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美国临港物流发展实践
美国临港物流发展大致经历了传统物流阶段、配送物流阶段、综合物流阶段,而今进入到临港供应链物流阶段。在美国,物流业代表着美国服务业中新兴的、快速成长且具有前途的部门,美国临港物流业的发展水平在全球尤为显著。目前,美国临港物流产业的规模在9000亿美元到10000亿美元。自1996年以来,美国临港物流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4.2%。在美国的临港物流体系中,现有公共和私人码头360多个,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在其港口运作中,还涉及立法、政府管理机构、港务局、码头经营商等多重主体。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贸易量的进一步提升,美国的海洋运输和临港物流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1)美国的港口管理体制
美国的港口管理体制归纳起来有三个特点:
1)临港物流法律制度完备清晰
法律内容涉及市场准入、海运辅助服务、港口服务及税收、船舶更新和登记、运价报备、油污环保等方方面面,政府负责依法管理港口与航运。
2)国家安全第一的国防战备型港口管理体制
在美国现存的五大兵种当中,有两大兵种即海岸警备队和陆军工程兵是专门用来管理航运的,这两大兵种战争时期是主战军队,平时是航运管理机关,还是事故灾难等救助队伍。他们建立数据库,美国各大港口以及漫长的内河航道、桥梁涵洞、大型水库等,均在这两大兵种的管理监控之下,且有详细的船舶通航或靠泊的记录。
3)统筹管理的水上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美国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统一归口,实行统一管理,政府的运输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国会、行业协会以及军队和海关等六类机关和组织协同工作。在港口体系中,主要的职能部门分别是运输部海运管理局、港务局、联邦海事委员会、行业协会以及海关。
(2)美国独特的港口运营模式
美国是土地私有化国家,但海岸线的土地资源却属于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交由州政府发展港口事业。州政府成立港务局统一管理和经营港口,或者下放给各郡、市进行管理,联邦政府并不直接参与港口的经营。各州的法律对岸线也有着具体的规定,即只能在特定的地点修建码头。港务局据此做出规划,且一般不会无限制地发展码头。政府只是以法律手段对码头的兴建进行宏观的、抽象的管理,不做具体的审批,对特定商品的进出口也不指定具体的港口,对港口的经营体现出市场竞争的原则。
美国的港口运作有三种商业模式,分别是地主模式(Landlord Seaport)、运营商模式(Operator Seaport)和这两者的结合模式(Combination Landlord/Operator Seaport)。美国现有34个公共港口属地主模式,其中包括长滩、洛杉矶、纽约等港务局。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基础设施建成后,主要工程的融资通过专门的机构进行,港口作为债券的发行人承担债务,承租码头的运营商向港务局支付租金,自己负担经营的盈亏。运营商模式是指港务局自己购买码头运营设备,雇佣员工,直接经营,波士顿等11个港务局实行这种模式。混合模式即是前两者的混合体,实行混合模式的有休斯敦、波特兰等11个港务局。
(3)美国临港物流发展的特征
1)国际化
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使港口的国际贸易作用更加突出,临港物流主要转向国际物流服务,如配送中心对进口商品从代理报关业务、暂时储存、搬运和配送、必要的流通加工到送至消费者手中实现一条龙服务甚至还接受订货、代收取资金等业务。港口为船舶、汽车、火车、飞机、货物、集装箱提供中转运输、装卸仓储等综合物流服务。此外,还为用户提供如代理、保险、融资、货代、船代、通关等商贸和金融服务。
2)社会化
在美国,临港物流的发展主要是以构筑临港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立足点,以港口腹地的物流企业集聚区为载体,依托港口城市的区域优势、交通优势,规划建设好港区物流园区,促进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美国的诸多港口,都兴建了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港口物流服务多元化,服务对象多样化,成为一个典型的港城一体化的国际城市。
3)信息化
信息化是美国临港物流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其临港物流发展的先决条件。港口依靠天然的区位优势、信息中心地位、高效的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高效的增值服务;应用先进的物流信息技术和手段,使运输、装卸、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及信息处理等活动实现全程的可视化、自动化、无纸化和智能化。美国洛杉矶港南加州码头引入革新的无线射频技术(RFID),以实时位置系统科技自动收集进出货场的集装箱数据,提高码头处理集装箱的速度和准确性。同时为洛杉矶港所属货场的所有拖车拖架贴上RFID电子券标,使集装箱数据收集程序全面自动化。目前,所有进出码头的集装箱均以拖架运输,该系统能即时识别贴有RFID电子券标拖架上的集装箱并确认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