过且过之计,公宜图自强之策,勿为所误”(《全集》“书信”一,第542页)。
同治元年(1862)十二月三十日至二年(1863)正月二十六日,英、法雇佣军围攻绍兴,法军酗酒贪婪,大肆抢掠,左宗棠在给史致谔的信中说:“绍郡士民,重困于洋人之滋扰”。他上书总理衙门也指出:“洋人在内地强横之状,实有不可以情理论者。上年冬间,宗棠曾以洋将、洋兵之害详告史致谔,嘱其勿事招致,以湮其源。无如甬、沪各绅富均视洋将为重,必欲求其助同防剿”,“已饬史道乘我军声威正盛,将洋兵陆续遣撤”,“此勇必须早撤,地方庶可安谧,饷需庶可节省”。这些,都说明左宗棠对清廷借助洋人打“内战”是不满的。
在进攻绍兴时,中法混合军炮队统带莫得理(Tardif dem oidrey,或译达尔第福)重伤毙命,同治二年(1863)正月初十日,驻上海法军司令命德克碑(D.Aigabelle)接统其部。德克碑要求增募千人以扩大中法混合军,左宗棠“严饬不准”。其时,总理衙门拟以实德棱(Stirling)代替德克碑,德克碑不自安,遂到严州(府治在建德)求见左宗棠,宗棠“待之以礼貌,而微示以威严”,并与他签署协议,不准节外生枝,协议用中、法两国文字书写,签字存档。
尽管左宗棠对“借师助剿”颇多不满,对借助洋人存有戒心,甚至持过反对态度,但当他看到外国雇佣军确实能帮自己夺取浙江时,又情不自禁地流露出赞赏之意。对勒伯勒东、莫得理等战死沙场,左宗棠在给清廷的奏折中给予表彰,称其“督军助剿,极肯出力”,“忠义愤发,恭谨有加”。特别对德克碑、日意格二人更为欣赏,称其“在诸洋将中最为恭顺”。左宗棠还特意把英、法两国雇佣军做了一番比较:“就英、法两国而言,英诈而法悍。其助我也,法尚肯稍为尽力,英则坐观之意居多,法之兵头捐躯者数人,英无有也。法人与中国将领共事尚有亲爱推服之词,英则忌我之能,翘我之短。”(《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68页)
左宗棠的议论看似前后矛盾,其实不难理解:他对洋人、洋务的总原则是“为我所用”。在征讨太平天国农民军的过程中,只要洋人肯于帮忙,并接受驾驭,他便不拒绝使用雇佣军。如果外国雇佣军别有所图,并跋扈恣睢,他就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以免造成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