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缤纷:视觉艺术的文化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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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考量的问题及其前景

无疑,埃尔金大理石事件是一个极为特殊而又重要的个案。但是,由此引起的思考不乏理论的价值与警示的意义。无论是宽泛意义上的艺术品的劫掠,还是在特定时期(尤其是战争)中发生的艺术品的劫掠,事实上恰恰构成了人类历史的一部分。16世纪初期,西班牙人大肆搜刮墨西哥的艺术珍宝,包括至今依然令人惊异和赞叹不绝的玛雅人、托尔特克人和阿兹特克人的艺术品(譬如在西方博物馆中展示的雕像与面具等)。至于中国,像流散在海外的云冈和龙门石窟的佛教造像、敦煌壁画、圆明园国宝等,都属于被掠夺走的文物,应该要求无偿归还。顾恺之的《女史箴图》众所周知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劫掠走的,如今却变成了大英博物馆的一件镇馆之宝。1945年抗战结束时,据中国政府粗略统计,日本抢夺的中国文物逾360万件又1870箱。到底有多少艺术品与文物应该被追回,真是非同小可的问题。所以,诸如“所有在战争中被掠夺的艺术品属于归还之列,一切‘偷盗’和‘非法输出’的艺术品也是如此”之类的道理,与其说是理论的话题,还不如说应当成为现实的作为。

当然,有许多原因支配着艺术品的聚散。正如芝加哥大学的法学教授兼芝加哥斯马特艺术博物馆馆长基默利·罗夏(Kimerly Rorschach)指出的,在过去,文化财产的问题只与金钱有关,至于它来自何处并不重要。[1]西方的文化财产的收集与买卖如此,对亚洲艺术的收集和买卖似乎也不例外。甚至在1970年代之前,西方的收藏家和博物馆的人员并不十分担忧其获取亚洲艺术的方式。原因在于,西方的收藏观念是与私人财富的获得或积累的观念一致无异的。与此同时,人们还往往认定,如果不是西方将这些艺术品置于安全的保护条件下,或是远离动荡不定的骚乱局势,它们将不复存世。[2]

但是,最为鲜明的转变发生在人们对纳粹在二战期间强取豪夺的艺术品的态度与处理上。1943年3月10日,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在会见希腊总统时提到了埃尔金大理石,同时指出,拿破仑在埃及、俄国、意大利卷走了许多艺术品,戈林(Göring)到荷兰偷窃了无数的艺术品,因而在和会上提出将所有偷窃的艺术品予以归还的要求,将是正义和恰当的举措。[3]直到今天,世界上大多数重要博物馆还在为寻找二战期间被劫掠的无数件艺术品而清理自己的馆藏品。同时,有关在二战期间易手的艺术作品的归属权所引发的法律事件也引人注目,发人深思。最具影响力的事件大概要算艾尔弗雷德·罗森堡(Alfred Rosenberg)[4]的审判。他在二战中的罪行包括其对整个欧洲的博物馆与图书馆中的艺术品的种种掠夺!他被没收的艺术品竟有22000件以上。

1998年6月4日,法国的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审理完一起被劫掠的艺术品的归还问题。阿道夫·施洛斯(Adolph Schloss)是一位佛兰德斯和荷兰艺术的大藏家,纳粹在入侵法国之前就已经注意上了他的收藏。1990年,施洛斯的一个继承人在巴黎大皇宫的第15届文物商双年展上发现荷兰17世纪画家弗兰斯·哈尔斯所作的一幅肖像画《牧师阿德利亚纳斯·特古拉利厄斯的肖像》(Portrait of Pastor Adrianus Tegularius)正是原来属于施洛斯的收藏品。因而,张罗此画展览的亚当·威廉姆斯(Adams Williams)先生被起诉,接着画作被没收。法院认为,此画是在1943年被劫掠的,并有详尽明确的记载,因而无视这一点就表明了展览人的保证有很大的问题,而亚当·威廉姆斯作为权威的展览馆的馆长和遐迩闻名的古典艺术方面的专家,尤其对17世纪的佛兰德斯的大师(包括弗兰斯·哈尔斯)有精到的研究,就不可能对诸如克里斯蒂拍卖行的目录(1972)、苏富比拍卖行的目录(1979),哈尔斯的专题目录(1974)甚至《1939—1945年间法国被劫的物品目录》中的有关此画的描述一无所知,但还是在1989年的拍卖会上以11万英镑买下了此画。最后,他被判有收取被盗物品的罪行,并被处8个月的监禁。[5]

1999年,法国巴黎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Paris)审理了著名的尚提利案件(Gentili Case)。这是该法院对劫掠的艺术的一次正当处理。尚提利原是意大利的一位犹太人,1940年4月死于巴黎。他负有债务,因此法院传令清算,可是其家属此时已经逃离法国。1941年春季,他所收藏的绘画被公开拍卖。由此,有些作品进入了戈林的收藏,战后被归还法国并存放在卢浮宫里。1998年,经过劳而无功的几次谈判之后,尚提利的继承人决定起诉博物馆和政府部门。巴黎上诉法院在其1999年6月2日的判决里指出,1941年的拍卖虽然在从形式上看完全是合法的,但却是无效的。法院认为,鉴于当时众所周知的特殊环境,也就是说,尚提利的继承者作为犹太人面临着莫大的危险,他们无法在那个时候运用自己的合法权益。判决生效后,当年尚提利收藏的绘画 [ 其中包括了意大利16、17世纪的著名画家贝纳尔多·斯特罗齐(Bernardo Strozzi)的《圣母探访》和意大利18世纪著名画家詹巴蒂斯塔·蒂耶波洛(Giambattista Tiepolo)的《亚列山大与康帕丝贝和阿佩莱斯在一起》] 被退回给尚提利的继承者。[6]

如果说上述实例主要还是与私人的收藏和继承有关,那么,没收原来属于公共博物馆的有争议的艺术品,同时追究作为租借方的公共艺术博物馆的法律责任,就更非同小可了。2002年,美国联邦法院力排众议,在新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作了裁决:将一幅从奥地利某博物馆租借到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准备在该馆的一次回顾展上展出的重要画作(埃贡·席勒[Egon Schiele]所作的肖像画)予以充公,因为出租该幅画作的博物馆知道这曾是纳粹从一犹太人家庭中偷来的财产……这一多少有点一波三折并出乎人们意料的裁决使整个审判事件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重要事件。无疑,它至少足够鲜明地提醒了世人,艺术品的归属关系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艺术博物馆的所谓“拥有”而改变,特别是那些在二战期间“易手”的艺术作品更是如此。[7]

图2-9 詹巴蒂斯塔·蒂耶波洛《阿佩莱斯描绘康帕丝贝》(约1725—1726),布上油画,74×54厘米,马德里里瓦莱兹·菲莎收藏馆

约翰·亨利·梅里曼教授曾指出,现代历史上有三个时期所引起的重大文化产权和文化归属问题至今仍然悬而未决,因而一直是引人注目的。第一,是法国在拿破仑征服意大利和欧洲低地国家时占有了大量的艺术品。它使得人们思考这样的问题:国家的权力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正当地从另一国家或者是屈从的民族手中完全地迁移文化产权?梅里曼指出,这一问题在本世纪依然是一个极为沉重的问题,如果人们想一想纳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掠夺的大量重要的艺术作品,就不难明白这一点了。第二,是南北战争时期,此间弗朗西斯·利伯(Francis Lieber)起草了那部广受称道的《利伯法典》(Lieber Code,或译《军队管理法典》)。尽管这部法典原初是约束南北战争时期的士兵的系列性规约,但是它成了现代国际战争法的基础,是《海牙公约》(Hague Conventions)的法律形式的前身。这一时期涉及艺术品的主要问题是:战争的状态是不是证明,对敌对国领土内的文化遗产的毁灭或占有是正当的?第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立后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国际法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与文化财产的“偷盗”和“非法输出”等相关联。[8]

这种观感大致不错。因为,举凡有文化财产的国家在世界上是占绝大多数的,特别是那些文明古国更是备尝“偷盗”和“非法输出”之苦。譬如,2000年4月,设在香港的佳士得拍卖行举行“春季圆明园宫廷间艺术精品专场拍卖会”,其中有国宝级的艺术品文物——原圆明园西洋楼大水法前的御制铜猴头和铜牛首,而差不多在同一时间,设在中国香港的索斯比拍卖行也在强行拍卖两件原圆明园的珍贵艺术品——乾隆款酱地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和乾隆錾花铜虎头。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激愤的事件,也再次印证了梅里曼的上述结论。[9]稍稍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从圆明园流失的这些文物是1860年英法联军侵略中国时劫掠的,正是“偷盗”和“非法输出”的结果,是“战争期间被掠夺的文物”。依照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现代国际法的原则,任何由于战争原因而遭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当予以归还,没有任何时间限制。[10]

可是,问题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据法新社报道,2002年12月9日,芝加哥美术学院博物馆、慕尼黑巴伐利亚国家博物馆、柏林国家博物馆、克里夫兰艺术博物馆、洛杉矶盖蒂博物馆、纽约古根海姆博物馆、洛杉矶县立艺术博物馆、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波士顿美术博物馆、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佛罗伦萨硬石坊博物馆、费城艺术博物馆、马德里普拉多宫博物馆、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圣彼得堡国家艾米塔什博物馆、马德里提森-波那米萨博物馆、纽约惠特尼美国艺术博物馆和伦敦大英博物馆等19家欧美博物馆的馆长签署了一项《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表示反对将馆藏的古代艺术品(包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中依靠掠夺等非正常手段所获取的艺术品)归还原来所属的国家。由于这份措辞委婉的声明显然与国际公约(譬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精神相违背,引起了轩然大波。依照英国学者William St. Clair的意见,至少大英博物馆的馆长是根本无权在这样的声明上签字的,因为大英博物馆并非“埃尔金大理石”的真正所有者,而只是一个保管者而已。[11]当然,令人感到棘手的是,尽管有国际公约并且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如《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但却没有“条文化”,而且,一些西方国家(包括收藏中国流失文物最多的几个国家)至今未在这些条约上签字……[12]无疑,今天的人们如何面对作为重要文化财产的艺术品的归属,已经不可能是什么轻描淡写的话题了。

令人稍稍有些欣慰的是,德国政府已经决定向希腊归还原本属于奥林匹亚的菲利普神殿上的建筑部件,以纪念希腊成为2004年奥运会的东道主。作为回报,柏林的帕加姆博物馆(Pergamon)将辟出一个永久性的展览空间,以展出定期从希腊方面租借到的古代艺术品,这些艺术品中的一些珍品可能是从未在希腊以外展示过的,其中可能包括近些年发现的菲迪亚斯工作坊中的文物。[13]同时,法学界人士也认定,埃尔金大理石终究是要物归原主的。美国学者大卫·鲁顿斯汀直截了当地说过:“当然,依据习俗的智慧,英国会永不归还大理石雕像。但是,又有多少人想象过,英国会将印度交出,给了一位披着一块布的老人呢?依我之见,让步的可能性就是英国将最终把大理石雕像送回到希腊,而到了那一时候,人们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将承认这一点:在帝国时代里被接受的东西必须让位给一个日趋缩小、追求法律规约的世界的吁求了。”[14]

鲁顿斯汀的观感大致不差。属于文化财产的艺术品的归属问题无疑是当代文化领域里的一个热门话题。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与大英博物馆的那种匪夷所思的态度相反,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艺术博物馆和意大利政府却作出了令世人刮目相看的举动:准备将各自收藏的一件重要的古代艺术品返回其原来的国度。此次普林斯顿大学艺术博物馆要退还的是公元2世纪古罗马的大理石纪念碑,这是该馆1986年以来藏品中的精华部分。这一山形墙式的人物半身雕像是1985年从一位纽约艺术商手中购得的。2000年,博物馆的一位研究员在一份出版于1997年的学术刊物上读到了有关此件雕塑1981年在意大利梯博(Tibur)附近如何被发现的叙述,其中提到,此艺术品发现后不久,就不明不白地消失于海外。为此,博物馆通知了意大利政府,表明要归还此雕塑。意大利方面接受了这一提议,并允许其延长借用期,直到相关研究完成。无独有偶,意大利政府经过激烈的讨论,最后决定将约有2000年历史之久的阿克瑟姆(Axum)方尖碑归还给埃塞俄比亚。这是1937年墨索里尼入侵非洲时所劫掠的文物。它被运到罗马,成了广场上的焦点。多少年来,原意大利政府就像英国政府对待埃尔金大理石的态度一样,拒绝埃塞俄比亚要求归还此方尖碑的意愿,认定只有意大利才能更好地保护它。但是,2001年春天,方尖碑顶遭到严重的雷击破坏,也使埃塞俄比亚更为强烈地要求归还此文物。2002年夏天,意大利文化官员正式宣布,政府同意将此方尖碑尽快送回埃塞俄比亚的阿克瑟姆。[15]有理由相信,重要的艺术品的归属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适得其所。这是特别值得庆幸的。

图2-10 玛格丽特·艾伦·马犹(Margaret Ellen Mayo)《南意大利艺术:来自大希腊的陶瓶》封面,弗吉尼亚美术博物馆出版,1982年

当然,意大利文物的归属问题并不都是令人乐观的。以美国博物馆与私人收藏家收藏的古代陶瓶为例,非法的劫掠与交易依然屡禁不止。已经有专家指出, 1902年和1939年的意大利法律均规定了由国家来管理和保护考古原址与物质的重大遗产。民法826条则明确了未经发掘的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要求自然地表明了,意大利不愿意认可这些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遗产的作品的出口。在一个考古原址如此丰富的国家里,明确这种归属权既不令人惊讶,也非不合情理。其用意就是保护艺术品以及发掘的原址,使物品既可供目前的研究与观赏,也使其未来安然无恙。但是,1982年到1983年,在里奇满、塔尔萨和底特律举行的大型展览中,一半以上(54%)的展品共计164件,均为第一次为人所知,或是1971年以后购买的,或是1971年以后才刊录的。我们可以合乎情理地推断,这些陶瓶绝大多数是展览前10—12年间在阿普利亚偷偷挖掘的。在波士顿美术博物馆里有150件陶瓶,其中30件刊录在1993年出版的南意大利陶瓶目录中,它们的第一次登录都是在1970年或更晚些。这在整个收藏中是相对较小的一个比例(20%),因为波士顿美术博物馆是在19世纪与20世纪早期收集到许多陶瓶的。即使如此,30件晚近添置的陶瓶还是被列为馆内最为重要的藏品,其中一件的局部被用在新目录的封面上。至于圣安东尼奥艺术博物馆的收藏,其1995年的目录表明,27件南意大利陶瓶没有一件是在1970年之前就为人所知的。在圣安东尼奥艺术博物馆里,目录上刊录的99件黑绘与红绘风格的希腊陶瓶中,有89件(89.2%)是在1979年或之后购得的,同时也没有任何更早的文献资料。可想而知,它们都是近年秘密发掘的。如今,盖蒂博物馆巴瑞斯陈列室(Bareiss Collection)中的黑绘风格的希腊陶瓶似乎也是如此,见最近出版的一卷《古物大全》(CVA)。62件器皿中只有1件是有确定出处的。虽然现代的收藏家或许会为他们手中的陶瓶而自豪,但是,他们却参与了一种毁灭在他们之前更早的收藏与归属史的唯一证据的过程。[16]

图2-11 雅典卫城鸟瞰

无疑,艺术品的归属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依然会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话题。而且,我们一直不会忘的一个问题就是:埃尔金大理石,将魂归何处?

[1] See Margaret Loftus and Thomas K. Grose, “They've Lost Their Marbles Greece and Others Try to Get Treasures Back”,U.S.News&World Report,Jun.26,2000.

[2] See V.N.Desai,“Revision Asian Arts in the 1990s:Reflections of a Museum Professional”,Art Bulletin,Jun.1995.

[3] Christopher Hitchens et al.,The Elgin Marbles:Should they be Returned to Greece? ,p.66.

[4] 艾尔弗雷德·罗森堡 (Alfred Rosenberg, 1893—1946),德国政治领袖,在其《20世纪的神话》(1930)中详尽地阐述了纳粹的教条。他后来作为战犯被处死。

[5] See Teresa Giovannini,“The Holocaust and Looted Art”,Art,Antiquity,and Law,Vol.7,Issue 3,Sep 2002。

[6] Ibid.

[7] See Martha B.G.Lufkin,“Whistling Past:The Graveyard Isn't Enough”,Art,Antiquity,and Law,Vol.7,Issue 3,Sep. 2002.

[8] See John H. Merryman,“The Free International Movement of Cultural Property”,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Politics,1(1998).

[9]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法国文豪雨果的正义感。在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后的第二年,法国统帅巴特勒上尉致信雨果,希望后者谈一谈对这次胜利的赞赏。11月25日,雨果在回复中痛斥,称“一个在幻想艺术中产生的亚洲文明剪影在两个强盗的洗劫下消失了”。雨果的回信全文如下:先生,你征求我对远征中国的意见。你认为这次远征是体面的,出色的,多谢你对我的想法予以重视;在你看来,打着维多利亚女王和拿破仑皇帝双重旗号对中国的远征,是一次由法国和英国分享的光荣,而你很想知道,我对这次英法的胜利又想给予多少赞赏。既然你想了解我的意见,以下就是: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世界奇迹;这个奇迹叫圆明园。艺术有两种起源,一是理想,理想产生欧洲艺术,一是幻想,幻想产生东方艺术。圆明园在幻想艺术中的地位,和巴特农神庙在理想艺术中的地位相同。一个几乎是超人民族的想象力所能产生的成就尽在于此。这不是一件稀有的、独一无二的作品,如同巴特农神庙那样;如果幻想能有典范的话,这是幻想的某种规模巨大的典范。请想象一下,有言语无法形容的建筑物,有某种月宫般的建筑物,这就是圆明园。请建造一个梦境,材料用大理石,用美玉,用青铜,用瓷器,用雪松做这个梦境的房梁,上上下下铺满宝石,披上绫罗绸缎,这儿建庙宇,那儿造后宫,盖城楼,里面放上神像,放上异兽,饰以琉璃,饰以珐琅,饰以黄金,施以脂粉,请又是诗人的建筑师建造一千零一夜的一千零一个梦,再添上一座座花园,一片片水池,一眼眼喷泉,加上成群的天鹅,朱鹭和孔雀,总而言之,请假设有某种人类异想天开产生的令人眼花缭乱的洞府,而其外观是神庙,是宫殿,这就是这座园林。为了创建圆明园,曾经耗费了两代人的长期劳动。这座大得犹如城市的建筑物,是由世世代代建造而成的,为谁建造的?为各国人民。因为,岁月完成的事物是属于人类的。艺术家,诗人,哲学家,过去都知道圆明园;伏尔泰谈到过圆明园。我们常说:希腊有巴特农神庙,埃及有金字塔,罗马有斗兽场,巴黎有圣母院,东方有圆明园。如果说,大家没有看见过它,大家也梦见过它。这曾是某种令人惊骇的不知名的杰作,在不可名状的晨曦中依稀可见,如同在欧洲文明的地平线上显出亚洲文明的剪影。这个奇迹已经消失了。有一天,两个强盗进入了圆明园。一个强盗洗劫,另一个强盗放火。看来,胜利女神可能是个窃贼。对圆明园进行了大规模的破坏,由两个战胜者分担。我们看到,这整个事件中还与埃尔金的名字有关,这注定又会使人想起巴特农神庙。从前对巴特农神庙怎么干,现在对圆明园也怎么干,干得更彻底,更漂亮,以致荡然无存。如果把我们所有大教堂的所有财宝加在一起,也抵不上东方这座了不起的富丽堂皇的博物馆。园中不仅有艺术珍品,还有成堆的金银制品。丰功伟绩,收获巨大。两个胜利者,一个塞满了口袋,这是看得见的,另一个装满了箱箧;他们手挽手,笑嘻嘻地回到了欧洲。这就是两个强盗的故事。我们欧洲人是文明人,中国人对我们是野蛮人。这就是文明对野蛮所干的事情。在历史面前,这两个强盗,一个将会叫法国,另一个将会叫英国。我先要提出抗议,感谢你给了我抗议的机会:治人者的罪行不是治于人者的过错;政府有时会是强盗,而人民永远不会。法兰西帝国吞下了一半的胜利果实,今天,帝国竟然带着某种物主的天真,把圆明园富丽堂皇的破烂陈列出来。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赃物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现在,我证实,发生了一次偷窃行为,有两名窃贼。先生,以上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给予的全部赞赏。维克多·雨果(以上信件文字摘自广东美术馆9号厅2002年4月27日-5月28日《雨果的艺术人生》展览;另参见吴岳添:《雨果谴责火烧圆明园》, 《北京青年报》,2002年月22日第29版)。另外,或可一提的是,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中就有埃尔金勋爵的儿子,即第8任埃尔金勋爵(James Bruce, 1811-1863)。

[10] See Erik Eckholm and Mark Landler,“State Bidder Buys Relics for China”,New York Times,May 3,2000,p.1.

[11] See William St.Clair,“Universal Museum”,The Arts Business Exchange,May 2003,pp.20-25.

[12] 参见牛宪锋、赵宏:《流失海外的文物该不该归还?》, 《北京青年报》,2003年1月13日,B3版;王鸿良等:《被劫掠文物不该归还吗?》, 《文摘报》2003年2月2日。

[13] See Christopher Price, “The British Museum Marbles, Missions and Management, New Stakeholders of Culture in the 21st Century:the Dilemmas of the British Museum”,Supplement of Stakeholder,Vol.5,No.4,Sep./Oct.2001.

[14] David Rudenstine,“Did Elgin Cheat at Marbles? ”,The Nation,May 29,2000. 2002年5月26日,一切仿佛峰回路转,英国《星期日电讯报》(The Sunday Telegraph)报道说,大英博物馆目前同意就归还石雕与“英国归还大理石雕委员会”进行20年来首次谈判。

[15] See David Ebony,“Ancient Art to Go Home”,Art in America,Sep.2002.

[16] See Malcolm Bell III,“Italian Antiquities in America”,Art,Antiquity,and Law,Vol.7,Issue 2,Jun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