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中国的人口、收支与消费
2.2.1 人口、收支与消费的总体情况
2015年底中国总人口为13.75亿人,实现了30.1万亿元的社零额。其中,城镇人口7.71亿人,实现社零额25.9万亿元;乡村人口6.03亿人,实现社零额4.2万亿元。全部就业人员7.75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04亿人,另外,农民工总量2.77亿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9.69%,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16.5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6%,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5.57万亿元,合计估算全国约为22.06万亿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5所示,一方面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的差距逐渐拉大,“十二五”末期达到1.68亿人的差距,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持续显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高出约6.3个百分点),成为消费增长的关键部分和新引擎,最终导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城镇部分的比重在“十二五”期间缓慢下降至86%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0.3%,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24.1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22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14%,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6.89万亿元,合计估算全国约为30.95万亿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6所示,“十二五”期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率都呈现出下滑态势,但是对比而言,2005年以来,即“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情况较好,增长率在“十二五”期间连续5年快于城镇居民,年均增长率高出约3.7个百分点。
由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推动,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支差距在2009年以来显著改善。其中,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扭转了之前扩大的局面,差距逐年缩小,从“十一五”期间的峰值3.33倍缩小到2015年的2.73 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差距在“十二五”期间以更大幅度下降,目前已经缩小到2.32倍。
从消费总量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按照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2014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5.46万亿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18.84万亿元,政府消费支出8.65万亿元,三类消费在“十二五”期间的年均增长率分别是12.88%、13.76%和12.8%,合计最终消费支出32.95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3.36%。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也从“十一五”末期的46.3%提高到2014年的51.6%。
对于2015年,我们根据上年社零额占消费支出82.53%的比例以及政府消费占比26.26%来进行推算,本年估计最终消费支出约为36.46万亿元,其中居民消费26.89万亿元,政府消费9.58万亿元;进一步推算,在本年的社零额中,估计政府实现7.9万亿元,居民实现22.2万亿元,约占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合计总量的71.7%。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7所示,三类消费支出在“十二五”期间均有所增长,但是增长率在逐年下降,2014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不同于政府消费支出增长率继续下降的趋势,有所回升。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首次低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这也是整个“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首次低于。
从结构上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以来发布的统计年鉴中按照支出法计算的GDP中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数据,政府消费支出占比自2005年以来基本维持在27%左右,2010年后有极为小幅的下降。从增长率来看,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在大部分年份高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导致城镇居民消费在三类消费中占比约从2005年的53.5%提高到2014年的57.2%,增加了约3.7个百分点。
2015年国家统计局开始在《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网络零售商业的发展情况和基本数据,2016年统计公报中是第二次公布。
从网络零售的总量来看,2015年网上零售额为3.8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9%,折合每天约106.2亿元,全国人均约2821元。按照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6.88亿人折算,人均网上零售额为5635.61元,如表2-2所示。
从网络零售与新兴快递物流的关系来看,按照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6.88亿人折算,人均快递业务量约30件,是“十一五”末期5.1件的5.88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约为42%,人均支出快递费402.62元,是“十一五”末期125.65元的3.2 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约为26.2%。2015年平均每件快递对应网络零售额约187.58元,每元快递业务收入对应网络零售额14元。
从网络零售的结构与比例来看,2015年网上零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额的比例约为14.43%,较上年的11.9%提高了约2.5个百分点;占全国社零额的比例约为12.88%,较上年的10.63%提高了约2.2个百分点。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约3.24万亿元,占全部网上零售额的比例约为83.6%。
注释
[1]关于居民实现的社零额计算问题,本报告根据上一年消费支出中居民消费支出占比73.74%来估算,本年度社零额中居民消费实现的部分约为22.2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