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中国残联研究室、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国残疾人状况正处于一个快速变动的阶段。今后十几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还将发生较大变化。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缔约国承诺收集残疾人状况信息,包括统计和研究数据,以制定和实施政策,落实本公约。”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国残疾人状况的变化,给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即时可靠的依据,加强残疾人状况监测十分必要和迫切。2006年中国残联开始研究建立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2007年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在中国残联领导下,经各级残联系统的努力和相关单位的支持,2008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顺利完成,获取了丰富的数据资料,为掌握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和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一、2008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
2008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是在2007年度监测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34个县、市、区的734个小区,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确定的残疾人进行跟踪监测。监测起止时间为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监测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残疾人小康指标体系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指标确定,包括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及其变化情况。本次实际监测20697人,男性10724人,占51.8%;女性为9973人,占48.2%。男女性别比为107.5。分城乡来看,城镇为4915人,占23.7%;农村为15782人,占76.3%。
(一)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
1. 家庭户规模基本没有变。
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36人。残疾人家庭户规模为2人的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6.6%;3人户家庭比例为19.8%,4人户家庭比例为17.8%,5人户及以上家庭所占比例合计为24.8%;特别值得关注的是11%的一人户为残疾人。与2007年度相比,2008年度监测的残疾人家庭户规模变化不大。
2. 18岁及以上残疾人婚姻状况基本稳定。
监测数据反映18岁及以上残疾人的在婚率62%左右,离婚率稳定在2%左右,呈现一个稳定趋势(见表1)。
表1 18岁及以上残疾人的婚姻状况构成(单位:%)
3. 残疾儿童监护人以父母为主。
在2008年度监测的18岁以下残疾儿童中,父母为监护人的占绝大多数,为84.2%,与2007年度比较,上升了1.4个百分点。需要特别注意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他亲属或非亲属作为监护人的残疾儿童的成长状况(见表2)。
表2 18岁以下残疾儿童的监护人构成(单位:%)
4. 住房状况有改善,住房面积增加。
从家庭住房状况改变情况看,2008年度监测残疾人中在近一年里住房状况发生改变的占全部监测对象的3.7%,与2007年度的住房变动一致。从住房面积变化看,2008年度监测的城镇残疾人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为20.2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6平方米;农村残疾人人均住房面积为20.43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3平方米,表明残疾人的住房状况在不断改善。
5. 残疾人家庭的收入有较大提高。
2008年度监测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总收入为8970.5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为8584.2元,比2007年的7859.5元实际增加了724.7元,增长9.2%。2008年度监测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总收入为4836.7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为4588.9元,比2007年的3969.3元实际增加了619.6元,增长15.6%。2008年度监测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7年度高1130.6元,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7年高702.6元。与2007年度比较,监测残疾人家庭人均总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消除了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仍然有较大的提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幅度趋势都是农村高于城镇(见表3)。
表3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比较
残疾人家庭人均总收入的增加,从收入结构看,城镇主要是转移性收入和年经营净收入大幅增加所致;农村主要是人均转移性收入和经营年总收入较大幅度的提高,其次是工薪收入的提高所致(见表4)。
表4 残疾人家庭分项人均收入比较(单位:元)
续表
6. 残疾人家庭总支出加大,食品支出上升明显。
通过监测数据看出,城镇残疾人家庭经济支出,前三项依次是食品、医疗保健和居住,支出额度有所增加。城镇食品支出增加明显,比2007年度上升了3.1个百分点。同时,设备用品年支出、教育和文化年支出、借贷还债年支出呈现下降趋势。教育和文化年支出减少与减免残疾人学费和书本费有关,交纳所得税大幅减少与近年工资纳税标准上调有关,说明城镇残疾人群众确实得到了实惠(见表5)。
表5 城镇残疾人家庭分项人均支出比较(单位:元)
农村残疾人家庭经济支出,前三项依次是食品、居住和经营年支出。城乡残疾人家庭的支出存在着数量上和结构上的差异。农村残疾人家庭食品年支出的上升也最为突出,虽然农村食品多支出的增长幅度与城镇的大体相当,但农村食品支出增加绝对值却占到城镇增加绝对值的67.3%,说明在全国食品普遍涨价的情况下,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也随之上升。同时,医疗保健年支出、教育和文化年支出、税费年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年折旧支出减少,说明国家对农村残疾人群众的优惠政策正在发挥作用(见表6)。
表6 农村残疾人家庭分项人均支出比较(单位:元)
虽然残疾人家庭的年人均总收入有所增加,但由于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上升,他们的总支出也随之上升。以2007年食品价格为基数,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食品支出金额的实际购买力只相当于上年的2645.12元,一年内贬值了约10%。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食品支出金额的实际购买力只相当于上年的1461.4元,一年内贬值了11.97%。由于食品价格上涨,残疾人家庭对食品的实际购买力下降,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上升。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7年度的43.8%上升到2008年度的47.7%,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7年度的47.2%上升到2008年度的51.5%。表明2007—2008年度我国食品价格有较大幅度上升,直接影响到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7. 残疾人家庭电话和家用电器拥有比例普遍上升。
监测数据显示,无论城乡,家用电器和电脑拥有的比例普遍上升,尤其是彩电上升更加明显。虽然固定电话拥有率稍有下降,但是移动电话(手机或小灵通)的拥有率有较大上升,呈明显的互补关系(见表7)。
表7 残疾人家庭家用电器拥有率(单位:%)
8. 人均用电量增加。
月人均生活用电量大小,反映的是家庭电气化和生活质量。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28.54度,比上年度增加2.51度;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9.95度,比上年度增加1.77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增加的幅度更大。
(二)残疾人基本情况
1. 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增加。
2008年度,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增加显著,其中,城镇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29.5%上升到36.6%,农村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15.7%上升到19.2%。治疗与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备、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日间照料与托养等五方面比例都比2007年度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城镇残疾人在康复知识普及和心理疏导两方面的比例提高较大,说明有更多残疾人重视了康复知识的学习与心理疏导,康复要求加强,并接受了服务(见表8)。
表8 残疾人接受过各项康复服务的比例(单位:%)
从残疾类别看,2008年度七类残疾人在一年内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都有所增加,视力残疾人接受服务的比例增加最大,其次是精神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见表9)。
表9 分残疾类别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比例(单位:%)
2.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较低,受教育状况年度变化不大,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总体比例略有增加趋势。
2008年度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仍然有待提高,总体水平与上年度基本持平(见表10)。
表10 2007年和2008年6—15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在学率(单位:%)
从6—18岁残疾儿童就读学校的类型看,普通小学和普通中学就读的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有增加趋势(见表11)。
表11 6—18岁残疾儿童就读学校类型构成(单位:%)
18岁及以上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未上过学和小学的比例占到75%以上,各类受教育程度比例与2007年度非常一致,城、乡之间受教育程度结构性变化也不显著,说明18岁以上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状况基本稳定(见表12)。
表12 18岁及以上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构成(单位:%)
3. 残疾人就业比例基本未变,城镇登记失业率略升,未就业原因及生活来源出现变动。
2008年度,劳动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城镇残疾人就业比例为31.8%,农村为52.3%,均与上年基本持平。城镇劳动年龄段没有工作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12.4%,比上年的10.6%上升了1.8个百分点。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3.2%上升到2008年度的4.4%。
生活能够自理的18到59岁男性和18到54岁女性残疾人中,未就业原因的位次如下:城镇依次为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料理家务和因单位原因失去原工作;与上年相比,“料理家务”和“因原单位原因失去原工作”两项排序发生变化,其余不变。在农村依次为丧失劳动能力、料理家务、其他原因,这三项未就业原因的比例高达92%,比城镇更为集中,两年排列次序相同(见表13)。
表13 残疾人未工作原因构成(单位:%)
18岁及以上残疾人未就业者生活主要来源,城镇按比例依次为领取离退休金、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以及领取基本生活费,三项合计比例高达97.8%。与2007年度比较,城镇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靠离退休金的比例略有上升(见表14)。农村有78.8%的残疾人未就业者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与2007年度比较,农村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比例减少,靠领取基本生活费生活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比例稍有上升(见表14)。
表14 18岁及以上未工作残疾人生活来源构成(单位:%)
4.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状况有了较明显的改善。
(1)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比例提高2008年度城镇人口(包括城镇职工和居民)至少参加了一种社会保险的比例比2007年度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增加了22.6个百分点。其他三种保险的比例较小,变化不大。城镇残疾人职工有近三分之一没有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值得予以关注(见表15)。
表15 16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保险情况(单位:%)
(2)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上升。
农村残疾人中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为93.5%,比2007年度上升了9.1个百分点,说明医疗改革在农村受到欢迎,大多数农村的残疾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3)残疾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的比例和水平都有增长。
2008年度城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比例比2007年度监测和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都有所提高,农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比例与提高幅度都大于城镇。同时,城乡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获得的救济(包括现金或实物)都在逐年增加,比2006年有很大幅度提高(见表16)。
表16 残疾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得到救济的比例(单位:%)
(4)残疾人各类需求比例仍然很高,对医疗救助需求比例高居首位。
残疾人在救助需求方面,2008年度监测城乡需求的比例顺序一致,对医疗救助需求的比例最大,其次是对生活救助的需求,第三是对康复救助的需求,最后是对教育救助的需求。与2007年度相比,残疾人对各项救助的需求比例有下降趋势(见表17)。
表17 残疾人救助需求情况构成(单位:%)
5. 残疾人生活的社会环境改善,社会参与增加。
(1)残疾人接受社区服务比例上升,满意度提高。
2008年度,城乡残疾人接受过社区提供的服务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14.3%上升到17.8%,其中,城镇由24.2%上升到30.5%,农村由11.2%上升到13.8%,城镇的比例上升幅度大,与城镇社区机构设施完善有关。对社区服务的评价中,总体满意度略有上升,其中,城镇的满意度基本持平,农村满意度上升(见表18)。
表18 残疾人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单位:%)
(2)残疾人参与社区活动比例上升。
残疾人经常参加社区活动的比例在城乡均有上升,农村上升的幅度更大(见表19)。
表19 残疾人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情况构成(单位:%)
(3)政府、社团对残疾人的走访慰问。
更多政府、社团到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更加普遍,频次增加,走访慰问活动受到残疾人及家庭的欢迎(见表20)。
表20 残疾人接受过政府、社会团体到家的走访慰问的情况构成(单位:%)
(4)城镇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满意度提高。
对本城镇的无障碍设施和服务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比例上升,城镇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满意度在提高,体现出奥运工作和无障碍建设方面的成效(见表21)。
表21 城镇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的满意度(单位:%)
(5)残疾人参加过法律知识学习或宣传活动比例增加。
2008年度,残疾人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或宣传活动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14.7%上升到16.5%,其中,城镇残疾人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或宣传活动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21.5%上升到22.7%,农村由12.5%上升到14.6%。
(6)残疾人对法律服务满意度提高,但是需要加强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在接受监测的残疾人家庭中,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比例有下降,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比例却上升了2个百分点。在接受过法律服务的残疾人家庭中,有85.8%感到非常满意或满意,表明服务面加大,服务质量有所提高(见表22)。
表22 残疾人家庭接受法律服务情况构成(单位:%)
在有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中,接受到过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比上年度略有下降;在接受过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家庭中,感到非常满意或满意的比例也有所下降,而感到一般的比例上升,表明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见表23)。
表23 对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情况构成(单位:%)
二、2008年度中国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十七大又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参与者、受益者,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度最大的一个群体。由于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难以将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有关目标直接纳入其中,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基础上,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保障,建立一套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指标体系,以监测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召集各方面专家组成课题组,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研究论证和实地监测检验,建立了一套《中国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指标体系》(见附件),这套指标体系包含残疾人生存状况、发展状况和环境状况等三个方面17项指标。
为动态掌握残疾人小康实现情况,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自2007年开始根据《中国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指标体系》,利用一年一度的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数据对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进行监测。2008年度监测结果表明,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进程又向前迈进,但仍任重道远。
(一)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
1. 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比上年度有所提高,但与全国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相比,差距依然较大。
据测算,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50.5%,比上年度提高3.7个百分点(见附件)。
在监测的17个指标中,有13个指标的实现程度有所提高,其中提高较快的依次为: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覆盖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百户残疾人家庭彩色电视机拥有量、康复服务覆盖率、城镇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等。这说明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已见成效。
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全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相当多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实现残疾人达到小康生活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日前,国家统计局的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72.9%,比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50.5%高出22.4个百分点。
2. 残疾人生存状况实现程度为53.5%,比上年度提高2.3个百分点,但仍需进一步改善。
2008年度残疾人生存状况实现程度为53.5%,虽比上年度提高2.3个百分点,但生存状况、发展状况、环境状况三个方面中提高幅度最小。具体来看:
(1)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但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差距仍然较大。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监测指标体系中是权重最大的指标,2008年度其实现程度为33.1%,比上年度提高5.4个百分点。从绝对量上看,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87.2元,比上年度增长15.4%,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03.6元,比上年度增长22.7%,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镇残疾人家庭。但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占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7%。残疾人作为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其经济上的弱势地位需要在较长时期内给予特别关注,并切实采取措施去改善和提高。
(2)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及占家庭消费支出份额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出行和通信支出大大低于一般居民家庭。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150.0元,是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1.65倍;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449.1元,是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2.14倍。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8.4%,比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7.0%高出11.4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9%,比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6.5%高出7.4个百分点。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为346.3元,占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的25.5%;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为198.3元,占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的60.4%。
(3)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有所上升。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0.4%,比上年度上升3.7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10.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2%,高出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10.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1.5%,高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8.4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最重要指标之一。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总体小康),30%—40%为富裕(全面小康),低于30%为最富裕。目前,我国农村残疾人家庭生活还处在温饱状态,城镇残疾人家庭生活刚刚由温饱进入总体小康,而全国人民已由总体小康正在向全面小康迈进。
(4)残疾人家庭电器化水平不高。居民用电量是反映居民家庭电器化普及程度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72.4千瓦小时,仅占全部居民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274.9千瓦小时的62.7%,其全面小康目标实现程度只有34.5%,显示残疾人家庭消费水平,特别是家庭电器化水平不高,与全社会平均水平相差较大。
(5)残疾人住房条件有所改善。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9.6平方米,占全国全部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5.2平方米的77.6%。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为20.2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6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20.43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3平方米,均比上年度有所提高。说明政府出台的危房改造、廉租房政策初见成效,但残疾人住房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改善。
(6)残疾人婚姻状况需要关注。2008年度,适龄残疾人在婚率(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为63.1%,与全国适龄人口在婚率84%相差较大,其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离婚率,特别是丧偶率高于全部适龄已婚人口。综上可以看出,残疾人生存状况有所改善,但仍不容乐观。
3. 残疾人发展状况实现程度为38.7%,比上年度提高3.1个百分点,残疾人发展水平仍然较低。
2008年度,残疾人发展状况实现程度为38.7%,比上年度提高3.1个百分点,但在生存状况、发展状况、环境状况三个方面中,其实现程度是最小的,显示出残疾人的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从各监测指标来看:
(1)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逐渐扩大。2008年度,残疾人康复需求服务覆盖面达23.3%,比上年度提高4.3个百分点,但离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90%的目标仍差距很大,而是必须看到,目前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总体上是低水平、低层次的。
(2)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依然较低。2008年度,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63.5%,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城镇残疾儿童在学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64.5%,农村残疾儿童在学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63.4%。但仍有36.5%的学龄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
(3)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08年度残疾人登记失业率达12.6%,明显高于全国登记失业率4%的水平,这不仅影响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也限制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程度。
(4)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推进。2008年度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为93.5%,比上年度上升了9.1个百分点,也高于全国的91.05%(截止到2008年3月底)的水平,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深受欢迎,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残疾人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大受益者之一;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两大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率为38.8%,比上年度上升4个百分点,但低于全国48.7%的总体水平,离全面小康目标95%差距很大,有待进一步提高。
(5)残疾人信息化水平也有所提高。2008年度,每百户残疾人家庭拥有电话为80.4部,比年度增加5.2部,彩电71.2台,比年度增加5.3台,但大大低于全国195.4部和113.9台的平均水平。每百户残疾人家庭拥有家用电脑4.6台,比上年度增加0.7台,也大大低于全国26.2台的平均水平。
(6)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提升。2008年度社区活动参与率为30.2%,比上年度上升5.4个百分点,但还仍有近70%的残疾人还没有真正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4. 残疾人环境状况实现程度为59.2%,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残疾人环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8年度,残疾人环境状况实现程度为59.2%,比上年度提高6.8个百分点,是生存状况、发展状况、环境状况三个方面中,实现程度最高的一个,也是实现程度增幅最大的一个。随着残疾人环境状况的改善,残疾人将会对环境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从各监测指标来看:
(1)城镇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满意度提高。2008年度城镇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满意度为62.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体现出残奥会影响和无障碍建设方面的成效。但调查也显示,只有52.6%的城镇残疾人至少知道所在城镇有一种无障碍设施,还有47.4%的城镇残疾人不知道,显示无障碍宣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
(2)残疾人接受社区服务比例上升,满意度提高。2008年度,残疾人社区服务覆盖率为17.8%,比上年度提高3.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0.5%,农村为13.8%,分别比上年度提高6.3和2.6个百分点,但还有82.2%的残疾人没有接受过社区服务。调查也显示,在接受过服务的残疾人中,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为86.7%,比上年度上升1.9个百分点。
(3)残疾人法律服务满意度达到83.5%。调查显示,有6.8%残疾人家庭接受过法律服务、30.5%的残疾人家庭接受到过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需求人群中满意度较高。
(二)加快残疾人全面建设小康的建议
1. 加强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主要途径。目前,残疾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2008年度残疾人登记失业率达12.6%,明显高于全国登记失业率4%的水平,而实际失业率不止如此。为此,政府必须采取措施: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残疾人教育扶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教育质量和受教育水平。2008年,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63.5%,仍有36.5%的学龄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18岁及以上残疾人有42%以上未上过学,还有35%只上过小学,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还比较低。因此,政府必须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残疾人教育扶助政策,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通过举办残疾人特殊高级中学,扩大残疾人高等教育规模,开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接受高中以上教育;加强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技能学习和素质教育,以市场需要为取向,进一步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规模,培养更多的合格的社会劳动力,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
(2)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以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和适当扩大使用范围为杠杆,通过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力度;完善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巩固和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和创业,开发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劳动扶持力度,提高农村残疾人的劳动收入水平。
2.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2008年,全国城镇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两大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率为38.8%,比全国城镇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今后一段时间,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险的优惠措施,推动农村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低保分类救助制度,确保重度残疾、老残一体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得到更好的特别扶助和重点保障。建立专门针对重度残疾人的特殊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在残疾人群体中的覆盖率。
3. 加强康复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2008年,全国残疾人康复需求服务覆盖面达23.3%,离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90%的目标,差距很大。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关键措施是要进一步完善康复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医疗卫生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实施重点康复工程,积极开展康复救助工作。康复工作的重点对象是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残疾儿童和农村地区没有能力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
4. 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途径。2008年,全国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为30.2%,仍有近70%的残疾人还没有真正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将残疾人群众文体活动纳入和谐社区建设,鼓励和吸引残疾人参加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活动,开发残疾人群众性体育项目。还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全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
5.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是全社会的义务。2008年,全国有6.8%残疾人家庭接受过法律服务、30.5%的残疾人家庭接受到过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宣传工作,提高残疾人法律救助和维权服务的能力,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附件
中国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指标体系及小康进程监测结果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