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府公共投资效率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性产品领域可以通过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较好地解决私人商品生产及提供的效率问题;而在公共部门经济领域,为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政府必须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通过财政支出、税收政策及相关制度安排,解决公共产品的生产及提供的效率问题。因此,这些问题的研究主要涉及:帕累托效率理论与福利经济学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与产权理论、公共支出理论与经济增长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等相关理论方面的内容。
一、帕累托效率理论与福利经济学理论
(一)帕累托效率理论
经济学中的效率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资源配置效率;二是X效率。
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效率通常用“帕累托效率”来进行解释。帕累托效率是由帕累托(Vilfredo Pareto,1906)借用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Francis Ysidro Edgeworth,1881)的“契约曲线”加以延伸来分析资源配置问题时提出的,其指出,能使一个社会的生产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的条件是:社会无法进一步组织生产或消费,以增进某人的满足程度,而同时却不减少其他人的福利。“帕累托效率”代表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状态,即当一个社会在某一个时点上,所有的帕累托改进都不存在,则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亦称此社会的经济运行是有效率的。其核心思想通常被理解为是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是需求的满足程度与所需资源(成本)的对比关系。
布朗和杰克逊(C. V. Brown, P. M. Jackson,1996)在《公共部门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在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下的公共产品提供体现了政府投资的效率,不在均衡点上的政府投资还需要帕累托改进。
英国财政学家道尔顿(1969)提出了“最大社会收益”原则,指出考虑政府支出的社会总成本和获得的社会总收益,当社会总成本和社会总收益相等时为政府投资的适度规模,当边际社会总成本和边际社会总收益相等时为最优规模,当达到最优规模时即可实现帕累托效率;公共部门在从事任何活动时,应当选择社会收益最大限度地超过社会总成本的方案,并且尽量不从事其收益未超过成本的活动。
另一种对效率的解释是X效率。X效率理论作为帕累托效率的对立物,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美国经济学家、哈佛大学教授哈维·莱宾斯坦(Harvey Leeibenstein,1966)提出。他把个人作为最基本的决策和行为单位,并通过对个人行为的分析来考察经济单位(企业和家庭)的行为,进而考察整个国民经济的行为。他认为在企业生产中决定产出的不仅是企业的投入和技术状况,还有一个未知的因数,即X因素,并将由这种X因素提高的效率称为X效率,即在厂商要素投入量既定的情况下,如果要素投入变化可以使得某些产品的产出增加但并没有使其他产品产出减少,这就说明该厂商存在X低效率,反之,则说明它没有X效率。X效率理论强调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以及经济单位的非资源配置效率。
从效率概念出发,中国学者研究了一系列公共投资的效率问题。张雷宝(2005)认为公共投资效率的核心是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与公共投资的资金使用效率,这两方面受公共投资规模、公关投资结构和公共投资管理制度安排的影响。李森、张宝清(2006)认为政府公共投资效率可以从宏观效率、中观效率和微观效率三个方面来衡量,其中中观效率体现在公共投资结构要与社会成员的需求结构相适应,即有限的财政资源总量或财政投资能力如何在众多的资金需求项之间取得平衡,是基于帕累托的组合效率。刘卓珺、于长革(2006)从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来分析公共投资的规模效率。刘洋(2009)根据道尔顿最大社会收益原则,从形态上描绘了政府支出最优规模的动态路径,探讨了政府支出最优规模的变动等。
殷强(2009)借助帕累托改进的方法来解释公共投资的资源配置效率,即在要素投入量一定的前提下,当公共投资各部门投入要素组合发生改变,能够带来公共投资产出的增加,即公共投资结构存在改善的余地,当调整公共投资各部门投入要素的边际转换率相等,且等于要素的边际替代率时,每个公共部门都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无法通过对资源的结构调整来提高经济产出水平,此时公共投资结构的优化达到了最优状态。
(二)福利经济学理论
英国福利经济学家C. V.布朗和P. M.杰克逊(1996)建立了公共支出增长的微观模型,从微观角度分析公共支出的增长原因,指出公共支出的直接目的是服务于公共部门的产出,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共部门的产出是无形的,所以公共部门的产出很难衡量,如教育;而另一些特点又使它成为可持续消费品,如警察、消防、卫生等公共支出,都具有类似的多重属性。
C. V.布朗和P. M.杰克逊(1996)将消费者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产品消费中所获得的效用用公式Ui=Ui(G, P)表示,其中G是公共部门的最后产出量,P是私人部门的最后产出量,U是效用函数;如果个人在一定的预算约束线下要求特定水平的Gk, k表示第k 种公共产品,用Gik代表个人i对第k种公共产品特定水平的需求;为提供特定水平的Gk,公共部门组织了若干生产活动,其最终产出,以及用于生产这些产出的公共部门活动方式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
Gk=Gk(Xk, N)
Xk=Xk(Lk, Mk)
其中,Gk是第k种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最后产出,Xk是用于生产Gk的中介活动,Lk是用于生产Gk的劳动要素,Mk是用于生产Gk的原材料,N是人口规模。
由这几个公式可以得出,以下几种因素可以解释公共支出的改变原因:第一,对公共部门最终产品需求的改变;第二,公共产出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过程中要素组合的改变;第三,公共部门产出质量的改变;第四,要素价格的改变。消费者的效用影响公共支出和公共投资规模,同时公共投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消费者的效用和整个社会福利水平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大多数的学者认为基础设施投资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较大。基础设施可以进入消费者的效用函数,直接增加消费者的效用;或通过提高私人资本生产率来增加消费者的收入,从而间接增加其福利。
阿罗和库兹(Arrow&Kurz,1971)认为很多基础设施供给会降低公众的福利水平,因为基础设施作为一种混合公共产品,要达到一定的门槛规模才可被提供,一旦对它的投资超过特定的门槛规模,多余的设施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效用,相反却会因为增加供给而对公众征税,降低公众的福利。
菲利克斯(Felix,1999)采用拉丁美洲阿根廷等国的数据分析了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和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即使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重较小,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和消费者福利增进仍有重要影响。
我国学者殷强(2008)使用经济学的效用理论分析了公共投资结构如何优化从而使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他假定只存在两种不同的公共投资,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公共投资分别对应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公共产品供给,在资源总量一定的条件下,两种不同性质的公共产品A和B所有可能的搭配组合点的集合就形成了一条资源约束线,如图3-1所示。这条资源约束线和社会无差异曲线的切点E就对应着最佳的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如果偏离这一最佳点,无论是A供给过多(即对公共产品A的投资规模过大)还是B供给过多(即对公共产品B的投资规模过大),如图中C点和D点,都会使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与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结构不相适应,进而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图3-1 公共投资结构与社会福利水平
公平与效率的平衡问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以便指导政府选择最优的投资方案,更有效率地引导政府公共投资,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西方经济学界大致有三种观点:效率优先、公平优先、公平与效率兼顾。效率优先论强调经济增长中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将与市场相联系的效率作为优先的政策目标,反对政府干预再分配的以收入均等化为中心的“结果均等”;公平优先论认为,应该通过国家的一定干预,采取由政府向富人征税再补贴穷人的政策措施,使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实现收入的均等化;公平与效率兼顾论则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不应该是公平优先,也不应该是平等优先,而是需要二者兼顾。
二、公共产品理论与产权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既是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政府公共投资活动的理论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投资主体涉及政府部门、私人部门和社会部门,因此,有必要借助产权理论探讨在公共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下,如何解决政府和市场由于资源配置而发生的利益冲突,以使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达到最优。
(一)公共产品理论的最优效率供给研究
公共产品理论的思想最早出自著名的古典经济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他在1739年出版的《人性论》中涉及了对公共产品的理论分析。他注意到,公共产品任务的完成对单个人来讲并没有什么好处,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却是有好处的,因而只能通过集体行动来执行,并指出为克服公共产品提供过程中的搭便车心理,必须有政府的参与。之后,亚当·斯密(1776)在他的鸿篇巨制《国富论》中,第一次具体分析了政府行为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三个重要的职责和功能:一是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二是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欺侮或压迫;三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且第三个职责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来创办或维持。也就是说,斯密认为要靠市场力量来提供这些公共产品是很难做到的。
系统的公共产品理论是以边际效用理论为基础的。19世纪晚期,意大利的潘塔莱奥尼(Pantaleoni,1890)运用边际效用理论分析了政府的经济行为,认为政府应该把财政收入用于能使每个公民在财政捐税的边际负效用,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边际效用之间达到平衡。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1896)同意公共产品提供应使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观点,将边际效用理论应用于公共部门,同时提供一种定价方法(特别是边际成本定价),进行公平税制的设计,区分了分配公平与利益赋税公平——国家应按受益原则根据个人的主观效用评价课税,通过民主的政治决策使人们由此获益。
庇古(Arthur Cecil Pigou,1950)在研究税收的规范原则时也提出了资源如何在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他从基数效用论出发,认为每个人在消费公共产品时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正效用;同时由于每个人都必须为生产这种公共产品而纳税,因而又会产生税收的负效用,即个人放弃消费私人产品的机会成本;当公共产品消费的边际效用等于税收的边际负效用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但是,对于公共产品究竟如何供给才能达到最优效率,庇古的均衡分析仍然得不出确切的结论。
林达尔(Lindahl,1918)在维克塞尔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公共产品提供模型,在模型中他分析了两个政治上平等的消费者(A与B)共同分担公共产品成本的问题:在既定的个人预算约束和消费偏好下,A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从B的角度看,可视为供给曲线,反之亦然;A与B两条需求曲线的稳定交点被称为“林达尔均衡点”,决定着公共产品供需的均衡数量和A与B各自应付的均衡价格即纳税份额;在这个均衡点上,A与B各自所应付的税收价格等于他们各自从公共产品消费中所获得的边际效用价值,两者的税额总计等于该公共产品的总成本。
林达尔均衡实现的条件在于,每个社会成员都要真实地披露自己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边际收益,从而相应地分摊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按照他从公共产品中所获得的边际收益来承担自己应当分摊的税收,那么公共产品的供给就是有效率的。
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1954)开发了一个公共产品提供的模型,他根据公共产品所具有的两大特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明确把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区分开来,并对公共产品做了数学界定,即公共产品是指这样的产品,每个人对它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
之后,萨缪尔森(1955)以几何图形阐述了他的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理论。他首先假设社会上有两个人(A与B)、两件产品(X与G),生产可能性曲线与个人消费偏好等不变,所有帕累托优化条件中的最优是最后的相切条件:第一,配置给私人的一个单位的任何私人产品的社会福利意义必须对每个人在边际上都相等;第二,使相对边际社会成本等于所有人边际替代效用之和——这点与鲍温(Bowen,1943)等人所说的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必须是将个人曲线纵向相加获得是一样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数量在边际产量上的边际成本要等于社会上每个人愿意为这种公共产品支付的税金的总和。
马斯格雷夫(Richard A. Musgrave,1969)首先提出了“纯公共产品”这一抽象的理论概念。纯公共产品指的是严格满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条件的产品,但是实践中难以找到完全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物品,因而,纯公共产品分析只能成为得出其他理论结论的基准情形;相比较而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感受到的常常是带有拥挤性特征的“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特性的产品。马斯格雷夫指出萨缪尔森和维克塞尔等人提供的理论模型揭示的是“纯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效率问题,但现实中往往会出现“搭便车”的问题,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充分有效地提供,造成“市场失灵”,因此,萨缪尔森等人对于纯公共产品的研究在现实中的界定过于严格了。
蒂博特(Charles M. Tiebout,1956)构建了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支出模型,以区别于萨缪尔森等的联邦支出,模型必须满足消费者人口流动不受限制等五种假设。他指出,人们通过辖区的选择,揭示了他们的偏好,政府必须有效率地提供人们所需的产品,否则人们会迁移到那些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偏好的地区;地区政府之间的竞争就像公司为争取顾客一样带来资源的有效配置。
蒂博特的这一模型又被称为“用脚投票”。他的这一理论提出之后,又有相当多的文献对他的竞争模型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如斯蒂格利茨(Jo seph E. Stiglitz,1982)的研究表明,在西方国家,有些人和家庭的迁移就是因为考虑地方公共产品提供的差异因素而进行的,正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许多居民从大都市向周围的卫星城迁移的部分原因就是,郊区相对低的税率和逐渐发展起来的较好的公共服务设施。这一理论模型也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来解释中国城镇化人口迁移的原因。
马斯格雷夫夫妇(Musgrave and Musgrave,1987)构建了与萨缪尔森模型最为相似的公共产品提供模型,该模型指出,公共产品偏好的显示需要通过政治过程,即让消费者投票来显示偏好,而且必须以给定的收入分配为基础。其观点考虑了“搭便车”问题的存在,认为要使模型适用,必须与投票过程理论相结合,这要求政府去设计能获得偏好显示的选举制度,确定最为接近有效定价原则的税收支出制度。
上述学者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注意到在现实中模型运用的局限性,从而将公平分配、政治过程引入公共产品提供模型,表明了公共产品理论与产权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的紧密关联性。后来的学者很多都从产权界定方面分析了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
(二)产权理论对公共产品提供的解释
经济学家讨论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的理论建立在产权基础上,研究私人部门在公共产品提供中的作用,不仅是为了反映现实,更重要的是它牵涉政府与市场的产权界定这一核心问题。
布坎南(Buchanan,1968)创建了公共部门的决策理论,即“公共选择”理论,他把公共产品的需求看作联合提供产品的需求。
德姆塞茨(1970)赞同布坎南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公共产品的私人生产问题。他认为,如果允许将“搭便车”者排除在产品的使用之外,公共产品就可以通过私人方式进行生产。
萨缪尔森批评了这一看法,认为二者是根本不同的,因为私人产品的“外部性”不会造成自由市场定价问题,如果私人产品生产函数满足完全竞争条件下严格的回报条件,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够决定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而由于公共产品会存在一些“搭便车”者,将公共产品视为联合提供产品不是很合理,容易造成误解。
科斯(Ronald H. Coase)对于公共产品理论的贡献主要以其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中的灯塔》一文为代表。科斯(1974)回顾了英国早期历史上灯塔提供的演变情况:1610—1675年灯塔全部由私人建造,公会没有建造一个新灯塔,私人建造灯塔需要向政府申请许可证,得到政府授权批准收费,形成船只收费制度。科斯认为,英国灯塔制度的演变表明公共产品不一定要由政府提供,相反,私人资本对公共产品的投资可以引入竞争,不仅产权清晰,而且“灯塔”由私人经营其运作效率比政府通过税收支持来经营所产生的效率要高,公共产品的存在不是市场失灵的原因。但是科斯忽略了私人收费是在政府许以特权的情况下进行的,政府许以特权事实上也是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
速水佑次郎(Yujiro Hayami,1997)指出由社会需求引起的公共产品供给,是由旨在使不同的利益集团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达到均衡的政治过程决定的,按提供普通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市场类推,可以称其为“政治市场”;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形成政治领导人(或政府官员)提供公共产品的政治市场模型(详见第七章图7-1, Downs,1957;Buchanan&Tullock,1962; Breton,1974)。
很多经济学者也分析过产权与公共产品提供效率之间的关系,大多数西方学者都将处于历史变迁中的财产权视为必然,而且断定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率的。产权学派的代表学者阿尔钦(Armen A. Alchian,1972)就指出,除私有产权以外的其他产权都降低了资源的使用与市场所反映的价值的一致性;诺斯(Douglass C. North,1984)认为,“国家一般并不能提供适宜产权结构,原因在于生存问题、代理问题及度量成本问题等的限制,因而征税和产权体系很可能引致经济远离它的技术性生产边界”;阿兰·斯密德(Allan Schmid,1992)认为,“科斯的分析指出公有财产必须取消,选择制度的规律因之而成为一切财产应该属于私人和个人”。
一些产权理论的实证研究(L. Y. Shen,2002; Flyvbjerg,2002等)也认为相比私人资本,公共资本投资效率偏低,由政府部门提供的项目存在很多传统的问题,如成本过高、时间太长、业绩差和服务质量水平低等。Boylaudand Nicoletti(2000)研究了1991—1997年OECD中23个国家的电信行业,结果表明随着进入机制的自由开放,私有化带来了竞争,提高了电信行业的生产效率,且提供了更高质量的服务。
在中国学者研究产权问题方面,最著名的是以张五常、张维迎、周其仁、吴敬琏等为代表的“产权改革派”。继1954年加拿大经济学家科特·戈登为渔业资源的研究建立了数学模型后,张五常(1970)对其模型进行补充,形成了经典的“戈登-张五常”模型,论证了公有产权会导致资源租金耗尽,因而是无效率的,进行产权改革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企业的发展与投资要求产权制度有一个很好的保证,中国需要不断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国家资源有效配置要靠民间力量与自由企业制度,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承担资产损失责任主体,才能真正实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目标。易纲(2004)从投资增长的驱动力及效率分析,认为在土地转让权不清和银行产权约束不力的背景下,当经济景气时,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容易形成三方共谋,导致投资的非理性膨胀,过度投资和投资低效的本质是产权约束和地方政府政绩导向的结果,因此应该推进产权改革。
由此可见,因为完善的竞争市场并不会自发地由私有产权所促成,所以必须明晰政府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产权,确立正确的产权制度以形成完善的竞争市场,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不是靠个人的努力就能做到的,必须依靠社会中人们的集体行动。
三、公共支出理论与经济增长理论
与公共产品理论研究公共产品需求的视角不同,公共支出理论从供给视角较为直观地分析政府支出和公共投资行为。一直以来,国内外学者的经济增长理论还针对公共投资与经济增长、政府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诸多探讨,公共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也得到了较多的理论支持。
(一)公共支出理论
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不同的理论来解释财政支出增长变化的趋势,主要有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Wagner,1890)的政府活动扩张论,英国经济学家皮考克和威茨曼(Peacock &Wiseman,1961)的梯度渐进增长论,美国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Musgrave,1969; Rostow,1971)的发展阶段增长论。这几种理论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财政支出的增长趋势,但每一种理论的出发点和研究方法各不相同。
瓦格纳于19世纪末对当时许多欧洲国家以及日本、美国的公共支出增长情况做了考察之后,发现了政府职能不断扩大及政府活动增加的规律,并将其命名为“政府活动扩张法则”。他认为公共支出的增长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政府的公共支出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即城市化程度和居住密度的提高,导致了外部性和拥挤问题的加剧,公共支出的比例提高源于公共部门参与了更多的干预和管理事项,这就是著名的“瓦格纳法则”。
后来的许多财政专家也都把这一规律作为分析起点,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关于政府支出增长的建设性理论。
皮考克和威茨曼(Peacock &Wiseman,1961)于1961年出版的《联合王国公共支出的增长》(TheGrowth of Expenditure in the Kingdom),对英国1890—1955年的公共支出的演变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梯度渐进增长论”,即财政支出的增长并不是直线形的,而是呈现出阶梯性增长的特点。
皮考克和威茨曼进一步解释说,这样的变化包含两种效应,即替代效应(Displacement Effect)和审视效应(Inspection Effect):替代效应指在特殊时期公共支出会替代私人支出,公共支出规模扩大,私人支出规模相应减少;审视效应是危机发生后,人们的“可容忍的纳税水平”提高,从而对于公共支出规模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公共支出规模可以继续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上。
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Musgrave,1969; Rostow,1971)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支出的增长形势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公共支出增长的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强调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初期、中期和成熟期),政府公共投资的增长速度和结构是不同的,并强调公共投资具有结构变动规律:初期阶段,公共投资比重较高;中期阶段,政府投资只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保证经济的良性运行,对私人投资进行引导和补充;一旦经济进入成熟期,政府将把公共投资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转向教育、保健和社会福利。
中国学者贾康(2010)在研究中国经济问题时指出,政府的公共投资、公共支出安排和政策扩张(或收缩)的反周期、逆周期操作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又称为“熨平经济周期波动”,可能产生乘数效应,但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包括挤出效应),从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
(二)经济增长理论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源于古典增长理论,其演进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逐步探讨政府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1.早期经济增长理论和新古典增长模型
国外学者自17世纪开始关注一国(地区)的经济增长,在早期的经济增长理论中,投资是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76)创立了古典增长理论,其论著《国富论》指出,交换产生分工,带来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市场扩大和资本积累取决于储蓄。斯密强调资本积累,国家财政开始要用于军事用途而不是公共事业,但有利于商业发展的交通设施和教育设施是必不可少的。
李斯特(Freidrich List,1827)认为政府应优先投资有利于创造生产能力的部门,国家的综合生产力体现在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共同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上;政府应该加强教育投资以及优化产业结构。
瓦格纳(Wagner,1890)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规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扩大,政府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要求,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加大财政支出规模。
由此看出,资本是古典经济学家强调的最重要的动态要素,而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形成则是以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问世为标志。凯恩斯(Keynes,1936)认为西方经济“看不见的手”也有“市场失灵”的时候,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经济的稳定增长难以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自发实现,他主张国家可以通过“看得见的手”的政府公共投资等经济职能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后来许多经济学家鉴于凯恩斯学说缺乏动态经济均衡基础,都立志于对其进行修补。凯恩斯主义者随后提出了投资乘数原理,他们还认为可以用公共财政政策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哈罗德(Harrod,1939)和多马(Domar,1946)分别根据凯恩斯的理论,将凯恩斯主义的以投资刺激需求这一观点长期化和动态化,研究了储蓄和投资的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关系,从而派生出近似的长期增长模型,即哈罗德-多马模型,用来强调经济增长极大受到投资增长和资本积累的影响。
哈罗德-多马模型成为很多经济学家向不发达国家提出政策建议的理论依据,他们关于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思想,更是赢得了很多学者的认同,从而奠定了西方经济发展理论的基础。
刘易斯(Lewis,1954,1955)注意到不发达国家经济衰退以及农村存在的大量未充分就业人口,由此提出了“过剩劳动力”模型和“二元部门”模型。刘易斯认为,劳动力的供给是“无限的”,同时假设劳动和资本在生产中存在固定比例关系,因而资本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唯一因素,“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资本积累”。由于经济增长和投资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因此可以据此估算出该比例,从而就可以计算出为达到目标增长率所必须进行的投资水平。为了人均产出增长,投资的增长必须快于人口的增长,经济发展成为资本投资增长和人口增长之间的一场赛跑。
罗斯托(Rostow,1960)预测经济增长要经历5个阶段,其中最关键的是“从起飞进入自我维持的经济增长阶段”,这一阶段唯一的决定因素就是投资率能否从5%增长到10%。
其他的早期发展模型也都强调了资本积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例如Rosenstein-Rodan(1943)的大推进理论、Nuckse(1953)的平衡增长理论、Leibenstein(1957)的临界最小努力命题和Chenery &Strout(1966)的双缺口模型等。这些模型指出了国家干预经济应该采取的政策措施,认为不发达国家的政府必须扩大公共部门,采取广泛的政府政策来协调资源配置,促进资本积累,甚至需要以大规模的公共投资来弥补该缺口,从而实现经济增长,最终迈进发达国家行列。
然而,哈罗德-多马模型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随后被一些经济学者不断进一步补充、完善。
经济基础模型和凯恩斯乘数模型都侧重于把需求变动看成是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新古典城市经济增长模型是从供给角度来分析城市经济增长的,是Ghali、Akiyama和Fujiwara在Solow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模型生产函数为:,其中Y表示产出,μ和t分别表示某个城市和某个时期,A是技术水平,e是自然对数,r是一个反映技术进步速度的数值,K和L是投入的资本和劳动,α和1-α分别代表了产出对资本及劳动力的弹性。
与哈罗德-多马模型不同,Solow和Swan(1956)强调技术进步是外生的,劳动和资本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美国学者哈里·G.约翰逊(Harry G. Johnson,1964)更加强调投资和资本积累是核心要素,其参与资源配置并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决定作用。一些学者开始逐渐重视(农民)教育投资及人力资本,如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1960)的传统农业理论指出,农民的教育及其人力资本投资是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可变因素,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一样对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2.新增长理论——内生增长模型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罗默(Romer,1986)、卢卡斯(Lucas, 1988)在对新古典增长理论重新思考基础上,根据Arrow(1962)、Uzawa(1965)、Weitzman(1974)、Frank Knight(1986)等人的最优增长模型、连续时间最优模型和一般均衡模型,建立了将知识和人力资本内生化的经济增长计量模型,创建了内生增长理论(Endogenous Crowth Theory),又称“新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与物质资本会产生递增的边际生产率相反,知识资本具有递减的边际生产率,经济增长源于技术进步;研发、专利等知识的外溢效应产生正的外部性推动经济增长。
Barro(1990)在内生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引入政府公共支出,建立了第一个有关公共支出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内生模型。该模型以公共支出流量为研究对象,假设公共支出是生产性的,并且与私人投资是互补的,将公共支出引入具有固定规模报酬的企业生产函数中,从理论上证明了公共支出对经济增长确实有持久而显著的作用。
借鉴Barro的研究,Aschauer(1989)构建了总量生产函数,考察了美国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公共资本对私人部门的溢出效应及生产效应。Rebelo(1993)利用超过100多个国家的跨国数据证明了交通和通信投资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具有直接而稳定的联系。Canning(1994)发现,基础设施尤其是电话及电力的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速水佑次郎(Yujiro Hayami,1997)构建了发展中国家的辨证的社会发展模型,说明了社会体制如何在经济和文化 制度变量之间辨证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演进。他同意Lucas和Romer的观点,认为虽然技术进步是资源增长的基础,但它是靠有目的地利用资源的活动推进的,也就是技术进步是通过使用人力和资本的活动完成的,这些即“无形资本投资”。同时他认为改善知识生产函数的关键因素是“人力资本投资”,即通过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知识等手段提高人的能力和身体素质。
同时,速水佑次郎(Yujiro Hayami,1997)指出“经济增长”不同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指的是经济变量的数量扩张,而经济发展不仅包括可量化因素的数量扩张,而且包括支配进行运行的制度、组织和文化等非量化因素变化的过程;经济发展还受文化 制度因素的影响,他认为有资源禀赋和技术组成的经济子系统的生产力是以社会中的文化和制度为条件的,制度和文化对经济子系统有着重大的影响,如图3-2所示:
图3-2 社会系统间的相互作用
图3-2的下部描述的是作为社会子系统的经济部门,这个子系统是由技术和资源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的,技术是利用特定的生产要素组合生产的产品价值的决定因素,技术进步是资源增长的基础;图3-2上部分中作为社会系统组成部分的文化和制度,对位于下部的经济子系统有着重大的影响。
速水佑次郎进一步指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技术和制度上存在巨大的差距,这些差距可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潜在源泉。开发这种潜力的关键是建立一种反馈机制,借此逐步形成一套能满足资源禀赋和技术变化要求且与文化传统相适应的制度,从而提高诱致性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速度。
如果像Lucas等人所认为的那样,人力资本投资增加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真正驱动力量,那么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就有必要加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以及对农村科技的投入,主要是科技和教育领域的投资。
四、新制度经济学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把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引入经济学的研究之中,并且把制度的分析纳入经济分析的一般框架之内,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功绩。新制度经济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 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纳德·科斯、奥利弗·威廉姆森、道格拉斯·诺斯等人。研究中经常运用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主要是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
(一)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基石。科斯创立并规范了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的概念,揭示出交易存在成本的现实,否定了正统经济学关于市场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并把交易费用与制度形式、产权安排、法律制度、产权制度和资源配置等联系起来。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其中包括人们在市场上搜寻有关的价格信号、为了达成交易进行谈判和签约,以及监督合约执行等的费用。张五常、道格拉斯·诺斯等人对交易费用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张五常认为,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都是交易费用。所有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指导的组织成本都是交易费用;反之,所有的交易费用也都是组织成本。组织的实质是不同的契约安排。在各种契约安排下,交易费用的各项内容即搜寻费用、测定费用、谈判费用和监督费用等,也大小各异。组织形式的选择,说到底就是交易费用的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是制度的源泉。自愿的交易费用一定能使交易各方福利增加(或者至少不减少)。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创新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才会被作出。交易的净收益等于交易实现后能得到的潜在收益减去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如果过高,将阻碍交易的实现。制度的“使命”就是要减少无序状况,促成有序的交易。
(二)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而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滨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
产权是一组权利束,是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组权利束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会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或激励个人或组织的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效果。
(三)制度变迁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给人们的相互交往带来了种种不确定的因素,而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降低这种不确定性。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诺斯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不能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在制度供需及均衡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规模等,因而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的知识积累量、制度设计实施成本、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然而现实的制度常在非均衡状态下运行,制度变迁的诱因也正在于此。
实施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可以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较高的制度对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和路径依赖等。
以上表明,新制度经济学经过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它研究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制度的特征、变迁的规律及其经济后果,并发展出制度变迁的一般模型。
五、博弈论
在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达到均衡的“政治市场”,涉及不同的利益集团(如地方政府)的政治决定(政府政策及其行为),地方政府之间在供应公共产品上存在相互竞争状态。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和博弈论思想,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和地方政府自身效用最大化存在一定的偏差,并成为政府公共投资行为博弈的基础。
(一)博弈论的演进及其内涵
《孙子兵法》是中国最早的蕴含博弈论思想的军事巨著。为达到取胜目的,人们研究象棋、桥牌、赌博等游戏中的胜负问题,最初还停留在经验基础上,后来逐渐将两人对局中通过研究对手的策略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策略的思想系统化、理论化,即成为后来的博弈论。
将博弈的思想明确地应用于经济领域,始于古诺(Cournot,1838)、伯特朗(Bertrand,1883)和埃奇沃思(Edgeworth,1925)等人,他们尝试性地构建了博弈论模型的雏形,研究了两寡头产品、价格和交易等经济活动的博弈特征。
1928年开始,冯·诺依曼(Von Neumann)在策墨洛(Zermelo)、波雷尔(Borel)等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将博弈论理论和方法系统化,创立了博弈论科学体系。随后,纳什(Nash,1950)研究了n人非合作策略性博弈,明确提出了“纳什均衡”这一基本概念,明示了博弈论与经济均衡的内在联系,形成了一条博弈论均衡发展的主线,为博弈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吉利斯(Gillies)和夏普里(Shapley)随后于1953年提出了关于合作博弈中的“核”(core)的概念,使合作博弈论在20世纪50年代达到了顶峰,后又扩展至非合作博弈论。此后,博弈论迅速发展,泽尔腾(Selten,1965)将扩展性博弈推广到更为普遍的动态博弈,给出了多步博弈和子博弈完美均衡的概念,发展了倒退归纳法。豪尔绍尼(Harsanyi,1967—1968)提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和贝叶斯均衡等概念。这些理论贡献,使博弈论发展成为一个完善的系统学科。
我国关于博弈论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思想,如张维迎(1996)对决策主体及行为均衡问题的研究。
(二)政府公共投资行为的博弈研究
盖勒特·哈丁(1968)用博弈论中的囚犯困境解释了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公共资源的利用问题。他引用15—16世纪英国公用土地上的过度放牧问题,说明了在公共产品的提供和公共资源的利用上,人人都想拿走更多,但是这种行为却危害了其他人,这被称为“公地悲剧”,其实是博弈论中的多人“囚徒困境”的情形。在提供公共产品的时候,如果采取分权的方式决定,即每个人单独决定要做什么,集体将达到的状态,会严重劣于个人进行投票然后强制执行投票结果的情况。
政府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也存在一种博弈关系。科斯(Ronald H. Coase,1974)在《经济学中的灯塔问题》指出,完全由政府部门提供基础设施会造成部门垄断;相反,私人资本对公共产品的投资可以引入竞争,不仅产权清晰,而且“灯塔”由私人经营,其运作效率要比政府通过税收支持来经营所产生的效率高。
本地居民和企业“以脚投票”的选择,为城镇化过程中不同地方政府投资之间的博弈提供了前提条件。蒂博特(Charles M. Tiebout,1956)指出,每个居民从个人效用最大化出发,不断迁移,只有当其个人迁移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一致时,才会停止寻找最佳地方政府而定居下来。因此,每个地方政府都具有确保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内在动机,从而形成地方政府之间在供应公共产品上的相互竞争状态,地方政府须在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以改善地区的投资环境。
在理论上,政府的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应该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但在现实中,政府是由政治家和公务员组成的,政府在设计制度时,所面临的也是一种博弈行为。发展经济学家迪帕克·拉尔(Deepak Lal,1988)认为,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其对市场的干预同样要受到信息、交易成本等方面的制约:无论是在为设计公共政策而获取、处理以及传递有关信息方面,还是在强制执行政策的过程中,都会发生交易成本,政府也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青木吕彦(2002)认为,政府不再是万能的制度设计者,或资源分配的统治者,或慈善的分配裁定者,而是一个拥有独特的激励结构的博弈参与者,不可能发挥合理的和中立的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还受到上级政府、居民、企业、银行等的影响,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选择也是相互影响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函数,在追求利益目标的同时,产生各种博弈行为。
沈立人(1999)确立了各级政府的博弈目标函数,如中央政府的目标是国民生产总值最大化,产业结构、地区间的协调发展等;地方政府迫于政绩考核机制和晋升激励,往往追求“短平快”的项目,实现其3~5年任期的经济增长目标,从而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周业安等人(2004)认为地方政府围绕吸引具有流动性的要素展开竞争,以增强各区域经济体自己的竞争优势。周黎安(2004)用系统的经验研究指出,地方官员合作困难的根源并不在于财税激励及经济竞争,而在于嵌入经济竞争当中的政治晋升博弈的性质——同一行政级别的地方官员的政治锦标赛(political tournaments)。
张熇铭(2009)分析得出了地方政府达到合作的博弈均衡模型,其中政绩水平是主要偏好之一。城镇化政府公共投资行为的基本动机有两个:一是地区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水平以及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等;二是政府官员个人福利的最大化,包括物质利益和政治晋升。如图3-3所示:
图3-3 社会福利与政府公共投资效用
图3-3中X1表示地区社会福利收益,X2表示地方政府官员福利收益,而X1和X2重叠的部分为X12。由于X12这部分投资同时实现了居民和官员两方面的福利,自然成为地方政府投资的最优选择,即这类投资对地方政府来说效用比较高。
孔琳(2009)通过引入一个嵌入经济中的政治晋升博弈模型,指出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会使社会福利型公共产品投资不足而政绩型公共产品投资过度,从而使整体经济效率受损,区域经济不能协调发展,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胡志平(2012)在分析制约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因素时提到,当前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是四大利益主体的博弈——央地政府博弈、地区博弈、城乡博弈和劳资博弈,这导致了地方投资驱动、产业结构趋同、农村消费不振和要素投入驱动,从而使经济发展沿着“不均衡—均衡—新的不均衡—新的均衡”的轨迹不断发展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