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三大批判:法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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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化劳动:管理活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分离

“异化”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习惯用语,黑格尔谈自我意识的异化,费尔巴哈谈宗教的异化,而“异化劳动”则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特别研究了异化劳动问题。劳动异化是劳动对象化、物化或外化[1]的特殊表现形式,当劳动者不能支配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并反过来被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所支配时,就是劳动异化。主体生产出了异己对象(客体)的劳动,就是异化劳动。这就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起码存在一个主体;(2)起码存在一个客体(对象);(3)主客体间是异己的关系。

马克思从四个方面的规定——(1)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2)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3)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4)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提出了“异化劳动”这一重要范畴。[2]这四个规定以第二个规定为核心。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最有影响和最有价值的思想。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的这一规定没有得到科学的阐明,因此带有浓厚的思辨色彩。问题在于:异化劳动究竟属于何种劳动形态?我们必须得到明确答案。只有将这种形态置于作为全部社会史的基础的劳动发展史之中,我们才能得到具体的、历史的规定。遗憾的是,在浩如烟海的关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尤其是在关于“异化劳动”的研究文献中,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认真的分析和解决。[3]现在让我们来重新考察一下“异化劳动”这一规定。

我们可以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读到下列一些词句:劳动的对象化(物化、外化)—劳动的分化(分工)—劳动的异化—自由联合劳动。这些词句正好构成了马克思内在的思维进程,尽管这一进程没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系统表达。这一思维进程虽然带有浓厚的思辨色彩,但其是对人类现实历史发展过程的深刻洞察。

首先,一个确定的事实是:自从人类以及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劳动以及劳动的对象化(物化、外化)就是不可或缺的了。财产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或者对象化的劳动。马克思说:“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4]

其次,随着劳动自身的发展,必然会出现劳动的分化(分工):从自然分工到社会分工。所谓“自然分工”是按照人们的自然特性(如性别、年龄等)进行的分工,所谓“社会分工”是按照人们的社会特性(如身份、角色等)进行的分工,而这些社会特性又是在分工中不断地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分工的历史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我们通常讲到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从畜牧业中分离;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商业出现),以及更重要的: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等等。等级、阶级、阶层等是分工固定化的表现。在历史上,分工的主要表现也就是固定化的社会分工。

最后,消灭分工就是消灭固定化的社会分工,实现分工的非固定化,在非固定化的分工中,人类的自由联合的劳动成为现实。

但是,当我们谈到分工时,我们总是忽略可能是一切分工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分工:管理活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分离。

必须指出:这种分工不仅在历史上实际存在,而且始终起着关键作用,是我们真正理解历史、真正可以打开社会奥秘的“锁钥”。[5]

因此,“异化劳动”这一范畴,如果排除它的思辨性,它的全部现实性和合理性也就在于,它正是这样一种特殊形式的分工:管理活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分离。从而,劳动的异化也就是劳动的分化的特殊表现形式。这就是说,异化劳动,一是指在管理活动支配或强制下的直接生产劳动;二是指管理活动本身。但是必须附加三点说明:第一,人对人的管理是指人对人的意志支配或强制,包括自然强制和非自然强制。自然和非自然的界限是由具体的历史情境来确定的。譬如在某种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社会灾难等情况下适度实行某种强制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为了避免更大的恶(害)的强制是合理的和必要的,而导致更大的恶(害)的强制是不合理的和非必要的。但是,在不同政治哲学或意识形态的界说下,人们对善恶或利害的权衡是有别的。总的来说,善恶或利害的度量不应以任一单个的人或集团的标准为标准,而应以整个人类的标准为标准。然而,也要防止以整个人类为旗号,牺牲任一单个的集团或个人。总之,作为异化劳动,直接生产劳动和管理活动应该是指受到非自然强制的直接生产劳动和作为非自然强制的管理活动,而不应该包括受到自然强制的直接生产劳动和作为自然强制的管理活动。第二,不论是自然强制,还是非自然强制,都包括经济强制和超经济强制。奴隶和农奴所受到的强制,是超经济强制,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本身被视为奴隶主、农奴主的财产和工具,他们与奴隶主、农奴主之间具有人身依附关系。既然劳动者不具有主体地位,也就不存在什么异化劳动;而被雇佣的工人所受到的强制,则是经济强制,他们具有人身自由,与资本家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但是他们除了自身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维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他们可以摆脱个别资本家,但不能摆脱整个资本家集团。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购买劳动力,用死劳动(物)来统治活劳动(人)。工人不断生产和再生产剩余价值,也就不断生产和再生产异己对象(客体)——资本家。这才叫作“异化劳动”。第三,管理——正像分工一样——是固定化、固定性的,出现了专门的管理者(集团)和专门的被管理者(集团)的分立。

为了说明这一观点,让我们来引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的几个规定特别是其中的核心规定也就是第二个规定。马克思在描述了异化劳动的一系列表现以后,着重强调:“首先,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此,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劳动的异己性完全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外在的劳动,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劳动,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最后,对工人来说,劳动的外在性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在宗教中,人的幻想、人的头脑和人的心灵的自主活动对个人发生作用不取决于他个人,就是说,是作为某种异己的活动,神灵的或魔鬼的活动发生作用,同样,工人的活动也不是他的自主活动。他的活动属于别人,这种活动是他自身的丧失。”[6]这些规定正好印证了我们自己的规定。“强制劳动”是什么呢?正是在生产劳动中所出现的:人对人的管理,也就是在这种管理形式下的直接生产劳动。当然,这种“强制”是指非自然的和经济的强制。

因此,第一,“异化劳动”这一范畴,作为它的核心规定——第二个规定——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也就是指:生产劳动中的人对人的管理,管理活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分离,管理者与直接生产劳动者的分离。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从第一个规定到第二个规定乃是从结果追溯到原因,从现象深入到本质。我们现在按照相反的路线进行考察。

第二,异化劳动——作为它的第一个规定——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也就是指:由于生产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分离,人对人的管理,从而导致物与人的分离,物对人的支配。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谓的“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7]。必须破除这样一种传统观念——财产占有问题先于以及高于生产劳动中的管理问题。事实恰恰相反,人们只有首先作为生产的人与物两方面的管理者,然后才能成为财产的人与物两方面的占有者。当然,二者并不等同。同样,人们只有首先作为生产的被管理者,然后才能成为财产的被占有者,成为财产本身。换句话说,人们只有首先作为工具被使用,然后才能成为工具被占有,成为工具本身。因此,所有者与劳动者的矛盾,根源在于管理者与劳动者的矛盾。

第三,异化劳动——作为它的第三个规定——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也就是指:正是在人对人的管理中,人丧失了自己的“类特性”——“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8],亦即自主性,也就丧失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马克思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9]“因此,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0]但是,在异化劳动中,“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11]

第四,异化劳动——作为它的第四个规定——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也就是指:一些人成为管理者,另一些人成为被管理者,从而,一些人成为占有者,另一些人成为被占有者。马克思说:“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自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12]

当然,马克思本人没有像我们这样定义“异化劳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异化劳动”这一范畴,仍然具有思辨色彩。这完全是因为,我们所提到的那种特殊分工形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没有被历史本身所突出。尤其是历史本身还没有提供一条途径,使这种分工形式得以扬弃。因此,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给予这一概念以现实的和合理的规定,应该说更加符合马克思的本意。

为了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概念,我们可以将其与阿伦特的相关论述相比较。在《人的境况》一书中,阿伦特“用积极生活(vita activa)这个词,来表示三种根本性的人类活动:劳动(labor)、工作(work)和行动(action)。它们之所以是根本性的,是因为它们每一个都相应于人在地球上被给定的生活的一种基本境况(the basic condition)”[13]。关于“劳动”“工作”,阿伦特是这样描述的:“劳动是与人身体的生物过程相应的活动,身体自发的生长、新陈代谢和最终的衰亡,都要依靠劳动产出和输入生命过程的生存必需品。劳动的人之境况是生命本身。”[14]“工作是与人存在的非自然性相应的活动,即人的存在既不包含在物种周而复始的生命循环内,它的有死性也不能由物种的生命循环来补偿。工作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自然环境的‘人造’事物世界。每一个人都居住在这个世界之内,但这个世界本身却注定要超越他们所有的人而长久地存在。工作的人之境况是世界性(worldliness)。”[15]如果用马克思的观点来解读阿伦特,我们大致可以将阿伦特的“劳动”与“工作”,理解为马克思的“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当然它们之间并非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阿伦特的这一划分其实是非常模糊的。譬如,生产面包和水的活动是“劳动”,生产椅子、桌子、床和房屋的活动是“工作”。前者的产品不耐久,对应的活动是“消费”;后者的产品具有耐久性,对应的活动是“使用”。我们只要考虑一下,在消费社会里,某些耐久性用品如何用过就扔,而在环保社会里,某些非耐久用品又如何回收利用,也就知道这样一种划分是多么不严谨。还有,某些艺术创作(建筑、雕塑、绘画)和技术发明属于“工作”,而其他艺术创作(音乐、舞蹈、表演)以及科学、文学、思想又属于“行动”,这样一种划分究竟根据何在?

当然,阿伦特的这一划分也体现出她的真知灼见。阿伦特批判马克思对劳动的定义,借用“洛克在工作的双手和劳动的身体之间所做的区分”,将“劳动”和“工作”定义为“我们身体的劳动和我们双手的工作”[16]。她的定义就是要回到希腊古典时代,将劳动和工作的区分建立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分、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的区分之基础上。家庭是私人(家政亦即经济)领域,包括夫妇、父母子女、主奴三种关系。城邦是公共(政治)领域,是指公民之间的关系。劳动是私人事务,包括奴隶的苦役和妇女的生育,是自然性的,其直接以身体和身体器官为工具,是“我们身体的劳动”。工作是公共事务,是指公民的活动,是非自然的,是“我们双手的工作”。

阿伦特说:“制作的实际工作是在一个模型的引导下完成的,对象按照模型来塑造。这个模型可能是心灵的眼睛观照到的一个影像(image),也可能是借助工作已暂时地捕获到的物质化形态的一个蓝图。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引导制作活动的东西都在制作者之外,先于制作的实际活动,正如劳动者体内生命过程的紧迫性先于实际的劳动过程一样。”[17]如果我们明确阿伦特的这一划分标准,那么,以“需要导致劳动,模型引向工作”作为根据来划分倒是比较合适,当然这样一种划分是相对的。正是因为模型的引导,所以工作可以批量生产,产品可以大量复制,而由此产生的活动过程的程序化和规范化,抹杀了人性和个性。

按照阿伦特的划分标准,人类普遍劳动的时代已经结束。随着机器和智能机器的出现,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须承担这样一种劳动。奴隶的苦役即使没有绝迹,其也只是极少数人在极个别情况下从事的活动。随着现代医学和现代医疗条件的改进,妇女的生育也无须耗费繁重的体力。因此,人类已经进入普遍工作的时代。这样一种“工作”可以说是一种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劳动。所谓工作,就是按部就班,不仅体力支出有限,脑力支出同样有限,其根本特征是讲程序、重规范。这种工作已经替换劳动,成了当今人们获取生活资源的主要渠道,构成了当今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环节。但是,正是在这样一种工作中,劳动异化在工作异化中被进一步强化。不断重复的工作日程、刻板统一的工作程序消磨了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将人机械化。机器和智能机器即使可以使人轻易定制个性产品,它也很难恢复人性的充实和丰富。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和社会的变革,缩短人的必要工作时间亦即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延长人的闲暇时间,是扬弃劳动异化和工作异化的现实途径。但是,当扬弃的历史条件尚未具备时,劳动和工作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就它们是创造人类和对象世界的根本源泉和动力而言,它们也是光荣的。异化可以扬弃,对象化、物化和外化却不可避免。

劳动是人们为自身生理需要所强制而进行的。在阿伦特的人的活动中,劳动是身体性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私人需要,劳动异化则是将人异化为动物;而工作则是程序性和规范性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工作异化则是将人异化为机器。


注释

[1]“对象化”、“物化”和“外化”这三个词有细微的语义差别,“物化”“外化”时常作为“异化”解,例如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一书中所提出的“物化”(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但我们仍将二者视为对象化,并将二者看作从对象化到异化的过渡的两个中介或中间环节。

[2]异化劳动,“(1)使自然界,(2)使人本身,使他自己的活动机能,使他的生命活动同人相异化,也就使类同人相异化”;“(3)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变成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4)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72,274。)

[3]这一方面,黄楠森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认为:“马克思讲的异化就是劳动异化,就是剥削剩余价值,他讲的异化劳动就是雇佣劳动。这一点是很明显的。”[黄楠森。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国高等教育,1984(1):10-15。]如果“劳动异化”等于“剥削剩余价值”、“异化劳动”等于“雇佣劳动”,所谓的“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的界限就消除了。但这一观点不能解释,为什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反复强调: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起源和本质,而不是相反;共产主义既要扬弃私有财产,又要扬弃异化劳动。因为雇佣劳动、资本主义剥削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而不是相反,所以,虽然“雇佣劳动”与“异化劳动”、“剥削剩余价值”与“劳动异化”之间具有某种思想上的连续性,但它们之间某种思想上的间断性同样是需要考虑的。它们各自具有对方所未必具有的蕴意,不可相互置换。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67-268。

[5]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称马克思派别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6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70-271。

[7]同上,267。

[8]“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73。)高清海曾经提出“类哲学”,他将“类”与“种”比较,认为“种”具有区分界限的含义,“类”除了区分之外,还有聚合、融通、相似的含义。动物的生命是种生命,人的生命是类生命;动物的本性是种本性,人的本性是类本性。类存在方式是人超越群体本位、个体本位的最高存在方式。“种哲学”是“自发地以种为观念方式的哲学”,而“类哲学”则是“自觉地以类为思考方式的哲学”。(高清海。人的类生命、类本性与“类哲学”。长白论丛,1997(2):5-1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73-274。

[10]同上,274。

[11]同上,271。

[12]同上,276。

[13]阿伦特。人的境况。王寅丽,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

[14]同上,61。

[15]同上,61。

[16]阿伦特。人的境况。王寅丽,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61。

[17]同上,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