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审美的视觉化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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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视觉音乐

杰瑞米(Jeremy Strick)认为:“‘视觉音乐’可以溯自过去一个世纪的抽象艺术的发展历程……‘视觉音乐’包括绘画、摄影技术、彩色风琴、电影、摇滚音乐会、装置艺术以及数字媒体。”[1]“事实上,在20世纪初,适用于音乐与视觉艺术之间的联觉观念对于抽象艺术的发展被证明是不可或缺的。”[2]他认为,赋予这些艺术作品以生命形式的前提是具有联觉观念,即一种由不同的感觉器官所产生的感知觉的融合(the unity of the senses),亦即修辞学上的“通感”。2005年4月,洛杉矶当代艺术博物馆举办的“视觉音乐”展览会上有如此阐述:“对于先锋派艺术家来说,音乐为视觉艺术提供了一种启发性的模式:一种基于抽象形式的语言,它暗示了无限的空间与进展中的时间。一言以蔽之,这种艺术就是视觉音乐。”[3]可见,视觉音乐广泛运用于抽象艺术,是由音乐形式造就的视觉形象,它基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联觉效应,二是现代科学技术。前者是视觉音乐产生的理论基础,后者为视觉音乐提供物质条件和技术方法,通过现代科技革新的物质媒体实现感官联觉的审美活动。从美学角度来看,联觉效应是审美主体达到至高境界的审美意识。从心理学层面来看,联觉效应是感知器官之间多重动态的意识转换,它为观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审美体验:由视觉图像所唤起的不同性质的感知官能联结起来,凝聚成一个认知与情感互通互动的心理场域,实现感性知觉(sense perception)的多边对话与情感的交互作用,从而创造出一种生动活泼的审美新境。

当然,这还不足以使我们停止探询的脚步。艺术家如何发现、创作、传达,进而推动视觉音乐的发展?视觉音乐在当代视觉文化中如何呈现?艺术批评家又是如何看待这一文化现象?若要进一步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把视觉音乐纳入艺术史的语境中进行梳理、剖析、考察、解读,使视觉音乐问题在艺术史语境的烛照下得以显明。

1902年,卡米尔·莫克莱尔(Camille Mauclair)发表了一篇名为《音乐绘画与艺术的融合》(Musical Painting and the Fusion of the Arts)的文章,他结合莫奈的绘画作品和德彪西的音乐创作得出如下结论:“色度、和声、明暗度、主旋律以及主题动机是可以被音乐家和画家共同采用的。”[4]1912年,英国著名艺术批评家罗杰·弗莱(Roger Fry,1866~1934)第一次提出“视觉音乐”(Visual Music)术语,并以该术语描述俄罗斯现代艺术家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gsky,1866~1944)的抽象绘画作品。康定斯基对联觉现象,尤其是对颜色和声音的联觉深感兴趣。作为前卫画家,康定斯基同时也是一位深有造诣的大提琴家。在他看来,音乐的情感力量是抽象画创作的灵感源泉,他将点、线、面的抽象形式融入色彩并创造出极具音乐意味的视觉形式。康定斯基曾在他的著作《论艺术精神》(Concerning the Spiritual in Art)中指出:“画家发现纯粹的表现已不能满足创作需求,然而今天的艺术家渴望表达自己的内心生活,他们不能不想到音乐这种非物质性的艺术。他们自然寻求音乐方法运用于自己的作品,如此,他们才得以在绘画中实现节奏、重复、结构、运动等现代抽象艺术创作的内心需求。”[5]在康氏看来,音乐就是艺术家的精神意义所在,现代艺术应该把音乐这种非具象的表现方式融入绘画,以此造就绘画的节奏形式、律动的色彩,以及抽象的结构。

视觉音乐十分强调视觉形式的情感表现经验。“现代技术已经让我们摆脱徒手复制的手段,这也促使我们的艺术创作要根据审美冲动寻求更高的创意形式。”[6]所谓“更高的创意形式”是指从具体物象的束缚中解脱,以探求纯粹灵动的审美和谐。对于先锋派艺术家们来说,模仿与再现的理念早已告别新世纪的艺术舞台,温克尔曼(Winckelmann,1717~1768)倡导的“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之古典形式理想不再是现代艺术家们恪守的艺术准则。当黑格尔提出“艺术终结论”哀叹古典艺术范式的终结时,他何曾预料得到现代主义运动开启了艺术形式的新篇章呢?先锋派艺术家将创作手法由模仿与再现外部世界及其秩序的统一性转向对绝对精神的探求并发出个体心灵的和谐对话,由发现客观事物的必然规律转向关注生命本体的内在觉解。他们不懈地探寻某种直接抵达心灵深处的表达方式。音乐正是以抽象的结构形式和最直接的情感力量激发了艺术家的创作灵感与审美想象!不论是抽象派绘画大师康定斯基、蒙德里安(Piet Cornelies Mondrian,1872~1944)、保罗·克利(Paul Klee,1879~1940),还是先锋派摄影大师曼·雷(Man Ray,1890~1976),不论是抽象电影大师维京·埃格琳(Viking Eggeling,1880~1925),还是电影史学家威廉·莫里兹(William Moritz,1941~2004),不论是当代新媒体艺术家珍妮佛·施泰因坎普(Jennifer Steinkamp),还是视觉音乐家谭盾,他们共同的创作特征都是打破音乐与视觉艺术的界限,把音乐固有的、抽象的、动态的形式渗透到视觉艺术创作领域,将节奏、旋律、和声、调式、调性等音乐概念与视觉形式中的线条、色彩、形状、图案、结构等要素相结合,进而将时间进程、空间形式与人类的情感结构相融合,创造出一种由空间与时间互为对话的情感形式的新视觉图像——有声或无声、立体或平面、复杂或简约、动态或静态、真实或虚幻的活泼泼的视觉生命形式,从而唤起人们内在生命的情感力量。这就是视觉音乐。

那么,在视觉音乐作品中,如何理解音乐形式与视觉符号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呢?毋庸置疑,音乐的律动性母体孕育了“视觉音乐”这一抽象而又感性的生命形式,并赋予其强有力的动态特征。苏珊·朗格曾指出:“事实上,有关艺术的这一整套理论都是从音乐的‘意味’这一个问题中派生出来的。”[7]她所言的意味正是音乐的动态形式,即富有生命力和情感表现的律动性特质。它激活视觉符号的表现性系统,赋予视觉图像以内在的音乐精神,促使音乐形式与视觉符号之间达成稳定的逻辑关系。一是内在与外在的关系,即前者是传达有机生命力的内在机制,后者则是审美观照的对象,音乐形式的情感向心力将观者从视觉符号的路径逐渐引向对人类精神世界的终极探索。二是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图像、影像、装置艺术、数字媒体等视觉符号的个性特征和多样化形式为艺术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体裁和灵活的创作手法,激发了艺术家独特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但是,不论是何种形式的视觉符号,都蕴含着人类普遍的情感内质、统一的生命主题。三是两者互渗互融、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视觉生命形式的有机整体。人们通过观照视觉符号系统的整体性结构而抵达生命形式的情感状态,获得自由、和谐、圆融、开放的音乐精神。事实上,视觉音乐的真正魅力正源于此。其视觉表征的审美意义就在于将律动的音乐形式呈现为力的空间场域,营造一个以视觉的和谐秩序与观者的审美趣味交互对话的强大的生态性磁场,并以此邀请观者感受律动形式本身的灵动趣味,携领人们去探索并发现蕴藏于这一节奏形式中的无比鲜活的生命力!

诚然,视觉音乐并非现当代艺术运动和风格演变的结果,而是伴随着现当代艺术发展演变的整个历程。正如上文所述,视觉音乐源自过去一个世纪的抽象艺术发展历程。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视觉音乐还充当了现当代艺术发展的“助推器”,这在下文的论述中可以寻得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