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华《新闻评论教程》(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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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一、概念题

新闻由头

答:新闻由头是指客观事实作为新闻传播的依据或契机,是一个事实所以成为新闻的根据。新闻由头又称新闻根据或新闻引子,新闻由头是使“旧闻”变成新闻的桥梁。有时,新闻由头就是消息的导语;有时新闻根据只是消息导语的部分内容。

二、简答题

1简述新闻评论中的叙事特点。

答:新闻评论中的叙事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叙事是为作者表达自己的观点服务的,本身并没有独立的作用。

(2)新闻评论中的叙事性因素,不一定都具有新闻性。

(3)新闻评论中的叙事性因素,无论新旧、简繁,也无论具体起着什么作用,它们之间应当具有认识上的相关性。

这是因为它们都为表达作者的观点服务。新闻评论中的叙事性因素,其选择性更强一些,它们在作品中一定要“有用”。

(4)评论中陈述事实所使用的语言,概括性比较强,用字节省,不会像报道中那样详细。

新闻评论中的叙事性内容往往是作者在全部事实中选取与自己观点相关的一个方面,而放弃无关的其他方面。

(5)新闻评论中的叙事语言,不要求像新闻报道那样的客观中立。

这是因为,新闻评论本身就是有着作者自己观点倾向的文本,在不歪曲、隐瞒事实的前提下,作者可以通过运用对事实的语言陈述方式表现出自己的倾向,并影响读者。

2简述新闻评论中论据的来源。

答:新闻评论中论据的来源包括:

(1)直接来源

由于信息渠道和专业经验的限制,一般社会作者在评论中使用的直接来源的事实材料,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公信力,往往不如媒体的报道。

在评论中制度化地使用直接的事实材料的做法,更多地体现在媒体的述评和社论。

直接来源的事实论据,尤其是个体经验的事实,虽然可能具有真实性,但在用来支持普遍性的判断时,其有效性可能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个体的、非职业的评论作者而言。

个人经历进入新闻评论,会使新闻评论文本更为生动,更加情感化。但个人经历作为一种论据材料,它能够论证什么,不能论证什么,要看清楚。

(2)间接来源

间接来源的事实论据,往往具有公开,普遍可以容易获得的特点,除了政府公布的统计报告之外,通常还有媒体报道、上市企业的年报,以及历史知识和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

人们普遍接受的“常识”,也可以作为间接的事实论据来使用。在评论中对间接来源的事实论据的使用,关键在于恰当。

在当代新闻评论所使用的论据中,统计数据的精确化已成为一种趋势。涉及经济生活的新闻评论中对论据数据精确化、繁密化的要求,也对新闻评论的可读性提出了新的挑战。

3简述论据的要求。

答:新闻评论中论据的要求包括:

(1)没有争议

在新闻评论中,观点性因素与叙事性因素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有争议的,后者是无争议的。新闻评论的论证,就是要用无争议的论据,来论证可能引起争议的论点。

在新闻评论引发的观点争议中,由论据引发的争议常常出现,这种争议即使不能根本否定对方的论点,也会削弱对方论点的可信度。

(2)与论点和评论对象相关

评论一件事、提出一个观点的基本条件,就是掌握、了解与这件事、这个观点相关的事实。要求论据必须与中心观念有关并且可靠。

新闻评论不仅要注意论据是否相关,还要注意相关度是高是低。如果论据是可靠的,那么与论点相关度高,论证力就强,相关度低,论证力就弱。

(3)接近

“接近”,指评论者与论据之间的“距离”。接近性取决于提出观点的人是否处于可以直接观察到所争议的那个事件地位。

它要求评论者尽可能地“接近”自己所讨论的对象和引用的论据,那些更接近评论对象和相关论据的人,其可信性或者说服性要优于那些距离较远的人。

接近性的要求还意味着,评论者应当尽可能接近所引为论据的信息源头,以避免信息在辗转传播中失真。因此,除直接的、权威的论据来源,对转载的消息,只有沿着转载的方向上溯彻底查清其来源是否可靠,方可放心使用。

(4)新鲜

这个要求中的新鲜,是相对于事实论据在评论中使用频度和读者熟悉的程度而言的,不同于新闻“时效性”的标准。

评论中的论据之所以需要“新鲜”,原因如下:

a.读者往往需要作者独立积累或搜集的与众不同的论据材料,这些材料本身就具有评论“附加值”的作用。

b.受众更容易受新鲜的信息影响,而不是以前已经听说过的信息。

对论据新鲜的要求,不是首要的要求,也不是必要的要求,它并不增强论证本身的证明力,而只是为了使评论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的手段。

4试述论点、论据、论证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南京师大2008年研)

答:(1)论点,就是作者对所论述的事物或者问题的主张、看法和所持的态度。它明确地表示作者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歌颂什么,批判什么。

论点是经过提炼和浓缩了的观念、思想,是作者站在正确立场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对客观实际做了周密的调查和认真的分析研究之后,对所论述的问题提出的看法、主张和观点,它集中地反映着作者对某个事物或某个问题的基本见解。

(2)论据就是论点赖以形成的根据和用来证实、说明论点的证据。论据是作者从客观事实中直接或间接提炼出来的,是论点提出的依据。

论据可以分为两类:事实性论据与理论性论据。前者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描述或概括,包括现实生活中典型的人证、物证、以及典型事例、历史资料和统计数据等;理论性论据是用来源于实践,并且业已被实践证明和检验过的正确的理论作为根据、证据。包括科学理论;国家法律、法令,党和政府的政策、决议以及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讲话;历代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科学家和知名人士的的权威性的言论;公认的道德规范,人人皆知的生活常识,以及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公理、定义、法则;古今中外各种著作中带哲理性的格言、谚语、歇后语以及诗文中的佳句、炼语等。

(3)论证,从形式逻辑角度讲,就是运用和组织论据去说明和证实论点的过程和方法。从写作角度讲,论证过程就是把材料和观点统一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说理体系的过程。

论证是评论写作的主要环节之一。其任务就是使论据能够突出地说明论点,帮助读者理解论点的意义,相信论点的正确。严密的论证是使新闻评论具有战斗力和说服力的保证。

三者关系:在新闻评论里,论点是灵魂,论据是血肉,论证是骨骼。论点是灵魂,因为它对论据、论证起统率作用。论据是血肉,因为论点靠论据证明或说明,通常所指“持之有故”中的“故”,其实是论据。论证是骨骼,因为它是连接论点与论据的桥梁和纽带。“言之成理”,除所论之理正确以外,主要靠论证的力量。三者紧密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论证过程。

三、论述题

1根据以下材料自选论点,写一篇评论。要求论证充分,结构严谨。

附材料:

立法禁食猫狗肉妥不妥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立法禁食猫狗肉妥不妥,网友观点不一:

支持:应立法禁食猫狗肉

新华网友“野有蔓草”:立法保护动物,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

新华网友“雨巷999”:吃猫狗肉是野蛮无耻的行为。任何有人性的人都不会去杀害人类最忠诚最可爱的朋友。

新华网友“东北人963”:任何生命都是可贵的,猫狗也一样。人们总说猫狗是我们的朋友,为什么要把朋友放在餐桌上呢,为了几分钟的食欲害死多少条生命,值得吗?人类有这么多能吃的食物还嫌不够多吗,太贪心了。

反对:立法禁食猫狗肉不妥

网友“杨涛”:牛、马等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为什么牛、马的肉都可以吃,偏偏猫肉狗肉不能吃,莫非又回到《动物庄园》里的话:“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更平等?”

网友“邓海建”:我们要保护动物,尤其是对人类有益的动物,但这种保护不是泛爱的、也不是均衡的,譬如对宠物和食用动物,显然各有各的标准;更为关键的是,保护的前提不是绝对放大动物的权益,不是将之夸张到与人类对等的位置,人类的社会理性与动物的自然本性终究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保护动物就是谦抑人类的权利与自由,那么,这种宗教式保护显然是反社会、反人类的,无法被认可与践行。

答:范文示例:

猫狗肉一禁食,鸡鸭会不会不高兴?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其实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律是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来制定的,对于《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笔者想说,一旦把“禁食猫狗肉”纳入法律的范畴,那么猫狗肉一禁食,鸡鸭会不会不高兴?

首先,从立法精神上来说,猫和犬如同鸡鸭一样都属于家禽畜类,不管是处于人性化也好,还是“动物福利”也罢,把“禁食猫狗肉”写入《反虐待动物法》中,显然有失公平,涉嫌“福利”歧视,最起码对于鸡鸭来说是不公平的。套用赵本山的话说:同样是生活在天底下的动物,为什么保护的差距就怎么大呢?

其次,从立法的目的来说,《反虐待动物法》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动物不被虐待,既然如此,那么禁食猫狗肉与虐待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说禁食猫狗肉就能保证猫狗不被虐待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比如前几年的虐猫事件那纯粹是一种对动物的故意伤害,与吃无关!与其说禁食猫狗肉,不如说禁止捕杀更直接、更妥当,因为虐待动物不一定吃食,吃食猫狗肉不一定会被虐待,这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一个不等式。

第三,《反虐待动物法》中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不可否认,这是对违法食用和销售犬、猫肉的惩罚,但是笔者很是不明白,什么情况下才算是违法食用和销售?既然有违法食用和销售犬猫肉的行为,那么相对而言还有合法食用和销售犬猫肉的行为,违法和合法是如何界定的呢?既然允许合法食用猫狗肉行为的存在,那么这是否会成为捕杀、虐待动物的借口呢?等等,这些问题必须解决,若不然谁能保证《反虐待动物法》不会成为一种摆设呢?

第四,专家说,“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那么试问:对于依靠养殖肉狗勤劳致富的农民来说这是不是一种灾难性影响呢?一方面国家调整农业结构,让农民通过养殖(包括肉狗)奔小康,另一方面立法禁食猫狗肉,这是否是一对矛盾呢?最起码打压并关闭了了农民养肉狗致富的小康之路,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吃猫狗肉的人是少数才反虐待的话,那么对于屠宰场嗷嗷惨叫的鸡鸭猪是否是一种“动物福利”的剥夺?以吃食人数定“反虐待”保护范围,显然是不靠谱。

最后,如果鸡鸭猪能够听懂人类语言的话,猫狗肉一禁食,鸡鸭肯定不高兴,并且会提出抗议:“动物福利”难道也有歧视之别?

(来源:浙江在线)

2根据下述材料,写作一篇时评,篇幅不超过800字。(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研)

附材料:

世界媒体峰会共同宣言

北京·2009

2009年10月8日至l0日,世界媒体峰会在中国北京举行。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世界传媒盛会,来自世界各地的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态的170多家传媒机构参加了峰会。

我们以“合作、应对、共赢、发展”为主题,围绕八项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分析了世界传媒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重探讨了国际金融危机、迅速变化的受众需求和不断涌现的高新科技背景下,传媒机构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我们相信本次峰会深化了认识,扩大了共识,加强了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我们关注,当今世界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革,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传播技术新型化以及世界文化多样性与共通共融,为世界传媒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也为媒体报道世界事件和全球问题构建了重要舞台。我们希望,世界各地媒体向全世界传播真实、客观、公正、公平的新闻信息,促进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

我们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特别是给世界传媒业造成的严重冲击。我们还就媒体应对危机、创新发展的策略和经验交换了意见。

我们认为,数字化、网络化时代,世界传媒业的环境与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积极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充分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加强与用户的互动,鼓励受众的参与,将有助于推动世界传媒业变革和进步。我们希望,在世界传媒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各种形态媒体,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功能互补,不断创新,共同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世界媒体峰会搭建的有效平台,各媒体之间加强沟通与交流,开展信息交流、人员交流、技术交流和经验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分享机遇与成果。我们确信,本次峰会的举行将对世界传媒业产生广泛、积极和深远的影响,推动世界各地媒体共同应对挑战、增进彼此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本次峰会由新华通讯社、新闻集团、美联社、路透社、俄塔社、共同社、英国广播公司、时代华纳特纳广播集团和谷歌共同倡议发起,新华通讯社承办。

答:示例如下:

世界媒体应长袖善舞促共赢

2009年10月8日至l0日,世界媒体峰会在中国北京举行。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世界传媒盛会,来自世界各地的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态的170多家传媒机构参加此次峰会。(《世界媒体峰会共同宣言》)

这是一次世界媒体的盛宴,170余家世界媒体的到来,让北京熠熠生辉。在这样一个网络大潮下,世界媒体间长袖善舞,加强合作,促进共赢已经显得很是必要。这是一个新媒体时代,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今天,在信息流动如此频繁快速的时代,各国间息息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危机共尝,在大事件之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置之度外。如今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日本3.11地震受牵连的不仅仅是日本本土,核污染,抢购食盐风波和超级月亮的流言已经遍布世界的角落。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举一动也牵动着世界的神经。

信息流动如此快捷频繁,不得不归结于世界间媒体的合作以及媒体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胡锦涛总书记在世界媒体峰会上致辞说道,要遵循共同的传媒工作理念,遵守新闻从业基本工作准则,其所讲的新闻传播理念。在我看来,有着双重的含义:第一,对国外媒体而言,承担媒体的社会责任,报道客观全面真实,媒体间的彼此合作是建立在双方共同遵循的传媒职业理念之上;第二,对中国媒体而言,既对外运用该准则,也将该准则运用于国内。同时,对于各类媒体而言,树立和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

另外,对中国媒体而言,既要遵循新闻传播的规律,重视媒体自身的发展,又要同外国媒体在新闻传播,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业务发展等方面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又要将这些国际准则贯彻到国内的三贴近和创新工作中,搞好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

世界媒体间的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在合作的态势下,我们期待世界间的媒体长袖善舞,共同更好的传递信息,更好的为世界人民服务,同时也促进媒介间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