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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隐藏对象
当工作区内图形太多,不便于操作时,需要暂时将不需要的对象隐藏,如模型中的草图、基准面、曲线、尺寸、坐标和平面等。
隐藏对象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菜单:选择“菜单”→“编辑”→“显示和隐藏”命令,如图2-4所示。
图2-4 “显示和隐藏”子菜单
选项卡:单击“视图”选项卡“可见性”组中的按钮。
“显示和隐藏”子菜单中的命令说明如下。
显示和隐藏:选择该命令,打开如图2-5所示的“显示和隐藏”对话框,可控制窗口中对象的可观察性。可以通过暂时隐藏其他对象来关注选定的对象。
图2-5 “显示和隐藏”对话框
立即隐藏:隐藏选定的对象。
隐藏:选择此命令或按Ctrl+B快捷键,打开“类选择”对话框,可以通过类型选择需要隐藏的对象或直接选取。
显示:将所选的隐藏对象重新显示出来,选择此命令,打开“类选择”对话框,此时工作区中将显示所有已经隐藏的对象,在其中选择需要重新显示的对象即可。
显示所有此类型的:该命令将重新显示某类型的所有隐藏对象,打开“选择方法”对话框,如图2-6所示。通过类型、图层、其他、重置和颜色5个按钮和选项来确定对象类别。
图2-6 “选择方法”对话框
全部显示:选择此命令或按Shift+Ctrl+U组合键,将重新显示所有在可选层上的隐藏对象。
按名称显示:显示在组件属性对话框中命名的隐藏对象。
反转显示和隐藏:该命令用于反转当前所有对象的显示或隐藏状态,即显示的对象将会全部隐藏,而隐藏的对象将会全部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