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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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原则

小细胞肺癌(SCLC)应采取综合治疗,除了晚期患者外,一般不应单一治疗。SCLC是肺癌中恶性程度最高的一种,其发生率占全部肺癌的20%左右。其临床特点是:患者相对年轻(平均年龄为40岁),肿瘤生长快,淋巴和血运转移较早。因此有学者认为SCLC一开始就发生远处转移,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全身性疾病。目前小细胞肺癌的外科治疗亦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外科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地位得到认可,外科治疗的预后与TNM分期有很大的关系,文献认为TNM分期1期、2期的病例为手术适应证,但绝大多数不能手术,术后辅以放化疗巩固。放疗主要是胸部照射及脑部预防性照射。化疗中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注意应用能够透过血-脑脊液屏障的药物,以减少颅内转移的机会。
非小细胞肺癌应首选手术,可根据情况在术前或术后加其他治疗。1期:应做肺叶切除,可取得较好疗效;2期:应做肺叶及肺门淋巴结清扫,术后可行放疗或(及)化疗;3期:最好先做非手术治疗后再做手术,术后根据情况进行其他治疗;4期:以全身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
1期SCLC:手术+辅助化疗(EP/EC4~6周)。
2至3期SCLC:放、化疗联合。①可选择序贯或同步;②序贯治疗推荐2周诱导化疗后同步化、放疗;③经过规范治疗达到疾病控制者,推荐行预防性脑照射(PCI)。
4期SCLC: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以期改善生活质量。一线推荐EP/EC、IP、IC。规范治疗3个月内疾病复发进展患者推荐进入临床试验。3~6个月内复发者推荐拓扑替康、伊立替康、吉西他滨或紫杉醇治疗。6个月后疾病进展可选择初始治疗方案。小细胞肺癌的化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