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2016工作情况
(一)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15个中央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召开健康扶贫工作会议,在西部省份在内的全国28个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省份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即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调查工作,建立了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的管理数据库。完成了包括西部省份在内的2016年贫困地区卫生计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摸清了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现状。启动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期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集中救治。其中包括西部的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宁夏等5个省份。
(二)倾斜项目资金,支持西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201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西部12省份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共1073亿元,其中新农合补助资金738.34亿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93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2.62亿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9.82亿元,计划生育项目补助资金43.08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36.34亿元,医改补助资金50.90亿元。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充分考虑了区域财力状况,对西部地区按照80%的比例予以补助。
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投资额度和安排时序上对西部地区予以照顾,全年共安排西部12省份1765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占全国总项目数的54%;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075881万元,投资数占总投资的48%。在推进西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西部地区已有内蒙古、重庆实现了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国家平台联通,四川、甘肃、云南、贵州、广西、内蒙古、新疆已经建立省级新农合业务应用信息平台,并与国家新农合平台实现对接。
(三)组织医院对口帮扶和医疗人才组团援藏
2016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7号)。组织全国889家三级医院(含军队医院和武警部队医院)对口帮扶832个贫困县(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149家县级医院,包括西部大开发的12个省份的570个贫困县。
2015年8月,在中组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教育部先后从北京协和、北京大学等大学附属医院以及北京、上海、重庆、安徽、广东、辽宁、陕西7省市94所三级甲等医院选派143名医疗专家,组成8支“组团式”援藏医疗队进藏开展援助工作,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西藏自治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住院分娩率等指标与往年相比总体上呈现进一步改善趋势。拉萨市人民医院创“三甲”试评各项指标逐步达到要求,林芝市和昌都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乙”综合医院,阿里地区人民医院通过“二甲”初审。“大病不出藏、中病不出地市”的疾病种类增多,心梗射频消融技术、垂体瘤、下颈椎创伤复位固定等50种“大病”治疗和儿童支气管镜治疗等300多种“中病”治疗可以在自治区、地市得到有效治疗。西藏自治区成立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培训中心和培训基地,邀请150名专家进藏交流,选派100名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学习培训。一年来,“组团式”援藏医疗队治疗患者近3万人次,开展各类手术5700余台、会诊12000余人次、讨论疑难病例1700余次。
(四)支持西部省份开展疾病防治防控工作
一是开展流感、手足口病、布病、登革热、狂犬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开展食管癌、肝癌等重点癌症的早诊早治和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加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贫困患者治疗补助和技术支持与指导。二是加强对云南、四川、广西、西藏和新疆等西部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将云南德宏州、新疆伊犁州、四川凉山州、广西作为计生委艾滋病防治重点联系点。组织17个对口援藏省份,派276名疾控人员和B超医生,支持西藏在70个区县开展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在甘孜州建立包虫病工作站。在林芝市召开消除疟疾工作启动会,在墨脱县举办消除疟疾培训班。依托对口援藏机制,协调广东省派专业人员进藏协助林芝市消除疟疾工作。积极推动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部分省政府对口援藏计划。三是开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示范区建设,提高防治能力。协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机构人员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根据疫情特点与防治需要,在西部12省份共建立了23个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和84个县级示范区。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加紧推动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鼠疫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鼠疫、炭疽和禽流感P3实验室建设和资质认定。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鼠疫P3实验室已于2016年7月获批投入使用。
支持西部省份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在做好全国鼠疫、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的同时,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做好疫情监测和处置等相关能力建设。继续申报鼠疫、SARS、人禽流感防控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支援西部相关省份。积极指导青海、云南二省,抓好2个国家鼠疫菌种保藏中心的建设工作。
(五)支持西部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
通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与“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两专项)政策推动与项目支持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一批西部地区的科研院校与企业牵头的课题,突破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产出了一批重大创新药物品种和降低“三病两率”的诊疗方案,显著提升药物自主创新能力,为传染病防治提供科技支撑,促进西部地区卫生与健康产业快速发展。2016年,两专项立项课题中西部地区共承担课题9项,安排经费5022.36万元,约占当年度专项总经费的10%。
加强西部医学人才培养工作。推进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年遴选认定的559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中医,下同)中,西部地区有131家,中央财政按照500万元/个的标准,支持基地医院加强能力建设。2016年,投入经费22亿元,支持西部地区招收住院医师16103人。协调北京、江苏、浙江、湖北、江苏、四川、辽宁、黑龙江、山东、广东等10省市为新疆、西藏地区定向委托培训510名住院医师。加大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6年,支持西部地区招收2900人;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西部地区招收助理全科医生2615人;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为西部地区分别培养培训2050人、3940人、2350人。支持青海、宁夏、贵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省份建设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同时,指导和支持贵州、云南、甘肃三省争取到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帐篷队伍项目),三省项目落实中央补助资金4700余万元。
(六)加大力度,保障西部地区妇幼健康
支持西部地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投资规模显著提高,市级机构由1000万元提高到2500万元,县级机构由500万元提高到1200万元。实施西部地区妇幼卫生能力提升项目,截至2016年,西部地区受援机构共向东部地区合作单位派出进修504人次,接受合作单位专家指导514人次。
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深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截至2016年10月底,受益儿童数达65.7万人。三是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16年,中央财政利用专项资金对西部12省份的256个项目县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西部12省份所有新筛中心举办2期新生儿代谢病疾病诊断治疗与实验室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122人。为12省份129个地市举办了4期听力诊断培训班,参训人员198人。四是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截至2016年10月,累计为西部12省份考核确认新生儿复苏省级师资195名,超过2万人次医务人员(包括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和助产士)接受正规培训。五是支持西部省份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西部省份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80%。2016年,中央财政共向西部12省份拨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3.2亿元。为西部省份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500余人。2016年1月至9月底,累计为西部12省份256万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六是支持西部省份做好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支持西部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5省份66个县市区开展地贫防控试点工作。201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8087万元支持以上5省份开展免费地贫筛查诊断服务,建设地贫筛查实验室和诊断实验室。2016年1月至9月底,共为17.3万对试点地区新婚和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地贫筛查服务。
(七)稳步推进西部地区医改整体步伐
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201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7.34亿元。将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5省份纳入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呼和浩特、乌海等78个城市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涉及868个县已全面推开改革。
每年由中央财政安排27.6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中,要求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括青海、贵州、甘肃等西部省份的城市,积极推动各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八)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制度
2016年,西部地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各级投入资金27.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2.2亿元,受益人数达289.3万人;投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1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5亿元,扶助人数达21.9万人;投入奖励资金1.0亿元实施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其中中央财政投入0.8亿元,3.4万户西部家庭受益。
(九)选派干部交流锻炼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在西藏、新疆、青海、四川、广西、宁夏等地挂职干部62名,其中行政管理干部12名、专业技术干部50名。接收青海、甘肃等西部地区2名干部到委机关挂职。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和联系单位选派了1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到西部地区服务锻炼。配合人社部实施第五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项目。协调委属委管医院为新疆培养业务骨干51人。
二、2017年工作设想
(一)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落实《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6〕11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13号)的政策措施,一要建立兜底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免费医疗制度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二要开展精准救治服务。为每户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贫困人口患病、治疗和费用负担,精准管理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对大病和长期慢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三要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农牧民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取消入院预付金,各项医保制度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农牧民出院时只需结算自付医疗费用。
(二)着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基本医疗服务网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西部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二是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服务网络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卫生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县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模式。三是实行科研和人才培养倾斜政策。结合西部地区的区域优势,以品种和技术为主线,继续强化西部地区的创新体系建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在“十三五”期间,推动鼠疫、结核病、艾滋病、寄生虫病和碘缺乏病等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以西部地区需求为导向,以全科等紧缺人才为重点,继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协调扩大住培援疆援藏对口帮扶范围,加强新疆、西藏等贫困地区住培基地能力建设,提升管理和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大疾病防控力度。2017年,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结核病、麻风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支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重点地方病、包虫病、疟疾和其他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做好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提高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业队伍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分步、合理地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覆盖面,全面提高西部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西部12省份的儿童营养水平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启动“第三周期新生儿复苏项目”。启动为期5年的“新生儿安全项目”,项目覆盖四川、贵州、青海、宁夏4个省份的17个县。五是继续指导西部12省区市深入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执笔人:高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