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舞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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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育与教育舞蹈

吕艺生

近年在研究素质教育舞蹈中,有从日本回来的同行说:“您现在研究的教育在日本叫作教育舞蹈。”我也早知有这样一个概念,早想弄清它产生的根由,但苦于资料少,请在日本工作的人解释也未果。

最近,欧建平知道我在从事素质教育的舞蹈研究,他在参加我的研究生有关这方面论文的答辩时,将他1996年在台湾讲学期间购得的一本书籍复印下来赠我。原来正是韩裔日籍舞蹈家邦正美所著《教育舞蹈原论》。这本书恰是教育舞蹈这一概念最早的出处,结合我原有的有关资料,终于让我将日、美和台湾地区有关教育舞蹈——学校舞蹈几个概念理清楚了。它关联着重要的教育理念的变化,这无疑对我们正进行的素质教育舞蹈研究增添了更加坚定的信心。

教育舞蹈确是日本现代派舞蹈家邦正美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她于1937年赴德国留学,师从魏格曼研究现代舞,其体系当属拉班人体动律学。德国这一舞蹈体系很重视国民教育中的舞蹈教育,凭借拉班对国民教育科目的全面掌握,拉班称这种舞蹈教学为学校舞蹈教育,也称“教育舞蹈”。邦正美回日后于1949年出版了《教育舞蹈》一书,但她认为那本书写得很不充分,因为“那是战后在不稳定的生活中的著述,所以不充分的地方很多。嗣后再获得在外国(美国洛杉矶——引者注)的大学执鞭的机会,同时又开始能够研究世界主要国家的教育舞蹈,因此多少丰润了些自己的知识,扩大了自己的思维范畴。然后在国内大学里又学了不少,从而才能够补充前述小书之不足,遂成为这样一本《教育舞蹈原论》”[日]邦正美著,李哲洋译.教育舞蹈原论[M].台北:大陆书店,1978年:著者序.。该书在20世纪60年代由台湾李哲洋译为中文,于1978年经大陆书店在台湾出版发行。

那么,为什么邦正美会用“教育舞蹈”这一词语而非“舞蹈教育”呢?李哲洋在中文版的“译者的话”中说:“教育家通常把艺术教育因宗旨之不同,分为国民教育与专科教育,其方法论自然随之而异。本书则把‘舞蹈教育’一词定义为专科教育,因此读者要注意,以免会错了意。至于所谓‘教育舞蹈’,是指用在国民教育上的舞蹈,以资与表演或娱乐用之舞蹈区别。”[日]邦正美著,李哲洋译.教育舞蹈原论[M].台北:大陆书店,1978年:译者的话.可见日本早在上世纪初就将国民教育与专科教育的界限分得很清楚,台湾的李哲洋至少在翻译此书的20世纪70年代也已界限分明。

台湾的舞蹈虽然始终不是独立教学科目,而长期附属体育课程,但在台湾“教育部”颁定的体育科目课程标准中,竟列出了舞蹈课程大纲。当然台湾舞蹈教育人士对此也有不满,在体育本身内容繁多已使学生陷于重重压力下,“更遑论其所涵盖的舞蹈了!”对此,原台北艺术大学舞蹈学院院长张中煖曾发出感慨:“舞蹈事实上只是徒具课程纲要之书面形式,并未真正落实。而且即使是音乐、美术或体育课(舞蹈)的实施,音乐课等于唱歌课,美术课等同于画图课,舞蹈课就是跳土风舞的现象已是司空见惯。这种偏重技术取向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虽常为人所诟病,却未见实质改善。严格地说,一般艺术教育,尤其是舞蹈教育尚未步上正轨,实施成效极为不彰。”张中煖.创造性血路宝典:打通九年一贯舞蹈教学之经脉[M].台北:台北艺术大学出版,2007年:1.然而,毕竟舞蹈课程还有了课程大纲,并且由教育部实施管理,其国民教育的性质还是清晰的。

台湾的这种舞蹈课并未采纳邦正美的称呼,在国民中小学旧的课表中曾有“舞蹈游戏”(国小低年级)、“创作舞蹈”(国小中、高年级、国中)、“创造性舞蹈”(高中)等。而台北艺术大学舞蹈学院的教育家认定了“创造性舞蹈”的称谓。

从邦正美赴德国留学来追踪这种普通舞蹈教育的源头,我们追到了拉班,是他提出“教育性舞蹈”的概念,1948年还出版了《现代教育性舞蹈》(Modern Educational Dance)的著作。此外还有一个源头,那就是美国。1926年,美国舞蹈教育家玛格丽特·道布勒在威斯康辛大学设立了高等教育体育系舞蹈主修课,此外Gtrude Colby、Bird Larson、Margaet H’Doubler也是那个时代在哥伦比亚大学教师学院开创舞蹈教育的。他们曾受邓肯舞蹈影响,称这种舞蹈为“自然舞蹈”(Natural Dance)。

在当今的美国,两种舞蹈教育也是泾渭分明。但其用词没有像东方这样复杂,也未沿用“自然舞蹈”,而均使用“舞蹈教育”。笔者今年3月下旬为素质教育到纽约做了两周考察,他们虽然知道依然使用“舞蹈教育”,但在需要分清所指时对普通学校舞蹈教育加上一个“面向全体学生”的冠词。美国各级学校里,实际上也有我们称之为“特长生”的学生,他们叫特殊需要的舞蹈爱好者,但在普通学校这类学生的课通常不在课内而在课外。对这些大约只占5%,希望多学点舞蹈的学生的要求,美国会在课外课或在社团——舞蹈团里满足他们的要求。

研究这些称谓不在于讨论到底称呼什么最合适,而在于了解不同称谓的来龙去脉,以区别两种教育的不同,以便让中国的学校舞蹈教育,即教育舞蹈有个合法的地位,得到正常发展。我们的这一教育比美国来得晚,观念转变也艰难得多。在相当一些人的心理至今没有把两种教育的不同区别搞清楚,我们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后有所进展,但多数仍停留在少数的特长生教育上,而非真正的面向全体学生。把这两种不同的教育分理清楚,既有利于对特长生教育有个正确对待,也有利于开展真正面向全体学生的舞蹈教育,尽快填补这一空白,以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的舞蹈教育步伐。

早在上个世纪初,亦即清末民初的时代,中国就已有了学校舞蹈教育的雏形。从康有为、梁启超大兴学堂教育之时,上海、北平、湖南等地已经开始引进舞蹈教育,其课程设置的目的也本是为了普通学校教育的完善,而非为培养舞蹈专家,虽然可以产生专家。这种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普通孩子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因此不少学校是将舞蹈与体育结合在一起。王国维、蔡元培这样的学者与教育家,从美学理念上将此种教育称之为审美教育。国民政府成立,蔡元培先生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大力提倡美育,并将艺术教育引进普通教育。对于舞蹈蔡元培先生的认识是带有先知性的:“舞蹈的快乐,是用一种运动发表他的情感的冲刺。要内部冲刺得非常,外部还要拘束就觉得不快。所以不能不为适应感情的运动。但是这种运动,过度放任,很容易疲乏,由快感变为不快感了。所以不能不有一种规则。初民的舞蹈,无论活动到何种激烈,总是按照节奏,这是很合于美感上的条件的。”转引自刘青弋.中国舞蹈通史·中华民国卷[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0年:40.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以后,更有吴晓邦、戴爱莲从国外归国的舞蹈家开展了群众性的舞蹈教育。加上国内颇具影响的黎锦晖创造了一种儿童歌舞形式形式投入在教育中,对学校舞蹈教育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在解放区里,舞蹈教育活动在革命宣传中也受到相当的重视。可以想见,解放前中国舞蹈教育颇有点风起云涌的气势。

上海、北平、南京等地学校里早期培养出许多舞蹈人才。据李天民和余国芳的记载,“民国三年,蔡元培创立上海爱国女校,在体育科中教授舞蹈。民国四年上海基督女青年会创办体育师范学校,原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从事女生公共体育教学的梅爱培女士,聘任校长,副校长陈英梅,则是留学美国的我国第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体育老师。女青年会体育师范学校是我国早期正规的体育舞蹈训练场所,按照美国的教育方法,教授体育项目及俄、英、波兰、匈牙利等地的欧美土风舞。毕业的学生有一百零九名,皆是民国早期普及舞蹈教育的骨干,其中高梓、张江兰等人又被选派赴美深造,于威斯康辛大学毕业回国后,高梓先后于母校以及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中央大学、北平女子大学等高等学府,从事体育舞蹈教授工作,是学校舞蹈教育的先驱者和使其导入正式执道者,著有学校教材多种,培养出许多能编演能教学的人才”李天民、余国芳.中国舞蹈史[M].大卷文化有限公司,1998年:908.。他们还记载,“民国八年,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于上海体育干事专门学校,其舞蹈为课程的重要项目。此校培养各地的体育干事,当时基督教会的学生数已经超过二十一万人,舞蹈教育也随着他们的足迹遍布全国。其他学校如两江师范女子体育学校、东亚体育专科学校、东南体育专科学校、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在推行舞蹈,培育人才上亦多贡献”李天民、余国芳.中国舞蹈史[M].大卷文化有限公司,1998年:908—909.。这说明,我国早在民国时期学校舞蹈体育教育规模已相当可观,其中教师不少是留学美国,其教育思想也深受美国的影响。并且他们是集编、演、教于一体的教育人才,编写过不少舞蹈教材。只不过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兴建专业舞蹈学校填补专业舞蹈教育的空缺时,使普通学校的舞蹈教育受到一定程度的冷落。

新中国成立后大陆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是受苏联舞蹈教育的影响,因强调“专业化”,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舞蹈学校的建设,管辖权也从教育部门转到了文化部,专业舞蹈学校与专业艺术院团建立了紧密的供求关系,从此舞蹈教育基本与国民教育脱钩,普通学校的舞蹈基本上成了课外活动项目。

由于舞蹈教育长期脱离国民教育轨道,使人觉得舞蹈教育就只是专业教育的事,特别是在观念上逐渐形成了一对非常不科学的概念,即“专业”与“业余”,前者指专业舞蹈教育和专业团体的表演,后者指普通学校学生跳的课外舞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业余”是带有一种贬义的,成为不正规、低水平、不规范的同义语。此前舞蹈专家对普通教育舞蹈的关怀变成了冷漠,除了极少数人士保持着联系外,大都与普通教育拉开了距离。

长期以来在中国普通学校课堂上,只有音乐与美术两门艺术课还保留着。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教育部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同时指出素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人们自然将原审美教育(主要是艺术教育)的概念纳入素质教育范畴。舞蹈教育也开始重返普通学校,招收“特长生”,开展舞蹈活动,建立舞蹈社团,跳集体舞,开设舞蹈赏析课,参加艺术展演,等等。然而舞蹈教育至今还没有真正面向全体学生,它只是少数舞蹈爱好者享有的特权。这种中国特有的“舞蹈特长生”之所以得到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部分家长的欢迎,因为它可以在高考时获得加分的优待,成为通往大学的一条渠道;同时,它也可以成为某些学校领导者政绩的一个资本。因此不久它就被批评为“面子工程”。

事实上,不少教师看清了这一问题,他们认为普通学校的舞蹈教育应尽快填补面向全体学生这一空白。这样,当一些有志之士出来研究这种课程时,就自然把这种教育称为“素质教育舞蹈教育”,把这种课称为“素质教育舞蹈课”。实际上,它就是“教育舞蹈”得名的由来。

舞蹈教育在中国不仅要有专业舞蹈教育,少数爱好者(即特长生)教育,更要有真正面向全体学生的舞蹈教育。这种中国早期称为“学校舞蹈教育”,日本和台湾地区称为“教育舞蹈”,美国加注为“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而中国当前称为“素质教育”舞蹈,实际上都属舞蹈教育。

邦正美认为,“舞蹈教育”属于专科教育,是为了培养专门艺术家,舞蹈就是目的。而“教育舞蹈”的目的是什么呢?她在《教育舞蹈原论》中说:“……艺术教育系以人格形成为主的教育,显然在于提高并充沛人的艺术性能力这一点上。所谓艺术性能力,即意谓美的创造力,这绝非是制作艺术品这点狭义上的能力来讲的;而是在我们个人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极其重要,并且作为人所应具备的能力来说的。”[日]邦正美著,李哲洋译.教育舞蹈原论[M].台北:大陆书店,1978年:20.这就是说,“教育舞蹈的理念在于‘借舞蹈而教育’或‘透过舞蹈的教育’。即在教育舞蹈这一名词之下,舞蹈并不是教育目的,而是教育的手段”[日]邦正美著,李哲洋译.教育舞蹈原论[M].台北:大陆书店,1978年:24.。这样,教育舞蹈当然更重视教育过程,而非舞蹈的结果。用邦正美的话说:“盖,教育舞蹈不是以能够把舞‘跳得好’或‘跳不好’为问题”,“这目的便在于培养堂堂的人格,培养崇高而尊贵的人。就是为了达成人格形成为教育目的,才拿舞蹈作为教育的一个项目”[日]邦正美著,李哲洋译.教育舞蹈原论[M].台北:大陆书店,1978年:24—25.。当然,在教育世界,不只舞蹈是在培养人格,其他各学科其实也是这样的目的。这样,舞蹈便融入各学科间,成为教育的一员。然而邦正美进一步认为,在各学科中唯舞蹈有特殊的重要性:“盖舞蹈之外,还有许多种手段,舞蹈只是这许多种手段的一种。这里所说的许多种手段是包括音乐、美术、文学、数学等等,凡是现行普通教育上采用各项学科。那么多的学科之中,即那么多的手段之中,舞蹈却是最基本,最奏效的教育手段,因而以人格形成为目的的各种教育手段之中,莫过于舞蹈最为重要。”[日]邦正美著,李哲洋译.教育舞蹈原论[M].台北:大陆书店,1978年:25.我以为,邦正美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所说的这种重要,一是说舞蹈是由人的全部身心所构成,同时也是青少年人格养成最直接的体现。她的认知已经深入舞蹈的本质,到达了一定的理论高度。

现有中国专业舞蹈教育与普通舞蹈教育的失衡,专业舞蹈教育的单线发展和普通舞蹈教育的被忽略,酿成许多对舞蹈教育的误解。其中最普遍的误解是把舞蹈教育的功能仅限在舞蹈外在美观上,以此人们才将舞蹈推向少数天资优异者的特权。一些家长送孩子到各种舞蹈培训机构学舞蹈,也主要是为了让孩子获得一个优美的体态,这就大大降低了舞蹈的功能,使其沦落到单纯的“赏心悦目”上。这一狭隘的舞蹈教育观,把多数普通孩子尤其是体形发胖或所谓“五短”身材的孩子,拒在舞蹈殿堂之外,他们享受舞蹈教育的基本权利被无情地剥夺。

诚然,舞蹈能造就一副好身材,但它更多的其他教育功能却不容易被局外人所识别。当我们的素质教育舞蹈课进入学校开始实验时,不仅学校领导,就连学生自己也是将信将疑。“舞蹈课也不过就是跳跳舞罢了!”但是当一堂课上到30多分钟时,人们就已经开始激动不已。他们亲眼看见刚刚还是一个个从未接触舞蹈的学生,转眼间已经成为舞蹈组合的编创者,看他们那充满自信的神态,再看他们创造出那惊人的动作,观看者的自信心与学生本人同时在增长。以至于课程结束时,人们再不会怀疑舞蹈课的强大力量了。最令人惊讶的是,眼看着孩子进入的是神圣的艺术情境,眼看他们在与别人合作中是那么自然与随意,而他居然成为一个天然“领袖”,眼看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开始活跃起来,有的甚至已经改变了偏于自闭的性格。而这一切都是在短短的半小时之内发生的。

厦门边远山区新圩中学校长发现了一个秘密,每次上素质教育舞蹈课时,学生们总是提前来到五层楼上的开放式走廊向公交车方向张望,当他们发现舞蹈老师已经下车便发出一阵欢呼。这个班自从上了舞蹈课,事事都能够走在前面,不到一学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一个平平的班级一跃成为全校先进班级。他终于明白舞蹈原来更有诸多想象不到的功能呢。这种情况不止在边远学校发生,同样也在全国知名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里出现。

实验毕竟还是在小的范围内,而通过舞蹈课反映在教育思想上的问题,依然布满中国大地。人们还不知,在这一点上我们又落在了发达国家后面。笔者通过对美国舞蹈教育的考察发现,在美国当今舞蹈课堂上,各种体形“不适”的孩子,甚至包括坐着轮椅的残疾孩子都同时接受着舞蹈给他们的快乐。他们确信,舞蹈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美好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一切人都是有益的。在那里,似乎谁也不怀疑,舞蹈是音乐、戏剧、视觉艺术中平等的教育伙伴。

我们今天遇到的情况与邦正美上个世纪上半叶在日本遇到的情况仍有相似之处,她当年提出“教育舞蹈”的概念并为此写了一部《教育舞蹈原论》的专著,就是为矫正社会上对舞蹈教育种种的误解。而我们今天在中国所做的事,因为教育观念的障碍使困境远远超她那个时代。我们必须清楚,今天我们所做的一切,在日本,在美国,在欧洲,甚至在中国,早在上个世纪初都已经开始。而他们基本上没有间断,我们却是在相当一段间隔其教育观又受到各种侵扰的状态下,这就显得任务繁重。但我们现在组织部又开始重新觉醒,历史又为我们现出一个难得的良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