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天下第一廉吏
时间:1660~1684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贪官实在不少,清官也有一些,但像于成龙那样清廉的官员却极为罕见。于成龙为官20余年,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清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穷乡僻壤显身手
于成龙,字北溟,号子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离石)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他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顺治十八年(1660),已经44岁的于成龙离妻别子,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任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局势未稳,百废待兴,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
康熙帝楷书墨迹
于成龙首先在全县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同时,他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农闲时则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策略,解决地方豪强欺压百姓的问题。三年之间,罗城大治,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市)知州。他离开罗城时,百姓嚎哭追送数百里。
明末清初,四川遭战乱最久,人口锐减。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属县,只有丁口百余人。他到任后,首先革除弊政,严禁官吏勒索百姓。为使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他规定土地凡种植者即为自己所有,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耕牛和种子,并明确规定三年不收田租。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土地凡种植者即为自己所有的原则比清朝全面实行这一政策早了15年。
宽严并治得民心
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于成龙在黄州府(治今湖北黄冈)任同知四年,知府四年。
清初,盗贼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盗贼甚至白天劫财伤人,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了摸清盗情,于成龙多以“微行”的方式,亲自访察,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有力地打击了当地的盗贼。对待案犯于成龙主张慎刑,以教育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成效显著。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为“于青天”,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开湖北时,于成龙依然只有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地方官员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于成龙坚决主张对案件重审,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无辜百姓免遭屠戮。
康熙十八年(1679)夏,于成龙升任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兴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
廉洁一生“于青天”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朴”。在直隶总督任上,他常常只喝糠粥,在江南也是喝粥吃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众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他天南地北,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和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载,当于成龙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的富豪弃丝绸换布衣,士大夫争相减少仆从,地痞流氓更是一片恐慌。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康熙帝破例亲为其撰写碑文,这是对于成龙廉洁一生的表彰。
和田玉鱼螺荷叶洗·清
此洗为白玉制,荷叶形,镂雕莲梗水草为洗足,洗外雕一鱼一螺。此洗雕镂精致,为玉器之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