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西部开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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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人民银行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支持西部大开发能力

运用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惠及西部大开发地区。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创造空间。继续实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执行较大型商业银行低5个至8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中国农业银行涉农贷款投放较多的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比中国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可享受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至1.5个百分点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这些优惠政策均适用于西部地区。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西部地区“三农”、扶贫开发、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完善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政策,创设扶贫再贷款,加大向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2016年末,西部地区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1067亿元、685亿元、254亿元,年累放额分别为1276亿元、758亿元、229亿元;再贴现余额为392亿元,年累放额为1095亿元。

运用抵押补充贷款政策工具,提升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支持能力。2016年末,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用于西部地区的抵押补充贷款共7408亿元,对促进西部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贷款、重大水利工程贷款、人民币“走出去”项目贷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运用优惠利率政策工具,促进西藏经济金融发展。继续对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比全国各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个百分点,扶贫贴息贷款利率比全国低近2个百分点等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加大对西部地区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印发2016年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的金融支持,落实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执行优惠利率等民族特殊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大对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信贷支持。2016年1月至12月,西部地区人民币各项贷款新增2.5万亿元。12月末,西部地区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1.7万亿元,同比增长13.1%。

加强信贷政策与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和重点行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信贷支持。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机具抵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拓宽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切实满足农户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信贷需求,促进西部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截至2016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对西部地区发放涉农贷款余额7.26万亿元,占全国涉农贷款余额的25.7%,同比增长12.7%。

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推动西部地区扶贫开发深入开展。完善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推动形成以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核心的金融扶贫新模式。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促进西部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顺利开展。

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生金融的扶持力度。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满足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合理的信贷需求。改进西部地区就业、助学、少数民族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努力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西部地区群众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推动助学贷款业务开展,让助学贷款惠及更多西部贫困学生。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民品民贸生产贷款优惠政策,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政策扶持力度。

(三)充分发挥债券市场作用,拓宽西部地区发展融资渠道

支持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增强资金实力。2016年,共批准15家西部地区发行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328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

积极推动西部地区非金融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拓宽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企业、“三农”融资渠道。2016年,共支持西部地区297家企业发行6345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充分释放西部地区金融发展动力

指导中国农业银行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将政策激励传导至县域事业部,增强其对西部地区“三农”的金融服务能力。

推动西部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2016年,西部12省区市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6369.5亿元,占全国的6.5%。其中,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3590.7亿元,占比8.7%;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1057.4亿元,占比4.3%。

全面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本外币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各项工作,提高西部地区企业、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自主性,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服务西部地区参与“一带一路”经济建设。

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机制。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主要在新疆、云南、广西等西部大开发战略覆盖区域开展。2016年,就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机制进行了梳理,评估了机制运行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初步拟定了解决方案。

(五)推动西部地区征信体系建设,优化西部地区信用环境

不断推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截至2016年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9.12亿自然人和2210.7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为促进西部地区投资发展提供了信用信息服务基础支持。

规范发展西部地区社会征信机构。截至2016年末,西部地区共有5省区的20家企业征信机构完成备案,并对外提供企业征信服务。

推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中小微企业、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激励措施,以信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农户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六)积极开展西部地区发展政策研究和人才建设等支持工作

研究和出台多项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牵头有关部门出台“十三五”时期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意见,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金融扶贫开发政策、外汇管理政策等多方面给予西藏差异化政策支持。批复同意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农村普惠金融示范区试点方案和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方案。研究支持新疆、贵州等西部地区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加大西部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人民银行系统内东西部地区干部交流,2016年,组织全系统35名援派干部和45名青年志愿者赴西藏、青海、新疆支援当地人民银行工作,促进当地分支机构提升履职能力。加大对西部地区干部培训力度。2016年,先后举办5期针对西部地区的重点培训,共计培训2740人。同时在工资管理、员工招录以及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向西部适度倾斜,支持西部地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二、2017年工作设想

2017年,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支持西部大开发能力;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西部企业、金融机构等融资主体的直接融资渠道;继续推动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稳步推进沿边地区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鼓励西部企业使用人民币“走出去”;指导西部地区加快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以“数据库+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助力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发展;继续在工资管理、员工招录、援派干部、专项培训以及领导职数设置配备等方面向西部适度倾斜,全力促进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

(执笔人:徐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