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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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与农民的社会行动

在探讨农民的社会行动特征时,人们常常会把文化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察。这样一种思路显然是人类学式的思维模式,也就是在文化之中去理解或探寻各种社会行动的原因。对于文化人类学家来说,任何社会成员都是已经文化化了的个体,即个体的观念、价值和行为方式都与文化的熏陶或社会化分不开,因而从文化系统中也就能寻找到个体观念、价值和行动动机结构的根源。

对农民行动中的文化因素的关注,主要因为农民群体所生存和生活的社会场域具有某些特殊性。如雷德菲尔德 (R.Redfield)认为,农民所生活的空间属于一种小型社区,是一种由自然、经济、政治和文化四个方面特质的浓缩体或社会混合体 (societal complexity),在这里,居民们集中生活在范围较小的地域空间之中,通过小范围内长期交往和互动,形成较为稳定的行为方式和交往模式,由此构成了农村社区的“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See Redfield, R., The Little Community and 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 p.5.小传统中包含了村落社会的人们在特定自然或生态环境中,通过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而形成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

在人们讨论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时,总会把儒家等传统的哲学思想作为分析和关注的焦点,也就是在这些传统的哲学世界观和价值观去探寻现实社会与传统文化的关联之处。然而李亦园则提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那就是以孔子这些先哲所提出的哲学思想为基础的传统文化,首先应该是在精英阶层或统治的意识形态领域里传播的,因而这种传统哲学观念应该属于一种“大传统”,这些精英哲学和文化观念究竟是怎样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的呢?怎样影响普通民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呢?因此,当我们把传统与儒家文化等正统思想观念联系起来时,就必须要考察“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关系问题,即“大传统”是怎样影响或怎样变成“小传统”的?尤其对于传统村落社会来说,传统的儒家文化又是怎样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联系起来的呢?李亦园认为,传统农村社会的文化与大的文化传统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小传统中的很多内容来自于大传统的精英文化和圣贤哲学。参见李亦园:《人类的视野》,142~156页,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由此表明,大传统和精英文化通过一定的转换或影响机制而进入民间生活,并与小传统的环境相结合,逐渐构成小传统的有机部分。

费孝通对中国乡村士绅的分析,似乎可以解答“大传统”与“小传统”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问题。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324~347页。乡村的士绅作为乡村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接受过系统的经典文化训练,这一过程也是他们习得精英文化或大传统的重要途径。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生活的政治、文化、宗教等活动中,通常会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在乡村社会享有较高的权威,因而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会对普通农民的观念和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文化大传统通过乡村士绅或精英们在乡村社会的重要影响而逐渐渗透到小传统之中,大传统的一些价值或观念也会通过乡村精英阶层而被基层百姓所接受。例如,在乡村的重要仪式活动中,一般多由那些精英分子来主持和组织。仪式活动在向民众灌输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中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儒家丰富的礼教传统或许正通过民间的仪式活动由乡村精英传播和灌输给民众。

关于“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的关联问题,杜赞奇曾用国家与农民、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探讨了国家正统文化和意识形态是怎样影响到乡村社会及农民的行为的。杜赞奇提出了“文化网络”的概念,并以此解释了意识形态向乡村渗透并影响和制约农民行为的途径和方式。文化网络如同国家权力网络一样,具有自身的系统性,权力网络是通过基层行政权力与乡村征税经纪人的合作,有效实现国家权力向村庄的渗透。杜赞奇用“文化网络”来揭示乡村社会中各种相互竞争的集团所控制和运用的象征及规范而构成的权威合法性认同机制。他认为:“文化网络不仅沟通了乡村居民与外界的联系,而且成为封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封建国家使自己的权力披上合法的外衣。”[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21页。所以,在探讨乡村文化时,不能只关注孔教、绅士及由他们操作的体制,而且还需要关注那些与国家权力合作的商人团体、庙会组织、神话以及大众文化中的象征资源,这些都是正统权力和文化进入乡村社会并影响农民行为的渠道。

在对乡村文化特征的讨论中,墨迪 (P.Moody)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已经属于“后儒家社会”,因为传统的儒家社会是一种反现代、反实用主义、国家权力与社会结构合而为一的社会。See Moody, Peter, Political Opposition in Post Confucian Society, New York, Praeger,1988, p.3.这种解释仅从抽象的、笼统的层面上把儒家思想与社会文化联系起来,显得过于简单和牵强。儒家思想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主导性地位,但儒家文化并非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相悖,也难以构成反现代的力量。

当前,乡村文化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也随之转型,这一过程并非仅为儒家向后儒家的转型,而是传统的乡村文化在现代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下,正经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纯粹文化与商业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共存和相互影响,文化的转型可能主要还体现在结构的变化上,而非绝对的单向发展。乡村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并不意味着它彻底告别传统,而可能是在传统基础上形成了一些现代性的因素。同样,在全球化过程中,文化的转型并非为本土的、民族的文化消失了,而是本土文化与其他文化的联系和互动增多了。

既然乡村文化在经历着转型,而且文化与人们的行动动机结构有着密切的关联。那么,用简单的传统文化论或文化特殊主义的理论假设来解释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农民的行为,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因为乡村社会与文化结构已经越来越具有开放性,因而农民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也就受越来越开放的因素的影响,而不仅仅是小传统或小社区内的因素。所以,对当代农民行为的考察和理解,不能只注重对特殊文化环境的考虑,而需要放眼更为广泛的社会与文化结构及其变迁的趋势。农民的行动逻辑不等同于传统文化的逻辑,也不等同于特殊文化环境的结构。农民的行为特征是在许许多多行动者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展现出来的,而不全是由文化结构所决定的。某种意义上说,农民的行动与乡村文化之间,可能存在着相互建构的关系,一方面,农民在实践中建构着乡村文化及文化环境,另一方面,农民又在乡村文化环境中建构着自己的实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