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学与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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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与“言不尽意”

老庄的“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它是天下的至美、至乐,只是它“有大美而不言”,因此人的意所随的“道”是不可言传的,是说不尽、道不完的,这一点与诗也十分相似,因为诗意是不能直接说出的,也是不可言传的,这就启发历代诗人和诗学家:诗必须通过暗示、象征等,去追求言外之意。庄子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话,他说: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5]

意思是说,世人所贵重的是书本。书本不过是语言文字,这样就把语言文字看得很可贵。实际上,语言文字可贵之处是“意”。而意所指向的,是不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可世人因珍贵语言而以书本相传授。世人认为珍贵的,我还认为不值得珍贵,因为世人珍贵的(言)并不是真正值得珍贵的(道)啊。庄子在这里明确指出道这个最珍贵的东西是“不可言传”的。显然,庄子自己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道既然不可言传,那么人们如何才能得到道这个值得珍贵的东西呢?庄子的回答有两点:第一,人必须在“虚静”和“心斋”的精神状态中才能慢慢领悟,这个问题后来成为诗歌创作过程的一个重要命题,我们放到后面去讨论;第二,庄子提出了一种语言策略,即在言不尽意的情况下,追求言外之意,在语言之外去寻找那不能言说的“道”。庄子有这样一个比喻: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6]

“荃”是一种捕鱼的工具,“蹄”则是一种捕兔的器械。这个比喻的意思是,用荃捕鱼的人,目的是得到鱼,捕到鱼之后,就可以把荃忘掉。用蹄捕兔的人,目的是得到兔,得到兔以后,就可忘掉蹄。使用语言文字的人,目的是在意(道),得到了道就可以把语言文字忘掉了。我怎么能找到忘记语言而得到了道的人来跟他交谈呢!在这个比喻中,庄子实际上是把语言表达的意,分为言内意和言外意,他认为言内意还不是道,必须把它忘掉,只有在把语言忘掉的言外之意中才可得到道。庄子的思路对后来的诗人和诗学家有重要的启示。这个启示是:“言不尽意”是痛苦的,但我们可以用“言外之意”的欢乐,来解除这个痛苦。

(一)“言不尽意”的痛苦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个问题涉及作品中言语与它所要表现的审美体验之间的关系。如果说“言不尽意”,在庄子那里,其困难是一般性的语言无法接近他所追寻的神秘的、缥缈的、“莫见其性”“莫见其功”的“道”的话,那么,在诗人作家这里,“言不尽意”的尴尬困境,是关联到如何用一般性的语言,来表现诗人作家的审美体验问题。应该承认,从常理说,语言与体验之间存在着“鸿沟”。语言的确是一般性、概括性的,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

语言在本质上只是表示那一般的普遍观念;而人们所指谓的东西却是特殊者、个别者。因此人们对于自己所指谓的东西,是不能在语言中来说的。[7]

当然,语言作为一种符号,它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助益。特别在运用它来指称、判断和推理的时候,它的确是一种有力量的东西。但是,它的一般性和概括性,又使它有时显得无能为力。例如,“山”,它是对一切山的概括,当我们面对中国湖南西部天子山的某个在云雾中奇特的山峰的时候,“山”这个词,连同其他一些同样是一般性的词,就很难传神地、或精确地把它描写出来。若是用语言去表现诗人作家的审美体验,就更加困难了。卡西尔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他说:“在我们的审美经验中它们全部结合成一个个别的整体。我们所听到的是人类情感受从最低的音调到最高的音调的全音阶;它们是我们整个生命的运动和颤动。”[8]如果说普通知觉由于它的单一性有限性,与普通语言的单一性稳定性还勉强可以匹配的话,那么审美体验的丰富性和无限性,是普通语言无论如何也无法穷尽的了。审美体验是人的一种“高峰体验”,马斯洛说:“这种体验可能是瞬间产生的、压倒一切的敬畏情绪,也可能是转眼即逝的极度强烈的幸福感,或甚至是欣喜若狂、如醉如痴、欢乐至极的感觉。”[9]诗人的体验也是高峰体验,当然也是无法言传的。

我们这里要指出的是,这种思想早在2000多年前和1000多年前,中国的智者就有深刻认识了。例如,汉代的司马相如(公元前179—前118年)提出了“赋家之心”说,他说:“赋家之心,苞括宇宙,总览人物,斯乃得之于内,不可得其传也。”[10]赋家,就是当时写赋的诗人,可以引申为一切作家。“赋家之心”,即诗人的审美体验,虽存在于心中,却是不可知的,实际上是一般的意识所无法把握的,因此也无法被一般的语言传达出来。唐代司空图(837-908年)也提出“诗家之景”说,他引戴容州的话说:“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11]这里所说的“诗家之景”当然不是单纯的“景物”,而是诗人心中情景交融时的审美体验。司空图认为,如同阳光照射下的烟雾朦胧的美玉,那种感觉恍惚迷离,是很难用普通语言捕捉的。此外像严羽认为诗的“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12]另外,明代戏剧家汤显祖也说,作家面对的“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13]

中国古代诗人、作家受庄子的启发,认识到“言不尽意”的困境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第一,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审美体验的多样性、朦胧性、流动性和复杂性,不容易捕捉;第二,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一般语言的缺陷,必须想办法采取别样的语言策略,才有可能化解“言不尽意”的困境;第三,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言不尽意”的困境,不仅仅是追求风格的含蓄等偏狭问题,而是追求诗的美质的全局性的胜利。

(二)“言外之意”的欢乐

中国古代的文论家们充分意识到,“言不尽意”的难题化解,会给诗人们带来大显神通的机会。他们提出一种超越普通语言的局限的思路,这种思路不但要克服“言不尽意”的困境,而且还要使作品获得一种美质。实际上,庄子的“得意忘言”的说法,已经暗含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即可以在“忘言”的同时,去追寻“言外”的意旨。

把这条思路明确起来的,可能是刘勰。在《文心雕龙·隐秀》篇,刘勰提出了“文外之重旨”和“义主文外”的说法,他说:

隐也者,文外之重旨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懿绩,才情之嘉会也。夫隐之为体,义主文外,秘响傍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14]

这里所说的“文外”即“言外”,“重旨”“复意”都是指两重意,言内一重意,言外一重意,后一重意为“隐”,是指语言文字没有直接说出来的意旨。这一思想可以说是刘勰的一大发现与创造,其理论与现代心理学息息相通。刘勰苦于“言不尽意”,苦于“言征实而难巧”,于是就想到是否可以在提炼语言文字的基础上,使意义产生于语言文字之外,就好像秘密的音响从旁边传来,潜伏的文采在暗中闪烁,又好像爻卦的变化蕴含在互体里,珠玉埋藏在川流里。刘勰的这一发现不但发挥了前人的“立象以尽意”的思想,也总结了从《诗经》以来的创作实践。例如汉代古诗《步出城东门》:

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

这是诗的前四句,在这四句中,作者并没有直接言思乡,但思乡之情是从言语所描写的场面中透露出来的。我们可以想象,他的朋友前日出东门,回家乡去,诗人去送别。在风雪中,他望着朋友背影,沿着一条空空荡荡的路,朋友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充满风雪的路上,而诗人却还站在那里,望着通往家乡的路。在这里,在“言内”,诗人不言思乡,但思乡之情溢于言表,也就是说诗人的思乡之情是从言外透露出来的。而这种从言外透露出来的思乡之情,比之于“故乡,我多么想你”这种直接的呼喊更动人、更具有诗意,更具有想象的空间,更具有美质。刘勰肯定是从总结这一类诗篇中受到启发,而总结出“义主文外”“文外之重旨”的原理。

在刘勰开辟这一别样的超越语言局限的思路上,后人多有发挥与补充。如唐代刘知几提出“言近而旨远”的“用晦”的说法:

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故其纲纪而言邦俗也,则有士会为政,“晋国之盗奔秦”;“刑迁如归,卫国忘亡”。其款曲而言人事,则有“使妇人饮之酒,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三军之士皆如挟纩”。斯皆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15]

刘知几虽然是讲史书中叙事成功之例,但他提出的“言近而旨远”的思想,与刘勰的“义主文外”是一脉相承的。

相传是唐代白居易所作的《金针诗格》提出了写什么感情不用直接指称的办法,其中说道:“诗有义例七,说见不得言见,……说闻不得言闻,……说远不得言远,……说静不得言静,……说苦不得言苦,……说乐不得言乐,……说恨不得言恨。”跟这种说法相似的,还有唐代僧淳的《诗评》:“夫缘情蓄意,诗之要旨也。高不言高,意中含其高,远不言远,意中含其远。闲不言闲,意中含其闲。静不言静,意中含其静。”这种说什么不直接说什么的语言“策略”,其实就是追求言外之意,表面的语词中没有它,但全部语词都暗含它。这样的策略可以使所传达感情更具有艺术的印记,更具有美质。

唐代的司空图则把这种“意”在“言外”“象外”“景外”“韵外”的思路推到极致。

中国古代文论的“言外之意”或“意在言外”的语言“策略”,与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的观念是息息相通的。如前所述,语言本来是一般的、概括的,它无法表达个别的、具体的、特殊的东西,对于“赋家之心”“诗家之景”的幽深微妙就更难于表达。但我们又必须认识到,语言作为一种心理实体,具有指称与表现两种功能。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索绪尔说:“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与音响形象。后者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它是属于感觉的。”[16]

例如“花”与“鸟”这两个词,它们是对于各种各样的“花”和“鸟”的抽象,它们无法作用于我们的感觉,任何人都无法感觉到作为概念的一般的“花”和“鸟”。我们只能用它们指称、判断或推理。如说“花是一种植物”,“鸟是一种动物”,“种花养鸟可以达到休闲目的”等。但是,“花”(汉语huā,英语flower)、“鸟”(汉语niǎo,英语bird)都有“音响形象”,当我们听到“huā”“niǎo”或“flower”“bird”这两个词的声音,就会在头脑中唤起那鲜艳美丽的红花和天上高飞的鸟的形象。它们已经属于我们的感觉、表象与想象。这就是“花”与“鸟”这两个词的表现功能。诗人就可以充分利用语言的这种表现功能,写出诸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或“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的一类诗句,因为在这里不是用词语去指称去判断去推理,即“不涉理路,不落言筌”(严羽),而是以“音响形象”唤起我们的感觉。

一般地说,语言的指称功能和表现功能是重合在一起的。但在文学作品中,语言的表现功能被提到了主要的地位,因此诗人作家就可以在作品中真切地、生动地去写景状物,这样语言就感觉化、心理化了,语言就可以突破自己的一般性的局限,以词语去描写景物,以传达那似乎是不可传达的诗情画意,收到“意在言外”的效果。美国著名美学家苏珊·朗格说:“那些只能粗略标示出某种感情的字眼,如‘欢乐’、‘悲哀’、‘恐惧’,等等,很少能够把人们亲身感受到的生动经验传达出来。”[17]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是运用了语言的指称功能,无法唤起人们的感知和想象。然而,“当人们打算较为准确地把情感表现出来时,往往是通过对那些可以把某种感情暗示出来的情景描写出来,如秋夜的景象,节日的气氛,等等。”[18]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语言的“音响形象”和表现功能这一面被突出地强调了,语言已经间接地却是强烈地唤起我们的感觉、想象和其他心理机制。例如李白的《玉阶怨》:

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

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

这首诗传达什么情感呢?我们从何见出呢?“玉阶”“罗袜”“水晶帘”所织成的画面,让我们感觉到久久站在这里的是一位穿着华丽、娴淑文静的女子。夜已经深了,连白露都侵入了她的罗袜,她独自一人,久久站在这玉阶上,似乎满怀惆怅、忧伤,她是否在等候她的什么人呢?幽怨之情,已在言外。她回到寝室,放下了窗帘,却并无睡意,望着月亮叹息。玲珑的秋月似乎更反衬她的哀怨。全诗除标题外,无一怨字,但哀怨之情见于言外。因为作者通过语言表现力给我们提供了形象,我们可以从这形象中解读出形象之外的意味来。总之,庄子的“意”“不可以言传”的说法,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言外之意”充分运用了语言的“音响形象”和表现功能,使诗人作家获得了传情达意的欢乐。美在“言外”“象外”“韵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