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舞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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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性质与特征

作者系原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舞蹈系主任,教授、法国舞蹈教育博士、“舞蹈教育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该论文2004年9月在教育部体卫艺司主办的“全国舞蹈教育研讨会”上宣读,并获论文评比一等奖。2007年9月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2009年2月获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慧慧

近年来,中国舞蹈界以“职业”与“非职业”舞蹈教育的指称取代了长期以来的“专业”与“业余”舞蹈教育的叫法。这不仅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称呼,更令我们注意的,应该是这种指称准确地道出了这两种舞蹈教育的不同性质。以往我们所惯称的“专业”与“业余”舞蹈教育,虽然是对这两种类型的舞蹈教育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但实质上成了正规与不正规、高级与低级的代名词。于是,比专业舞蹈教育内容少些,要求低些,规范性弱些,就成了对业余舞蹈教育(非职业的舞蹈教育)的认识与要求。殊不知这种只有量的不同,没有质的区别的认识所带来的后果,那就是非职业性的舞蹈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以职业性的舞蹈教育为参照,业余舞蹈教育工作者纷纷以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为奋斗目标,社会对艺术教育的评价标准也建立在这种认识之上。

笔者认为,这是导致艺术教育等于技术教育,导致舞蹈美育中一系列不尽如人意的做法产生的根源。为了使舞蹈美育真正健康地发展,真正成为素质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性质与特征的研究与把握是十分必要的。

一、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性质

非职业性舞蹈教育是指不以培养舞蹈演员、舞蹈编导、舞蹈教师、舞蹈史论研究人才为目标的舞蹈教育,而是一种普及性的舞蹈教育。即是一种运用舞蹈这种艺术形式,对人进行美的教育。一种为了达到健美人的形体,美化人的行为举止,陶冶人的情操,开启人的智力等目的的舞蹈美育。它与职业性舞蹈教育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从艺术教育的角度讲,职业性舞蹈教育与非职业性舞蹈教育都需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艺术手段,即一定的舞蹈技能与技巧,才能让他们进入艺术世界,才能用舞蹈这一特殊的方式去与人交流、与心灵对话。然而,由于两种教育的性质不同,培养的目标和教育的目的也不同。因此,职业舞蹈教育和非职业舞蹈教育不仅在教授技能技巧方面有程度上的区别,更主要的还由于培养目的的不同,在对舞蹈条件的要求、对审美的把握以及对教育目的追求等方面都有着质的区别。

(一)舞蹈条件的区别

舞蹈是一种人的肢体造型艺术,职业性的舞蹈教育需要培养出能用肢体表现富有诗意的、夸张的舞蹈动态美与造型美的人体。因此,对舞者身体的要求很高,身材需符合一定的比例,容貌要端庄美丽,韧带的软度、关节的开度以及肌肉的素质都需要有不同常人的要求。而且,为了使未来的舞者能得心应手地表演和塑造各种舞蹈形象,还需接受大量高难度的技能技巧训练。而对于以美育和素质教育为目的的非职业舞蹈教育来说,不是要用人去塑造舞蹈美、表现舞蹈美,而是要通过舞蹈的美来塑造人的形体、美化人的行为、陶冶人的情操,使人成为身心合一的高素质人才。因此不应该以对舞者的身体条件有过多的限制。跳舞不应是身材好、形象好的人的专利,只要对舞蹈有兴趣,愿意或善于用肢体表情达意的人都应该是接受舞蹈教育的对象。现今不少身材不好的孩子往往被拒之门外,而如果过多地限制身体条件,仅选择身材好的孩子学习舞蹈,那么,这种舞蹈教育的性质就变了,舞蹈也就不可能真正造福于莘莘学子。

(二)审美范畴的区别

在现今中国的非职业性舞蹈教育中,我们还会发现一种审美局限的现象。人们往往以身材修长、大眼睛小嘴巴的舞者形象为美;以动作的精巧、规范,风格的纯正为正宗,这不仅是由于受我国舞蹈界长期以来着力于追求舞蹈艺术的经典性、规范性的影响,还在于对舞蹈美育的性质认识不足。作为职业性的舞蹈教育,根据培养不同舞种人才的需要,尤其是像西方的古典芭蕾和中国的古典舞这些经典的舞种,确实需要有能体现这些经典舞蹈风格和掌握特有舞蹈语汇的形象。但作为以提高人的审美素质为目的的非职业性舞蹈教育来说,就不能只局限在这种审美范畴。应该让学舞蹈者既掌握中国古典舞的精巧之美,又感受中国民间舞的纯朴之美,还要品尝现代舞的粗犷、刚劲之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舞蹈的美育功能。

更应该指出的是,作为美育的舞蹈教育,要提倡一种与陶冶人的情操、弘扬人的天性有关的,具有高境界的美,那就是自然纯真的美。现代舞的先驱依莎多拉·邓肯的自然舞蹈冲破了古典芭蕾僵化的罗网,带来了一种“美即自然”的审美观,更为有价值的是还提出了一种崭新的舞蹈美育观。邓肯的理想是要通过舞蹈把孩子们培养成活泼可爱、自然、高雅的小天使。她认为,“凡要孩子做的动作就必须是自然的,必须是孩子自己深切理解了的动作。这样,孩子才会熟练地运用姿势这一单纯的表达方式”。[美]伊莎多拉·邓肯著,张本楠译,刘文荣校.邓肯舞蹈艺术[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69—70.她觉得孩子们所跳的动作和步法中应“融入孩子自己天真纯洁的情感和欢愉之心”“动作和那仿佛来自灵魂深处的童心是如此和谐、如此交融为一”的舞蹈才是最美的。“决不能教孩子硬做动作,而要靠她的心灵,当心灵趋于成熟时,那才给予指点或引导。换句话说,必须教他们用合乎他们身体特点的动作来表现自身。”非职业性的舞蹈教育,是以陶冶情操、提升人的素质为目的的舞蹈美育,它不是为了把孩子们教成小艺人,而是要把他们培养成纯真自然的小天使。而在我们现今的舞蹈美育中,模仿职业演员的训练法和表演模式的做法大有人在,更为不可理解的是当拉丁美洲舞蹈的流行风吹来后,少儿舞蹈中也出现了不少拉丁舞班,让不满十岁的孩子在毫不理解的情况下,模仿张嘴咧牙、扭臀摆臂充满性感的舞蹈实在让人不堪入目,这可以说是对儿童身心的一种摧残。

“真善美”不仅是美的最高境界,也应该是美育的一种境界。因此,摒弃矫揉造作的模仿,摆脱狭隘的审美观的束缚,倡导用自然和谐的舞蹈来开展非职业舞蹈教育,才是真正符合这种性质的舞蹈教育的追求。

(三)必须注重创造力的培养

舞蹈以它众多独特的美育功能成为素质教育的极好形式,但我们必须进一步认识到美育和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和最高境界是开启人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如果说职业性舞蹈教育因舞蹈职业的需要可以培养专职的舞蹈演员的话,那么,作为以实施美育任务为目的的非职业性舞蹈教育不能以传授舞蹈技艺为目的,而应以提高人的素质为宗旨,也就是说,应该通过舞蹈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然而,就如中国舞蹈界长期以来舞者只跳不编,舞者与编导分工明确,现在的舞蹈美育还只停留在老师编舞,学生学舞的状况。这是非常不尽如人意的。

众所周知,儿童画完全是由孩子们自己用画笔展现出来的孩子天地,不求形似,力求神似,尤其要求想象力丰富。所以学美术的人一般都有思想、有主观,观察、归纳能力强,想象力丰富。而舞蹈教育长期以来以模仿为主,虽然现在红火热烈的少儿舞蹈创作也十分活跃,但那都是老师们体验了少儿生活后的创作,而不是孩子们真正自己的创造。这种经过成人加工后的儿童情感和儿童思想,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发挥美育作用吗?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学舞者不是没有创作愿望,不少教师已在教学中发现孩子们更愿意自己在音乐中手舞足蹈,而不愿意在老师强迫下学舞。复旦大学舞蹈团的学生更是发出了“我思故我舞,我舞故我在”的心声。问题是我们从事非职业舞蹈教育的人士没有从舞蹈美育的性质上去把握教育的目的,没有从职业与非职业舞蹈教育的区别上去找到自己的教学定位。我们的教育评估指挥棒还掌握在功利者的手中。

20世纪诞生的现代舞,不仅给世界带来了新的舞蹈,更主要的是带来了一种崭新的舞蹈理念。贯穿在反对传统、弘扬个性、标新立异中的是一条提倡创造的主线。它使舞蹈教育产生了一个大转折。现在欧美国家中,很多人学习舞蹈不是为了当演员登台表演,而是为了获得肢体表达和肢体创造的能力;不少人看舞蹈,不是欣赏风格与特色,而是关注舞者是如何开发和运用肢体;舞蹈教师们教舞蹈也已从单纯的传授技艺技巧,进展到启发学生认识自己的肢体,认识肢体的种种表现力,认识肢体与空间的关系……这样,舞者不仅能从舞蹈中获得美感,在美的熏陶下活跃思维,丰富想象力,还能在人体的律动中获取节律、造型、动态流动、空间创造的灵感,进而将舞蹈知识运用到建筑、绘画、服饰、工业设计等多种领域中,促使人的生存能力和人的生存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这样的舞蹈教育的境界,不正是非职业性舞蹈教育工作者所需攀登的吗?

总之,非职业性舞蹈教育是一种与职业性舞蹈教育不同性质的舞蹈教育。它带给广大受教育的主要不是舞蹈的技艺,而应是驾于技艺之上的艺术精神与艺术兴趣。对于不以舞蹈为职业的人来说,技艺随时都有可能被丢掉,而从学舞中获得的情趣却可能陪伴人的一生,是他们离开学校以后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能够享用的东西。由此可见,区分这两种教育的性质,按各自不同的培养目的去发展是何等重要。

二、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特征

非职业性舞蹈教育除了有它不同于职业性舞蹈教育的质的规定性以外,还有由它的性质带来的不同于职业性舞蹈教育的特征。对于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特征的把握,直接关系到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选择,间接关系到教育目的的实现。

(一)突出生命情调的综合性和节律性特征

非职业性舞蹈教育,这种普及性的舞蹈美育其实有两个种类:一种是为众多对舞蹈有兴趣者进行的特长教育,也就是现在大、中小学中属于第二课堂的舞蹈选修课和舞蹈团队活动。另一种就是应该为所有学生开设的舞蹈教育课程,即我们竭力提倡的,为世界上先进国家所认可的作为第一课堂的舞蹈必修课。

对于兴趣特长的舞蹈教育,由于受教育者具备一定的舞蹈条件,需要完整地学习舞蹈技能及知识,其中有部分人以后有可能到职业舞蹈领域去发展,因此这类舞蹈教育应按一定的艺术水准推进,也就是说,它与职业性舞蹈教育有相似之处。而对于另一类面向所有人的普及性舞蹈教育,那就绝对不能按职业性舞蹈教育的模式走,不能采用职业性舞蹈教育简化的方法,而是采用与素质教育要求有关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否则这类舞蹈教育是没法进行的,也收不到预期的效果。

那么,什么是适应这类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呢?这应从舞蹈的本质特征上去寻找。

闻一多先生曾指出,原始舞蹈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因为原始舞蹈以综合性的形态动员生命,以律动性的本质表现生命,以实用性的意义强调生命,以社会性的功能保障生命。经过几千年的变迁,舞蹈伴同人类进化到了文明精美的程度,然而舞蹈是一种人的生命情调的表现永远阐释着舞蹈的本质特征。

作为非职业性的国民舞蹈教育,人们之所以在现今社会呼吁它的必要性,强调它的重要性,正是因为人们看到了现代文明给人带来的种种弊端,悟到了动作与生命力之间的直接关系。希望回归自然,崇尚原始生态,这不是为了猎奇,恰恰是人们想冲出文明罗网的一种壮举。于是,我们应该不难认识到,与国民舞蹈教育的目的相匹配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就不应该是带有现代文明审美特征的舞台舞蹈,而应该是由以综合性形态动员生命,以律动性本质表现生命的、由原始舞蹈延续发展而来的中外各民族丰富多彩的广场性舞蹈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宫廷舞会舞、城市舞厅舞和校园集体舞。这些舞蹈形式既是大众表情达意的产物,又是人类生命力延续的象征,也应该是作为提高国民素质的非职业舞蹈教育的生动的教材和合适的舞蹈形式。

(二)注重动态性的文化意识特征

舞蹈艺术不仅是生命情调的综合性和节律性的展现,更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载体。古今中外舞蹈家们呕心沥血,代代磨炼出来的舞蹈样式、技能技巧和优秀的舞蹈作品,蕴含着各种风土人情,折射出各种文化现象。古典芭蕾舞剧《吉赛尔》中由可爱的少女变成屈死的鬼魂,诉说着社会的不公;蒙古族群舞《奔腾》由十多位演员拟人化的表演,展现了万马奔腾的恢弘情景;用藏族舞蹈含倾的体态和屈伸的律动塑造的含辛茹苦的母亲形象,由朝鲜族舞蹈呼吸的神韵和起伏的步伐表现的风烛残年的喘息,以及足尖“阿蒂迪德”所展现的不屈的天鹅、顺风旗圆场步飘出的朵朵鲜荷……人们的喜怒哀乐、豪情壮志,社会变迁发展的勃勃生机……这些通过夸张诗化的人体动态形象,或具象写实的虚拟,或抽象象征的表现,舞蹈艺术就是这样让人们在欣赏风姿流韵中品尝形美和情美,感受律动和空间,触摸文化、陶冶情操。所以,普及性的舞蹈教育不能只局限在让受教育者习舞动形,而忽略舞蹈文化知识的熏陶。如果说我们的国民教育已立足于让受教育者具备懂音乐的耳朵和懂美术的眼睛的话,那么在强调加强素质教育的今天,让学生再具备会欣赏舞蹈的眼睛是很有必要的。舞蹈是看得见的音乐和会流动的绘画,舞蹈欣赏能力的提高将有助于调动人的综合艺术能力,丰富人的情感,开拓人的精神境界和提高人的智力与创造力。

(三)强调受教育者的生理、心理特征

强调受教育者的生理、心理特征,按受教育者的不同年龄层次的生理、心理特点,来选取舞蹈教育的内容、形式,应该是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又一个重要特征。

职业性的舞蹈教育,出于培养某一行当某种风格的专职人才的需要,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取往往根据舞蹈技艺的要求来确定。比如:培养芭蕾舞演员需要的技艺上的开绷直立,气质上的高雅优美。培养中国古典舞演员需要技艺上的含拧倾曲,气质上的刚柔相济。拉丁舞比赛选手从小需练习扭臀摆胯,现代舞演员注重动作的力度,要善于跌爬滚翻……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他们从小就要按这种模式去训练,为的是及早开发、习惯成自然。但是非职业性的舞蹈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某种舞蹈技能,而是为了通过舞蹈这种艺术形式协调人的肢体,从而协调身心;健美人的形体,从而端庄仪表举止;获取人体文化知识,陶冶情操,开启智力,增强创造能力。因此,必须根据人的不同年龄发展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的形体发育、情感需求和接受能力的程度来选取舞蹈的形式和内容,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舞蹈的素质教育作用。

比如:根据4~6岁的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上称为“教养”阶段,也就是说这阶段孩子的身心还没发育齐全,实行的应该是以养为主的教育。那么,这阶段的幼儿舞蹈教育就不能安排练软开度的基本功训练,而应该安排有利于幼儿肢体强健发育的练习和通过启发式的律动练习,发展孩子与生俱来的动作能力,从而让舞蹈的美催化儿童纯真的心灵,奠定人性向自然、自由、美好、善良的方向发展的基础。

初小阶段的孩子,活泼可爱,大胆好动。唱时爱动,动时想唱,因此,这阶段的舞蹈教育形式就不一定是单纯的舞蹈,而是可以选用歌舞形式。歌表演、儿童歌舞剧都是适合和深受这阶段孩子喜爱的形式。让他们在说说、唱唱、跳跳、演演中,协调肢体、抒发情感,将好动引入美的规范,对开发人的身心健康、陶冶人的情操是大有好处的。

高小和初中阶段的学生年龄在10~15岁之间。这个年龄段正好是人的肢体生长发育的阶段,如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进行芭蕾基本功的训练,无疑将促使他们身材修长、形体健美。

处于性成熟期的孩子对异性的向往是既迫切又神秘的,通过组织大家跳集体舞,让男女青少年在舞蹈中自然而浪漫地接触,生活在年轻人的眼中将会更美好。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生,更应进行社交舞的学习,使他们拥有堂堂的仪表和翩翩的风度,使他们掌握如何踏上社会,如何与人交际的方法。

作为美育和素质教育的舞蹈作品(舞蹈内容),一方面是可以学习古今中外的优秀的舞蹈作品,另一方面应该创作具有不同阶段受教育者的身心特征的、贴近他们生活和情感的作品,这样才能使他们借助舞蹈抒发自己的心声,通过舞蹈得到德、智、体、美诸方面的教育。

总之,幼儿、小学、中学、大学是人接受教育的几个不同的阶段,文化知识的学习要按照由浅入深的原则,而艺术教育,尤其是作为素质教育的艺术教育既要遵照艺术知识由浅入深的传授方法,又应该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来安排。使各种特色的舞蹈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各种需要。

欧美国家的自娱性舞会舞和表演性芭蕾舞、现代舞既同样随着时代的步伐发展进化,又各自具有自己的特征。但是,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在19世纪之前西方的这两类舞蹈基本上是混淆在一起的。舞台表演舞运用舞会的动作,舞会舞的动作也像舞台舞蹈那样花样繁多。改变这一状况的是法国19世纪的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舞蹈教师、舞会舞专家塞拉利尤斯(Cellarius),正是他发现了自娱性舞蹈和表演性舞蹈的质的区别,提出了舞会舞必须和舞台舞划清界限的主张,并付诸实践,从而使舞会舞取消了众多繁复花哨的动作,走出了以舞步为主的道路,迎来了这一领域的长足发展。

现今,在中国需要深入广泛开展舞蹈教育的时候,遇到的也是类似的问题。如果区分不出职业性舞蹈教育与非职业性舞蹈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找不到各自的特征,那么,我们的非职业性舞蹈教育——舞蹈美育将寸步难行。

参考资料

1.邓肯:《邓肯论舞蹈艺术》,张本楠译,刘文荣校,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

2.闻一多:《说舞》,载于《闻一多诗文选》。

3.塞拉利尤斯(Cellarius):《沙龙舞蹈》(La danse des salons),法国Jér · me Millon出版社,1993年根据1847年著作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