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浙江金融改革发展二十年(1992-2012)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组建后的城商行在风险化解中前行

城商行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肩负着化解风险的历史使命,城商行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风险化解史,由于并入的原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账面资产质量差、各种潜在风险巨大,导致绝大部分城商行开业后风险暴露,经营恶化,部分行甚至出现支付风险。

从浙江省情况看,总体情况好于全国,但风险问题也相当突出,特别是不良贷款率普遍很高,如杭州城商行开业后实际不良率最高曾达到70%以上,金华城商行不良率也高达40%。处置不良资产是城商行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稳定地方经济和稳定社会的迫切要求。浙江城商行在10多年发展中一路风雨兼程,攻坚克难,化解历史包袱,经受住了严峻的历史考验,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较好地承担了服务地方经济的社会责任。政府和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各种风险处置的有效方式,根据“依靠地方,多策并举,化解风险,乘势治本”的思路,浙江城商行一方面通过自身努力加强清收、核销,力求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另一方面依托地方政府进行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债务重组等方式加快化解风险,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杭州市政府以优质资产置换杭州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方式得到人民银行总行的充分肯定,温家宝总理批示各地可借鉴学习。

由地方政府为主导实施不良资产置换

杭州银行(更名前为杭州市商业银行)历史包袱的不良资产总额为18.06亿元,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呆账贷款、表内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4.61亿元、1.05亿元和2.4亿元。在杭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主要领导的重视与大力支持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大力推动下,该行历史包袱主要通过资产置换方式予以解决,即将银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先与杭州市排水总公司所有权进行置换,然后采取协议转让方式退出该企业。

2002年3月29日,杭州银行和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不良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并与杭州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由于资产整体划转,资产所有权进行了一次性转移,为保障该行权益,协议还要求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将四堡污水处理厂的土地进行抵押,作为该行应收款的权利保证。杭州市排水总公司的收购资金通过其自有资金、市财政补亏和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及其他资金等多种方式来筹措解决。

2005年12月30日,杭州银行与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明确了资产回购期限和还款安排。根据回购协议,该行分5年收回不良资产,2005年至2009年分别回收4.38亿元、2.8亿元、2.7亿元、3.5亿元和4.68亿元。截至2009年12月末,该行已处置完成历史包袱的不良资产。

此次总额达18亿元的资产置换方案可谓是杭州市党委、政府、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银行等各方人士的智慧结晶,对该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使杭州市商业银行得以脱胎换骨。通过上述操作方案,不仅立即剥离了原来的巨额不良资产,消除潜在风险隐患,而且可以大大增强盈利能力,实现财务状况的根本改善,进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与吸引力,有利于实施增资扩股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等诸多重大举措,从而使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等各项监管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与此同时,此次资产置换,给地方政府也带来诸多益处:把对城商行未来不确定的被动救助变为当前平稳环境下的积极主动救助,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化解风险的成本,而且避免了政府大量的救助性现金投入。

2003年至2016年,杭州银行已累计上缴税收170多亿元,国有资产增值200亿元,为杭州市做出了重大贡献。

由地方政府进行不良资产剥离

金华银行(更名前为金华市商业银行)截至2002年12月底不良贷款账面余额为7.47亿元,不良占比为20.7%。2003年8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同意该行剥离损失类不良资产6000万元,由金华市财政部门接管。剥离资金由金华市财政部门5年内拨付到位。根据安排,该行与金华市财政局签订了剥离不良贷款协议书,提供了剥离的不良贷款清单并移交了不良贷款基本资料,并于2004年12月4日在金华日报上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金华市财政局于2003年11月28日、2004年12月30日、2006年12月30日分别支付该行1200万元,共计3600万元,剩余剥离资金2400万元款项因财政资金紧张尚未支付。以后在政府的支持下由金华银行予以消化。

台州银行(更名前为台州市商业银行)组建初期,17730万元不良资产由当时台州银行全体股东按股金比例出资组建台州市括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收购,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进行清收回3000余万元,对于无法收回的,原方案是日后等台州银行经营产生利润再逐年回购。由于核销手续操作复杂,在2002年年底前,台商行一次性回购了剩余的14292万元不良资产。

由银行自身消化

温州银行(更名前为温州市商业银行)截至1998年12月31日,不良贷款总额56991万元,不良贷款率为24.33%;历年累计亏损挂账5857万元。该行采取清收、转化、核销等方式对历史遗留不良贷款进行清理,对历年累计亏损挂账进行了弥补。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共清收、转化1998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20236万元,核销36755万元,弥补亏损5857万元。至此,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都清理完毕。

宁波银行、嘉兴银行、湖州银行、绍兴银行和稠州商业银行等组建时转入的不良资产、挂账亏损、表外应收利息等也均由各行自身消化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