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
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privity of contract),有人翻译为 “合同的相对性”或 “合同的相互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依照英国法中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的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有权就合同事宜起诉或被诉,合同当事人不能将权利转让或赋予其他任何人。例如,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由甲方为乙方刷房子,作为回报,乙方将向丙方支付1000英镑,但丙方不能起诉乙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如果丙方可以起诉,就意味着合同确立了为第三方获得的权利(right acquired for athird party,jus quaesitum tertio),而英国法不承认这种权利。
根据英国法,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包含两项独特的规则:
(1)即使订立的合同具有使第三方受益的目的,但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要求该项利益。
(2)非合同当事人的第三方不能承担合同责任。
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的例外情形如下:
(1)转让;在履行了有关正式手续后,在未经合同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转让权利。
(2)代理。
(3)多方当事人协议。
(4)附属合同。
(5)银行保兑信用证。
(6)信托。
(7)租赁。
(8)限制性契约。
(9)LPA 1925年法案第56节。
法定例外情形如下:
(1)限价协议。
(2)保险。
(3)流通票据。
(4)LPA 1925法案第56节。
根据英国法,允许第三人提起诉讼的情形如下:
(1)信托。
(2)LPA 1925年法案第56节。
(3)排他性代理。
允许受约人代表第三方执行合同的情形如下:
(1)实际履行。
(2)强制令或者停止进行诉讼程序。
(3)损害赔偿。
第三人负担义务的情形如下:
(1)限制性契约。
(2)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侵权责任(tort)。
英国法中调整规范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的法律主要是《1999年第三方权利合同法案》[The Contract (Right of Third Parties) Act 1999],该法案对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的严格限制进行了改革。该法案规定了第三方有权主张合同权利,要求合同利益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其立法主旨是给予非合同当事人的第三方主张合同的权利。根据该法案,第三方可以主张合同的权利,如果:
(1)合同明确规定了第三方可以主张合同的权利;或者,
(2)合同条款的主旨就是使第三方受益。
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的实际意义在于承包商不能因工程师的疏忽或错误而起诉工程师,因为承包商与工程师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如果承包商要起诉工程师,只能以侵权责任为由起诉工程师的疏忽和错误,因为根据英国法和美国法律,以侵权为由起诉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具有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在分包合同关系中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是分包合同关系链中各方当事人,如业主、工程师、主包商、分包商、三包商、四包商之间纵向和横向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的法律基础。运用该项规则,就可以解释和理解分包合同关系链中各方的责任和利益。业主虽然与分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业主可以侵权责任为由起诉分包商,同样主包商也可以侵权责任为由起诉三包商、四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