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浙江金融改革发展二十年(19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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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明确定位求发展

组建后的城商行面临的又一大问题是如何发展。资本充足率普遍不足、股权结构不够合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市场定位方向不明确,这些问题随着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显得日益突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明确市场定位成为城商行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

浙江银监局自2003年成立以来,积极贯彻银监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小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的系列监管政策和要求,始终把地方小法人机构监管列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诸多措施和办法:首先,大力督促浙江城商行法人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多渠道补充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三会”相互制衡约束机制;其次,对城商行实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按贷款五级分类提足风险拨备,提高抗风险能力;再次,加强城信社的内控管理,完善贷款授信制度,加强对大额贷款与股东关系人贷款的严格监测;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监管,引导城商行稳健发展。

多渠道补充资本,引资引智

多家城商行以对外募股方式增加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已形成相对分散、相互制衡、较为合理的股权结构。如绍兴银行民营资本股份占比从建行初期的13.3%增加到58.92%,国有股份由81%减少至32.2%;部分行对股权进行清理和规范,如嘉兴银行2004年主动清理了近两万个零散个人股东,稠州银行清理了大部分个人股东,民泰银行回购了员工持股会的全部股份。通过增资扩股,城商行资本得到有力补充,有9家城商行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达到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设立标准;大部分城商行尝试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二级资本债券等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募集附属资本;部分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加大了利润分配转增净资产的比重。2006年杭州市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澳联邦银行,同时引进技术援助,实现了“引资”促“引智”,对发展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2016年,杭州银行成功实现上市,开启资本市场补充的闸门。

调整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台州市商业银行在调整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方面,曾经走过弯路,也做过很多探索和努力。

2003年8月,浙江银监局根据中国银监会部署,对台商行做专项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台州市商业银行股权过于集中,股东关联问题严重,已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公司治理的有效运行,浙江银监局于12月5日下发了《监管意见书》,要求该行按照股权多元化与分散化的原则,分步对股权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和改造。两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应适当降低各自的持股比例,双方出让的股权在暂无合适的承接方的前提下,建议由台州市政府收购。在股权结构得以优化、公司治理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正常运转后,台州市政府可出让其持有的部分股权。

据时任浙江银监局副局长杨小苹回忆,2004年1月,那年冬天下着大雪,她赶到台州,亲自约见了两大股东,并与瞿素芬市长商谈,要求台州市政府受让两大股东减持的股份(因全国城商行股份制改造时,为加强政府责任,人民银行要求地方政府持股不少于30%),而台州市政府当时只有5%的股份。讲清利弊后,经商量,瞿市长答应研究,但须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回杭后,浙江银监局就正式发函给台州市政府。但最终台州市政府没有同意增持股份,只能改由两大股东分别推荐新股东承接减持股份。

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期间,该行先后三次将受让企业的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因拟入股企业均有明显缺陷,或为大股东的关联企业,不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存在材料要件不符、股东入股资格与监管规定不符等问题,致使股权结构调整工作进展缓慢。

在浙江其他城商行均已按照监管要求完成阶段性增资扩股工作的情况下,该行的增资扩股工作迟迟未能启动,2004年年末资本充足率一度仅为4.5%。在此情况下,依照银监法有关条款精神和审慎监管要求,我局采取措施限制其贷款总量,定期监测并限制其新设分支机构。之后增资扩股工作仍未有进展。我局和台州银监分局专题商量台商行股权调整问题,慎重研究之下,最后建议由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台州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与协调该行董事会开展股权结构调整和增资扩股工作;股权结构调整和增资扩股工作可同时进行。

2005年6月,我与韩沂副局长赴台州市,与台州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商议,达成共识。2005年6月21日,台州市市政府下达“台政办发〔2005〕42号”文件,成立台州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工作领导小组。6月28日,领导小组向台州市商业银行推荐26家企业为该行股权调整和增资扩股对象,并研究制定了股权调整部分暂时由市政府承接,股权调整和增资扩股分步走等方案。

2005年9月至12月,蔡奇书记、张鸿铭市长、周国辉副书记、徐仁鹤副市长分别亲自找两大股东谈话,要求在资产评估基础上,抓紧股权转让谈判,认真落实地方党委意图。2005年11月,时任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章猛进签批了省金融办关于台商行股权结构调整的建议。当月台州市商业银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管部门专程列席会议并向该行董事会传达了章猛进副省长签批的省金融办对股权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2005年12月19日,台商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的议案》和《关于聘请资产评估公司的议案》,推进了该项工作的进程,决定将26家企业列为新股东挑选对象。随后,万邦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台商行,开展资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开展与26家企业直接分别洽谈入股意向工作。

2006年4月,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向台商行出具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拟算出每股评估价为4.62元。台州银监分局认为不妥,前后两次约见万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提出调整评估计算、用成本法来做验证的要求。台商行专门召开董事会,但抵触情绪和意见较大。

2006年9月,台州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再次亲自找两大股东谈话,要求一个月内把成本法拿出来,年底要完成,超过时限,政府按成本法收购。

2006年10月,时任浙江银监局副局长韩沂提出了台商行股权结构调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想法,并又要求分局加大监管力度,力促股权结构调整工作的进度。台州银监分局据此做了许多相关工作。

2006年12月召开的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股权结构调整工作提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解决思路,并获得台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为该行股权调整工作带来新的生机。

2007年,台州市商业银行开始股权调整前期谈判,谈判对象主要有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平安保险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四家单位,经过反复比较,台商行两大主要股东倾向于转让给上海银行,但上海银行坚持要54%股权转让方案,台州市政府考虑到有利于台商行将来独立灵活发展、上市和确保总部留在台州等因素,划定转让不得超过50%底线,并倾向转让28%意见。2007年5月下旬,上海银行已基本放弃谈判。

2007年6月10日,台商行召开董事会决定转向与平安集团公司洽谈股权转让。7月,平安集团派出律师、会计师等几批业务人员,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到台商行开展尽职调查。8月16日平安集团由平安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童恺带领投资决策团队到台州谈判,就合同文本有关条款展开谈判。9月26日,招商银行总行马蔚华参加招商银行台州分行开业仪式,期间考察了台商行,当即明确了投资参股意向。为打破谈判僵局,台商行主要股东考虑引入招商银行方谈判,不久谈判达成多方共同意见。11月9日,台商行两大主要股东分别与平安集团(信托人寿)、招商银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由三家公司受让台州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调整中原股东减持的股份。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签订表明该行久悬未决的股权调整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此后,台州市商业银行完成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确认流程,并于2008年8月获银监会批复同意。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29,567,883股,占9.8560%;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14,999,900股,占4.9999%,平安集团合计占14.855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30,000,000股,占10%。两个大股东及关联股东、关系人持股与引进战投持股比例相当。再加上台州市地方政府的5%股份,基本形成多元化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

历时五年,台州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调整工作在监管部门的不懈推动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

立足服务小微,实现自身发展

城商行一无规模实力,二无人才优势,三无客户基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求生存、谋发展”是首要的考验。从行业竞争环境来说,城商行无法与国有大行竞争大客户,只能把目标客户群体锁定在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些小企业被排斥在传统的金融服务体系之外,强烈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小微企业是当时城商行基于现实条件的选择,尤其是台州三家城商行借助台州地区独特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勤走市场,主动营销,人弃我取,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小企业融资是一道世界性难题。小企业融资难主要存在三大症结:信息不对称、担保难、收益覆盖风险难。台州三家城商行始终坚持服务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并针对上述难题进行了长达20年的探索和实践,摸索出了一套以“三品、三表”为核心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和风险控制技术。

(一)“三品、三表”——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针对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有效的沟通与服务,将数字化的“硬”信息和社会化的“软”信息有机结合,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测评,基本做到了解客户,知根知底。一方面,遵循“眼见为实”和“侧面打听”等原则,全面观察客户的“三品”:一看人品,解决“信不信得过”的问题,考察客户的还款意愿;二看产品,解决“卖不卖得出”的问题,考察客户的还款能力;三看押品,解决“靠不靠得住”的问题,考察客户的还款保障。另一方面,不机械地考察客户的财务报表,特别是针对生产型、外贸型小企业,更看重“三表”:一看水表,二看电表,因为生产型企业的用水量和用电量往往可以反映客户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三看海关报表,外贸型企业的报关表基本能准确反映客户经营情况。2006年1月19日,台州市商业银行首笔名为“小本贷款”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小本贷款”在信贷调查技术上充分体现了国际通行的“标准化作业法”:遵循“到户调查”和“眼见为实”的原则,信贷人员根据实地调查,自编格式化的财务状况简表和调查报告。

(二)信用、保证贷款——解决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根据小企业有效抵押物不足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担保方式,不依赖抵押,全面推行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台州市商业银行在2006年8月开始实施信用贷款试点,首笔在2006年8月发放,贷款额度5万元,2007年6月开始全面推广信用贷款业务。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于2006年年初开始筹划,2006年10月正式开始办理,经试运行后于2007年3月全面启动该项业务。两家城商行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主要目标市场定位在有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小型企业主、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在小企业提供担保人的同时,要求追加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股人作为担保人,把企业的“有限责任”转变为个人的“无限责任”。同时,将传统的亲情和诚信融合在一起,推出了“小企业主贷款,亲人、友人、恩人担保”的道义担保贷款,提高违约成本,有效防范了客户的道德风险。

(三)“三个低成本”——解决收益难以覆盖风险问题。针对小企业贷款收益难以覆盖风险的难题,小银行走出了一条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了“三个低成本”。一是事前低成本获取信息,通过查“三品”、看“三表”,挖掘利用征信记录等第三方信息,实现了低成本获取信息和准确评估客户信用。二是事中低成本监控管理,自主开发出一套现金流测评技术,建立以充分授权和严格问责为特点的扁平化管理体系,做到权、责、利相统一,降低了监控成本;同时,实行业务受理“三三制”,使贷款像存款一样方便,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事后低成本违约惩罚,抓住员工和客户“两个人的管理”:一方面,强化客户违约惩罚,使客户认识到“银行的钱既是好用的,又是不好用的”;另一方面,防范员工道德风险,使员工“把银行的钱当成自己的钱”来管。

2004年银监会提出了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非常符合浙江城商行小企业贷款的实际,从理念到技术上解决了小企业贷款可持续发展的难题。

小企业是浙江经济的主体,小微金融服务是浙江金融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城商行金融服务的重点。银监会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的推出更坚定我局推进全省小企业贷款工作的信心。

2005年下半年我局在台州召开《浙江省银行(法人机构)小企业贷款现场推进会》,会议除组织交流发言外,还在台州城商行和泰隆城市信用社设两个观摩现场,对会议代表进行现场讲解与示范。我在会上特别指出:“地方法人机构要高度重视在推进小企业贷款中的作为。经过改革,无论是资本实力方面,还是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小银行机构已初步具备了大规模推进小企业贷款的条件。”

2006年,我局再次在台州市召开《全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推广我们对台州市商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在“六项机制”建设上取得的经验。当时经济欠发达的台州三门县,主要拥有国有银行与农信社两大类银行机构,小微金融服务缺少创新与活力。2007年我局支持泰隆银行在本市欠发达的三门县设立第一家异地支行。1月23日开业后,其坚持小微金融服务的市场定位,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年贷款超2亿元,占三门县金融机构当年新增贷款总额的一半。其小微金融服务的理念与模式,在三门县金融业内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赏。特别是对县农村信用社触动很大,引起他们的反思和行动。三门小企业金融服务出现了正向的竞争活力。泰隆三门支行的工作没有辜负监管部门支持设立异地支行的初衷。

2008年3月4日下午,时任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一行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考察,在营业厅询问了一位客户在泰隆银行有无贷款,生意怎么样,泰隆的客户经理是否经常到他的企业了解生产和销售情况。这位客户说,没有想到泰隆存取款这么方便,而且贷款也很快。在二楼客户经理办公区,陈敏尔向客户经理询问了客户结构,走访客户及拓展市场情况,当他问及泰隆银行与其他国有银行的区别时,客户经理用客户对泰隆的“三个想不到”来回答:一是想不到泰隆银行的客户经理主动上门服务;二是想不到泰隆银行办理贷款只要符合条件立等可取;三是想不到泰隆银行的柜员办理业务的速度很快。陈敏尔对泰隆客户经理“发放贷款像管自己的钱一样”的情况很感兴趣,便问这位客户经理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客户经理回答:“泰隆有一套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问责到位,奖惩严明,我在泰隆10年了,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

陈敏尔目睹了泰隆高效快捷的服务、朝气蓬勃的活力和有条不紊的运行状况,举起大拇指赞赏“这是小企业大市场,小客户大文章,小贷款大道义”。他欣然挥毫题词“大众情怀”,这是对泰隆市场定位和社会责任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泰隆今后继续服务大众的殷切希望。

台州的小企业贷款工作开展得有特色、有成效,形成了初步的小企业贷款集群效应。这与台州分局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台州银监分局在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监管理念,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为银行机构拓展小企业贷款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为台州小企业贷款工作良好局面的形成付出了积极的努力。特别是在对待台商行“小本贷款”这一新生事物时,台州银监分局表现出监管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为“小本贷款”创造了宽松的发展条件,并予以总结、复制,推广到广大农村信用社试行。2007年2月,我专程赴台州,参加台州分局召开的“台州银行业小企业贷款工作交流会”,对台州银监分局在林奇局长带领下,小企业贷款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和鼓励。

2005年4月,台州市商业银行陈小军行长在北京友谊宾馆出席了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小微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并在会上做了“激励机制与信息的力量——16年如一日的小微企业贷款探索与实践”的精彩演讲,赢得专家、同行一致好评,台州小企业贷款现象开始正式全面进入了中国监管高层的关注视野。台商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多次获得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等荣誉。

2007年5月22日,银监会组织全国城商行在台州召开《全国小企业金融服务现场推进会》,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浙江省台州市两家银行小企业贷款的重要批示。时任银监会副主席的唐双宁指出,这次会议可以用12个字概括,即“贯彻落实、宣传推广、鼓励提高”, “贯彻落实”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宣传推广”就是宣传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等地方性法人机构开展小企业信贷服务好的做法,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提高”就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大胆创新管理方式和信贷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小企业信贷服务水平,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台州市银行业在探索改进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方面一直非常活跃,无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是农村信用社都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上做出有益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不少分支行成为该系统的标杆。因此,台州也成为浙江银监局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面重点关注、扶持和试点的地区。台州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经验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内主要新闻媒体多次予以报道,银监会刘明康主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把台州商行、泰隆商行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做法喻为“中国尤努斯之路”。2014年11月21日李克强总理到泰隆银行考察,在考察中对泰隆银行长期致力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给予肯定,并表示,泰隆银行对接千家万户的小微企业,既给他们丰富的营养,也促进了社会公平,政府今后会加大力度消除民营银行的差别化政策,营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经过20年的发展,浙江城商行基本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并通过资本补充,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市场定位,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走上了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成为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一支生力军,成为我省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大版块。截至2016年末,浙江辖内(不含宁波)10家城商行法人机构资产总额1.7万亿元,是2003年的16.83倍。其中,各项贷款余额705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9858亿元。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不良贷款率1.39%,低于全国城商行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盈利增长较快,2016年实现税后利润128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0.83%,高于全国城商行平均水平0.05百分点。

但城商行作为中小金融机构,受限于先天条件,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经营管理基础还相对薄弱,管理水平、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等方面还有相当差距,唯有深刻认识自身经营发展面临的紧迫形势和严峻挑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迎难而上,把握机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

回顾往事,道路坎坷,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希望浙江城商行坚持立足于“服务小微、服务本地、服务市民”的定位,不忘初心,做一个道道地地的为小微金融服务的城商行。

作者简介:

傅祖蓓,中共党员。1948年出生于上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职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杭州监管办特派员,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浙江省人大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特聘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