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问题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43] 深圳积极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走出了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发展之路。
深圳市积极探索一核多元治理格局,注重理顺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发挥各种治理主体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一核多元的治理格局中,“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并未发生事实性的改变,只是更加强调公众参与的“全面性、广泛性”、治理过程的“共建性”和治理目标追求的“共享性”。[44] 在加强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的治理架构的同时,深圳市注重发挥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基层干部队伍和市民群众等社会主体的作用,激发全社会共商、共建、共享的活力与热情。
一是积极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建共治。2011年,深圳制定出台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扩大市民有序参与和共享,形成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通过出台《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十三五”规划》《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指引》《关于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的意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发展清单制度等,深圳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率先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扩大到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等8类,成为全国首批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1754家,其中登记8928 家,备案2826 家。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为3023家,占全市社会组织总数的25.72%。[45] 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排在全国大城市前列。深圳市政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交给社会组织行使,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志愿服务工作快速发展,成为全国志愿服务的一面旗帜。2011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建设“志愿者之城”的决定,不断发展壮大以实有人口为主体的城市志愿者队伍,2016年,全市涌现出9464 个志愿服务组织,120.9 万名志愿者活跃在各个领域,在促进社会和谐共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来了就是深圳人,来了就做志愿者”的理念深入人心。[46]
二是完善社区居民议事制度,健全基层共建共治机制。在积极发挥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的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议事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改进和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工作效率,深圳市制定出台了《深圳市社区居民议事会工作规程》,开展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导,以民主提事、议事、协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议事活动,[47] 以充分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社区议事会制度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通过对社区事务的讨论,对议题的意见建议和执行结果的监督,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保障,对改善社区治理,提升社区福祉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推进民生民主。无论是办人民满意的政府,还是推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都必须发挥民主精神。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在“民”上,既要以人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又要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落脚点。倾听人民的声音,方知出发点在何处,只有根据人民之声,了解人民的需求,才能落实民生。听民之意,办民之事,就是要将民生民主化。人民参与到民生建设中,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主动的建设者。对于深圳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兴城市,新的需求和新的问题不断地出现,而政府对于这些需求和问题的回应并不一定及时和准确,因此更加有必要推进民生民主。近年来,为了举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深圳市政府每年公布年度民生实事清单,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在综合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全市性的民生实事项目。为了推进社区居民关心的实事项目,2015年深圳出台了《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群众点菜,政府服务并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的社区实事办理规程,使老百姓迫切需要、热切关注的民生小项目,以最佳途径落地、最快速度见效,以此激发社会活力,推动基层治理。民生微实事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做到了民生工作服务民需、尊重民意、体现民愿,增强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改善和提升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探索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实践。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17年10月18日。
[2]秦丽:《中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的建构》,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3页。
[3]陆学艺:《社会建设就是建设社会现代化》,《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
[4]谢庆奎:《民生视阈中的政府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3页。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07年10月15日。
[6]钱宁:《现代社会福利思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7]张香云:《民生指标体系的构建及评价导向》,《中国统计》2010年第6期。
[8]北京市统计局民生课题组:《北京市民生统计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数据》2010年第7期。
[9]全国人大财经委课题组:《构建民生指数指标体系、初步发现及政策建议》,2011年。
[10]刘敏:《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中国福利现代化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9页。
[11]孙来斌、刘近:《中国民生概念发展论要》,《湖北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
[12]《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55页。
[1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189—190页。
[1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17年10月18日。
[15]陈昌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国行动路线图》,《财会研究》2008年第2期。
[1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17年10月18日。
[17]王思斌:《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3期。
[18]彭华民:《需要为本的中国本土社会工作模式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3期。
[19]戴建兵、曹艳春:《论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与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版)2012年第1期。
[20]刘敏:《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中国福利现代化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5页。
[21]陈遂:《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研究——以深圳为例》,硕士学位论文,湖北大学,2010年。
[23]《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6月。
[24]本小节所有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来源于《深圳市统计年鉴2016》及《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5]《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合计2380亿元》,2017年12月1日,晶报在线(http://jb.sznews.com/MB/content/201708/18/c148604.html)。
[28]深圳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深圳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研究报告》,2015年12月。
[29]《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6月。
[3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年第25期。
[31]《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2010年7月。
[32]《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2010年7月。
[33]《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2013年10月。
[34]《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攻坚计划(2017—2020年)》,2017年3月。
[35]《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攻坚计划(2017—2020年)》,2017年3月。
[36]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11月9日。
[38]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2006年3月。
[39]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
[40]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2月。
[41]《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2007年1月31日。
[42]《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2011年。
[4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17年10月18日。
[44]曾维和:《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理论创新、体系构筑、实践推进》,《理论探索》2016年第3期。
[46]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关于“志愿者之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载张骁儒、陈东平主编《深圳社会建设与发展报告(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