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简帛字迹研究:以上博简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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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書寫載體(書寫材料)

對戰國字迹的研究不能孤立地僅從比較字迹特徵的層面出發,書寫載體也是構成字迹的重要組成部分。字迹是利用書寫工具通過書寫載體構成的,由於書寫載體的材質對字迹的風格、形態等方面特徵的影響十分重要,我們也稱書寫載體爲書寫材料。

甲骨文、金文、簡帛文字的形態不同,並不單純是時代不同造成的,更與其書寫材料有着很大關係。甲骨文屬於契刻文字,通過刻刀類的刻寫工具在甲骨這類材質上刻劃而成,筆道單一有力;金文中鑄造一類的銘文毛筆書寫痕迹明顯,但是由於這類字迹可以反復描摹,加之鑄造影響,使得金文的字體多顯肥厚,而金文中刻劃銘文的筆畫綫條纖細;簡牘帛書上的字迹最能真實反映時人書寫情況。我們看看古文字常見的幾種書寫材料的字迹特徵。

一、甲骨

存在於甲骨上的字迹大多是刻寫而成的,少數用毛筆寫成,如劉一曼曾介紹過一些殷墟出土的部分有朱書、墨書文字的甲骨,稱之爲“甲骨書辭”(圖一三∶1-3)。中國古代書畫鑒定組編:《中國法書全集·先秦秦漢卷》,圖版一三、一四、一五,文物出版社,2009年,“圖版説明”第6頁。劉一曼對這些甲骨書辭的字迹特徵進行了總結,並得出甲骨書辭“字大、筆肥”、“書於甲骨背面”、“卜骨書辭爲倒書”、“卜甲書辭爲正書”、“大部分屬卜辭,且多與同版刻辭内容相關”等結論。劉一曼:《試論殷墟甲骨書辭》,《考古》1991年第6期,第546-554、572頁。2002年小屯南地偏東H57坑又新出土一些朱書卜骨(圖一三∶4)。

1

2

3

4

圖一三國家文物局:《小屯南地甲骨新發現》,《2002中國重要考古發現》,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30-32頁。

不過這些墨書字迹在整個甲骨文材料中佔了很少一部分。一方面是這類文字載體的書寫空間較小;另一方面是朱砂與墨在這類材料上的附着性較差。所以甲骨文字大多是契刻出來的。

從刻寫材料上看,甲骨文契刻所用的載體爲質地堅硬的龜甲或獸骨,刻刀在這種材質上刻劃受到一定阻礙,這種阻礙影響了字迹的變化,從而使甲骨文字體發展成一種契刻式的字體。我們今天所見到的甲骨文大多是出於河南安陽的商代甲骨,小部分西周甲骨則大多出於陝西岐山。兩個時代的甲骨不僅發現地不同,風格也迥然有别。

從刻寫方式上看,殷墟甲骨字迹的豎畫往往是自下而上逆刻的,整個字又是自内向外推刻的,這些特徵我們都可以從甲骨文刻痕的凹槽坡度上看出。當契刻過程中出現縱横相間的筆畫時,許多刻手因不便轉動刻刀而改成先將平行筆畫依次完成;契刻横畫時將甲骨片調轉90度,再按豎畫的方法推刻(圖一四)。

1. 英藏485S

2. 英藏1588

3. 英藏126骨

4. 英藏1891

5. 英藏1891

圖一四李學勤、齊文心、艾蘭:《英國所藏甲骨集》,中華書局,1985年,第385、387、389頁“附録圖版”。

從這些刻痕中的起、收筆可見,刻痕的起筆一般尖細,由於用力慣性,收筆處要比起筆處粗重。對於圓轉之筆的刻寫或改爲平、折之筆(圖一四∶2、3),或通過旋轉甲骨片刻寫而成(圖一四∶3)。所以甲骨文字迹大多存在筆畫平直、少彎轉、折角生硬或分筆完成等特徵。因爲刻的過程中阻力較大,刻的動作主要靠推,筆畫會多平直,所以刀在龜甲獸骨這類載體上形成的痕迹溝槽較深(圖一四∶1),而“劃”的動作阻力較“刻”小很多,筆畫多彎曲,刀在龜甲獸骨這類載體上形成的痕迹凹槽一邊很淺,一邊很深(圖一四∶4、5),有時刻刀傾斜也會出現這樣的效果,刻和劃主要的區别是運刀的方向,“刻”是自下而上的,自左而右的保持一個方向“推”;“劃”是自上而下的,左右兩向自然“拉”出綫條。周原甲骨大多數是通過刀劃刻在甲骨上形成的,其主要動作是以刀帶筆的“劃”字,少有“刻”字,並且周原甲骨上的字迹都很微小(圖一五)。

H11∶1

H11∶14

FQ2

H31∶4

圖一五曹瑋:《周原甲骨文》,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2年,第1、14、146、139頁圖版。

甲骨文字迹特徵從拓片上就可大致分出,不過,作爲刻劃字迹,更應該從清晰的放大照片着手來研究這些契刻時留下的痕迹,這樣纔能更加全面、科學地對甲骨文契刻手段進行研究。

二、青銅器

上文已經介紹過洛陽北窯西周墓M37的銅簋内壁(圖一六∶1)、M139的戈上(圖一六∶2)、M172的5枚鉛戈上(圖一六∶3、4)都有墨迹存在。蔡運章:《洛陽北窯西周墓墨書文字略論》,《文物》1994年第7期,第64-69、79頁。這些字迹“結體豐腴,筆勢雄勁渾圓,運筆順入出鋒,首尾較尖而中間肥筆略曲,提按灑落,波磔明顯”。宋鎮豪:《先秦秦漢時期的墨迹書法》,《中國法書全集·先秦秦漢卷》,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5頁。

1. 伯懋父簋

2. 叔侯父戈

3. 封氏戈

4. 内史戈

圖一六

這些西周時期青銅器上的墨迹是十分少見的,它們得以保存十分寶貴。西周時期其他材質的載體上墨書字迹也很罕見,可舉出1990年在河南三門峽上村嶺虢國墓M9發現有墨寫文字的玉片。師安衷:《中國書法史上的重大發現》,《虢國墓地的發現與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時代(遠東)出版社,2000年,第250-253頁。除了這些以外,至今尚未發現有其他大批西周墨迹出現。

青銅器上的文字主要是通過兩種方法顯現:一種是通過製範鑄造産生的;另一種是通過書寫者用刀等工具直接刻寫或者鑿寫在青銅上的。

鑄造類銘文多能反映出墨書文字對其字體的影響,如殷商及西周早期一些銘文筆畫或顯肥筆的特點,字迹形態與上述西周墨迹形態風格相近(圖一七∶1、2),西周後期大多鑄造類銘文筆畫都較爲均匀(圖一七∶3、4)。金文中鑄造類銘文字迹特徵主要體現在筆畫相接處没有尖鋭的折角痕迹,這是因爲銅水流動於範内折角處造成的效果(圖一七∶1-4)。鑄造銘文雖大多能反映出墨書的痕迹,但是其字迹的附加成分大大多於刻劃文字。鑄造銘文往往加入書寫者的主觀意識,帶有修飾性地對字迹進行改造,有目的地改變了字迹,掩飾了書寫者實際的書寫技能與習慣,如金文可以通過雙鈎方式刻範等。鑄造類銘文由於是製範鑄造,所以一般來説在同一篇銘文中不會有不同書寫者的字迹,也不會出現對銘文進行修改的痕迹。不過也偶有例外,如曾侯乙墓出土的C.196淺盤豆上銘文最後一個“冬”字下有一陽文“曾”字倒文(圖一七∶5)。整理者推測這是“在製模時先在此刻字,還没有刻完‘曾’字就止了,又倒過來再重刻現在所見到的這七字銘文”。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211頁。  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213頁圖一一二∶2。

1. 四祀其卣(《集成》5413.3)

2. 小臣俞尊(《集成》5990)

3. 德方鼎(《集成》2661)

4. 大克鼎(《集成》2836)

5. 曾侯乙豆(C.196②)

圖一七

青銅器在製成後,上面所記録的鑄造類銘文很難再進行修改,如果進行修改,也只能通過契刻的方法進行。如遼寧省博物館所藏“三鈎兵”,其中“祖日丁”中的“祖”字即爲後補刻上的(圖一八)。這種用刻劃方法來修改鑄造類銘文的情況常見的有兩種:一種將一器物原物主名字修改成後擁有者名字,如曾侯乙墓出土的一套尊盤中盤底銘文是在打磨掉鑄款後的基礎上再刻上去的。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229頁。又如固始侯古堆一號墓M1∶P11、M1∶P12銅編鐘,“鄱子成周”均是鏟掉原來的銘文後再刻上去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固始侯古堆一號墓》,大象出版社,2004年,第53頁。另一種是在一些兵器上按程式語事先鑄造好銘文主體部分,而將製造者或製造日期等空出,再用刻劃方法補上,如新鄭白廟范村兵器窖藏的有些兵器便如此。郝本性:《新鄭“鄭韓故城”發現一批戰國銅兵器》,《文物》1972年第10期,第34-35頁。1983年河南新鄭市鄭韓故城出土的“戈銘石模”,“把變更的字製成活字坑,不僅提高了鑄造産量,也是中國最早出現的活字印範實物”(圖一九)。河南博物院編著:《中原古代文明之光》,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189頁。  此圖採用的是遼寧省博物館内部圖片。

圖一八⑤

圖一九

金文中刻劃字迹在刻(劃)寫時的承受材料較甲骨更爲堅硬光滑,對刻刀的反作用更大,刻劃活動的難度也更大。刻劃字迹反映出的情況也比較複雜,有些是劃刻而成,有些是鑿刻而成,因爲不同刻工刻寫技能不同,他們對刻刀的控制能力也不一樣,刻痕特點也就不同。刻劃類字迹在較長的轉折筆畫中,折角較爲明顯,或改成兩筆相接刻劃,交接處以及交叉處較爲生硬或者折角明顯,常常出現斷筆現象(圖二〇∶1、3)。刻工的刻寫水準越高,字迹變化也就越小,並且能在原來字形基礎上做藝術加工(圖二〇∶2);刻工的刻寫水準越低,字迹變化也就越大,此類字迹常出現在兵器等銘文中(圖二〇∶3)。

1. 薛仲赤簠(《集成》4556)

2. 越王鳩淺劍(《集成》11621.2)

3. 七年相邦鈹(《集成》11172)

圖二〇

有時,在同一器物上,同時存在鑿刻、劃刻等不同的刻寫方式(圖二一∶1),從圖二一中可以看到“八年上郡假守鼂戈”存在兩種不同的刻寫方式:一種是鑿寫而成的(圖二一∶2);另一種是刻劃而成的(圖二一∶3)。

1

2

3

圖二一蕭春源:《珍秦齋藏金·秦銅器篇》,澳門基金會,2006年,第89頁。

刻劃類字迹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表現出刻寫者的自身特點,同一銘文中出現不同刻寫者的現象也偶有出現,如馮師勝君就曾指出,壺(《商周青銅器銘文選(二)》882號)上就存在兩個刻手。其中一個刻工所刻寫的銘文“結構鬆散,筆道的力度也遠遜於銘文的主要刻寫者”。此條原係馮師勝君在吉林大學2006年“戰國文字學”研究生課上所講,後由馮師面告。下面我們將壺的部分銘文列舉出來(圖二二)。

圖二二 壺部分銘文

由上圖可以看出,雖然兩刻手的刻寫風格大體相近,但是刻寫水平相差很大,如對相同文字“郾”、“邦”兩字的對比,其中一個刻手(圖二二∶左)與另一主要刻手(圖二二∶右)相比,刻寫出的文字結構明顯鬆散,並且大小不一。

圖二三

刻劃類字迹可以進行修改,而修改前的字痕有時保留了下來,如在曾侯乙墓出土的一件蓋豆上,“用”字右上側有兩個筆畫(《集成》4670),應是該字刻錯位置後改刻的結果(圖二三)。

青銅器上的銘文風格與書寫水平按其功能也有所差别,如禮器、樂器上銘文莊重華美且多有藝術加工;兵器、雜器上的銘文草率粗疏;鑄造類銘文筆畫豐滿,毛筆書寫意味濃重,書法大多較好;刻劃出的銘文多纖細,書法水平部分規整,部分潦草。

如果用鑄刻字迹材料與墨書字迹材料比較,鑄刻字迹不易“書”寫及修改,雖然鑄刻字迹可以美術化、裝飾化,但是由於毛筆這種書寫工具可以自由運用的特性,使得墨書字迹表現的文字形體更加多樣化、自由化,也更能反映出書寫者的個性。

三、簡帛字迹與其他材質字迹的對比

簡帛字迹是由毛筆蘸墨(偶用朱書,下面皆統稱爲墨書)書寫於簡牘帛書上形成的。毛筆筆尖軟而有彈性,只需提按或轉折,就可寫出不同形態的文字。由於毛筆易於掌握,這類字迹的筆畫轉折形態也比刻劃字迹筆畫轉折更靈活。

我們將甲骨文、金文、簡帛文字這三種字迹加以比較,看看它們之間的差異:

此表中金文多選自商末或西周早期的青銅器銘文。這些金文字形都保留了毛筆書寫的影響。雖然甲骨文的筆畫也並不都是平直的,其中一些字也保留了墨書的影響,但是這些字迹在整個甲骨文形體中畢竟只占少數。

前文已述,甲骨、金文、簡帛字迹的差異不僅是文字的時代早晚造成的,書寫載體材質的不同對字迹形態的影響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爲文字載體的不同,對書寫工具的要求也有不同,甲骨文與刻劃銘文的書寫均用刀,不過兩者所用刀的材質也可能有所不同,這是由甲骨與青銅器的質地決定的。

此外,木質載體上除用毛筆這種書寫工具書寫文字外,也有一些文字是用刀刻劃而成的。這種刻文與甲骨文、刻劃銘文的字迹形態差别也是很大的,如曾侯乙出土的木器刻文。郭店M1楚墓出土的漆耳杯4字刻銘,等等。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文字資料十分豐富,並且這些文字的書寫載體也較爲多樣,如青銅器鑄造銘文(圖二四∶1)、青銅器刻劃銘文(圖二四∶2)、石編磬刻文(圖二四∶3)、竹簡遣策(圖二四∶4)、漆書(圖二四∶5)、木器刻文(圖二四∶6)等。這些文字材料又屬同一時期,下面我們舉例直觀地比較一下這些不同載體上的文字差異: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80頁圖二二∶7。  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80頁圖二二∶7。

1. 曾侯乙鎛(《集成》85)

2. 曾侯乙冰缶(《集成》10000.3)

3. 石編磬刻文①

4. 竹簡遣策②

5. 弋射衣箱漆書①

6. 衣箱木刻文②

舒之梅、張緒球主編:《楚文化——奇譎浪漫的南方大國》,上海遠東出版社,1998年,第86頁圖版102。  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354頁圖二一五。

圖二四 曾侯乙墓出土各類文字

四、戰國墨書字迹中常見的書寫材料

1. 竹木

在晉代之前,竹、木簡是文字書寫的主要載體。由於竹木器不易保存等原因,我們還没有見過春秋以前的竹、木材料的書寫載體。但是,在殷商的甲骨卜辭和西周青銅器銘文中屢見“册”、“典”等字,這表明竹、木簡的使用很早就已經出現了。

古代就已經發現了很多戰國時代的竹簡,如《漢書·藝文志》記載:“武帝末,許多學者指出“武帝末”實際應爲“武帝初或景帝時”,參看馮勝君《二十世紀古文獻新證研究》,齊魯書社,2006年,第10頁。魯王欲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這是見於史書記載的一次比較大規模的竹簡發現;《晉書·束晳傳》記載太康二年有人名“不凖”者盜發魏王墓,發現大批竹簡,後人稱之爲“汲冢竹書”,其中有古書《竹書紀年》、《穆天子傳》、《師春》、《易經》等七十多篇;《南齊書·文惠太子傳》中記載建元元年有人盜掘當時襄陽的古墓,發現了一些竹簡,被王僧虔鑒定爲蝌蚪書《考工記》;《太平廣記》引李德裕《玄怪録》記載北周時在古居延遺址發現木簡等。現代簡牘實物的發現,始於百年之前,1901年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在尼雅河下游發現了木簡,1932年後,西北漢代居延都尉府一帶發現了很多漢代屯戍文書。

現代戰國竹簡的發現始於1951年湖南長沙五里牌楚墓和1953年湖南長沙仰天湖楚墓的發掘。進入20世纪70年代以後,戰國簡牘被大批發現,如1987年湖北荆門包山M2楚墓出土了279支竹簡,是當時發現數量最多保存最完整的竹簡。此外,望山、藤店、天星觀、九店、隨縣曾侯乙墓、夕陽坡、慈利石板村等地也出土不少竹簡。1993年湖北荆門郭店M1楚墓出土805支戰國書籍類竹簡。1994年上海博物館收藏1200餘支戰國書籍類竹簡。1994年河南新蔡葛陵楚墓出土1571支竹簡,其内容爲卜筮祭禱記録及簿記類竹簡。2008年清華大學收藏2388支戰國書籍類竹簡。這些竹簡迅速成爲近年來學術研究的熱點。關於簡牘材料的發現參看單育辰《一九〇〇年以來出土簡帛一覽》,《簡帛》第一輯,2006年,第481-513頁。

已發現的戰國時代墨迹文字的載體一般都是由竹木製成的,並以竹簡爲大宗。這也是因爲竹木簡(牘)取材便利(南方多用竹,北方多用木),材質本身對墨的吸附性能良好,所以被廣泛應用。關於竹簡的材質趙桂芳有過介紹:

從出土的部分竹簡測試結果來看,用於製作竹簡的有毛竹、剛竹、苦穗竹、箭竹、慈竹等等,但多數是用毛竹製作,因爲毛竹來源方便,並且在竹子當中質地是最好的。在古代,由於交通不發達,使用的材料基本是就地取材。趙桂芳:《戰國飽水竹簡的搶救性保護》,《出土文獻》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第235-236頁。

另一方面,毛竹的直徑較粗,竹節間距離也疏遠,是製作竹簡的最佳材料。蕭静華在介紹三國吴簡所用材料時曾介紹過毛竹爲雌雄異株,雄竹枝葉較稀少,雌竹枝葉較茂密。雌竹的竹質纖維相對比較細密,片狀成形狀況較好,吸墨狀況較爲均匀。而三國吴簡所用材料正是毛竹中的雌竹。關於製作竹簡所用的材料,后德俊介紹説:

1. 製作竹簡所用的毛竹,一般是用前一年砍伐或當年砍伐已經放置了一段時間的毛竹,這是因爲剛剛砍伐的新鮮毛竹水分較多,用它製成的竹簡在書寫時墨迹容易擴散而影響字的質量;而陳年的毛竹往往容易發黑,使製成的竹簡表面帶有雜色而影響到字迹的辨認。

2. 毛竹下端30-50釐米的部分,因爲竹節過多,一般不宜用來製簡;毛竹上端,即俗稱竹稍的部分,因爲直徑太細,一般也不宜用來製簡。后德俊:《楚及相關墓葬出土竹簡製作工藝的綜合考察》,《楚文化研究》第六集,2005年,第38頁。

選好材料後,人們“截竹爲筒,破以爲牒”(《論衡·量知》)。李天虹就丁家咀、安崗、嚴倉等簡背端出現形狀差異(有的平齊,有的呈斜坡狀)的現象,認爲這“有可能顯示簡的加工方式不同”。李天虹:《湖北出土楚簡(五種)格式初析》,《江漢考古》2011年第4期,第103頁。吴順清就此推測説:

竹子在被選用爲簡料後,有的是先按照簡的長度切割成段,再剖破成條;有的是整竹或者一大竹子先剖破成條,再成捆切割成段。前者簡的背端平齊,簡長劃一,後者因是成捆切割,切割面不易直下,易形成斜坡,簡長也可産生誤差。李天虹:《湖北出土楚簡(五種)格式初析》,《江漢考古》2011年第4期,第105頁注釋[5]。

竹簡被“破以爲牒”之後,古書中多言它應再進行殺青,劉向《别録》説:“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汁,善折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乾之,陳楚之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殺,亦治也。”(《太平御覽》卷六〇六引)參看陳夢家《由實物所見漢代簡册制度》,《漢簡綴述》,中華書局,1980年,第295頁。但后德俊通過多次參與發掘或處理出土戰國秦漢簡後認爲,其所觀察到的竹簡上未曾發現有火烤痕迹,並認定戰國時期楚地製簡是採用灰水處理。參看后德俊《楚及相關墓葬出土竹簡製作工藝的綜合考察》,《楚文化研究》第六集,2005年,第41頁。他所説的灰水是指草木灰或蜃灰浸泡過的水,《周禮·考工記·氏》處理絲帛製品時“欄木爲灰”,“淫之以蜃”,亦是用灰水去掉油質。

殺青後的竹條在經過刮削、打磨、修治、刻契口等一系列處理後,方可用於書寫。從已公佈的戰國竹簡看,契口的位置一般契刻於竹簡的右側,不過偶爾也有契刻於竹簡左側的,如郭店簡《語叢三》“從17號簡至結束,契口均位於簡的左側”,《六德》簡33、34、36、44契口也位於簡的左側。參看李天虹《郭店竹簡〈性自命出〉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7-8頁。程鵬萬猜測《六德》這4枚簡契口在左側的原因“可能是抄寫者書寫時將簡的上下順序顛倒之故”。程鵬萬:《簡牘帛書格式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25頁。還有一些簡的契口同時存在於同一簡的兩側,如上博四《曹沫之陳》簡15、59、63、64的上、中契口在簡的右側,而下契口在簡左側。參看程鵬萬《簡牘帛書格式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25頁。嚴倉簡有1枚殘簡的左右兩側均有一個契口,李天虹通過觀察這枚殘簡的左契口爲倒三角形,右契口爲正三角形的現象,猜測嚴倉簡這種左右均有契口的原因是:

左邊的契口是書寫前製作好的,可是書手抄寫文字時把簡拿倒了,致使三角形的契口成爲倒三角形。因上契口距簡端、下契口距簡尾的距離不同,倒置後契口位置出現了偏差,書寫一段文字後發現失誤,於是在右側重新加工了一個契口,原來的契口就作廢了。李天虹:《湖北出土楚簡(五種)格式初析》,《江漢考古》2011年第4期,第104頁。

李天虹對嚴倉簡這種現象的介紹也爲上述程鵬萬的猜測提供了佐證,並且她認爲《語叢三》17號簡契口左側的原因也是“書寫時倒置所致”。

竹簡一般是在竹黄一面書寫的。爲了不使墨迹在載體上滲墨暈散,有些簡牘書寫前還先在其表面上塗了一層薄薄的油脂,如石雪萬就曾介紹過尹灣木牘上有一層“膠液”。石雪萬:《尹灣竹木簡綴述》,《尹灣漢墓簡牘綜論》,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173頁。已發現的這些先塗油再書寫的現象均使用在木質簡牘中。較早注意到這種保護方法的學者是陳夢家,他曾指出武威漢簡“表面有光亮,似塗膠質者”。陳夢家:《由實物所見漢代簡册制度》,《漢簡綴述》,中華書局,1980年,第295頁。不過陳夢家並未説明這些“膠質”類薄膜是在書寫前還是書寫後塗上的。

爲了使文字不受到污染及能得到長期保護,有些簡牘是在書寫後再塗油進行保護,如蕭静華介紹過長沙三國吴簡就是使用的這種方法。蕭静華:《從實物所見三國吴簡的製作方法》,《長沙三國吴簡暨百年來簡帛發現與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華書局,2005年,第26頁。

關於竹簡的編聯情況,是先編後寫,還是先寫後編歷來争論不休,多數學者認爲兩種情況同時存在,如李均明、劉軍、張顯成、耿向新、馬怡等。參看李均明、劉軍《簡牘文書學》,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5頁。張顯成:《簡帛文獻學通論》,中華書局,2004年,第123頁。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68頁。耿向新:《中國簡帛書籍史》,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年,第37頁。也有學者認爲應該是先寫後編,如邢義田在觀察漢畫像石所記載的漢代文官書寫姿勢及持簡姿勢後,認爲:

以上所談,無非在於説明漢代因書寫姿勢而形成的一些習慣。如果經常或坐或立,懸腕懸肘而書,則似乎只有使用未編的簡或牘纔便於持握。即使持用編聯過的簡册,也應是不過數簡的短册;長册則難於邊持邊書寫。不論是書籍或帳簿類,待完整的一篇抄畢,削改好錯誤,最後再進行編聯,無論如何應是最方便的方式。邢義田:《地不愛寶——漢代的簡牘》,中華書局,2011年,第40頁。馬怡:《中國古人書寫方式探源》,“甘肅省第二届簡牘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蘭州,2011年8月。

我們贊成竹簡先寫後編的這種編聯方式,從出土的材料來看,這些竹簡大多先寫後編,如竹簡上常出現契口處文字被編繩磨損的現象即是一證;又如清華簡背面均寫有簡號,若是先編後寫這些簡號自然是没有必要再寫上去的。

上博八中《蘭賦》、《李頌》爲合編一卷的兩篇竹簡,《蘭賦》一共有五支簡,《李頌》簡1則爲本卷第六支簡,亦爲本卷正面最後一支簡,抄寫者在本卷最末簡的背面接着抄寫,《李頌》第2行(整理者稱“簡1背”)寫在《李頌》簡1的背面,《李頌》第3行(整理者稱“簡2”)則寫在《蘭賦》簡5的背面,整理者憑此認爲該卷爲先編後寫而成的。曹錦炎:《〈李頌〉説明》,《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29頁。這種判斷的證據並不十分充足,在仔細觀察《李頌》各簡上的字迹後,我們發現《李頌》簡2(即《蘭賦》簡5背面)第三契口處“情”字上端就有因編綸覆蓋而磨損的痕迹。所以,合編一卷的《蘭賦》、《李頌》這兩篇也應是先寫後編而成的。像《李頌》這種在竹簡背面書寫的方式也有可能是書手書寫時手邊的竹簡不夠造成的。

由於墨迹書寫後,並不容易很快乾掉,古代書寫順序又大多是從右向左書寫,如果是先編後寫,書寫者在寫完一支簡後,另起一簡書寫時,很容易使前一支或前幾支竹簡上的字迹遭到污染。所以,由於書寫工具及載體的限定,我們猜測古書先編後寫的可能性應該很小。

一些繪有圖畫的竹簡,如睡虎地秦簡《日書》、《艮山圖》、周家臺秦簡《日書》等有可能是先編聯後書寫的,否則單繪每支簡很難拼出一幅合適的大圖,當然也存在一種可能就是先把要繪圖的幾支簡排列在一起,繪上圖之後再加以編聯。

左家公山楚墓發掘簡報中提到,左家公山楚墓M15出土文具的竹筐裏尚存置25枚竹片:“竹片長三二公分,寬〇·八公分,一端用絲綫貫穿着,上下用兩塊竹片夾住。”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員會:《長沙左家公山的戰國木椁墓》,《文物參考資料》1954年第12期,第7頁。簡報中未作圖示,這些不知是否是編聯好的空白簡。

竹簡狹長的書寫空間必然影響了字迹的形體及後世的書寫制度,如戰國竹簡中文字横畫末端下延、借筆字、合文頻見等現象。文字自上而下的書寫方式一直沿用至後世,這種書寫方式就是因早先的書寫載體爲狹長的竹簡而形成的。由於出土竹簡爲大宗,也是戰國時期的主要書寫材料,因此戰國竹簡字迹是我們研究的重點。

戰國時代的牘、觚等形制的竹質書寫載體也有少量發現,如包山M2楚墓出土了1枚竹牘,即爲觚,内容爲遣策(圖二五∶1)。可書寫形式都是按照單簡的寬度而分多行縱向書寫的,所以,就文字佈局的特徵而言較竹簡豐富些。但是這些不是當時書寫載體的主要形制。

出土的戰國木質簡牘較少,已確定爲戰國時代的木牘有湖北雲夢睡虎地黑夫與驚的家書木牘(圖二五∶2)湖北省博物館:《湖北出土文物精粹》,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59頁圖版90。。秦漢時期的簡牘中用木較多,漢簡用木者多出土於甘肅一帶,這可能與該地區木材的使用範圍較竹材更廣泛有關。西北木簡選料多用松木、胡楊、紅柳木等,不同材質的木簡的使用時代與用途也有差異,何雙全在《居延漢簡研究》一文中就對西北出土木簡的材質與用途做了相關研究,可參看。參看何雙全《居延漢簡研究》,《雙玉蘭堂文集》(上),蘭台出版社,2001年,第230-231頁。秦漢簡字迹形態與戰國文字形態差異較大,不是本文要研究的内容。

1

2

圖二五

木簡與竹簡作爲書寫載體,從材質上看是相近的,對字迹的影響也十分相似,所以竹木簡上的墨書字迹特徵與研究方法也大多一致。

2. 帛

戰國時期書寫載體的材料除選用竹、木外,還有帛。出土的戰

圖二六

國時期帛書字迹目前僅發現了一批,即湖南長沙子彈庫出土的楚帛書。由於縑帛的書寫面積較竹木簡牘、玉石大很多,這種書寫載體上的字迹形體較寬,並且書寫順序也可以不只一個方向,如湖南長沙子彈庫出土的一件帛書上文字就分别書寫於四方,並且繪有各種圖畫(圖二六)。李零就曾提道:

竹簡一般只有文字没有圖書[儒按:應爲畫],因爲竹簡是一條一條的,畫圖不太方便,效果也不好。但個别竹簡情況也有例外。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就附有《艮山圖》、《視羅圖》、《人字圖》、《置室門圖》,乙種也附有類似的《視羅圖》。另外,古人也常以木方繪製地圖(如放馬灘地圖),稱爲“版圖”。這些圖都是用簡單的墨綫勾勒,從藝術效果講,根本無法同帛書相比。當時的圖主要還是畫在帛上。李零:《楚帛書的再認識》,《李零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246頁。

目前已知出土的戰國時期帛畫有兩件,分别是出於長沙陳家大山的《人物龍鳳帛畫》、长沙子彈庫的《人物御龍帛畫》。此外,在长沙子彈庫楚帛書上,爲配合文字,也畫有一些圖像。

漢代的帛書的發現主要集中於湖南長沙馬王堆西漢墓,其中3號墓出土的《篆書陰陽五行》書體特别,其書寫者被認爲是“還没熟練掌握秦人字體的楚人”。李學勤:《東周與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36頁。另外在内蒙古居延舊址和甘肅懸泉置漢遺址,也發現了幾件帛書書信。因爲書寫載體材質的影響,這些帛書上面的字迹均表現出了形體較寬、筆畫較纖細、均匀等特徵。

縑帛這種材質吸水性較强,作爲書寫載體也需要加工。出土的楚地絲織品實物均是經過煉製(上文提到的灰水煉製)後的熟絹,其吸水性較未煉製的生絹差很多,墨迹很容易保留在上面。由於縑帛的製作工藝在當時比較複雜,作爲書寫載體而言,是十分珍貴的材料,其應用不如竹木簡廣泛,縑帛主要用來抄寫帶有圖畫的特殊文本,如地圖、術數類等文獻。即便是在面積較大的書寫載體縑帛上,文字的大小及書寫方式仍是與竹簡上一樣。

由於戰國時期縑帛不是普遍使用的書寫載體,並且出土數量較少,所以戰國帛書字迹還有待更多的實物出土纔能系統地、科學地進行研究。

3. 其他(玉石、漆器等)

玉石材料珍貴,僅在特定場合使用,目前主要見於晉國的侯馬盟書與温縣盟書,此外在中山王墓雜器中、秦駰禱病玉版上也有少量存在。玉石等材質較堅硬光滑,對墨的吸附能力較絲帛、竹木等材料差很多,這類書寫載體上的字迹大多是利用毛筆蘸朱砂書寫的,有些也利用毛筆蘸墨來書寫,不過書寫在玉石類材料上的墨含水量應該很少,這樣墨纔能附着在上面而不容易污染脱落。雖然盟書所需的玉石書寫材料的書寫空間較竹木簡寬大,但它不是書寫載體的常用材料,所以盟書的字迹也多遵循竹木簡上字迹書寫樣式。對於漆器上的文字來説,上舉曾侯乙墓出土的衣箱上的漆書像刷子刷出的效果,較爲特别,但荆門出土的左冢棋局中的漆字書寫就與常見簡牘墨書字迹形態無别(圖二七)。

圖二七①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荆門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80-185頁。

五、竹簡的脱水保護

戰國簡出土與發現時許多是含水率非常高的飽水簡,有些竹簡出土時還被泥包裹着。一些飽水簡在經過去霉、清洗、殺菌等保護性處理後,再進行脱水,纔能確保對它收藏、研究與展示時的壽命。常見的對戰國飽水簡進行脱水的方法有乙醇——乙醚連浸法(溶劑法)、乙醇——十六醇法、乙二醛脱水法、真空冷凍乾燥法等幾種。

其中“乙醇——乙醚連浸法”(溶劑法)是早期生物學技術應用在生物標本製作上的,後被應用在竹簡脱水方面。如胡繼高等研究人員就用這種方法對銀雀山和馬王堆出土竹簡進行了脱水,並在此法基礎上用高分子樹脂材料對銀雀山竹簡進行填充。胡繼高:《銀雀山和馬王堆出土竹簡脱水試驗報告——兼論醇-醚連浸法》,《文物》1979年第4期,第64-69頁。在過去,這種方法在簡牘脱水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不過這種方法會使文字發生變形。“乙醇——十六醇法”,方北松等長沙簡牘博物館的保護人員就是用這種方法對走馬樓吴簡牘及湘西里耶秦簡進行了脱水保護。方北松:《飽水簡牘糟朽成因研究及脱水事例》,《出土文獻》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第252-262頁。“乙二醛脱水法”由湖北省博物館文物保護中心的專家研究成功並得到了應用。在此基礎上,湖北荆州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將此法又進一步完善。20世紀90年代末,上海博物館實驗室也進行了相關研究,上博簡就是“運用醇醚法中的部分工藝並結合真空冷凍乾燥”進行脱水處理的,朱淵清:《馬承源先生談上博簡》,《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第4-5頁。濮茅左:《上博楚簡的實驗室保護處理》,“簡帛研究”網,2007年12月13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7/pumaozuo004.htm。他們還用醇醚法脱水戰國飽水木器和漆器,脱水效果理想。但這種方法對飽水竹簡脱水並不普遍,它更適用於飽水漆器的脱水。趙桂芳:《戰國飽水竹簡的搶救性保護》,《出土文獻》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第248-249頁。此外,用“自然乾燥法”對含水量較低的簡牘進行脱水是較爲簡便易行的。其主要方法是“利用蒸氣壓差使飽水簡牘在一個特定的環境即相對濕度在95%左右緩慢地進行脱水”。趙桂芳:《戰國飽水竹簡的搶救性保護》,《出土文獻》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第249頁。

竹木材質的簡牘字迹材料在經歷數千年的變化後,外表已經糟朽,類似海綿狀,“竹片就像泡爛的麵條;有的稍微觸摸即化爲齏粉”。胡平生:《論簡帛辨僞與流失簡牘搶救》,《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中華書局,2010年,第99頁。爲了盡可能地還原這些竹簡原貌,就要在竹簡脱水後填充適當的化學材料代替竹簡原來壞死的細胞,使其不會發生嚴重的變形。不同時期採用的不同方法對竹簡的保護程度也有所不同。發掘出來的竹簡要長期保存,脱水是必要的,但正因爲脱水,就會有字迹變形、竹簡殘損、彎曲等情況的出現,我們在研究竹簡時,必須考慮到這些因素。

六、簡牘的復原與編聯

竹簡出土時編繩基本都已經朽爛,整個竹簡散落無序,舊有面貌要靠後期人爲的編聯才能使其通順可讀。同一篇或同一書手的字迹表現是同竹簡的拼合編聯的成功與否息息相關的,只有對竹簡進行正確的拼合編聯之後,對竹簡字迹的研究纔能談得上深入。所以,這裏我們不嫌辭費,對簡牘的拼合編聯做一些介紹。

1. 竹簡長度及簡端形狀

竹簡復原首先是按照整簡的長度(或接近整簡的長度)結合字迹特徵進行歸類,因爲同一篇文本的竹簡長度應該大致相同(但竹簡出土後縮水變形等因素,致使竹簡長度會發生略微變化),整簡長度的確定對竹簡的拼合是十分重要的,幾段殘簡拼合後的長度與整簡長度相差不會超過1釐米,如上博四《曹沫之陳》中竹簡大多從中間折斷,原整理者的一些編綴存在不少問題,陳劍曾以篇中“完簡”長度作爲參照,對《曹沫之陳》中部分竹簡進行重新拼合與編聯,陳劍:《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2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又,“confucius2000”網,2005年2月13日,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1596。白於藍也對篇中部分簡進行重新拼合。白於藍:《上博簡〈曹沫之陳〉釋文新編》,“簡帛研究”網,2005年4月10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baiyulan001.htm。其後,陳劍在重新測量過《曹沫之陳》圖版的尺寸後,又糾正了他原來對“簡8上+簡8下”及“53上+32下”這兩處拼合的錯誤:

實際上原簡8的拼合正可由長度問題看出是不可信的,《曹沫之陳》完整竹簡的長度一般都是47.5釐米左右,簡53上26.95釐米,32下22.6釐米,合計49.5釐米,況且還要留出缺文位置,更是大大超過了。簡8上段長25.05釐米、下段長23.05釐米,合計48.1釐米(整理者原説“47.5釐米”不確),再加上中間殘去的部分,全簡長度也將超過47.5釐米差不多2釐米。後來簡8已經被其他研究者拆分爲上下兩段,並分别找到了其各自應拼合的上下段,重新加以了拼合。簡53上和32下也不能拼合。53上26.95釐米,32下22.6釐米,合計49.5釐米。況且還要留出缺文位置。陳劍:《簡帛古書拼綴雜談資料長編》(未刊稿)。

這就是依據竹簡形制(主要是竹簡長度)對竹書進行拼綴的實例。

因爲相同長度的竹簡不一定屬於同一文本,所以還要結合字迹特徵、文本内容來對其進行整理分篇,如郭店《老子》丙與《太一生水》;郭店《尊德義》、《成之聞之》、《六德》、《性自命出》;上博《孔子詩論》、《魯邦大旱》、《子羔》。這三大部分都是竹簡形制相同,書手相同,但内容不同的例子。同時,相同形制的竹簡也存在不同書手抄寫的内容也不相同的文本,如上博四《昭王毁室》與上博二《昔者君老》就是這樣的例子。

關於簡的長短和竹簡所書的内容是否有聯繫,以往學者多有討論,此外,還有一些學者提出戰國時遣策的長短可能與墓主身份地位的高低有一定的聯繫。參看陳夢家《由實物所見漢代簡册制度》,《漢簡綴述》,中華書局,1980年,第293-294頁。胡平生:《簡牘制度新探》,《文物》2000年第3期,第66頁。胡平生、馬月華:《簡牘檢署考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4-27頁。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第43-46頁。有關簡牘長度的相關討論程鵬萬曾做了很好的整理,詳見程鵬萬《簡牘帛書格式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40-60頁。現在根據對簡牘實物的測量可以發現,簡牘的長度與所書内容及墓主尊卑之間是没有明顯聯繫的。

按照竹簡長度進行分類時還要注意竹簡兩端的形狀。常見的簡端形狀有三種:平齊、梯形、半圓形。出土的戰國竹簡中以簡端平齊者居多,梯形、半圓形的簡端現只發現於古書類竹簡,如郭店《老子》甲、《五行》、《六德》等篇竹簡兩端均修成梯形,參看馮勝君《郭店簡形制概説》,《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第2-11頁。上博《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竹簡兩端均修成半圓形。簡端修整成梯形或半圓形也應與竹簡内容及身份無關,僅僅是竹簡的裝飾需要。如郭店《老子》甲本竹簡兩端爲梯形,同墓出土的《老子》乙本、丙本的竹簡兩端卻是平齊的。此外,包山M2楚墓中出土過五祀木牌,形狀不一,有圭形、亞腰形、尖頂弧尾、凹弧頂燕尾等,這些木牌長6釐米,寬1.8釐米,厚0.2釐米(圖二八)。湖北省荆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上册第156頁、下册圖版四七·10-14。這類木牌的功能與竹簡不同。

2. 編痕及契口位置

經過處理的竹簡,進行編聯成册時需要固定,固定時常常是在簡側契刻缺口,契口用來固定編繩,以防止竹簡的滑脱。對不完整的竹簡而言,契口的位置對確定該簡在整簡中的位置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的。如單育辰根據上博七《凡物流形》甲本簡27與其

圖二八

他簡第一契口距竹簡頂端的距離差異很大這一竹簡形制特徵,並結合文義將《凡物流形》甲本簡27從該篇剔除。單育辰:《佔畢隨録之八》,“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3日,http://www.guwenzi.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06。程少軒在總結了各家對上博七《凡物流形》甲、乙本的編聯意見後,把編聯後的竹簡重新復原作圖,並强調了這些簡的編痕及契口位置(參見圖二九)。程少軒:《也談〈凡物流形〉的編聯及相關問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學術討論”專區,2009年1月2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PageIndex=1&ThreadID=952。程鵬萬在發現上博三《彭祖》簡4上契口距竹簡頂端的距離與上博六《競公瘧》篇竹簡上契口到頂端的距離一致後,結合文義將《彭祖》簡4與《競公瘧》簡5拼合在一起。程鵬萬:《上博三〈彭祖〉第4簡的歸屬與拼合》,“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1月17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057。我們對上博五《弟子問》簡3進行了測量,發現該竹簡頂端與第一契口間距離爲10.4釐米,這與《弟子問》其他簡的形制(對應距離9.3釐米)相差很大,卻與《君子爲禮》第一契口距頂端爲10.5釐米的形制是一致的,結合字迹特徵我們將《弟子問》簡3歸入《君子爲禮》中,並與《君子爲禮》簡7+8拼合得到一枚完簡。參看本文下篇第二十章《〈君子爲禮〉、〈弟子問〉字迹研究》中的詳細論述。

無論竹簡是否存在契口,散亂的竹簡上都會有編聯後留下的痕迹,即竹簡的編痕,所以對編痕的考察與對契口的考察作用是一樣的。有時,依據編痕對竹簡進行的編聯更爲可靠,如上博五《君子爲禮》簡1有三處編痕,即“韋”與“君子”、“淵”與“作”、“坐”與“”之間,而在同一簡上的“以”與“依”、“言”與“之”之間尚有契口兩處,而且簡2與簡1兩處契口相對應的位置上(“也”與“聖”、“不”與“出”之間)也明顯可見有契口痕迹,但兩支簡的四處契口與編繩無關,並未起到固定編繩的作用。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第39-40頁。

此外,陳劍還指出:

既不存在簡首或簡尾、又没有契口或編繩痕迹可以幫助判斷其位置的殘簡,其所在的上中下位置問題,原整理者的判斷、在小圖版上的安排也不可全信,有的可能也是有問題的。陳劍:《簡帛古書拼綴雜談資料長編》(未刊稿)。

陳劍提出的這一現象在公佈的圖版中較爲常見,在我們的研究過程中應當給予重視。如上博二《子羔》簡13首尾皆殘,其上有兩個契口,上契口距殘首爲0.2釐米,下契口距殘尾4.8釐米,《子羔》整簡第一契口距簡首8.6釐米,第三契口距簡尾8.1釐米,一、二契口與二、三契口間距離相等,均是19.2釐米,所以簡13在整簡中的位置既可能是上段又可能是下段。

圖二九

3. 斷離緣(碴口)

由於竹簡在飽水過程中各個方向收縮不均衡,乾燥後容易發生收縮、開裂、折斷、變形等變化。受損竹簡折斷殘損的情況居多,我們這裏把横向(這個横向並非指水平直綫)的殘損稱爲折斷;竹木順纖維縱向的殘損或劈裂(有時未殘缺)稱爲開裂。許多研究者把簡牘的殘損邊緣叫作“碴口”,我們認爲,這個詞在描述縱向開裂的竹簡殘損邊緣時並不形象。這裏,我們借用文件檢驗學中的專業術語,把這些因縱向斷裂造成的邊緣統稱爲斷離緣,而在拼合與描述簡牘横向折斷的殘損邊緣時仍繼續沿用“碴口”這個詞。

(1)折斷邊緣的碴口拼合。由於竹簡形制細長的原因,從横向折斷的情況十分常見,在斷離緣未再次磨損、脱水後未發生過變形的情況下,如果同一支竹簡殘損的兩段相對應的碴口不規則,拼接後兩段殘簡能夠吻合時,對竹簡的拼合十分有利。如下圖所示(圖三〇):

圖三〇

如果斷離緣受損嚴重,或者脱水後變形嚴重,拼合時就要慎重。不過即便是變形嚴重的簡牘,也要符合竹木發生物理變化的規律,即斷離緣的形狀變化也是有規律的。如上博三《彭祖》簡4與上博六《競公瘧》簡5進行拼合時碴口並不完全吻合(圖三一∶1),但依據其他方面的證據,這兩段殘簡是可以拼合的。程鵬萬:《上博三〈彭祖〉第4簡的歸屬與拼合》,“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1月17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057。

此外,若碴口處没有字迹並且平齊,就很容易與簡端相混,這樣就要結合契口或編痕來判斷殘簡兩端是否爲簡首簡尾了,如上博四《曹沫之陳》簡34上段殘簡“夫”字下的竹簡末端就呈平齊狀,但因最後一字“夫”上有契口可知該簡非簡尾(圖三〇∶3)。

圖三一

(2)縱向開裂的拼合。已出土的竹簡中,縱向裂開的現象較横向折斷的現象要少。因爲竹簡順着植物纖維縱向裂開的路徑都較規則筆直,有的還會裂成數條纖細的竹絲,如果僅從竹簡物理屬性上的斷離緣出發,而不依靠字迹原則,這基本是不太可能復原成功的。如上博一《性情論》中許多簡就是縱向裂開的(圖三二∶1、2)。新蔡簡中許多爲縱向分離,宋華强等學者就根據上面的字迹特徵對其進行了拼合(圖三二∶3-5)。參看宋華强《新蔡葛陵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30-33頁。

圖三二

斷離緣的契合對竹簡的拼合與編聯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對卜筮祭禱簡而言。卜筮祭禱簡中許多殘簡的“程式語”是固定的,“程式語是指書寫某種體裁的文書時,通常使用的一些帶規律的詞語”。參看閻萍、孟朝陽《文件檢驗簡明教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7頁。本文上篇第三章“局部安排”一節中將進行討論。很多竹簡都有大致相同的語句,如僅從文義通順角度將兩枚殘簡進行拼合,就會把本不應在一起的竹簡拼成了一支。正如宋華强所説:

具體到拼合的原則,我們認爲尤其需要嚴格纔行。根據上面的論述,我們認爲應該把斷口契合和形制相合當作首要標準,而文義通順與否則是第二位的標準。我們之所以要把“斷口契合”和“形制相合”並列强調,是因爲由於物理上的原因(比如失水後皺縮程度不一),本來寬度不同的竹簡有可能變得寬度相同,本來斷口不契合的斷片也可能變得偶然可以契合,所以在强調“斷口契合”的時候必須要同時强調“形制相合”。宋華强:《新蔡葛陵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9頁。

而對於古書一類的殘簡復原,斷離緣契合僅是竹簡物理屬性復原的依據,並不是唯一的標準,這時竹簡拼合後斷離緣處殘留字迹的復原,以及拼合後文義通順與否顯得尤爲重要。利用斷離緣處字迹殘畫對殘簡進行拼合的方法我們將在第四章《戰國簡帛字迹研究的意義》前兩節中詳細介紹。

目前對簡牘帛書拼合復原大都只是憑感覺與經驗而來,對其進行總結的論著十分有限,如李零在《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一書中曾作過一些介紹,並舉出竹簡版式示意圖(圖三三),駢宇騫也曾介紹過銀雀山漢簡的整理方法,陳劍的《簡帛古書拼綴雜談資料長編》也可參看。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第155-164頁。駢宇騫:《紅樓“緑地”》,《出土文獻》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第277頁。陳劍:《簡帛古書拼綴雜談資料長編》(未刊稿)。

圖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