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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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敬

“礼主于敬”《礼记注疏》,第12页。,敬,可以说是礼学主要的核心观念。“所以治礼,敬为大”《礼记注疏》,第849页。,敬的观念是整个礼学的基础,是出发点。我们讨论“敬”的主要含义,采用“敬谓尊敬”这个含义宗福邦:《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966页。。一部《礼记》,开篇就是:“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礼记注疏》,第12页。指出“敬”修养的要求。君子“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礼记注疏》,第913页。,“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注疏》,第866页。,指出“敬”包括自卑和敬人两个方面。“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不争。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怨益亡。……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让善。……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君”《礼记注疏》,第867页。,指出自卑而敬人在调整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敬”的观念应当是全方位的,首先体现在个人修养方面,子路问到君子的特征时,孔子的回答是“修己以敬”《论语注疏》,第131页。。更加具体的表述如“君子恭俭以求役仁,……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俭于位而寡于欲,让于贤,卑己而尊人,小心而畏义。”《礼记注疏》,第913页。对学生进行个人教育时,“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礼记注疏》,第650页。,将“敬”放在首要地位。对待妻子、儿子,“君子无不敬也”《礼记注疏》,第849页。。在社会生活方面,统治者作为社会管理阶层,心存敬观念,就能得民心,“以贵下贱,大得民也”(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周易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22页。。《诗经》中有这样的诗句:“温温恭人,维德之基。”(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648页。反映出当时人们将“敬”作为德行的基础。

春秋时期,有关“敬”的观念的表述不少,反映“敬”在当时的崇高地位。如僖公十一年,内史过在向天子汇报出使晋国的情况时说:“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左传注疏》,第222页。认为“敬”是承载礼的工具。宣公十三年,晋侯派郤锜来借军队时,孟献子说:“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无基。”《左传注疏》,第460页。认为“敬”是立身的基础。成公十三年,刘子目睹成肃公的不敬行为,指出“勤礼莫如致敬”《左传注疏》,第460页。,认为“敬”是礼的第一要素。孔子也说:“为礼不敬……吾何以观之哉。”《论语注疏》,第32页。认为如果不敬,则礼不复存在。

“敬”在礼的施行过程中采用一定的仪式,如:“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礼记注疏》,第1004页。对于不敬的行为,礼有惩罚措施,如在祭祀中,“祭仆……诛其不敬者”《周礼注疏》,第478页。

下面依据“敬”的不同对象,再做分析。

一、尊尊

尊尊,是“尊敬高贵者”郑天挺等:《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第2950页。,也就是孟子所说的“用下敬上,谓之贵贵”(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180页。。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泛指一切社会身份地位高于自己的人。尊尊就是敬重以天子为首的社会管理阶层。尊尊是社会管理中的基本秩序原则,是和国家存亡相关的大事。尊尊莫过于诸侯拜见天子之礼,礼制规定:“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礼记注疏》,第225页。诸侯要定期朝拜天子。天子会见诸侯,依据时间的不同,有相应的特定称呼:“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眺曰视。”《周礼注疏》,第275页。从“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礼记注疏》,第235页。中,我们获知尊敬天子是拜见的主要目的。

天子派出的臣子,也受特别的尊重:“诸侯……不得执天子之大夫,执天子之大夫,与伐国同罪。” (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115页。尊尊还体现在丧礼中,如丧服规定,斩衰之服,“诸侯为天子,传曰:天子至尊也。君,传曰:君至尊也”(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346页。,天子和君主,因为尊贵的地位而享受最重的丧服。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荀子说人有三不祥,“贱而不肯事贵”即为其中之一(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76页。,如果不服从尊者,甚至会带来灾祸。尊尊对象不仅指向人,也包括管理阶层的政令等,如礼制规定:“室中唯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仪礼注疏》,第475页。“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周礼注疏》,第115页。“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族,三命不齿族,有七十者弗敢先。”《礼记注疏》,第825页。受策命的身份,使命夫命妇获得了更多礼遇,是对政令尊重的体现。在对鬼神进行祭祀时,“三命而不齿”《周礼注疏》,第184页。,有一定程度的尊贵身份,就不需要与族人按照年龄排座了,体现对尊者的礼遇。荀子认为尊尊是和法度相关的大事,他指出:“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494页。在春秋时期,正如《穀梁传》所总结的,“《春秋》之义,用贵治贱”(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穀梁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166页。,尊尊的观念深入人心,“《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一日不可无君”(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30页。,具体例子很多,如成公十四年,卫侯宴请苦成叔,为相的宁惠子面对苦成叔的傲慢,指出:“苦成叔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左传注疏》,第464页。哀公十六年,有人对不披甲胄的叶公说:“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左传注疏》,第1043页。即便是颇受诟病的诸侯会盟,也还是在尊天子的旗号下进行的:“就是说有共同的目的,也就是共同尊奉周王室。” 承载:《春秋穀梁传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48页。在违背礼学原则而接受惩罚的过程中,也适当考虑其尊贵身份,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子皙怒。既而櫜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子皙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

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左传注疏》,第702—703页。


在以上案件中,子产先说“直钧”,就是所占道理均衡的意思,可见行为的是非是最先考虑的,但是在是非对等的情况下,身份也成为刑罚考虑的一个因素。

不尊天子的行为,往往受谴责,如礼对君臣交流有要求,传统的规定是王“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38页。,鲁成公在十三年到京师,朝见周天子,引起许多非议,如“古制:诸侯初嗣位,既免丧,则朝王,受命。每当宾贡之年,则朝于京师。巡守之年,则朝于方岳。春秋之时,王室衰微,诸侯傲慢,朝王之礼废而不讲,鲁号秉礼之国,犹然。历十二世二百四十二年之久,仅有成公一如京师,乃因会晋伐秦,道自王都,因而朝焉,本意不在朝王也。故经书曰‘公如京师’,而不曰朝也”(元)吴澄:《春秋纂言》卷四《凡例》,元刻本。,因为鲁君没有遵循既定礼仪定期朝天子,去看一次还是因为伐秦路过,难怪被当作不敬了。

二、尊贤

尊贤,孟子解释为“用上敬下,谓之尊贤”《孟子注疏》,第180页。,我们讨论时,界定为全体社会成员“尊重才德高尚者”郑天挺等:《中国历史大辞典》,第2950页。。尊贤的意义重大,孔子认为:“夫举贤者,百福之宗也,而神明之主也。”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0页。对于君主,尊贤尤其重要,“故君人者……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151页。,君主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尊重和使用贤能。“王者即位,先封贤者”(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41页。,给贤者名号地位,是君主即位后的首要大事。君主在春天三月,“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礼记注疏》,第303页。,求贤被纳入制度的要求。此外,礼学观念认为,“国之宝器,在于贤臣”(宋)李昉:《太平御览》,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788页。,“所宝惟贤,则迩人安”《尚书注疏》,第184页。,“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孟子注疏》,第64页。,获得贤才后,要高度重视,才能使政权安定,并且吸引更多人才。

贤才甚至被认为关系到国家和君主,如宁越认为:“士存则君尊,士亡则君卑。……士存则国存,士亡则国亡。”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84—185页。作为统治者,亲贤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夫为尊者,在于任贤……贤者备股肱,则君尊严而国安”(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198页。,君主使用贤者能使国家安定;“上亲贤则下择友”(清)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第3页。,君主亲近贤者,能影响整个社会对待贤者的态度。君主对待贤者,要有谦逊的态度和恰当的仪式,如子思谈及君主和贤者相见:“为其多闻也,则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为其贤也,则吾未闻欲见贤而召之也。缪公亟见于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子思之不悦也,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千乘之君求与之友而不可得也,而况可召与?”《孟子注疏》,第187页。认为位尊的君主应当主动,深刻说明了君主要尊贤的道理,应当求贤而不是招贤。楚庄王的一通叹息:“吾闻之:其君贤者也,而又有师者王;其君中君也,而又有师者霸;其君下君也,而群臣又莫若君者亡。今我,下君也,而群臣又莫若不谷,不谷恐亡。且世不绝圣,国不绝贤,天下有贤而我独不得,若吾生者,何以食为?”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7页。真实反映了君主对贤才的认识以及渴望贤才相助的愿望。

尊贤在礼仪上有许多规定,如在学校教育中,以先贤为榜样,“祀先贤于西学,所以教诸侯之德也”《礼记注疏》,第824页。。“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礼记注疏》,第256页。,士子通过学习进入一定的台阶后,享受一定的物质待遇。在社会交往生活中,“盛德之士不名,尊贤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326页。,贤能之士受尊重。“臣老归,年九十,君欲有问,则就其室,以珍从,明尊贤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253页。,对于老臣,君主也带着礼物上门请教。贤能的待遇,不仅仅在能出力的时候获得俸禄和地位,致仕养老的官员依然受到优待,“大夫老归,死以大夫礼葬,车马衣服如之何?曰:尽如故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253页。,大夫退休后在家老去,葬礼依然享受大夫的规制;“卿大夫老归死者有谥何?谥者,所以别尊卑,彰有德也。卿大夫归无过,犹有禄位,故有谥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73页。,只要不犯错误,卿大夫死后也能以原有的身份获得谥号。

在《大射仪》记载的大射礼节中,对胜负双方采用有差别的仪式来体现尊贤原则,如“遂命胜者执张弓,不胜者执弛弓”《仪礼注疏》,第135页。,“不胜者进北面,……不胜者先降,……若大夫之耦不胜,则亦执弛弓,特升饮”《仪礼注疏》,第132页。,这是选贤的重要场合,有区别的礼仪十分必要。甚至对失礼行为进行惩罚,“射者有过则挞之”《仪礼注疏》,第149页。

春秋时期社会生活中的尊贤例子很多,如著名政治家子产的用人,就能做到充分了解人后,依据才能来任用。再如宋宣公、宋穆公在传位时,也遵循贤能优先原则,后人赞扬说:“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左传注疏》,第52页。春秋时期尊贤用贤的实际情况,前人做过很好的概括:“桓公于是用管仲、鲍叔、隰朋、宾胥无、宁戚,三存亡国,一继绝世,救中国,攘戎狄,卒胁荆蛮,以尊周室,霸诸侯。晋文公用咎犯、先轸、阳处父,强中国,败强楚,合诸侯,朝天子,以显周室。楚庄王用孙叔敖、司马子反、将军子重,征陈从郑,败强晋,无敌于天下。秦穆公用百里子、蹇叔子、王子廖及由余,据有雍州,攘败西戎。吴用延州莱季子,并翼州,扬威于鸡父。……至简公用子产、裨谌、世叔、行人子羽,贼臣除,正臣进,去强楚,合中国,国家安宁,二十余年,无强楚之患。”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74—175页。从正面说明人才的重要作用。“故虞有宫之奇,晋献公为之终夜不寐;楚有子玉得臣,文公为之侧席而坐”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75页。,则是从反面论述人才的力量。

“《春秋》之义,……用贤治不肖”《穀梁注疏》,第166页。,春秋时期贤人进入社会管理阶层是普遍现象。如“诸侯会同,贤为主,贤贤也”(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120页。,诸侯会同是春秋时期很重要的政治活动,会同场合的尊贤,充分反映当时的社会价值观。尊贤同样体现在个人生活中,“不肖而不肯事贤”(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76页。,不重贤的行为被认为不吉祥。礼学认为失败往往是因为不重贤的原因,如“郑僖公富有千乘之国,贵为诸侯,治义不顺人心,而取弒于臣者,不先得贤也”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75页。,郑僖公不重贤人,被臣子杀死;“夫宋襄公不用公子目夷之言,大辱于楚;曹不用僖负羁之谏,败死于戎”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76页。,宋襄公和曹共公错失贤人受辱丧命;“秦穆侮蹇叔而大败。郑文轻众而丧师。《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47—48页。,秦穆公也因不用贤人而大败。

因此,社会往往对轻慢贤人的人进行谴责,如孔子曾经批评说:“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论语注疏》,第139页。同时对统治者提出忠告:“治乱之端,在乎审己而任贤也。国家之任贤而吉,任不肖而凶,案往世而视己事,其必然也如合符,此为人君者不可以不慎也。”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176页。

三、尚齿

尊敬老人和长辈的原则,在礼中有许多论述。在子游问孝的时候,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注疏》,第17页。孔子认为畜生都会替老弱找食物,唯有“敬”才是人养老的本质内容。“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礼记注疏》,第1006页。,“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老,敬长”《礼记注疏》,第811页。,将敬老视为治理天下的主要措施,认为它是教化的基础,甚至关系到国家安危。

贵老敬长原则由来已久,《礼记》对养老的传承情况有记载:“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礼记注疏》,第823页。从有虞氏一直到周代,养老原则一脉相承;“有虞氏……深衣而养老;夏后氏……燕衣而养老;殷人……缟衣而养老;周人……玄衣而养老”《礼记注疏》,第265页。,“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礼记注疏》,第263页。,养老有一定仪式;“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礼记注疏》,第531页。,养老有特定地点。此外,养老还采用特定措施,如:“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将徙于诸侯,三月不从政;自诸侯来徙家,期不从政。”《礼记注疏》,第266页。虽然社会所重视的角度有所不同,养老的形式、场所和礼仪有所不同,但老人受尊重的原则却沿袭不变。

礼学观念认为居高位的统治者,应当是贵老敬长的表率,“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礼记注疏》,第987页。,“长民者,朝廷敬老则民作孝子”《礼记注疏》,第868页。,天子的敬老行为能带来社会风气的改变。礼制对天子提出很具体的敬老要求,如:“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所以教诸侯之弟也。”《礼记注疏》,第824页。在大学宴请三老、五更时,“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礼记注疏》,第697页。,天子尊敬三老、五更的意义是:“欲陈孝弟之德以示天下也。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天子临辟雍,亲袒割牲,尊三老,父象也。谒者奉几杖,授安车轮,恭绥执授,兄事五更,宠接礼交加,客谦敬顺貌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248—249页。此外如“天子巡守,诸侯待于竟。天子先见百年者。八十、九十者,东行,西行者,弗敢过;西行,东行者,弗敢过。欲言政者,君就之可也”《礼记注疏》,第825页。,年长者的礼遇,甚至超过诸侯。

贵老敬长在礼制上有许多规定,老人依据年龄大小,有特定的养老场所:“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礼记注疏》,第263页。在日常生活中,对待年长者,依据年龄大小受不同待遇:“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礼记注疏》,第19—20页。路遇老人要避让,乡居以年龄论尊卑:“见老者则车、徒辟。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而弟达乎道路矣。居乡以齿而老穷不遗,强不犯弱,众不暴寡,而弟达乎州巷矣。”《礼记注疏》,第823页。在乡饮酒时:“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礼记注疏》,第1006页。在祭祀场合:“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周礼注疏》,第184页。平时想要请教长者,也不可随意:“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礼记注疏》,第18页。在社会管理生活中,“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礼记注疏》,第264页。,如入朝,“七十者,不有大故不入朝;若有大故而入,君必与之揖让,而后及爵者”《礼记注疏》,第825页。

古人对人衰老的自然规律有清晰的理解,“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礼记注疏》,第825页。,对人衰老的阶段进行了细分和说明,并且规定了相应的物质待遇,在食物方面,“五十异,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礼记注疏》,第264页。;在出行方面,“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礼记注疏》,第264页。。此外,年长者还有一些特殊礼遇,如对待君主的赏赐:“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使人受。”《礼记注疏》,第264页。古人有重丧观念,因此依据年龄大小,定期为老人准备丧具,“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礼记注疏》,第825页。,对于持“入土为安”观念的老人,这毫无疑问是对他们一种极大的敬重和安慰。即便是在年龄相当的学生群体里面,也注重年龄的因素:“凡入学以齿。”《礼记注疏》,第256页。贵老敬长原则同样贯串到军队中,“军旅什伍,同爵则尚齿,而弟达乎军旅矣”《礼记注疏》,第824页。;即便是在敌对交战过程中,也有老人受优待的记载:“宋襄伐齐,不擒二毛。”(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65页。

尊敬老人与长辈是和亲情相联系的,一方面,“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礼记注疏》,第1006页。,尊敬所有的长者,才能真正做到尊敬自己的亲人;另一方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敬长为其近于兄也”《礼记注疏》,第811页。,由尊敬自己的长辈亲人到所有的长者。曾子认为:“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礼记注疏》,第821页。孝亲是观念,更是实际行动,如:“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礼记注疏》,第18页。

对于不敬老人的行为,古人提出强烈谴责,并且断言“人有三不祥”,其中之一就是“幼而不肯事长”;“人有三必穷”,其中就有“为下则好非其上,是人之一必穷也”(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76页。,不关心长者甚至非议长者,必然会有走向窘困潦倒的结果。

四、敬先

“先祖者,类之本也”(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340页。,礼的三本之一是先祖,尊敬已经逝去的先人,是礼学的重要内容,这个传统相沿很久,从去世那一刻开始,死者就成了先人,所以敬先原则的讨论,包括从死亡开始的丧礼一直到崇拜远祖的仪式。

1.丧葬祭

以丧葬以及祭祀的方式纪念先人,是人类早期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孟子注疏》,第89页。,从孔子一直说到孟子的这句话,说明当时的人们,对待已经离世的祖先,也是同样尊敬的。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注疏》,第7页。追远能培养民众的德行。“丧礼体现慎终追远的意义,故对父母的丧葬亦与生时的侍奉一样,被看作孝道的一部分”吴丽娱:《终极之典:中古丧葬制度研究》(上),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导言”第3页。,例如死亡第一阶段被称为“复”的招魂礼,其意义是:“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礼记注疏》,第168页。再如哭踊以及埋葬亲人后返回祖庙哭,其意义是“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愡焉,忾焉,心绝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庙,以鬼飨之,徼幸复反也”《礼记注疏》,第946—947页。,希望尊敬的先人能够回还人间。

丧葬后,用祭祀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敬意,《祭法》提及:“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礼记注疏》,第797页。虽然这段话所表述的祭法和对象还有值得商讨的地方,但表达崇敬祖先的意义,无庸置疑。宗庙就是祭祀祖先的主要场所。《说文》:“庙,尊先祖貌也。”段玉裁注:“尊其先祖而以是仪貌之,故曰宗庙,……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古者庙以祀先祖。凡神不为庙也。为神立庙者,始三代以后。”(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据经韵楼原版影印本,1981年,第446页。傅亚庶指出:“为祖先神立庙,是从夏、商、周三代开始的,这是从宗庙的建筑角度而言。但实际上,人类自从产生了祖先神的观念之后,就产生了祭祀祖先的行为。”傅亚庶:《中国上古祭祀文化》,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52页。

祭祀祖先是依据祭祀者拥有的身份来确定规制的,例如世数,“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国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清)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第18页。,相应的庙数也依照尊卑关系递减,“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大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注疏》,第241页。作为重要的敬奉祖先的地点,庙在建造上毫不马虎。位置选择“左祖右社”,并加以精心装饰,如天子之庙,“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礼记注疏》,第580页。。祭祀慎重选择一些祭品,在特定时间举行,“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周礼注疏》,第273页。。更重要的,是在祭祀仪式上十分隆重,《周礼》记载大宰的职责时说:“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及执事视涤濯,及纳亨,赞王牲事。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周礼注疏》,第35—36页。天子祭祀天地、五帝、先王都一样的隆重,要提前卜日等。此外,还要举行盛大的乐舞,“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周礼注疏》,第342页。;还要斋戒,“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以君子非有大事,非有恭敬也,则不齐”《礼记注疏》,第831—832页。,为的是表达恭敬的心意。具体过程很繁琐,包括给尸献酒、上堂唱歌、率领群臣舞蹈,等等。“祭祀之礼,不是借外物从表面上做出来的,而是出自人的内心,内心敬畏而依礼奉献祭物。”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31页。

2.告

敬先还体现在不定期到祖庙举行告的仪式,将重大事情告知先人。敬奉先人宗庙有重大意义,“王者所以立宗庙何?曰:‘生死殊路,故敬鬼神而远之。缘生以事死,敬亡若事存,故欲立宗庙而祭之。此孝子之心所以追养继孝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567页。。首先,天子出行的时候,要向先祖汇报,“王者将出,类于上帝,宜于社,造于祢”;巡守归来,“归假于祖祢用特”《礼记注疏》,第226页。,也必须到祖庙行礼。这些仪式,《白虎通义》以为:“王者将出,辞于祢;还格于祖祢者,言子辞面之礼,尊亲之义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202页。表达的都是敬亲之义。诸侯也不例外,如朝见天子,出发和回来的时候都要禀告祖先,具体仪式的规定是:“诸侯适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凡告用牲币,反亦如之。”《礼记注疏》,第360页。诸侯之间相见,也有告庙的仪式规定,如“诸侯相见必告于祢,……反必亲告于祖祢”《礼记注疏》,第360页。,“春秋祭祀,以时思之也”(唐)唐玄宗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56页。。桓公二年“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左传注疏》,第96页。,可见春秋时期的社会遵循这项规定。

不仅如此,《尔雅》在解释《诗经》里面的“乃立冢土,戎丑攸行”两句时,指出:“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100页。可见一些其他的重大事情,也要让祖先知道。如《礼记》记载了曾子问礼的场面:“曾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三月,乃名于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礼记注疏》,第360页。遗腹子如果是君王的嫡子,也要到其父庙告知。

敬奉先人的庙,还体现在将一些不定期的重要仪式放在庙里举行,如作为成人仪式的冠礼,就是在庙里举行的。“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礼记注疏》,第998页。。还有婚礼,整个行礼过程,不离宗庙,“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礼记注疏》,第999页。。如纳采的具体过程,男方派使者带着雁作为礼物到女方家后,“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仪礼注疏》,第39—40页。,庙是行礼的主场所。君主颁布赏赐,也在庙中,“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礼记注疏》,第836页。,“禄爵、庆赏,成诸宗庙:所以示顺也”《礼记注疏》,第825—826页。,此外,还通常将庙作为隆重处所来处理一些重大事情。如军事行动,“授兵必于太庙”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73页。,“八年春,治兵于庙,礼也”《左传注疏》,第143页。。曾子曾经问孔子,古时候行军征伐,是否必须搬出迁庙的神主随行,孔子回答说:“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礼记注疏》,第367页。可见天子亲自率领军队时,迁庙的神主是随军的。“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君去其国,大宰取群庙之主以从,礼也。祫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主出庙、入庙、必跸”《礼记注疏》,第367页。,可见天子和国君去世、国君离开封国、合祭祖先等重大典礼,都和祖庙相关联。

3.敬先的意义

尊敬先人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爱故能致丧祭,春秋祭祀之不绝,致思慕之心也。夫祭祀,致馈养之道也。死且思慕馈养,况于生而存乎?”(清)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第143页。祭祀能培养仁爱思想,激发思慕先人的情感,促使人们更好对待活着的亲人。对于不敬先人的的行为,礼法规定了惩罚措施,如:“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礼记注疏》,第226页。

五、敬神

礼学认为“礼有三本”,其中“天地者,性之本也” (清)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第17页。,对天地表示敬意直至崇拜,历时久远。对神祇进行祭拜而求福去灾,也起源很早,形式众多,对天地日月、山川河流诸神都有特定祭拜仪式,春秋时期沿袭了许多敬神的传统仪式和理念。

依据主祭者的身份,确定祭祀对象,“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礼记注疏》,第242—243页。。祭神依据所祭祀对象的不同,有不同称呼,如:“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瘗薶,祭山曰庪县,祭川曰浮沉,祭星曰布,祭风曰磔。”《尔雅注疏》,第99页。同时采用有区别的形式,《周礼》记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周礼注疏》,第270—272页。《礼记》记载得更加详细:“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瘞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礼记注疏》,第797页。祭祀时所用礼器也有区别:“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周礼注疏》,第281页。

此外还建立祭祀制度,设定高层统一管理的官名,如大宗伯,“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周礼注疏》,第270页。,此外尚有负责具体事务的低层官员,如牧人,“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阳祀,用骍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周礼注疏》,第195页。;如牛人,“牛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周礼注疏》,第196页。

六、敬时

时,孔颖达注解《左传》时释为:“时谓四时。”《左传注疏》,第766页。《周礼》的“以时启闭”,郑玄注为“漏尽”《周礼注疏》,第115页。,明显是一日之内的时段,此外尚引申为合时宜也。我们这里限定为春夏秋冬四时季节的寒暑变化以及晨昏昼夜的时间推移,讨论时令以及遵循与时间相关的规律的内容。古人对时间的认识很早,《尚书》中就有“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之语《尚书注疏》,第21页。,对天象历法的认识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同时认识到时间对人类生活的重要作用,故而对时间充满敬畏之情。

1.敬时神

礼规定了主宰各个不同时间段的天帝、天神,并规定各自祭祀时所用的祭品,如“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孤中,旦建星中。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祭先脾”《礼记注疏》,第298页。,“仲夏之月,日在东井,昏亢中,旦危中。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祭先肺”《礼记注疏》,第315页。,“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虚中,旦柳中。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祭先肝”《礼记注疏》,第337页。,“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其神玄冥,……祭先肾”《礼记注疏》,第340页。,等等。还规定了仪式,“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礼记注疏》,第797页。,“籥章掌土鼓、豳籥。中春,昼击土鼓,吹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周礼注疏》,第367—368页。。礼制还规定:“祭日于坛,祭月于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以别外内,以端其位。日出于东,月生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礼记注疏》,第812—813页。在祭祀与时间相关的神祇时,考虑了方位、场所等诸多因素,隆重仪式的背后,反映出时间观念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尊重。

2.遵礼仪

在政治管理生活中,时间也受到高度重视。首先是设立专门官员,管理与时间相关的事务,如“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周礼注疏》,第404—405页。,从《左传》的记载中,如“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左传注疏》,第129页。,可以看出这类官员的职责。

其次是在时间的节点,采用仪式举行特定的活动,如《左传》:“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晋)何休解诂,(唐)徐彦疏:《公羊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原刻本,1960年,第593页。记载了四时祭祀的名称。礼规定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时候,天子亲帅百官迎接节气之交,并推行相应的政治措施:“先立春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齐。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还反赏公、卿、诸侯、大夫于朝”《礼记注疏》,第286页。;“先立夏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夏,盛德在火。’天子乃齐。立夏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南郊。还反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乃命乐师习合礼乐,命太尉赞桀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礼记注疏》,第307页。;“先立秋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天子乃齐。立秋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秋于西郊。还反赏军帅武人于朝。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顺彼远方”《礼记注疏》,第323页。;“先立冬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天子乃齐。立冬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于北郊,还反赏死事,恤孤寡”《礼记注疏》,第341页。。依据《左传》的记载:“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左传注疏》,第205页。重要的时节,都要记录下日旁云气的颜色,以备应付灾患和变化。此外还要记载重要的天象。

再次,春夏秋冬还是重要的祭祀时间的标志,民众以当令的出产敬奉祖先:“古者岁四祭。四祭者,因四时之所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蒸,此言不失其时以奉祭先祖也。过时不祭,则失为人子之道也。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麦也;尝者,以七月尝黍稷也;蒸者,以十月进初稻也。此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548页。此外,天子在巡行时,还有主管时间的官员随行,“命典礼考时月,定日”《礼记注疏》,第226页。,校准各个诸侯国的历法。

3.顺时作业

“《书》曰:‘敬授民时。'《诗》曰:‘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物之所以有而不绝者,以其动之时也”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45页。,古人早就懂得敬时的意义,懂得时令是万物延续的必要条件。于是根据万物成长的规律,总结了不同季节的判断依据和相应的劳作内容,“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尚书注疏》,第21页。,置闰后定四季,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敬时体现在统治者遵照时令规律安排生产劳动,“古者有主四时者:主春者张昏而中,可以种谷。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夏者大火昏而中,可以种黍菽。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秋者虚昏而中,可以种麦。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冬者昴昏而中,可以斩伐田猎盖藏。上告之天子,下布之民”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44页。、“道千乘之国……使民以时”《论语注疏》,第6页。、“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左传注疏》,第891页。,执政要务之一,就是按时令指导民众劳作。对处在不同行业劳作的民众,都提出守时的要求,如:“轮人为轮,斩三材必以其时”《周礼注疏》,第598页。、“渔人掌以时渔为梁”《周礼注疏》,第66页。

对于民众来说,顺时劳作,就会有好的回报,如“孝子孝妇缘天之时,因地之利,地之菜茹瓜果,艺之稻麦黍稷;菜生谷熟,永思吉日,供具祭物,斋戒沐浴,洁清致敬,祀其先祖父母。孝子孝妇不使时过,己处之以爱敬,行之以恭让,亦殆免于罪矣”(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548页。、“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注疏》,第12页。,遵从自然规律劳作,就能过上富足安定的生活。

4.责罚

时令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尚书注疏》,第177—178页。,应时而动,便会获得上天带来的福利;同样道理,不能利用规律,则会受到惩罚,“春秋冬夏,伏见有时。失其常,离其时,则为变异;得其时,居其常,是谓吉祥”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43页。,违背时令的规律行事,便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违背时令带来的严重后果,前人有深刻的认识,如: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蚤落,国时有恐。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猋风暴雨总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礼记注疏》,第289—290页。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寇戎来征。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民多相掠。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虫螟为害。《礼记注疏》,第302页。


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行夏令,则民多疾疫,时雨不降,山林不收。行秋令,则天多沉阴,淫雨蚤降,兵革并起。《礼记注疏》,第305页。


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五谷不滋,四鄙入保。行冬令,则草木蚤枯,后乃大水败其城郭。行春令,则蝗虫为灾,暴风来格,秀草不实。《礼记注疏》,第308页。


因此,管理时令的官员,失责将被惩罚,如在伪古文《尚书》中就有负责时间的官员羲氏、和氏被责罚的记载:“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沉乱于酒,畔宫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尚书注疏》,第102—103页。同时礼制中还设立了官员,对不守时令的民众进行惩罚,如野庐氏,“邦之大师,则令扫道路,且以几禁行作不时者、不物者”《周礼注疏》,第548页。,“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乃劝种麦,毋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礼记注疏》,第326页。

七、敬妻子

尊敬的对象不仅仅是限于尊者,礼学同样要求敬重卑者,如对待妻子和儿子,孔子就曾经说过:“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礼记注疏》,第849页。礼学对丈夫提出敬妻的要求:“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礼记注疏》,第849页。对婚礼六道程序的细致规定,就是敬妻的形式化的体现。繁琐而隆重的婚礼仪式中,亲迎这个环节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场景,亲迎中有这样的礼仪规定:“婿御妇车,授绥,姆辞不受。妇乘以几,姆加景,乃驱。御者代。婿乘其车先,俟于门外。”《仪礼注疏》,第50页。充分体现新郎对新娘的敬重。《礼记》针对婚礼仪式指出:“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玄冕斋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器用陶匏,尚礼然也。”《礼记注疏》,第505页。从婚礼开始,礼制社会就对夫妇生活提出互亲互敬、平等相处的要求。在鲁文公的婚礼中,有不敬女方的行为发生:“逆妇姜于齐,卿不行。”《左传注疏》,第306页。因为依照礼制规定,“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左传注疏》,第103—104页。,这里不曾责备齐国失礼,说明齐国是上卿送的,按照礼尚往来的原则,“敌国上卿送女,则逆女当然”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496页。,但鲁国只派出大夫逆女,因此君子认为鲁文公的作法:“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左传注疏》,第306页。礼制中丈夫对妻子的丧礼规定,也体现出对妻子的敬意:“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仪礼注疏》,第354页。

礼制还规定了父母也应该对儿子存敬意:“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清)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第15页。例如在冠礼中,儿子对母亲敬礼,母亲以同等的礼仪还礼,如:“冠者奠觯于荐东,降筵,北面坐取脯,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仪礼注疏》,第21页。

再如丧礼中,父亲为嫡长子服丧三年,“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仪礼注疏》,第346页。;母亲也为嫡长子服丧三年,“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仪礼注疏》,第353页。

八、敬敌

“敬”的对象很宽,“礼,……不狎敌”《穀梁注疏》,第161页。,即便是对待交兵的敌对方,在某种程度上也依然遵循“敬”的原则。首先是对敌对国的君主,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敬重不失礼。如桓公五年秋天,周王宣布剥夺郑庄公的政权,郑庄公不再朝见,周王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郑国。战争的结果是郑国取得胜利,“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左传注疏》,第106页。,尽管郑庄公已经同周王为首的军队进行了战争,但不乘胜追击,反而派人慰问周王以及随从。在双方为敌的背后,郑庄公对周王依然怀敬畏之心。

除了对天子,对诸侯国的君主,也是要尊重的。如晋国韩厥作为一个奉君命而作战的将军,成公二年鞌之战时,抓获齐顷公时,“韩厥执絷马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左传注疏》,第424页。,杨伯峻以为“军帅见敌国君主,执絷为当时之礼”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794页。,韩厥以礼进见敌国君主,在战斗中不忘敬重对手的原则。此外如《襄公二十五年》中,陈侯帅国投降时,“子展执絷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左传注疏》,第621页。,杜预以为“承饮、奉觞,示不失臣敬”《左传注疏》,第621页。,投降的君主依然受到敬重。还有如:“晋韩厥从郑伯,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郤至从郑伯,其右茀翰胡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郤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左传注疏》,第477页。韩厥和郤至在战场上的表现,都是对交战国君主的敬重。在晋、楚交战的过程中,“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楚子使工尹襄问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识见不谷而趋,无乃伤乎?’郤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为事之故,敢肃使者。'”《左传注疏》,第476页。翻译成现代汉语也就是说,作为晋国的将军,“郤至遇见楚共王,必下车,脱下头盔,向前快走,以表示恭敬”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887页。。而楚共王“使工尹襄问之以弓”,是以弓为礼物向郤至表示“问好”,“致送礼物以表示情意”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887页。,而且认为郤至是君子,这在当时是极高的评价。整个过程,敌对双方都显露出尊重对手的宽大胸怀。僖公六年,“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左传注疏》,第214页。,许国国君帅群臣投降楚国,遵古礼,受到楚君礼遇,在无硝烟的互敬中结束战争。

再看一个片段: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曷为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庄王伐郑,胜乎皇门,放乎路衢。郑伯肉袒,左执茅旌,右执鸾刀,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垂之臣,以干天祸,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锡之不毛之地,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请唯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庄王亲自手旌,左右撝军,退舍七里。《公羊注疏》,第203—204页。


不仅仅是对待交战国君王有敬意,同时也尊重敌国的普通战士。如以下的战争场景中,鲁昭公十二年,“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及之,陈弃疾谓工尹商阳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诸。’射之,毙一人弓。又及,谓之,又毙二人。每毙一人,揜其目。止其御曰:‘朝不坐,燕不与,杀三人,亦足以反命矣。’孔子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礼记注疏》,第190页。工尹商阳每射杀一个敌人,就把死者的眼睛合上。虽然只是不知名的普通敌国战士,但工尹商阳的动作仪式无疑是表达对战死的士兵的一种尊重。宋襄公和敌国交战,尊重对方军队,虽然打了败仗,但礼学观念认为:“宋襄伐齐,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春秋传》曰:‘虽文王之战不是过。’知其霸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第65页。

再来看一个战争场景:


丙戌,与华氏战于赭丘。郑翩愿为鹳,其御愿为鹅。子禄御公子城,庄堇为右。干犫御吕封人华豹,张匄为右。相遇,城还。华豹曰:“城也!”城怒,而反之。将注,豹则关矣。曰:“平公之灵,尚辅相余!”豹射,出其间。将注,则又关矣。曰:“不狎,鄙。”抽矢,城射之,殪。《左传注疏》,第870页。


华豹遵循原则,尊重交战的敌方,虽然付出了生命,但赢得了尊严。

九、敬夷狄

历史上,存在过许多小国家,处于主流文化之外,但也和当时的核心国有诸多联系。《礼记》记载:“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于内自称曰‘不谷’,于外自称曰‘王老’。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礼记注疏》,第90页。说明了当时的一些交往情况。

从地理角度考虑,这些小国是因为地处偏僻而形成的,然而在文化的传播中,地理位置不是决定性的唯一因素。从国家关系上看,这些小国经常和周发生战争,但是四夷小国有可能通过学习而知礼,正如史书记载:“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犹信。'”《左传注疏》,第838页。因此,对于不失礼数的四夷,也是用互敬原则相处的。特定的礼仪记载,如:“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再拜稽首,受。”《仪礼注疏》,第73页。在评判人事时,“《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汉)董仲舒著,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47页。,并没有以地域作为标准。韩愈在《原道》中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9页。这些小国在守礼的情况下,也是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尊重的。苏舆在论及《春秋》史事后指出:“以此见中国夷狄之判,圣人以其行,不限以地明矣。”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第47页。客观的行礼情况,才是最终的评判标准。相反,倒是地处中国的诸侯国,失礼的时候被目为夷狄,如“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穀梁传》认为:“其不日,子夺父政,是谓夷之。”《穀梁注疏》,第161—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