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中国零售业产业集中度分析报告
3.2.1 中国零售业整体集中度分析
3.2.1.1 中国零售业整体集中度(CR4、CR8)分析
产业集中度是指某一市场上排名前几位的企业[一般选用排名前四的企业(CR4)和前八的企业(CR8)]的生产量、销售量、资产总额等各占整个市场的比重。最常用的是选用排名前几位的企业的销售额指标占该行业总量的百分比来表示。产业集中度衡量了这一特定市场内,具有主导地位的企业对市场的支配能力,从而反映了这一市场的市场结构。根据美国产业组织学家贝恩对市场结构的分类,CR4<30%或CR8<40%时,该产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
本节选用CR4和CR8两个指标衡量零售行业内排名前四或前八的企业的销售额之和占行业全部销售额的比重,集中度指标能较好地反映零售业的竞争状况和现有的市场结构。本节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历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和中经网数据库。
整体上,中国零售产业的产业集中度水平较低。如图3-7所示,2005—2015年,零售产业整体集中度[1]的CR8<5.5%且CR4<3.7%。具体而言,2005—2011年,产业集中度呈现波动提升的趋势,在2011年以后出现明显的下降态势,2012—2015年产业集中度持续下降。2015年,CR4和CR8分别降低至1.76%和2.58%。
3.2.1.2 中国限额以上口径零售企业集中度分析
限额以上口径零售企业集中度分析,分别分析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销售额作为整体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以及选取零售业排名前四和前八的企业占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销售额总额比重的CR4和CR8指标。
整体而言,如图3-8所示,限额以上口径的零售企业集中度CR4和CR8[2]具有一致的变化趋势,即呈现逐年波动下降的趋势。全部限额以上零售业的占比[3]自2008年提高到35%以来,呈现稳中略有上升的态势,2014年达到40.69%。
具体而言,近三年限额以上口径的零售企业集中度CR8不足10%,仍维持比较低的集中度并显示出下滑态势。两类指标的相反走势反映出:一方面,零售业中最大规模的企业的扩张速度相对有所放缓;另一方面,全行业的整体规模水平在提升,单个企业的平均销售额2014年达到1.26亿元,较“十一五”末期年均增长3.51%。
3.2.1.3 中国连锁百强口径集中度分析
连锁百强口径企业集中程度分析,分别分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百强企业销售额作为整体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以及选取百强名单中零售业排名前四和前八的企业占百强企业销售额总额比重的CR4和CR8指标。
总体而言,如图3-9所示,2005—2014年,百强占比[4]有略微下降的趋势,对比2005年的10.53%,2014年百强占比下降到7.71%。百强企业口径的集中度[5]CR4和CR8呈现相似的波动状态。具体而言,CR8和CR4分别在2007年、2011年和2014年出现波峰。CR8和CR4的峰值均出现在2007年,分别高达45.77%和32.45%;低谷均出现在2013年,分别为35.06%和22.16%。
由于中国零售业集中度在不同子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不同子行业的集中度进行单独分析。本节根据《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中的行业分类,主要选取综合零售中的超市、百货以及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三个行业,仍然采用CR4和CR8两个指标对各行业集中度情况进行比较,并选取2005年至2014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3.2.2.1 中国零售业区分行业的集中度分析
总体而言,各零售行业的CR4和CR8所反映的集中度发展趋势具有基本类似的特征,特别是自2010年以来,整体上呈现小幅下降的态势。究其原因,虽然近年来大型零售公司的规模仍在增长,但是居民消费的增速更快,而且国内市场分割的客观存在,使得各细分行业零售业的组织化程度反而相对有所降低。
具体而言,从CR4的角度来看,如图3-10所示,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的集中度[6]尽管自2011年以来逐年下降,但仍高于其他行业,这与家电行业的发展历史密不可分,很难在短期内打破中国家电行业在近十年建立的垄断结构。综合零售超市的集中度[7]也出现下降趋势,但仍高于综合零售百货。综合零售百货的集中度[8]一直维持行业最低水平,近四年综合零售百货的集中度均保持在20%以下。
从CR8的角度看,如图3-11所示,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的集中度2011年出现急剧下降,2011—2014年在波动中逐年下降,2014年仅为49.63%。尽管综合零售超市的CR8在2005—2014年不断波动,但对比2005年的66.96%,2014年仅为44.21%,总体上是下降的。综合零售百货的CR8也在波动中呈现下降趋势,对比2005年的31.96%,2014年仅为22.55%。
3.2.2.2 调整后的中国零售业分行业集中度
由于以上关于行业集中度的分析采用的是限额以上统计口径的零售数据,集中度存在高估的可能,因此,本节报告引入了一个调整系数,如表3-1所示,即以限额以上零售额占全国零售额的比重为系数,用于计算消除限额以上的统计口径对真实集中度的影响,降低计算偏差,从而更好地反映真实的集中度水平。
总体而言,2014年相比2013年,零售业各行业调整后集中度[9]均有所提高。具体而言,2014年综合零售超市的CR4和CR8分别为13.03%和20.19%,略高于2013年的12.42%和17.99%。2014年综合零售百货的CR4和CR8分别为5.92%和9.17%,略高于2013年的5.90%和8.98%。2014年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的CR4和CR8分别为16.20%和17.99%,略高于2013年的15.4%和16.55%。
3.2.3 中国零售业按照业态分类的集中度分析
由于中国零售业的不同业态之间集中度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对不同业态的集中度进行单独分析。本节根据《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中的业态分类,主要选取超市、百货店和专业店三种主要业态,仍然采用CR4和CR8两个指标对各行业集中度情况进行比较。出于统计口径改变及数据发布年限的原因,只有2008年至2014年的数据。
3.2.3.1 中国零售业区分业态的集中度分析
总体而言,按零售业业态划分,CR4和CR8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其中,超市的集中度[10]水平最高,百货店的集中度[11]位居其次,集中度最小的是专业店[12]。
具体而言,从CR4的角度来看,如图3-12所示,超市的CR4持续下降,到2014年达到25.18%。百货店的CR4在2011年出现急剧下降后有所回升,在2014年又出现略微下降,达到15.12%。专业店的CR4呈现逐渐下降趋势,2014年降至4.74%。
从CR8的角度来看,如图3-13所示,超市的CR8在逐年降低,2014年达到39.02%。百货店的CR8呈现与CR4相同的变化趋势,2014年达到23.41%。专业店的CR8也呈现与CR4相同的变化趋势,2014年降至5.72%。
3.2.3.2 调整后的中国零售业分业态集中度
由于以上关于业态集中度的分析采用的是限额以上统计口径的零售数据,集中度存在高估的可能,因此,本节报告引入了一个调整系数,如表3-2所示,以限额以上零售额占全国零售额的比重为系数,用于计算消除限额以上集中度的影响,降低计算偏差,从而更好地反映真实的集中度水平。
总体而言,2014年相比2013年,零售业各业态调整后集中度[13]水平均有所提高。具体而言,超市的集中度水平高于百货店的集中度水平,百货店的集中度水平高于专业店的集中度水平。其中,超市的集中度CR4和CR8均在2014年分别以10.24%和15.88%的水平,略高于2013年的集中度。百货店的集中度CR4和CR8,2014年较2013年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专业店的集中度CR4和CR8,2014年分别达到了1.93%和2.33%,略高于2013年的水平。
注释
[1]本报告零售产业整体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零售业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中国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求得。
[2]本报告限额以上口径的零售企业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零售业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全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销售总额求得。
[3]本报告全部限额以上零售业的占比指标,系根据当年全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销售总额/中国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求得。
[4]本报告百强占比指标,系根据当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百强企业销售额总额/中国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求得。
[5]本报告百强企业口径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零售业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百强企业销售额总额求得。
[6]本报告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消费电子类零售的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限额以上行业口径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企业销售总额求得。
[7]本报告综合零售超市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超市类零售的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限额以上行业口径超级市场零售企业销售总额求得。
[8]本报告综合零售百货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百货类零售的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限额以上行业口径百货零售企业销售总额求得。
[9]本报告零售业各行业调整后集中度指标,系根据限额以上零售额占全国社会零售总额比重为系数,与零售业各行业的集中度相乘求得。
[10]本报告超市业态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超市类零售的前4强(或前8 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限额以上业态口径超市和大型超市零售企业合计的销售总额求得。
[11]本报告百货店业态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百货类零售的前4强(或前8 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限额以上业态口径百货零售企业销售总额求得。
[12]本报告专业店业态的集中度指标,系根据连锁百强名单中当年专业专卖类零售的前4强(或前8强)企业的销售额合计值/当年限额以上业态口径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企业合计的销售总额求得。
[13]本报告零售业各业态调整后集中度指标,系根据限额以上零售额占全国社会零售总额比重为系数,与零售业各业态的集中度相乘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