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影视明星与影视演员
“影视明星”与“影视演员”也是两个既相关联又相区别的概念。有人简单地在它们之间画上等号,认为所谓“影视明星”不过就是“影视演员”的溢美式的称号,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就如笔者在上面对“影视明星”与“表演艺术家”所作的辨析一样,首先在“影视明星”与“影视演员”之间同样也存在着命名的意识形态立场的差异。“影视明星”是从消费意识形态立场的一种命名,而“影视演员”则是从生产意识形态立场的一种命名。命名者使用“影视演员”的能指符号,也是有其动机性的,意欲把读者引向“影视角色的扮演者”的所指。这里一个明显的意图是强调演员与角色创造之间的关系,也即强调演员的工作性质,通过“影视演员”的能指符号确证演员在角色形象创造上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这是在生产主导型社会中立足于生产、创造意识形态的命名。生产、创造意识形态与社会物质财富的相对匮乏所给予人们的经验是分不开的。在匮乏经验基础上产生、形成的生产、创造意识形态,认为历史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的幸福是依靠人类的生产、创造活动来推动和争取的,因此应该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不断开发人类的创造潜力。同样,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也就不是看他对他人和社会索取多少,而是看他奉献多少,社会所树立的英雄模范人物也是以奉献和牺牲为特征的。在这种意识形态规范下,演员的职责就是全身心扑在角色形象的创造上,以自我的牺牲成就角色的形象。一些敬业的演员,如陈道明、李雪健,不喜欢别人称其为“明星”,而自称“演员”,就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职责具有清醒的概念,把遵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塑造形象、创造角色当作自己的内在需要和追求。正如1981年5 月1日张瑜写给陈冲的信中说的:“你提到了得奖的事,记得那位我们都曾崇拜过的费雯丽的话吗:‘我不是电影明星,我是一个演员,明星要违心地过日子,要靠虚伪的价值和宣传生存。演员的生命是持久的,有着那么多的美妙角色可以演,一辈子也演不完。’如果说从这一切中我得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责任感,观众的信任和期待将鞭策我更努力地工作,塑造更真实、可亲的形象献给他们。至于我本人的形象嘛,讲良心话,我实在不愿意成为一颗‘人造卫星’,被人为地放上天,我希望我自己在银幕上永远是一个和观众息息相通的朋友,为他们奉献自己的青春。”[5]陈冲和张瑜在信中基本都是谈表演“工作”的事、谈如何更进一步提高自己。由于“演员”这个能指符号标举的是生产、创造意识,突出的是演员的职业工作,所以我们在过去那些介绍演员的文本符号中,读到的大多是一个演员如何虚心学习、请教,如何揣摩角色,如何体验角色,如何理解角色,如何创造角色等艺术创造经验和艺术成长经历。总之其艺术创造活动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至于其日常生活方面的内容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就省而略之。相比较而言,“明星”这个能指符号并未能清晰地表达被命名者的职业性质,不是把人们的目光引向被命名者的工作,而是引向被命名者超凡的魅力,耀眼的光芒,令人艳羡的荣耀以及对生活的享受。虽然明星要成为明星就必须工作,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其所成功扮演的角色成就其明星地位的。但是,“明星”的称号却以一种比喻的方式表达出被命名者作为魅力无限的成功者的形象,而对其获得成功的艰辛——亦即其劳动、工作的性质、特点不予暴露,这就为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无疑,相对于直指被命名者职业工作性质的“演员”,“明星”这个符号是很能够激发人的联想、想象的符号。可以说,命名者将自己对生活的全部欲求、心愿、向往都寄托在了这个比喻性的命名之中了,换句话说,这是一个表征着大众社会消费意识形态观念的符号。
一个影视演员被称为“明星”,并不意味着他如何成功创造了某个或某些角色,但却意味着他具有光彩照人的形象,意味着他在一种职业的竞争关系中所处的优越地位以及对他人形成的压力,意味着他拥有受人崇拜、充分享受生活等特殊的权力。可见,“明星”这个能指符号为人们树立起一个消费英雄的形象。
其次,“影视明星”与“影视演员”在外延上存在大小之别。“影视演员”的外延相对要大,“影视明星”的外延相对要小。按照路易斯•贾内梯的方法,我们可以把演员分为四类:群众演员、非专业演员、受过训练的专业演员、明星。群众演员就像风景或布景一样,是摄影机的素材,他们在影片中基本无所谓表演;非专业演员有时为了塑造某一特定角色的需要而被启用;受过训练的专业演员,即是以表演作为职业的演员;明星是深得大众认同和喜爱的著名演员,他们的吸引力构成影视剧的主要吸引力之一。[6]可见,影视明星属于影视演员的范畴,但影视演员并非都是影视明星。有些演员可能一辈子都是跑龙套的角色,无法让人们记住他的名字,但是只要他参加过某部影视片的演出,他就是演员。一个人担任角色的轻重、表演戏份的多少并不影响他作为演员的身份,但是却很能影响他作为明星的身份。一个演员总是演配角,且不惹眼,那就定然与“明星”无缘;一个演员总是演主角,而且频繁出镜,那就很容易走红,顺顺当当成为明星。当然,也有些演员因为长相、气质等方面的原因,常常出演配角,但是其戏份并不少,每每扮演角色都叫人喜爱,那照样可能成为明星,像孙飞虎、傅彪就属此类。明星与观众之间存在着较稳定的正向情感联系,一个演员及其角色得到大众的认可和接受并深受大众喜爱,那就是明星。如果一个演员及其角色很难激起大众的积极的情感反应,即使因为出演角色较多而为大众所熟知,那也只是“著名”演员而已,而不是明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是明星就必然不仅为大众所熟知而且为大众所喜爱。我们说明星实际是大众创造的,主要是就这种情感维系而言的。一个演员从为大众所知到为大众所爱,是其明星地位确立的过程;反之,从为大众所爱到不再为大众所爱,是其明星地位丧失的过程。但是一个演员尚未确立其明星地位或已失落其明星地位,他仍旧是演员,甚至仍旧是出色的演员,只是他不像明星演员具有那么高的人气指数。由此可见,“影视明星”并非仅仅是“影视演员”的溢美之词。一个演员成就为明星,是需要特定的条件的。不仅其外在形象、内在气质要与所面对的观众群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召力,而且需要被纳入制造明星的“符号学工程”中,只有在各种文本符号中反复被符号化,演员的明星形象才能逐渐得以确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