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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亦敌亦友:互联网金融中的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
篇前语:
互联网金融绝不是像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一样,可以凭空产生,它必须强烈地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通信技术与无线通信技术的极大发展。它从技术上改变了现代经济的运行规则,也创造了民众新的需求。然而,无论是以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为代表的传统的金融机构,还是一般意义上的互联网企业,都无法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去满足民众的新需求,只有在不断的合作与竞争中,才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互联网金融的新格局。
在金融业的发展历史中,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适应了机械化大生产的生产需要,从而得以产生与发展。然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使得很多草根阶层得以崛起,这些被传统金融机构所长期忽视的广大群体,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了力的叠加,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他们也将成为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开始关注的新群体。
另一方面,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也摆脱了算盘和账本的传统运营模式,计算机技术开始在金融行业中广泛应用,特别是运用一些计算机工具实现了金融机构不同业务活动的集成,更进一步推动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触网,互联网化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中金融机构的不二选择。
与之相对,作为技术派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固然推动了现代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从本质上改变了现代经济的运行规律,但是由于缺乏专业金融素质,它们更多选择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方式。而它们的兴起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反而引起曾经的合作伙伴即金融机构走向了互联网企业的对立面,形成了激烈的市场斗争和争论。
恰恰是借助于传统金融机构与现代互联网企业在现代互联网经济中的协作与斗争,才最终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