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编辑对象显示方式
执行对象显示命令,主要有以下3种方法。
菜单:选择“菜单”→“编辑”→“对象显示”命令。
功能区:单击“视图”选项卡“可视化”组中的“编辑对象显示”按钮。
快捷键:Ctrl+J。
执行上述操作后,打开“类选择”对话框,选择要改变的对象后,打开如图2-7所示的“编辑对象显示”对话框,编辑所选择对象的图层、颜色、线型、宽度、透明度或者着色状态等参数。
图2-7 “编辑对象显示”对话框
“编辑对象显示”对话框中的选项说明如下。
(1)“常规”选项卡中的选项说明如下。
基本符号:各选项说明如下。
图层:用于指定选择对象放置的层。系统规定的层为1~256层。
颜色:用于改变所选对象的颜色,可以调出“颜色”对话框。
线型:用于修改所选对象的线型(不包括文本)。
宽度:用于修改所选对象的线宽。
着色显示:各选项说明如下。
透明度:控制穿过所选对象的光线数量。
局部着色:给所选择的体或面设置局部着色属性。
面分析:指定是否将“面分析”属性更改为开或关。
线框显示:各选项说明如下。
显示极点:显示选定样条或曲面的控制多边形。
显示结点:显示选定样条的结点或选定曲面的结点线。
小平面体:各选项说明如下。
显示:修改选定小平面体的显示,替换小平面体多边形线的符号。
显示示例:可以为显示的样例数量输入一个值。
(2)“分析”选项卡中的部分选项说明如下。
曲面连续性显示:指定选定的曲面连续性分析对象的可见性、颜色和线型。
截面分析显示:为选定的截面分析对象指定可见性、颜色和线型。
曲线分析显示:为选定的曲线分析对象指定可见性、颜色和线型。
偏差度量显示:为选定的偏差度量分析对象指定可见性、颜色和线型。
高亮线显示:为选定的高亮线分析对象指定颜色和线型。
(3)“继承”按钮:弹出的对话框要求选择需要从哪个对象上继承设置,并应用到之后的所选对象上。
(4)“重新高亮显示对象”按钮:单击该按钮,将重新高亮显示所选对象。
(5)“选择新对象”按钮:单击该按钮,打开“类选择”对话框,重新选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