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绿色导向的四川小微企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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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制造2025》计划助推四川小微企业绿色发展

一、《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指导思想为小微企业发展指明道路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计划,提出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等指导思想。绿色发展要求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绿色发展也是四川建设制造业强省的重要着力点,走循环经济道路在四川也有一定基础。目前四川农村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具有良好的基础,能有效助推全川农村发展涉农小微企业走循环经济实体道路。

四川小微企业发展也正好可以通过培育一批绿色农业产业集群,通过抱团取暖以及提质增效来进行绿色转型。通过改造传统农业产业,推动单体的一家一户农产品生产向集中型的“个转企”转变,腾出剩余劳动力,转变农民身份,以实际行动践行生产型农业制造向服务型农业制造转型。

四川农业发展离不开小微涉农企业创业创新,人才培育是关键。发展农林牧副渔的小微企业若想要实现绿色发展,需要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符合四川“三农”现状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加快培养涉农制造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营造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涉农产业人才队伍,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

二、《中国制造2025》计划对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制造2025》计划要求全面推行绿色制造,这对四川小微企业绿色转型之路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小微制造企业需要借助外力,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在全社会的支持中加快绿色改造升级。在适合四川产业项目发展的企业中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发展中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政策,强化小微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和大中型企业一起,健全绿色产业链条,共同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第二,对现有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产生环境污染,造成雾霾、水污染的小微企业进行绿色改造升级。对全省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小微企业扎堆的传统制造业进行绿色改造。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支持,对回收余热余压、利用水循环、减量化重金属污染、替代有毒有害原料、废渣废物重复利用、脱硫脱硝除尘等小微企业技术短板涉及的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协助研发,实现全过程绿色生产。利用政府大数据中心共享资源,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支持政府绿色工业园区发展,在园区统一规划下,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控制和削减能源消费量。配合政府并积极与园区内产业链条成员企业合作,促进产业共生、原料互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互助。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促进再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科研院所、各级各类高校、同产业大中型企业支持下,对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引导绿色生产,倡导绿色营销,宣传绿色消费。各级政府在设计绿色园区时,要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严格监控,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让绿色园区进行产业耦合,以此带动小微企业实现近零排放。

第四,要在政府主导下,落实绿色管理政策。由政府主导,健全节能环保法规、绿色发展行业和企业标准体系,组织上下游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为导向,分行业建设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废物回收及绿色物流体系,落实大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支持小微绿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从小做起,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文化、绿色标准、绿色管理、绿色监管和绿色生产。强化政府节能环保监察,开展绿色评价。

第五,要由政府带动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立足“抓大放小促微”思路,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以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实际行动,支持各种规模企业间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带动、联合、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绿色发展特色明显、产品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绿色消费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利用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政策,利用双边、多边小微企业合作机制,支持川内有条件的小微企业走出去,将发达地区成熟的有发展空间的小微企业引进来。建设一批具有绿色发展战略的高质量、高水平小微企业集群,引导行业内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

在战略支撑与保障方面,重要的是敦促省内各市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优化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和方式。各市州按照本区域内经济发展实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设立各级各类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信托基金、专项基金。加快构建小微企业征信体系,鼓励各级商业银行、城商银行、信用社等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相应的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创新产品提供服务。利用国家双创政策,建设完善各市区县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区,引导各类风投去投资小微企业。鼓励川内各高校科研院所采用共建实验室、共建实践实习基地、共建专业、共享科研设施等,用实际行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大数据中心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鼓励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技术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研发部门等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投资融资、技术咨询、专业培训、人才培养等专业化服务,解决技术难题、管理难题、人才短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