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艺术史系列(第一辑·全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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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1644—1911年

在清代,风格和社会的区别混乱并不意味着任何艺术家可以创作出任何类型的图像。例如落款和题款的传统仍然根据一幅画的创作背景和观看场合的不同而多样化。这是画在绢上的一幅相当大的画卷[图107],表现了18世纪时尚的顶峰,奢华时髦的内部装饰,画卷既没有画家落款也没有任何形式的题跋。它曾经可能是一扇立式屏风,或者直接张贴在墙上,这是在清代中期迅速流行起来的一种样式。画中的场景表现的可能是一直流行的浪漫戏剧《西厢记》。约在1680—1700年间,此题材绘制在众多的景德镇瓷器上,出售到市场中,还通过印刷书籍的插图四处散播。根据当时官方的道德标准,此画显然被指控为色情图像,表现两个相爱的人身体亲密接触的绘画不适合悬挂在居家环境中。画卷可能是为了给妓院或者饭馆的男性顾客观看而绘制的,无疑是在长江下游的某个城市中创作而成,诸如扬州和苏州,那里各种娱乐形式的商业化在18世纪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视觉娱乐也居于其中。丝绸服饰、昂贵的家居、古董,甚至画中的画卷高度精细的渲染都使人想到此类作品的(男性)顾客主体,对他们来说,女性和画卷中的女性也是奢华的商品。

艺术史论著普遍认为这是典型的“职业化”的绘画作品:众所周知的故事人物,绢本,无款,着色鲜艳以及细节表现。但是,依旧“职业化”的是几乎同时代但在视觉上极为不同的画卷有郑燮(1693—1765)的水墨纸本竹枝和山石画卷。虽然到郑燮生活的时代,此题材一直都和文人理想的崇高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虽然迅速的绘画方式和题跋与图像紧密结合的整体都满足了上层社会业余审美理论的要求,但是这幅画确实和《西厢记》的插图一样是为了出售并获取银两而画。到18世纪中叶,尤其在郑燮生活的扬州,艺术中的业余艺术理想只是更商业化的东西,在那里有一群出身商贾的顾客急于踏入高层文化的陷阱。郑燮因为公开宣告作品的润笔费以及强调其重要性而声名狼藉,虽然他曾经为官并且根据清王朝的标准是体面的“文人”,但是他不再为相互的社交喜好而画画,只为换取银两报酬画画。因为如此露骨地表明自己是职业艺术家,而不是伪装业余画家的身份事实上又利用绘画获得收入,所以他可能在自相矛盾的追寻中强调自己的高尚心灵和正直品格。更加矛盾的是落在郑燮以及其他画家身上的商业压力可能激励他们采用了最“草草”的文人风格,因为比较画图107图108需要的材料和劳力表明完成后者这样的作品是多么的迅速。郑燮相当丰厚的报酬来自以相当便宜的价格出售了一大批作品,而不是来自单幅昂贵的画卷。有人曾经计算过,在18世纪40年代,每年他可能需要出售250幅作品以保持一千两白银的年收入。J. Cahill,The Painter’s Practice(New York,1994),58.正如和他同时代的艺术家所做的那样,这可能导致了雇佣“替笔”,这些助手能够仿照他的笔法风格为辨别能力较弱的顾客画画。

图107 淡彩屏风图轴,18世纪中叶,表现的是浪漫戏剧《西厢记》中的场景。

图108 《墨竹图》,水墨纸本图轴,郑燮1759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