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与修辞学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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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个复杂义项,注家有时各自阐述或强调它的一个方面。如果人们对于这个复杂义项缺乏整体的认识,就会把这些不同的阐释看作不同的义项,甚至借又音来区别它们。

如“瞴”,其基本意思是指女子眼睛微视时那种迷人之美。《说文》以“瞴娄,微视也”释之。《韵英》训为“小合眼也”[4]。这均是从具体的角度来描写的。《广雅·释诂一》训为“好也”(好即美丽的意思),《广雅疏证》以为“与‘妩媚’之‘妩’声义同也”,《考声》训为“目美皃”[5]。这些则是偏重于对微视的性质作抽象的界定与描写。两类注释各说明了一个方面,合起来才是“瞴”的完整意义。《说文》徐锴《系传》训为“微视媚也”,即合二者而言之。

“瞴”字相传的读音不少:

《说文》音无,《玉篇》亡于切,《广韵》武夫切,《集韵》微夫切。这一组反切声韵地位相同:微纽虞韵平声,折合现代音是wú。

《玉篇》亡禹切,《广韵》文甫(亡抚)切,《集韵》罔甫切。这一组反切声韵地位也相同:微纽虞韵上声,折合现代音是wǔ。另外,这一组反切的音与“妩”相同,实际上是训读为“妩”而产生的音。《集韵·姥韵》还有一个满补切,也是一个与“妩”的古音相近的音。

瞴字的读音虽然有上述三项,但各音项下的义训均是围绕瞴的基本意思,阐述的是同一个义项。《玉篇》:“瞴,亡于、亡禹二切,瞜瞴,微视也。”这明显是当又音处理。《广韵》也是当又音处理。《集韵》兼收并蓄,对各音不加判断,但释语也不外乎“瞴娄,微视”和“微视”两种,而两种解释说的是一个意思。

但到《汉语大字典》,处理就不同了:(一)móu《广韵》武夫切,平虞微。又《集韵》迷浮切。鱼部。

[瞴娄]微视。(例引《说文》及徐锴《系传》。略)(二)wǔ《广韵》文甫切,上虞微。又《集韵》满补切。

①微视貌。《广韵》:“瞴,微视之皃。”

②美好。(例引《广雅·释诂一》及王念孙《疏证》。略)

《汉语大字典》将“微视”与“微视貌”割裂到两个音项下,是很不恰当的。“瞴娄”是联绵词,它描摹人的一种神态,就词性而言,似乎介于不及物动词与形容词之间,所以既可训为微视,又可训为微视貌(可能后者更准确些)。联绵词训释中,加“貌”与不加“貌”,在意思上没有差别,这一现象在古注中不是个别现象。所以,将其分隶两音项下是说不通的。那么,《汉语大字典》是否是依据《广韵》而作出这个处理的呢?《广韵·虞韵》武夫切:“瞴,瞴瞜。又亡抚切。”《虞韵》未见亡抚切,不过,有与“亡抚切”相同的文甫切,该切下云:“瞴:微视之皃。”文甫切即亡抚切。可见,《广韵》明明是当又音处理的。

《汉语大字典》该字下以又音别义还不只表现在分割“微视”与“微视貌”上,而且还在于分割“微视”与“美好”上。如前所述,这二者本是同一个义项的具体描写和抽象界定,《汉语大字典》将它们认作了两个义项,并借用历史上的又音将它们区别开来,使本来是单义的词变成了多音多义词。同时,也使人们对“瞴”字所表示的具体神态,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微视,可以是默想时之神态,可以是傲慢时之神态,甚至可能是昏昏欲睡时的情况。割裂了那些互相补充的注项,就难以使人想到此处的微视是一种媚态。

在对字词表征的概念作抽象界定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以大类名解释小类名的情况,从逻辑上说,就是用上位概念解释下位概念。这在古代训诂中也是常见的现象。但有时,人们也偶尔会把这种以大类名释小类名的注项和那些准确、详尽地加以界定的注项看作两个义项,甚至借用又音来区别它们。

如“袧”字,它是指一种特殊的丧服制作方法,即在丧服裳幅两侧缝上折绉。如《仪礼·丧服》:“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郑注:“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值得注意的是,《仪礼》郑注中出现了“辟”。这个辟,正字作襞,据《说文》及徐锴《系传》,它是指卷叠衣料缝制折绉的方法,换句话说,这是一种针对一般衣服(不局限于丧服)的折绉缝法。按照逻辑,可把“襞”看作“袧”的上位概念。《广雅·释言》:“袧,襞也。”正是以上位概念解释下位概念。这自然不应该被看作是与《礼仪》郑注不同的另一义项。

再看“袧”的音。《仪礼·丧服》“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陆德明《释文》:“刘音钩,又恪忧反。”钩:见母候韵平声。恪忧反则为溪母尤韵平声。二音虽有见溪之别,但均为平声。到《玉篇》,袧音口豆切,溪母候韵去声。这三种读音表示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训释《仪礼·丧服》那一例的。三音是又音关系。上面这些音本来不别义,但《集韵》却重新加以安排,用它们来区别《仪礼》郑注和《广雅》“袧”的训释。

《集韵·候韵》墟侯切:“袧,辟两侧、空中央曰袧。《仪礼·丧服》:‘裳幅三袧。’”这里全用《仪礼》郑注。同韵居侯切:“袧,衰裳,幅辟两侧也。”这是改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仪礼》郑注,实际并无不同。墟侯、居侯二切虽有溪见之别,但均为平声。

而《集韵·候韵》丘堠切及同韵居候切之下,均引《博雅》(即《广雅》)“袧,襞也”。丘堠、居候仅有溪、见之别,二切均为去声。

可见,《集韵》是用平声和去声来区分《仪礼》郑注和《广雅》那条训释的。而这两条训释表达的是同一个义项。这样一区分,就干扰了人们正确认识“袧,襞也”这条训释的准确含义(其准确含义直到清人才加以揭示),还妨碍人们将两条训诂资料合而观之,正确认识“袧”字的真正含义。事实上,《集韵》等书就一直误以为袧是用“幅辟两侧”法缝制的丧服。同时,也导致了一些可能是十分有用的音韵资料的断传。我们将《集韵》对又音的取舍与《经典释文》、《玉篇》对照,已发现它做了很大的改变,但好在还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溪、见母音切的又音关系。而到《汉语大字典》,则干脆将溪母又音全部删除,以清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