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说三国演义(上):世事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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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众人皆哭他独笑

第四节(下):谋董卓孟德献刀

董卓专权,实行恐怖统治,司徒王允以“老夫贱降”名义,邀公卿旧臣“到舍小酌”。大家心里当然明白,这一天并非王允生日,不过借此掩人耳目,共同商议对策罢了。等到客齐开宴,酒过三巡,主人一句“国事至此,如何是好”说罢,便泪下数行,哭了起来。“于是众官皆哭。坐中一人独抚掌大笑曰:‘满朝公卿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还能哭死董卓否?’允视之,乃骁骑校尉曹操也。”

打响反董卓第一枪者,正是曹操。

众人皆哭他独笑,说明曹操是政治家,理胜于情,志高于众,想得到与可能得到,想做到与可能做到,并非一码事,这其中,有时存在着非常悬殊的差距。君不见业已成势的董卓,皇帝是他拥立,军权在他手里,首都受他控制,朝廷系他掌握,一切公器都成为他的囊中物,要想通过正常途径,动用行政程序罢黜他,逐出京城,或是通过舆论压力迫使他自动逊位,交出权杖,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所以,曹操说,除了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外,别无出路。而且,他愿意以身示范,走出第一步,献刀行刺,擒贼先擒王,为天下先。

这是何等的壮怀激烈啊!

万事开头难,就凭这发轫之功劳,开端之勇气,都应该为曹操大写一笔的。但《三国演义》一书,出发点是在“汉贼不两立”的民间立场上,与《三国志》所持的正朔观点截然不同。对于曹操,能抹黑处绝不吝笔墨,所以对其借献刀之名,干行刺之事,这类视死如归的丈夫气概,浩气不凡的英雄行为,则惜墨如金。相反,对他逃出罗网,避开巡逻,潜行乡野,误杀吕伯奢一家,则大肆夸张,尽量丑化。所以,在京剧舞台上,曹操那张白脸奸臣之相,实乃《三国演义》这部章回小说给抹上去的。

文人之所以被统治者不待见,不喜欢,不高看,不宽容,就因为这种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字里行间,不显山,不露水,一字千钧,斩钉截铁,八辈子休想翻身,实在是太影响视听了。

曹操的那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从此成为恶谥,也给曹操定了性,使他千古遭人咒骂。因为中国的儒教文化,就有“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在内。其实,即使在物质相对贫乏的原始社会里,人欲尚不到横流的地步,就出现过那种互相倾轧,尔虞我诈,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人吃人的现象。儒家所追求的忠孝仁爱礼智信,是要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还要在一定的时间基础上,才能成气候。在此之前,这种美德也多半属于憧憬,止于期待,何况在那种血肉纷飞的战争时代,何况在那人人自危的恐怖世界,焉有不负之理?只不过在程度上各人有所不同罢了。

细想起来,曹操敢这样做,敢这样说,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比之那些实际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张致,满嘴文章道德,甚至还流出两滴鳄鱼泪者,要高尚得多,堂皇得多。老实讲,干出类似杀吕伯奢这种事的,曹操非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可他说了这句话后,倒使后世仿效之徒,前有车,后有辙,讨了个心安理得,少了许多内心纷扰。于是古时上自领袖群伦者杀功臣,戮贤良,下至一般干部者卖主子,叛亲友,便以自己生存为理由,放开手脚地去干了。

有胆有种的曹操,敢于打出第一枪,了不起。以献刀为名,行刺董卓,《三国志》称曹操“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这种行刺的事,也只有他干得出来。少年气盛,青春旺发,是很容易生出这种浪漫主义的激情来的。逃亡途中,警惕过度,将信就疑,而处于高度紧张中,草木皆兵,因错误判断,为脱身求全,错杀吕伯奢一家,也未必不是情有可原的,否则,《捉放曹》的陈宫,也不会与他一起开了杀戒。陈宫后来放弃与曹操合作,分道扬镳,也是觉得阿瞒杀了又杀,斩草除根,也忒无情狠绝了些。

可别忘了,这正是曹操的机警之处,不得不防患于未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