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前人研究成果综述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家臣问题一直不为学界所重视。近些年来,由于看到了家臣阶层的特殊性,以及家臣在周代,尤其是春秋时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家臣阶层才逐渐被关注。前人专门对周代家臣进行研究的文章不多,相关论著也少见,且大多数专著只是在相关章节中提及。现按研究范围将前人研究状况分述如下。
一 有关家臣问题的研究成果
清代学者对家臣身份的考索,对家臣问题的记录多属史料汇编性质,如清人李锴《尚史》、董丰垣《识小编》相关篇目中均是在采录原文的基础上,以传记的形式,对家臣这一阶层进行考索。[2]缺乏对家臣问题全面的关注和系统的论证。近现代学者对周代官制、卿大夫阶层和采邑制度等周代诸多问题进行研究的论著和论文中较多涉及了家臣这一阶层,这方面的成果主要有:
1.学术著作
吕文郁先生《周代的采邑制度》[3]是一部在结合文献、考古、金文资料的基础上,对周代采邑制度进行全面考察的研究论著,其中专设“采邑内部组织机构的发展和完善”一节,对周代卿大夫采邑内部家臣设置与职能进行爬梳和列举,对陪臣与采邑的关系作了系统的论证和深刻的分析。另外对采邑性质和“家”实质的论述,及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精辟见解对本书家臣含义的界定,家臣制与采邑制的关系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故本书征引颇多。吾师的另一部论著《春秋战国文化史》[4]揭示了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剧变及对周代各种制度、文化产生的影响,其中对“三级分封制”的驳斥鞭辟入里、掷地有声,对考察周代权力下移过程中卿大夫私家家臣组织的变迁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关于春秋以来血缘关系逐渐松弛的论述,对于更好理解周代家臣来源多样化的问题亦有很大的帮助。
以采邑为研究对象进而涉及家臣问题的代表性论著还有侯志义先生《采邑考》,该书对两周尤其是春秋时期采邑的形成、体制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以官职的设置为视角,对周代卿大夫私家家臣的职官种类进行了归纳和总结。[5]
段志洪《周代卿大夫研究》以周代分封制度下的卿大夫阶层为研究对象,除了对卿大夫家族和采邑内的家臣组织、家臣地位、“陪臣执国命”等问题进行论述外,还特别分析了王室家臣地位的变迁,[6]由此拓宽了家臣研究的领域和范围,对本书的借鉴作用颇大。
以周代政治制度和官制研究为视角,涉及家臣问题或对其有指导性作用的论著也比较丰富。家臣职官的设置很大程度上是在模拟王朝官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故一些针对周代官制尤其是关于宰官研究的专著,更有助于加深对卿大夫私家家臣之首的家宰和邑宰的理解。如童书业先生《春秋左传研究》对西周官制进行了论述,其中提到冢宰为卿士之首,其下设有“司徒”、“宰”、“膳夫”、“内史”等官职。并在西周宗法、封建之制的论述中,提到家宰与属大夫的关系问题,指出二者虽地位相近,但属大夫较之家宰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此外,该书在对春秋宗法、封建之变的论述时,提到宗法、分封制的瓦解对卿大夫家臣组织的影响,如家臣职禄的变化,家主择臣标准的变化,等等。[7]上述见解可谓远见卓识,对本书极富启发性。
许倬云《西周史》专设西周政府组织一章,对文献和金文中的职官进行爬梳和整理,将“宰官”、“膳夫”、“小臣”和“仆”归为“宫中杂役类”。同时,该书在第五章封建制度的论述中提到“委质为臣”,认为这是一种个人间确立主从关系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8]这一看法对理解春秋以来家臣的忠君观念有一定的影响。
晁福林《先秦民俗史》认为“贽见礼”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探讨了“贽见礼”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作用,认为西周时“贽见礼”是巩固贵族组织关系的手段,而在春秋礼崩乐坏的情况下,“委质为臣”则成为重新组合贵族间关系的重要方式。[9]这种以动态的眼光对“委质为臣”问题作出的分析颇令人称道,对于理解春秋时期家主与家臣的关系很有帮助。
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在广泛取证金文材料的基础上,对西周职官的职掌、地位等方面作了系统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西周官制的基本面貌。该书在论及宰官问题时,将《周礼》中的“宰”与金文中的“宰”进行对比研究,指出金文与《周礼》中的“宰”均掌王宫内的事务。[10]
此外,在一些政治制度史和职官制度史的研究论著中,虽然没有提及家臣问题,但由于在不同层面涉及了宰官及宰官系统设置的种类、职能范围和地位等问题,对本书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政治制度史的研究论著,如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1]、韦庆远等《中国政治制度史》[12]、储考山、何平立、来可泓等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13]、左言东《中国政治制度史》[14]、刘文瑞《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论》[15]等;职官制度史的研究论著,如张晋藩《中国官制通史》[16]、卫文选《中国历代官制简表》[17]、汪中文《两周官制论稿》[18]、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19]等。以上涉及宰官和宰官系统的研究论著,对本书卿大夫家臣组织中家宰和邑宰的职能、地位等方面的考察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相关论文
除了以上论著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论文形式对家臣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也不断增多,这些专题论文涵盖了家臣研究的诸多方面,使这一问题的研究呈现出角度新、内容具体化、涉及范围广等特征。现按研究内容的不同,分述如下:
(1)关于家臣职官种类及职能的研究
谢乃和《春秋时期的家臣职官系统及其职司》认为家朝的设置是卿大夫私家家臣职官制度化的标志,同时该文还详细介绍了春秋时期卿大夫私家以家宰和邑宰为首的两套家臣系统的职官种类与相关职能,并指出家臣职官制度是战国官僚制度的重要渊源之一。[20]此外,作者围绕着宰官问题还有一系列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如《殷周“冢宰”辅相说与宰官源流考》揭示了“冢宰”内涵和职能的演变和分化过程,及其与战国宰相的渊源,同时对周代各级贵族家务总管的宰职系统的分析,包括对卿大夫私家两套家臣系统的头领——家宰和邑宰职能的分述。[21]《略论先秦宰相制度的来源》探究了周代家臣与先秦宰相的起源,以周代各级贵族家政总管——宰官向战国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下的宰相演变轨迹为例,论述周代家臣的演变过程。[22]《西周官制中王与后分治制度考论》则涉及以后妃为主体的王室事务官,[23]对于研究王室家臣的相关问题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研究周代官制,尤其是宰官问题的论文,如郭沫若《周官质疑》[24]、王恒馀《宰官考原》[25]、刘起釪《两周战国职官考》[26]、牛夕《西周官制考略》[27]、徐宗元《金文中所见官名考》[28]、左言东《西周官制概述》[29]、斯维至《两周金文所见职官考》[30]、李零《西周金文中的官制系统》[31]、宫长为《〈周礼〉书中的大宰与小宰》[32]和《试论西周王朝三大职官系统之构成》[33]、杨天宇《谈〈仪礼〉中的宰》[34]、郝铁川《西周中央官制的演变》[35]等,上述论文均对本书卿大夫私家职官种类的设置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关于家臣形态、身份与性质的研究
叶文宪《族臣—家臣—朝臣》从宏观的角度论述了国家演变过程中,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原来由本族人担任的族臣向外族人担任的家臣和朝臣的演变。论文中还提及了西周王室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王朝政治和王家政治具有一致性,因而导致王家家臣兼具家臣与朝臣的双重身份,同时论述了春秋晚期卿大夫家内部家臣制出现的新变化,这些变化归结于宗法制破坏下血缘关系的松弛和分封制逐渐瓦解过程中社会等级结构的变动。[36]
沈少英《论周代士人身份的演变》探究了士的起源,分析了西周、春秋、战国三个不同历史时期士人身份的流变情况,提到春秋时期更多的士人以家臣的身份出现,以卿大夫之家为服务对象,与各族家长维持着一种“策名委质”的关系。[37]
杨小召《简论春秋时期家臣“张公室”问题》则就家臣“张公室”的背景、实质及时人对此的看法等方面展开深入的分析和论述。指出春秋时期家臣“张公室”的目的,乃是家臣以卿大夫私臣和国君陪臣的双重身份,利用各种矛盾,借机发展自身实力,以攫取权力和地位的举动。[38]作者的另一篇论文《春秋中后期晋国卿大夫家臣的双重性》则以春秋中后期卿大夫势力的扩张为历史背景,重点考察了晋国家臣身兼家臣和公臣双重身份的现象,并指出“国”与“家”的矛盾和对立、卿大夫之间的倾轧兼并以及晋国县制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克服的弊端等诸多因素,乃是构成晋国卿大夫家臣双重性的深刻原因。[39]
李华雍、韩维志《先秦史籍中公忠、私忠并重的家臣形象分析》结合先秦典籍中的具体事例,从文学和文化两个方面阐述家臣同时作为卿大夫私属官吏和国君陪臣的双重身份特征,并对家臣的忠君观念有精彩的论述。[40]
(3)关于家臣的任命与主臣关系的研究
杨宽《试论西周春秋间的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认为当时家臣的任免权由宗子掌握,但君臣关系的最终确立,还需要有一套任命制度。这种自上而下的“策命”礼的具体内容是:由主上授给命书,表示授予官职,在任命和权力授予的同时,由臣下委贽而退,表示对主上的臣服、忠心和义务的承担。[41]
郭政凯《“委质为臣”仪式初探》认为“委质为臣”是由仪式规章和政治内容两部分组成,认为“委质为臣”是西周王朝建立后,宗法制盛行时所采取的一种旨在调整不同血缘集团以及个人之间不相容矛盾,建立与宗主之间君臣关系的礼仪制度。[42]
晁福林《春秋战国时期的“质子”与“委质为臣”》特别提到春秋时期以委贽作为贵族间依附、主从关系确立标识的情况,“册名”“委质”成为贵族间关系整合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在于确定君臣间不可改变的关系,强调家臣对家主绝对尽忠的原则。[43]
朱子彦《论先秦秦汉时期的两重君主观》指出君臣名分多元化乃是先秦秦汉社会的普遍现象。在这种君臣名分多元化的影响下,春秋时期的卿大夫和其家臣结成比较牢固的君臣关系,家臣奉其家主为唯一的效命对象,并遵守“不敢知国”的原则,卿大夫正是依靠家臣的力量才长期控制诸侯国的政权。待卿大夫转化为诸侯后,家臣也由原来的私臣上升为公臣。[44]
刘蓉《先秦依附关系的演变》[45]、《春秋时代的私徒属》[46]、《春秋“私徒属”与战国“宾客”之比较》[47]三篇文章论及“私徒属”和“宾客”对各级贵族人身依附关系的变迁过程,总体上呈现出由强到弱的趋势,并揭示了“私徒属”与“宾客”对其所依附贵族奉行原则的具体差别。指出这种依附关系的演变反映了早期国家的集权化倾向,以及君主专制权力的加强。这对于研究西周春秋以来家主与家臣关系的变迁很有启发性。
除了上述文章外,还有一些对家臣的任命和主臣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文,如曲德来《“忠”观念先秦演变考》[48]、项晓静《“册名委质”新探》[49]、查昌国《友与两周君臣关系的演变》[50]、马卫东《周代社会中礼物的功能及其流变》[51]、李模《试论先秦盟誓之制的演化》[52],等等。
(4)关于家臣叛乱和“陪臣执国命”问题的研究
谢乃和、陶兴华《春秋家臣屡叛与“陪臣执国命”成因析论》[53]介绍了家臣叛乱的类型,深刻挖掘了家臣叛乱和“陪臣执国命”的原因,并指出在传统家臣制衰落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新家臣制度是战国时官僚制度的雏形。
商云坤《三桓与鲁国政治》分析了三桓专鲁的原因,三桓与家臣叛乱的关系,即随着三桓势力的壮大,为家臣的叛乱埋下伏笔,三桓像鲁君一样,坚持传统制度,维护周礼,从而使陪臣势力坐大,反过来又威胁三桓的政治地位,造成了鲁国“陪臣执国命”的政治局面。文章指出影响三桓衰败的主要因素除了陪臣叛乱外,对西周以来传统的分封、宗法及礼乐制度的死守和诸侯争霸的格局,亦是导致三桓衰败的重要原因。[54]
(5)关于家臣问题的综合研究
牛继清《家臣与春秋社会》[55]是一篇对家臣问题展开多层面研究的专题论文,文章结合春秋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对家臣的起源、发展、性质、家臣的宗法色彩、家臣在春秋“公”“私”斗争中的作用、家臣的消亡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释,提出许多精辟的见解,对本书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何新《春秋时期鲁国家臣研究》[56]是一篇专门以鲁国家臣作为研究对象的论文,文章分析了鲁国家臣制产生的原因、鲁国家臣的性质、概述了鲁国家臣的设置及其职权,同时阐释了鲁国家臣叛乱的原因及其影响。该文对家臣的研究虽然只设定在鲁国,但上述问题的研究成果对于周代整个家臣制度的考察亦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 有关家臣制度的研究成果
1.学术著作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57]专设“家臣制度的出现”和“旧有家臣制度的承继与变革”两节,在结合金文材料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周代家臣制度的产生、家臣来源以及西周、春秋时期家臣制度呈现的特点等问题提出许多精辟的见解。同时,该文不仅将家臣锁定于卿大夫阶层,还论及了王家家臣,认为王家为经济实体,其管理者宰官系统具有王室家臣和王官的双重身份。上述成果可谓远见卓识,对本书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杨宽《西周史》[58]专列“家臣制度”一节,对卿大夫私家家臣的种类、职能、等级、所奉行的原则及忠君意识都有精练的论述,是少数以制度为视角专门探讨周代家臣的研究成果之一,对本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59]专列“集权政治的滥觞——邑宰(家臣)政治”一节,认为家臣政治是历史提供了一种新的统治形式。指出春秋后期家臣来源、身份、地位及与家主关系的种种变化,这种变化更容易使家臣转化为纯粹事功的官僚,如大夫的邑宰正是实行郡县制以后地方县令之雏形。同时,该书还深刻讨论了分权体制下的周代家臣制度与集权体制下的战国官僚制度之间的渊源关系,对本书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2.相关论文
邵维国《周代家臣制述论》[60]是第一次从制度的角度对周代卿大夫私属家臣展开全面论述的专题论文,该文涉及了西周、春秋两个时期卿大夫私家家臣的设置及其职责,家臣制的内容、实质和家臣制的衰落等诸多问题,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马卫东《春秋时期家臣制度的延续及其变革》[61]认为春秋初期的家臣制度在家臣世袭制、家臣俸禄的禄田制等方面继承了西周旧制的若干传统。但同时在家臣数量、来源、设置重点及职能的具体化等方面体现出了不同于西周时期的种种变化。并进一步指出家臣制度的衰变,对春秋贵族政治向新的政治形态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方建春、曹凤琴《春秋战国时期幕府制度的起源》[62]提到了拟公性和宗法性是家臣制的两个显著特点。此外,文章还论及了家臣来源、职禄、主臣关系在春秋时期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据此指出幕府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家臣制是幕府制度的发轫,具有幕僚制和幕友制的双重特点。谢乃和《略论春秋时期鲁国家臣制度》[63]认为鲁国家臣制在职官系统的拟公性、家臣选官原则及管理制度等方面都体现出鲜明的特征。文章论及了鲁国私家家臣职官系统和家朝的设置,春秋中期以来鲁国私家职官管理模式及其革新,角度新颖,论证深刻,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史磊《春秋家臣制度研究》[64]论及春秋家臣制的渊源、春秋家臣的设置和职司、春秋家臣的宗法性、春秋家臣制度的瓦解及其与战国官僚制度的关系等问题,并进一步指出春秋时期的家臣制是古代中国臣僚形态由族臣到朝臣转化过程中的重要阶段。
除了上述直接涉及家臣和家臣制度的著作与论文外,还有一些研究成果虽然没有或很少提及家臣和家臣制度,但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上对周代家臣、家臣制度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尤其是一些周代制度史方面的专题论著,如钱宗范《周代宗法制度研究》[65]、葛志毅《周代分封制度研究》[66]、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67]等,这些论著对于探究家臣制与周代其他相关政治制度的内在关系,都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
综上所述,虽然学界针对家臣和家臣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研究的广度、深度、视角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缺乏从制度史的角度对整个周代家臣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同时,对家臣制与周代宗法、分封、采邑等重要政治制度的关联还缺乏深入的发掘和探讨,这一点又是深入理解周王朝政治特色,乃至于中国古代政治文明而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