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家臣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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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范围、写作思路及方法

一 研究范围

对“家臣”含义的界定主要取自于对“家”性质的理解。“家”的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宀”,表示与居所有关。《尔雅·释宫》:“牖户之间谓之扆,其内谓之家。”《说文》:“家,居也。”陈梦家先生认为:“家指门以内的居室。卜辞‘某某家’当指先王庙中正室以内。”[68]由此,“家”的本义并不具有等级色彩。关于“家”的性质的转变,吕文郁认为:

在春秋时代以前,用来表示国家这一概念的词汇没有或很少有等级色彩。无论是王朝、盟主,还是诸侯、方国,都可以用邦、国、家、邑来称呼。正如王国维所说“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周初亦然”。因此,反映当时国家政权的概念也就没有等级差别。周公“制礼作乐”以后,在制度上开始强调等级名分,王朝与诸侯国有了君臣上下之分。制度的变革必定使沿用已久的某些概念逐步产生某些变化。这一变化的总趋势是使本来没有等级色彩的概念逐步“等级化”,变成专门称呼某一级国家政权的概念。如“天下”成了周王朝统治区域的代称。“邦”、“国”则逐渐用来专门称呼诸侯国。“都”、“邑”、“家”等概念则专门用来称呼卿大夫的采邑。……直到春秋初期,这些概念“等级化”的过程才基本完成。[69]

吕师的说法是正确的,“家”的内涵和性质正是在分封制、宗法制影响下的周代等级秩序确立过程中发生转变的。“家臣”最早以专有名词出现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其文曰: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

显然,“家臣”是和“公臣”相对的词汇,“公”与“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等级单位。可见此时等级制度下的“家”是专指以卿大夫为代表的地方政权。因此从“家”的原始含义及本质的转变过程来理解家臣,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狭义的家臣特指西周春秋时期卿大夫的家臣;广义的家臣则除卿大夫家臣之外,还包括王室家臣和诸侯家臣。[70]

事实上,家臣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其对社会发生作用,参与政治权力的核心,主要是服务于卿大夫私家的官吏。王家家臣和服务于诸侯的公家家臣在设置与职能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兼具王官与家臣、公室官吏与家臣的双重身份。[71]这种双重身份使得“家”作为周代分封制度下,一种独立的经济实体和政权组织的性质并不明显。因此,王家家臣与公家家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远不及王朝官吏与公室官吏。“家”的内涵和性质发生转变后,家臣作为专门服务于卿大夫之家的私属官吏,其归属性和职能的确定性逐渐被凸显出来。西周王权强大时期,受王朝官职设置的影响,家臣的设置较多集中于受封的王室卿大夫家族和采邑中。[72]且家臣组织的设置比较简单,家臣的种类少,分工不明确,反映了家臣制在酝酿时期的不完善特征,此时家臣参与政治生活的机会比较少,家臣的作用一般多局限于卿大夫家族内部事务。春秋中期以来,随着诸侯广泛立家,各主要诸侯国的卿大夫势力均有所增长,甚至一些强家大宗成为凌驾于公室之上的政治力量,伴随着卿权的强大,卿大夫所依靠的主要力量家臣的数量激增,家臣组织的设置更全面而具体,成熟而完善的家臣制度正是在卿大夫势力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逐渐形成。同秦汉以降的君主集权制相比,先秦政治的最突出特点是分权,[73]而作为等级制度产物的家臣制就是这种分权制的集中体现。因此说,周代典型的家臣制度是指在宗法、分封制度影响下,以王朝和公室官制为模拟对象,并专门以卿大夫私家作为服务对象,且发挥效能的政治制度。本书在尊重古代文献对“家臣”一词解说的基础上,以周代卿大夫私家家臣作为研究对象,纵向考察周代家臣制度产生、完善、衰亡的整个过程。同时兼顾不同历史时期家臣制度显现的不同变化,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家臣制度和周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的关系。

二 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目前对周代各种制度史的研究专著和论文可谓层出不穷,然而以制度发展史为视角对家臣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还是很不够的。以往有关周代家臣研究的成果,或从官制的角度;或从政治史的角度;或从家族形态的角度;或从春秋时期某一国家家臣发展状况的角度对周代家臣制的某些问题加以论述。本书将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能够着重体现周代家臣制度发展脉络的六个主要方面作为考察的切入点,对周代家臣制度产生、发展、完善与消亡的过程作全面地论述和探讨。

1.周代家臣制度产生的原因

周代家臣制度确立于西周时期,作为周代贵族家族政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兴起、发展、完善与消亡和周代宗法制、分封制及在此基础上的采邑制等各种政治制度有着紧密的关联,从家臣制度与周代几大政治制度的关联入手,来分析家臣制产生的深刻原因,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握周代社会发展的整体特点,从侧面更深入地了解周代宗法制、分封制及采邑制对周代社会产生的影响。

2.周代卿大夫私家家臣的设置、职责及特点

周代卿大夫私家家臣的设置、职责是周代家臣制度的具体内容,西周和春秋时期卿大夫私家家臣在设置和职能上,既有传承性,又有新变化。对不同时期卿大夫私家家臣设置的特点进行分析,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周代家臣制度动态的发展过程。

3.周代家臣来源及社会地位

周代家臣的来源从总体上可分为宗法性家臣和非宗法性家臣两大类,然而并不具有绝对性,宗法性家臣和非宗法性家臣在卿大夫家的数量以及力量的对比与消长,在西周和春秋两个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变化。此外周代家臣的地位也随着卿大夫势力的增长而发生改变,对该问题的探究有利于加深对周代家臣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特点的全面认识。

4.周代家臣制度之主臣关系的变迁

周代家主与家臣的关系是对家臣制度本身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变化性因素,家臣对家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总体来说经历了一个由强到弱的过程,伴随这一过程,家臣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家臣的独立意识逐步上升,传统的忠君原则发生动摇。对这一变化性因素的考察也是全面理解家臣制度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5.春秋时期家臣势力的壮大

春秋时期是家臣制度发生种种变化的最显著时期,同时也是家臣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时期。由于卿大夫势力的崛起提高了家臣的地位,加强了家臣的作用,带动了家臣群体参与国家政治核心的意识,同时也刺激了部分高级家臣日益膨胀的野心,为“陪臣执国命”局面的形成埋下了伏笔。

6.家臣叛乱与周代家臣制的衰亡

家臣的叛乱和“陪臣执国命”局面的形成标志着家臣制已走到了穷途末路,家臣叛乱频繁出现在鲁国,这并不是偶然的,强大的宗族势力及对分封制、采邑制的固守是造成鲁国屡次出现家臣叛乱的历史原因,而鲁国宗法性家主自身的素质、齐国的外援势力则是鲁国家臣叛乱的现实原因。家臣制的灭亡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它是春秋以来宗法血缘关系逐渐松弛、封建领主制经济日趋瓦解,并最终崩溃的鲜明写照。

制度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其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制度史是对这一动态过程全面的概述和记录。因此笔者认为对制度史的研究,不应只局限于制度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纵向线索,更应该在理清发展脉络的基础上,从横向加以分析和考察不同历史时期制度本身所发生的重要变化,同时探究该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联。家臣制度作为周代贵族家族政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和周代宗法制、分封制及在此基础上的采邑制等各种政治制度密切相关,考察家臣制本身在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变化,以及与上述制度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侧面窥见宗法、分封、采邑制在周代社会实施与破坏的整体情况。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以文献资料为主,结合金文材料、考古资料,在理清家臣制度发展脉络的同时,对该制度各个层面的研究力求突出变化性的特点,在研究过程中注重脉络发展与突出不同时期家臣制的个别特点相结合,既对整个周代家臣制度作细致梳理,同时兼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尽量做到重点突出、脉络鲜明,以期对周代家臣阶层和家臣制度作出系统的论述和全面的考察。


[1] 胡厚宣:《甲骨探史录·罗琨〈商代的人祭及相关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版。

[2] 谢乃和:《近百年来周代家臣研究综述》,载《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论集》(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 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增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4] 吕文郁:《春秋战国文化史》,东方出版中心2007年版。

[5] 侯志义:《采邑考》,西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6] 段志洪:《周代卿大夫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84年版。

[7]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校订本),中华书局2006年版。

[8] 许倬云:《西周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

[9] 晁福林:《先秦民俗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0] 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版。

[11]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先秦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 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 储考山等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

[14] 左言东:《中国政治制度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15] 刘文瑞:《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 张晋藩:《中国官制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7] 卫文选:《中国历代官制简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8] 汪中文:《两周官制论稿》,复文图书出版社1993年版。

[19] 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0] 谢乃和:《春秋时期的家臣职官系统及其职司》,《史学集刊》2008年第4期。

[21] 谢乃和:《殷周“冢宰”辅相说与宰官源流考》,《古代文明》2009年第3期。

[22] 谢乃和:《略论先秦宰相制度的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23] 谢乃和:《西周官制中王与后分治制度考论》,载《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论集》(第三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4] 郭沫若:《周官质疑》,载《金文丛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25] 王恒馀:《宰官考原》,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7本(上),1967年。

[26] 刘起釪:《两周战国职官考》,载《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27] 牛夕:《西周官制考略》,《清华周刊》第39卷,1933年第2期。

[28] 徐宗元:《金文中所见官名考》,《福建师范学院学报》1957年第2期。

[29] 左言东:《西周官制概述》,《人文杂志》1981年第3期。

[30] 斯维至:《两周金文所见职官考》,《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7卷,1947年9月。

[31] 李零:《西周金文中的官制系统》,载《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2] 宫长为:《〈周礼〉书中的大宰与小宰》,《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5年第4期。

[33] 宫长为:《试论西周王朝三大职官系统之构成》,《求是学刊》1998年第2期。

[34] 杨天宇:《谈〈仪礼〉中的宰》,《郑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35] 郝铁川:《西周中央官制的演变》,《河南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

[36] 叶文宪:《族臣—家臣—朝臣》,载《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论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7] 沈少英:《论周代士人身份的演变》,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

[38] 杨小召:《简论春秋时期家臣“张公室”问题》,《文史杂志》2006年第1期。

[39] 杨小召:《春秋中后期晋国卿大夫家臣的双重性》,《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1期。

[40] 李华雍、韩维志:《先秦史籍中公忠、私忠并重的家臣形象分析》,《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41] 杨宽:《试论西周春秋间的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版。

[42] 郭政凯:《“委质为臣”仪式初探》,《史学集刊》1987年第3期。

[43] 晁福林:《春秋战国时期的“质子”与“委质为臣”》,《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9年第3期。

[44] 朱子彦:《论先秦秦汉时期的两重君主观》,《史学月刊》2004年第2期。

[45] 刘蓉:《先秦依附关系的演变》,《延安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46] 刘蓉:《春秋时代的私徒属》,《史学集刊》2004年第4期。

[47] 刘蓉:《春秋“私徒属”与战国“宾客”之比较》,《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48] 曲德来:《“忠”观念先秦演变考》,《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第3期。

[49] 项晓静:《“册名委质”新探》,《安康师专学报》2005年第5期。

[50] 查昌国:《友与两周君臣关系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

[51] 马卫东:《周代社会中礼物的功能及其流变》,《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4期。

[52] 李模:《试论先秦盟誓之制的演化》,《殷都学刊》1997年第4期。

[53] 谢乃和、陶兴华:《春秋家臣屡叛与“陪臣执国命”成因析论》,《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54] 商云坤:《三桓与鲁国政治》,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5年。

[55] 牛继清:《家臣与春秋社会》,《固原师专学报》1994年第4期。

[56] 何新:《春秋时期鲁国家臣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2005年。

[57]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58]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9] 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60] 邵维国:《周代家臣制述论》,《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3期。

[61] 马卫东:《春秋时期家臣制度的延续及其变革》,《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62] 方建春、曹凤琴:《春秋战国时期幕府制度的起源》,《固原师专学报》2004年第4期。

[63] 谢乃和:《略论春秋时期鲁国家臣制度》,《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64] 史磊:《春秋家臣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0年。

[65] 钱宗范:《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66] 葛志毅:《周代分封制度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67]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68]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471页。

[69] 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增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

[70] 谢乃和:《近百年来周代家臣研究综述》,载《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论集》(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杨小召:《论西周春秋时期家臣的双重性》,硕士学位论文,四川大学,2006年。

[71]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段志洪:《周代卿大夫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84年版,第88页;杨小召:《论西周春秋时期家臣的双重性》,硕士学位论文,四川大学,2006年。

[72] 马卫东:《春秋时期家臣制度的延续及其变革》,《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73] 谢乃和:《春秋时期的家臣职官系统及其职司》,《史学集刊》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