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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奥古斯丁美学思想中的时间性问题
在奥古斯丁的美学思想中,“时间性”可以说是最为核心的概念,主要体现在《忏悔录》中。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神学家才是当仁不让的时间问题专家。”[67]这一点在奥古斯丁的神学哲学中体现得尤其显著,尤其是自从现象学哲学日益兴起以来,胡塞尔、海德格尔等现象学大师都会不约而同地提及奥古斯丁的伟大贡献,比如胡塞尔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就以一种悲凉、无奈的语调来称赞奥古斯丁:
之所以说“时间性”是奥古斯丁美学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是因为,在奥古斯丁看来,“时间性”的产生是上帝创造的结果,而上帝则体现为“时间性”之外的“永恒”。对于上帝的信仰如何体现在某一个个体鲜活的日常生活之中呢?在他看来,就是要以“时间性”的“存在”来实现,即个体的精神或意识的“绵延”或者“伸展”永远为上帝以及教义所占有、充满,这样才会形成一个理想的人格,即理想的“自我”。这个“自我”在奥古斯丁精彩的分析中,充满了现象学色彩,即实现于构成为时间性的诸多要素上:“记忆”“滞留”“期待”“注意”“吸引”“绵延”等等;然而,包括以文学艺术、自然美、异性之爱等为对象的审美生活却会打断、干扰乃至于取代这一时间性的进程,尤其是以上审美对象在身体、感官上对奥古斯丁的强烈吸引,其审美活动作为内时间意识的强度之烈,兴发之自然,滞留之绵长,都使得他对其挥之不去,由此正展开了以时间性为枢纽的神学美学体系,以此为核心,把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审美活动作为内时间意识的构成、审美活动的涌现性特征、感性与理性、身心二分美学等等勾连起来,这也应该是神学美学最为核心的观念所在。
因而,对于“自我”的“时间性”之思,是本章把握奥古斯丁神学美学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