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礼的价值观原则(上)
礼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涉及的人上至天子,下至百姓,面向所有社会成员,“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涉及的事,大到政治生活的朝觐征伐,小到家庭生活的婚嫁聘娶,规范所有的社会生活。这样一个庞大的体系,是依靠建立一定的制度来管理人和物的。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制作许多仪式,作为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个行为规范在管理社会时,有特定的价值追求,这些价值观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是作为一般原则贯串在社会生活之中的。这些原则前人有过一些概括的论述,如“十伦”:“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还有一些如:
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上敬老则下益孝,上顺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谅,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强果则下廉耻。民皆有别则贞,则正亦不劳矣。此谓七教。
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则亲疏有序而恩相及矣;帝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则长幼有差而民不诬矣;帝人西学,上贤而贵德,则圣智在位而功不遗矣;帝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则贵贱有等而下不逾矣;帝入太学,承师问道,退习而考于太傅,太傅罚其不则而匡其不及,则德智长而治道得矣:此五学者既成于上,则百姓黎民化辑于下矣。
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冠昏丧祭射乡朝聘八者,礼之经也。冠以明成人,昏以合男女,丧以仁父子,祭以严鬼神,乡饮以合乡里,燕射以成宾主,聘食以睦邦交,朝觐以辨上下,天下之人尽于此也,天下之事亦尽于此也。
虽然这些概括分类角度不一致,纲目也差别较大,但可以看出都是从礼的意义分类角度所做的探讨。礼来自生活的总结,反过来又指导生活,“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天地、四时、阴阳、人情,皆有规律可寻,因此认识一些礼的规律性原则也是可行的。现对历史上的概括加以取舍,并重新分类定义,然后以具体例子归附,以便认识当时礼学追求的一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