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化与胡化:汉唐时期河西的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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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汉唐时期河西民族融合及其特点

汉唐时期,既是古代河西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时期,也是民族迁徙和民族融合的重要阶段。不仅有包括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内的河西域外人口大量迁入,而且河西区域内也曾发生过频繁的人口迁徙。各民族语言不同,风俗各异,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为河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也使汉唐间河西民族融合形式多样、精彩纷呈。

(一)汉唐时期河西民族融合的条件

汉唐时期河西历史的演进,既与该时期中原王朝政局变化和北方地区民族迁徙、融合的大势息息相关,又因本地特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农牧业条件和文化积淀而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从而进一步便利和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流融合

1.河西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环境,为各民族间的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河西位于我国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和塔里木盆地的连接地带,东连关陇,西通西域,南到河湟,北达居延,战略地位极其重要。河西南高北低的地势,使祁连山脉冰雪融水在走廊腹地汇集成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等几大内陆河,并在河流沿线形成了或大或小的绿洲。虽然河西海拔高度大多在1500米,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蒸发量大,但因得益于祁连山冰雪融水的灌溉滋润,使河西走廊成为宜农宜牧的丰饶之地,为各民族在此生息繁衍创造了条件。因此,历史上的河西,既是游牧民族的乐园,也是定居农耕的福地。匈奴“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的歌谣和“凉州之畜为天下饶”“屯修于甘,四郡半给;屯修于甘、凉,四郡粗给;屯修于四郡,则内地称甦矣”之说,以及“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的记载,[99]就是河西畜牧业发达、农桑兴旺的真实写照。这种优越的自然条件,加上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河西成为汉唐时期中原统一王朝和河陇地区割据政权重点经营之地,也是与西、北游牧民族激烈争夺的焦点之区。不论是各民族和睦相处、友好往来,还是对立冲突、兵戎相见,客观上都促进了河西的民族融合。

2.汉代以来河西各种形式的人口迁徙流动,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流融合

汉唐时期,河西曾出现过各种形式的人口流动浪潮。河西的人口迁徙和流动,既与中原政局的变化息息相关,又有其区域特点;既有河西域内游牧部落的整体迁出,也有域外汉族和其他民族人口的大量迁入;既有被动的强制迁徙,也有主动的自愿流入;既有域内各政权统治者之间为削弱对方、壮大自己而进行的掠迁人口,也有从域外到河西避难的“内地儒英”和各族流民。历次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和流动,形成了各族间大错居、小聚居(所谓“杂居错处”)的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融合。而且“只有频繁的迁徙,才能形成杂居的局面,才能不断地打破那种小聚居、大杂居的局面;从而创造民族融合最佳的地理环境和条件,才能使各族原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别尽快地消失,而与融合民族渐趋一致”。[100]

(1)河西归汉前后大量游牧民族的迁出与汉族人口的迁入。河西归汉前,当地居民主要是月氏、乌孙和羌、匈奴等“同俗”的游牧民族,故月氏、乌孙的迁出及匈奴的进入,对河西经济结构和社会文化的影响并不很大。河西归汉以后,汉朝一方面将构成河西人口主体的4万多匈奴人悉数迁出,另一方面又向河西大规模移民;不仅迁入了大量的内地人口,而且将部分反叛的氐人也迁入河西,从而彻底改变了河西人口的民族结构,加之郡县制的推行和屯田的不断扩大,使汉朝的政治制度、汉族的生产方式和传统文化迅速传入河西,这对于加强原居河西的匈奴、羌、小月氏等游牧民族与氐、汉族移民间的交往和联系,促进各族间的交流与融合,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两汉魏晋内地动荡时期大量流民的迁入。两汉之际和汉末三国及西晋“八王之乱”“永嘉之乱”前后,正是中原动荡而河西“独安”之时,不仅河西“保塞羌胡皆震服亲附”,而且“安定、北地、上郡流人避凶饥者”,亦“归之不绝”;尤其是在“秦川中,血没腕,惟有凉州倚柱观”的永嘉年间,河西就成为内地人口理想的避难之地,故自“中州避难来者,日月相继”,[101]从而使河西人口迅速增加,各族错居杂处局面进一步扩大。

(3)两汉魏晋时期西、北游牧民族进入河西。在东汉魏晋时期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大量内迁的同时,很多羌族和鲜卑部落也进入河西。他们“披发左衽,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102]东汉时期连绵不断的羌族起义、魏晋时期武威三种胡和鲜卑秃发树机能起义等,都是因朝廷及地方官员措置失当,导致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化的结果。这些反抗斗争,使各族间的了解、联系和合作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相互间的交流融合。

(4)十六国割据政权的掠迁人口。随着西晋的崩溃,河西先后出现了“五凉”政权,各割据政权为了削弱对方、壮大自己,相互攻伐,掠夺人口,强制被俘掠者迁徙(主要迁往各自的都城)。如前凉就曾将陇西(今甘肃陇西县)、南安(今陇西县东南)和西平(今青海西宁市东)等地数千家人口强制迁到姑臧(今甘肃凉州);后凉吕光徙西海郡(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人口于诸郡,随后又迁往西平、乐都一带;后凉灭亡后,后秦将姑臧万余户迁往长安;北凉先后以张掖和姑臧为都,故前期曾将番禾(今甘肃永昌县)、显美(今永昌县东)和姑臧人口迁往张掖,迁都以后,姑臧也随之成为人口迁徙中心;西凉东迁后,又将原来西迁敦煌的人口迁到酒泉等地;至于南凉与北凉间的互相攻伐,往往都伴随着掠迁人口。[103]这种因政治军事需要而强制迁徙人口的举措,使河西出现了空前频繁的人口流动,改变了原来的民族分布格局,客观上促进了各族风俗习惯的地区转移,也使各族间的交流融合更加频繁活跃。

(5)唐前期大量人口移入河西。除了驻军屯垦外,唐朝并没有像汉代那样向河西大规模移民,但很多降附的少数民族部落如契苾、思结、吐谷浑等被安置于河西。为此,还在凉州设置了吐浑部落、兴昔部落、阁门府、皋兰府、卢山府、金水州、蹛林州和贺兰州八府州,共有5048户,17212口。但唐前期入居河西的少数民族人口则远不止此。仅见于《资治通鉴》记载的就有:贞观六年(632年)契苾何力六千余家被安置于甘、凉之间;武则天圣历二年(699年)吐蕃弓仁所统吐谷浑七千帐来降,被封酒泉郡公;同年,又有一千四百帐吐谷浑内附;开元十一年(723年)部分吐谷浑部落诣沙州降等。[104]这些少数民族部落入居河西,使河西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化,有利于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

(二)汉唐时期河西民族融合的不同类型

民族融合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历史过程,由于各民族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人口数量和社会发展状况不同,民族融合的方式和类型也有别。赵俪生先生以鲜卑为例,将其与汉族冲突融合的方式概括为四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以慕容氏为代表,因其迁入汉族或汉化地区,自身也完全汉化了。第二种模式以拓跋氏为代表,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少数民族君主长期重用汉人谋臣,推行汉化政策;二是因统治者推行不同的政策,时而厉行“胡化”,时而奉行“汉化”,在二者的交互并用中实现民族融合。第三种模式是指陇上的鲜卑和“杂种胡”,他们与以前凉政权为核心的汉族之间“彼此冲突,又相互渗透”,在与前凉冲突的过程中又不断汲取营养。当北魏统一后,也就完成了各自的融合过程。第四种模式如吐谷浑,虽然频繁迁徙,但始终主要以畜牧和商业为生,与汉族之间并未发生太多直接的联系和冲突,更多的是与邻近的羌、吐蕃等游牧民族的融合。他同时还以敦煌文化为例,说明鲜卑等游牧民族和印度、中亚等异域文化对汉族和汉文化的影响。因此,敦煌文化“无论在社会经济方面(如均田),在军事政治方面(如与均田相联的府兵),在文学艺术方面(如变文和壁画),在在都大有鲜卑人在中世纪所打下的烙印”。从这个意义上说,“敦煌学,包括壁画和卷子,本身就是多民族文化融合的反映”。[105]谷苞先生则从另一个角度,将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概括为三种类型:一是大量少数民族人口融合于汉族;二是为数众多的汉族人口融合于少数民族;三是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106]汉唐时期河西地区的民族融合,大致亦可分为这三种类型。

1.少数民族融合于汉族

由于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诸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都与汉族有一定差距,他们在与汉族的长期接触和交往中,逐渐被汉族所同化,最终与汉族融合了。少数民族融合于汉族,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大量少数民族人口迁入汉族聚居区,经过长期错居杂处,完全融合于汉族之中。二是某些在地域上与汉族农业区毗邻、且自身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在文化上融合于汉族。虽然不排除在血统上的融合,但文化的融合更为重要。一方面少数民族接受了汉族的典章制度、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等;另一方面汉族也从这些少数民族的文化中汲取营养,双方在经济文化上相互交流、相互吸收,相互间的共同性不断增加,以致日益接近,难分彼此了。三是少数民族统治者在汉族聚居区建立起区域性或全国性政权,从而使该少数民族最后或大部分融合于汉族,这是少数民族融合于汉族的主要途径。[107]

先说第一种途径,即少数民族大量内迁后融合于汉族。元狩二年(前121年)河西归汉,原来驻牧于河西的匈奴部众四万余人(号称十万)被整体迁出,安置在陇西、北地、上郡、西河、五原等沿边五郡塞外。因位于“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故称“五属国”。[108]他们内迁后,与汉族的联系日益密切,在同汉族长期共处的过程中已逐渐汉化。如匈奴休屠王太子金日受到汉武帝擢用,被封为秺侯,赐姓为金,遗诏令其与霍光共同辅佐昭帝。此后,其兄弟子侄皆被汉朝授予显官要职,班固称其“忠信自著,勒功上将,传国后嗣,世名忠孝,七世内侍,何其盛也!”[109]虽然金日及其兄弟子侄已经汉化,但还有很多匈奴部众在魏晋北朝时期仍以休屠、屠各或休屠各等名称频繁出现于史籍,其中平凉金氏为世袭酋豪,说明他们尚未融合于汉族。其姓氏多为刘、王、金、张、董、梁等单音汉姓,又显示其汉化程度已很深。及至西魏、北周以后,匈奴屠各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故史籍中就很少再有屠各之名了。[110]

氐族的融合兼涉第二和第三两种途径。河西是氐人的分布地区之一。史书中最早关于氐族大量迁往河西的明确记录是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是年,“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郡”。[111]东汉末至曹魏初期,氐人先后两次内迁。到魏晋时,氐人除原来居住的武都、阴平(今甘肃文县)二郡外,又形成了关中和陇右两个分布中心,前者主要在京兆、扶风和始平(今陕西兴平东南),后者主要在天水(汉阳)、南安(今甘肃陇西东南)和广魏(略阳,今甘肃秦安东南)。由于氐族较早内迁,且与汉族交错杂居,故受汉文化影响很深,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他们“各自有姓,姓如中国之姓……俗能织布,善田种……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112]就连其住宅建筑也一如汉族,“平地立宫室、果园、仓库,无贵贱皆为板屋土墙”,[113]这与《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关于“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的情况完全一致。他们与汉族的融合,就属于上述第二种途径。

民族融合有血统融合和文化融合两个方面,血统融合的同时必然出现文化上的融合,但文化的融合却未必有血统融合相伴随。[114]氐人与汉族错居,在血统上是否与汉族融合或在多大程度与汉族融合,尚难以确定,但从建立前秦的苻氏和后凉吕氏假托先祖、附会身世及迷信谶纬、改姓氏等情况来看,氐族在文化上已融合于汉族却是显而易见的。如苻氏称其祖先为有扈氏苗裔,因其家池中生蒲,故以蒲为姓氏。永和六年(350年),“时有说洪称尊号者,洪亦以谶文有‘艸付应王’,又其孙坚背有‘艸付’字,遂改姓苻氏”。至于苻健之母姜氏因梦见大熊而受孕生健、苻健“以谶言三羊五眼应符”而立苻生为太子、苻坚母夜梦与神交而怀孕十二月始生坚、苻坚始生而“有神光自天烛其庭。背有赤文,隐起成字,曰‘草付臣又土王咸阳’”等,[115]虽为附会之说,但明显是受汉代以来天人感应学说和谶纬思想影响的结果。吕光还假托其先祖吕文和为汉高后宗族,因汉文帝时诛杀诸吕,乃从沛县避居略阳;及至吕光据姑臧,乃修太庙,不仅追尊其高祖、曾祖、祖、父母,还依三代故事,尊齐太公吕望为始祖,永为不迁之庙。吕光本为氐人,却假托是汉族显贵之后,实际上是汉族正统思想和士族门阀观念影响之下民族自卑心理的反映。

不过,在汉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其他少数民族面前,氐族又表现出明显的优越感。如当姚苌向被俘的苻坚索要传国玺时,坚瞋目叱之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图纬符命,何所依据?五胡次序,无汝羌名。违天不祥,其能久乎!玺已送晋,不可得也。”[116]此时的苻坚虽身为阶下囚,但对羌族姚苌则不屑一顾,称之为“小羌”,显示其对羌人的极度蔑视;然而,若与东晋相比,氐人又是“戎族”,并非“正朔”所归,故其“玺已送晋”之语,似乎也暗含晋朝为天命所归的意味。这种明显的自卑心理,在苻融谏阻苻坚南下伐晋时表现得更加清晰明显,他说:“国家,戎族也,正朔会不归人。江东虽不绝如,然天之所相,终不可灭。”[117]对羌人的蔑视与对汉族的自卑,看似矛盾的心理,正反映出氐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和向往。这种文化认同,进一步促进了包括氐族在内的各少数民族的汉化,也是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前秦和后凉都是氐人政权,其统治地区都是传统汉文化区。由于长期与汉族错居共处,氐人在文化上更接近汉族,但其人口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都与其统治区的汉族有明显差距。故前秦继续沿用了魏晋以来汉族的各项制度,遵从汉族风俗习惯,大力倡导汉文化,苻坚还以华夏正统自居,欲“追踪唐虞”,怀远四方,“于是修废职,继绝世,礼神祇,课农桑,立学校”,尊崇儒学,恢复魏晋礼仪制度,存抚高年,选拔人才,厚德敦行,崇尚忠孝节义,严明法纪,抑挫豪右,[118]以汉族制度文化规范氐族贵族官员的思想行为,促进了氐族的进一步汉化。

氐族后凉政权的建立,属于上述第三种途径。吕光之父婆楼与王猛等并为苻坚“股肱羽翼”,[119]是前秦汉化政策的推进者和执行者,故后凉为政虽乏善可陈,但也能继承前秦某些制度,任用汉族士人,“崇宽简之政”。[120]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论:“吕氏、秃发、沮渠之徒俱非汉族,不好读书,然仍能欣赏汉化,擢用士人,故河西区域受制于胡戎,而文化学术亦不因以沦替。”[121]403年后凉灭亡,吕氏宗族及僚属万余户被迁往长安。及至北朝,秦陇之地发生了氐、羌、汉等族连绵一个多世纪的反抗斗争,各族民众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在文化习俗上更趋一致,民族间的界限日益淡化。隋唐以后,氐人除保留一部分特殊的汉式姓氏如苻氏、啖氏等之外,其他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与汉人很少区别了。当然,民族融合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往往要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虽然氐族在隋唐时期已融合于汉族,但直到唐代以后,西北地区仍有聚居的氐族部落存在。[122]

十六国时期,河西的少数民族政权还有卢水胡沮渠氏建立的北凉和鲜卑秃发氏建立的南凉。虽然这些政权建立者汉化程度不同,但都能在其统治区内推行汉族典章制度。如北凉政权的建立者沮渠蒙逊,“博涉群史,颇晓天文。雄杰有英略,滑稽善权变”,汉化程度很深。蒙逊在即位之初,就内修政事,擢用贤才,“蠲省百徭,专攻南亩,明设科条,务尽地利”。针对“朝士多违宪制,不遵典章”的状况,他下令“肃振纲维,申修旧则”,终使“百僚振肃”。[123]所谓“宪制”“典章”“纲维”“旧则”等,实际上就是汉族的封建统治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

鲜卑秃发氏的汉化程度远不及卢水胡人,故南凉建国之初,还带有较多部落习俗和抢劫掳掠的遗风,其统治体制也是汉制与鲜卑旧制共存,王与大单于号并用(南凉后期始放弃“大单于”之号)。但秃发氏深受汉人“以德怀远”思想的影响,故秃发利鹿孤继位之初,就下令“二千石长吏清高有惠化者,皆封亭侯、关内侯”,既而“建学校,开庠序,选耆德硕儒以训胄子”。这对于笼络汉族士大夫,促进鲜卑秃发氏的进一步汉化,扩大统治基础等都有着重要影响。故唐代史臣曰:“鹿孤从史暠之言,建学而延胄子。遂能开疆河右,抗衡强国。道由人弘,抑此之谓!”[124]南凉政权灭亡后,其原有的民族共同体随之瓦解,其部众大部为西秦统治(后又隶属夏和吐谷浑),另一部分则投归北凉,最终与北魏拓跋鲜卑一起汉化了。当然,民族共同体的瓦解,只是迅速走向融合的关键一步,并不意味着民族特征的完全消失和民族融合的彻底完成,只有在经济文化发展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作为民族特征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才会消失,不同的民族心理状态才会自然泯灭。[125]匈奴、鲜卑、羯、氐及一部分羌族部落,到唐以后才逐渐消失,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2.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

历史上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愿或被迫移居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为了生存而不得不顺应当地的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与当地人通婚。这样经过几代或更长时间而逐渐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另一种是少数民族在汉族地区建立长期统治,使当地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如吐蕃占领河西期间出现的明显吐蕃化倾向,即属此类。

一般而言,少量汉族人口移居或分散迁徙到少数民族地区,就很快丧失了原来的社会生活。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他们必须改变自己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以便尽快适应当地的生活,因而会很快融合于当地少数民族之中。逃难流亡或被掳掠、贩卖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人口,即属此类。至于那些集体迁往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移民,诸如被派往少数民族地区屯戍的士兵、因自然灾害或战争而大量逃亡的汉族难民等,尽管也会受到当地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影响,但因他们聚居一地,继续维持了原来或大或小的汉族社会圈,故能继续保持原来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甚至继续使用汉语。但就生活的大环境而言,毕竟身处少数民族地区,在人口数量上明显不占优势,为了生存的需要,就必须遵从当地的习俗,学习当地的语言,与当地民族通婚。经过一个对内讲汉语、对外讲少数民族语言的过渡阶段,最终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只是这个融合过程要缓慢和漫长得多。在吐蕃占领河西期间,强制推行蕃化政策,当地汉人被迫改从吐蕃服饰、讲吐蕃语言、与吐蕃通婚等,他们不仅蕃、汉血统和文化并存,而且吐蕃文化还占有优势,居于主导地位。[126]在已发现的书写于八九世纪吐蕃统治河西时期的317卷古藏文佛教经卷中,写、校者署名竟多达400人,其中有300多人并不是吐蕃人,但都起了吐蕃化的名字,他们在吐蕃人主导下写、校吐蕃文经卷来做“功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吐蕃统治河西时期的政治形势。[127]吐蕃统治下的汉人生活状况,在唐诗中也多有反映,如白居易《缚戎人》诗云:“白云乡贯在凉原,大历年中没落蕃。一落蕃中四十载,遣着皮裘系毛带……凉原乡井不得见,胡地妻儿虚弃捐。没蕃被囚思汉土,归汉被劫为蕃奴。”张籍《陇头行》:“陇头路断人不行,胡骑夜入凉州城……驱我边人胡中去,散放牛羊食禾黍。去年中国养子孙,今著毡裘学胡语。”这些诗句,正是吐蕃统治下河西汉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他们被吐蕃同化,是政治强制手段使然,并非自然的民族融合。至于历代移居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是否接受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并最终融入当地少数民族,其人口数量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汉族移民融合于少数民族,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数,是人数多的融合了人数少的,而不是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民族融合了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在民族融合问题上,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特点”。[128]

3.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

汉唐时期河西地区的民族迁徙非常频繁,并出现过几次民族融合的高峰期,但当地多元民族结构则始终没有改变。除了汉族内部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各少数民族相互间的交往、交流和交融也非常密切。

汉初,月氏被匈奴所败后,其大部西迁伊犁河流域,还有少部分羸弱者退保南山(今祁连山),称为小月氏。由于小月氏人数不多,势单力薄,只得“依诸羌居止,遂与共婚姻”,相互间的联系也日益密切。在双方的交往中,小月氏更多地受到羌人的影响,接受了羌人的文化习俗,故其“被服、饮食、言语略与羌同,亦以父名母姓为种”。[129]魏晋时敦煌南山被称为葱茈羌、白马羌、黄牛羌的月氏余种和阳关西南的狼何部,显然已经被羌化了。

除了已经“羌化”的小月氏外,在汉张掖郡南部卢水一带的部分小月氏人,由于长期与匈奴、西羌和汉人接触交往,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部族——卢水胡。十六国时期的北凉政权就是卢水胡人沮渠蒙逊建立的。尽管沮渠蒙逊的汉化程度很深,但北凉政权仍然受到其他民族的影响,这从北凉的军制可略见一斑。如北凉军队采用多民族混合编制,就是以民族融合为基础的;北凉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幢,则来源于北魏的幢将和柔然的幢帅,而更接近于柔然幢帅。至于其兵种有细射(弓箭手)和步矟(执矛的步兵)之分,亦源于北魏军队,可见北凉军制已明显受到北魏、柔然等影响。但是,“柔然又受北魏的影响,北魏又受汉晋以来传统的影响,说明各民族间的相互影响并不是单一的、直线的,而往往是交叉的、相互的、多方面的,而汉族在各民族相互影响中则居于主导地位”。[130]

当然,历史上各少数民族间的融合远不止上述小月氏、匈奴、羌人和柔然、鲜卑等,而且往往是多个部族间相互影响。如吐谷浑就是原慕容鲜卑的一支与羌、氐、汉等众多民族、部落逐渐融合而成的。吐谷浑立国(329—663年)长达三百多年,统治地区广大,内部构成也非常复杂,就其语言系属而言,既有汉藏语系的汉、氐、羌等族,也有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鲜卑和突厥语族的高车、突厥,还有印欧语系伊兰语族的西域胡等,这些不同语言、不同族属的人们,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约在6世纪末7世纪初(北周至隋初),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其中一些民族较快地融合到吐谷浑内,另一些则处于“吐谷浑化”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则更多地保存了本民族特点,后来从吐谷浑中分离出来;唐末以后,吐谷浑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又先后融合了藏、蒙古、汉、羌等族,到元末明初时最后形成了今天的土族。[131]北凉政权灭亡后,以小月氏为主体,融合羌、匈奴和部分汉人而形成的卢水胡的民族共同体也不复存在,进而与汉族融合了。至于魏晋十六国时期赀虏、费也头、铁弗、稽胡等诸“杂胡”,也都是相关部族间长期交流影响与融合的结果。在吐蕃统治河陇时期,各族共同生活,相互通婚,形成了各民族杂居共处、互相融合的局面,当吐蕃统治结束后,甘青地区的吐谷浑、党项、白兰等族就大量融合于吐蕃,成为后来藏族的一部分。[132]实际上,唐以后出现的裕固族、维吾尔族、回族等新民族,也都是在多民族交流融合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

(三)汉唐时期河西民族融合的特点

研究表明,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地区民族融合的主流仍然是汉化,但在融合过程中的方式多种多样,道路也是漫长曲折的。大致可概括为四种形式:一是内徙诸族直接融入汉族,内徙的氐、羌等族就是如此;二是先融入他族,再与他族一起融入汉族,如柔然、高车等族就是先融入鲜卑,然后与鲜卑一起融入汉族;三是与内地其他各族融合,形成一种“杂类”或“杂胡”,然后再汉化,如卢水胡、赀虏等;四是在进入内地之前就融合了别的部族,尽管族名未变,但其族性已发生变化,鲜卑族中的拓跋、乞伏、宇文等部就是如此。[133]汉唐时期河西的民族融合也具备这四种形式,同时又呈现出其地域特点。

1.汉唐时期各族间的交往融合并未因河西局势的动荡而中断

作为中原统一王朝的一部分,河西的安危与中原局势的变化息息相关。东汉中后期以来连绵不断的羌族起义,魏晋时期河西各地反叛及秃发树机能起义,十六国河西各割据政权之间及其与周边民族政权的战争,隋唐与突厥、吐谷浑、吐蕃的争夺等,都使河西局势长期动荡不安;加之河西负有“隔绝羌胡”“断匈奴右臂”,“断隔吐蕃、突厥”的重任,不论是汉朝通西域,伐大宛、击匈奴,还是隋唐王朝征伐吐谷浑、突厥,经营丝绸之路,莫不以河西为基地。因此,河西既是中原王朝重点经营之地,又是饱受战争破坏之区;不仅受到河西域内战争的直接破坏,也受到整个西北战事的间接影响。东汉匈奴入寇,唐前期突厥、吐蕃侵扰,“河西郡县城门昼闭”,百姓苦之;连绵不断的羌族起义,使男子疲于战阵,妻女劳于转输,凉州为之“虚耗”。大规模的用兵,飞刍挽粟,“甘、凉、河、鄯,不胜其弊”,“兵连不解,日费千金,河西、陇右由兹困敝”。[134]凡此种种,都使河西各族人民遭受诸多灾难和痛苦,也使经济文化遭到很大破坏。但是,战争也是各地区各民族相互接触了解的重要形式之一,尤其是东汉羌族起义、曹魏武威三种胡反叛及西晋秃发树机能起义等,都是多民族的联合行动。在起义过程中,各族群众互相配合、互相支援,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和信任。战争期间,往往伴随着人口的移动和强制迁徙,形成交错杂居和互相通婚的局面,有的还形成了新的人口聚居区,“五凉”各政权的掠迁人口尤其如此;隋唐时期,各族人口大量进入或迁出河西,都与军事冲突密切相关。换言之,汉唐间河西的民族融合并未因局势动荡而中断,反而更加活跃。

2.因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区分布不平衡,民族融合的主体也不尽相同

历史上我国各地区、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各民族的地区分布也不平衡。在某一时期,某个民族可能因发展速度较快、人口数量较多、分布地区较广、整体势力较强,与本地区及邻近地区其他民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和更大的影响力;还有的虽然人数不占优势,但通过武力征服了其他民族,成为一定区域内居于主导地位的统治民族,因而也是该时期民族融合的核心和主体。如匈奴是河西归汉前的统治民族,也是当地民族融合的主体,居于河西的小月氏和西羌等大体均“与匈奴同俗”;东汉以后,随着羌族势力不断强大,他们在逐渐汉化的同时,也对其他民族产生影响,不仅小月氏狼何部被称为“琅何羌”,其首领被称为“羌侯”,就连鲜卑秃发树机能也被称为“羌虏”。因此,汉晋时期河西已出现明显的“羌化”趋势。此外,河西在一定时期还曾出现过“鲜卑化”倾向,如吐谷浑族就是以迁入枹罕、河湟一带的原辽东慕容鲜卑的一支为主体,融合了羌、氐、汉、匈奴、西域胡和高车等族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吐谷浑在彻底征服羌族后,在加强对羌族统治的同时,也使其经济“渐渐与吐谷浑的游牧经济融为一体。吐谷浑人从漠北高原带来的游牧生产的技术和习俗,必然促进了当地羌民游牧经济的发展,两者相互影响,最后形成了吐谷浑游牧经济的特点”。[135]安史之乱后,吐蕃逐步占领了河西全境,并在当地实行民族同化政策,河西在军政制度、土地和赋税制度、宗教管理制度及服饰、文字等方面也因此出现了明显的“吐蕃化”现象,进而成为唐末五代河西民族关系的主要特点之一。[136]

3.民族融合的核心是文化上的取长补短

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渐进过程。陈寅恪先生指出:“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137]他还进一步指出:“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138]非独北朝如此,其实历代皆然。各民族的融合固然不排除血统上的融合,但民族融合的关键和核心则是文化上的自然融合和相互间的取长补短。而且越是战乱时期,战争规模越大,人口的迁徙流动越频繁,民族融合的规模和程度也越大。[139]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中,各民族间错居杂处,相互通婚,其差异性逐渐缩小,而共同点和一致性则不断增加,进而达到文化的交融荟萃。历史上的各族,都是在同其他民族交往交流的过程中,不断从其他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不仅各少数民族从汉族获取文化上的帮助和提升,汉族也从其他民族文化中获取养分。中国古代民族融合的主流是汉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被融合诸族的民族属性完全消失,简单地变为汉族,而是被融合诸族的一些民族属性诸如体质、文化习俗、服饰甚至语言等也影响了汉族,为汉族增添了新的血液和活力”。[140]河西地区也是如此,正是广泛借鉴吸收了各地区、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因素,才使河西文化更加丰富多彩、更具地域特色。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河西的多元民族结构,并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1] 参见翦伯赞《关于处理中国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79年第1、2期;章鲁《谈谈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区别问题》,《新建设》1962年第6期。

[2] 参见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5页。

[3] 参见谷苞《民族都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形成和发展的——兼论有关民族融合的一些问题》,原载《民族研究动态》1993年第4期,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二)》,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页;周伟洲《中国中世西北民族关系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孙进己《论民族融合的不同类型及中华民族融合的不同状况》,《史学集刊》2003年第1期。

[4] 参见杨建新、马曼丽主编《西北民族关系史》,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杨建新《中国西北少数民族通史·导论卷》,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34—38页。

[5] 孙进己:《论民族融合的不同类型及中华民族融合的不同状况》,《史学集刊》2003年第1期。

[6] 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3页。

[7] 季羡林:《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红旗》1986年第3期。

[8] 陈垣:《敦煌劫余录序》,吴泽主编,陈乐素、陈智超编校《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8页。

[9]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2、41页。

[10] 参见杨建新《中国西北少数民族史》,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58、80—81页。

[11]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87页。

[12]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79页。

[13] 杨铭:《氐族史》,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58页。

[14] 《汉书》卷6《武帝本纪》载,是年,“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郡”,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94页。

[15] 《三国志·魏书》卷30《乌丸鲜卑东夷传》“评曰”注引《魏略·西戎传》云:“氐人有王,所从来久矣。自汉开益州,置武都郡,排其种人,分窜山谷间,或在福禄,或在汧、陇左右。”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58页。

[16] 参见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5—106、143页。

[17] 李德贤:《敦煌与莫高窟释名及其它》,《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关于敦煌之得名,学界还有不同解释,但基本都认为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参见刘光华《敦煌上古历史的几个问题》,《敦煌学辑刊》1982年第3辑;王宗维:《“敦煌”释名——兼论中国吐火罗人》,《新疆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余太山:《大月氏与大夏综考》,《中亚学刊》1990年第3辑;余太山:《塞种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林梅村:《祁连与昆仑》,《敦煌研究》1994年第4期;林梅村:《吐火罗人与龙部落》,《西域研究》1997年第1期;王欣:《吐火罗在河西一带的活动》,《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18] 参见郑炳林《敦煌地理文书汇辑校注》,甘肃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57、61页。

[19] 赵俪生:《弇兹集》,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

[20] 《三国志》卷30《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王沈《魏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38页。

[21] 《后汉书》卷48《应奉传附子劭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609页。

[22] 《晋书》卷56《江统传》、卷47《傅玄传》,第1531—1532、1322页。

[23] 《晋书》卷86《张轨传》载,永宁元年(301年)张轨出任护羌校尉、凉州刺史,“于时鲜卑反叛,寇盗纵横,轨到官,即讨破之,斩首万余级,遂威著西州,化行河右……永兴(304—306年)中,鲜卑若罗拔能皆为寇,轨遣司马宋配击之,斩拔能,俘十余万口,威名大震……于是大城姑臧”(第2221—2222页)。一次俘获十余万口,足见其人口众多、实力强大。

[24] 《晋书》卷129《沮渠蒙逊载记》,第3189页。

[25] 《资治通鉴》卷118,晋恭帝元熙元年(419年)五月条,第3728页。

[26] 参见周伟洲《吐谷浑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页。

[27] 参见《晋书》卷97《吐谷浑传》,第2539页;《梁书》卷54《河南传》,第810页。

[28] 《北史》卷96《吐谷浑传》,第3180页。

[29] 参见《隋书》卷40《元谐传》,第1171页;《隋书》卷83《吐谷浑传》,第1843—1844页。《隋书》卷83《吐谷浑传》作“名王十三人”,可汗“夸吕”作“吕夸”“世伏”作“伏”。据该篇“校勘记”,当以“夸吕”为是。此外,《北史》卷96《吐谷浑传》亦作“世伏”。

[30] 《资治通鉴》卷201,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年)五月条,第6336页。《新唐书》卷221《西域传上》,第6225页云:“吐谷浑自晋永嘉时有国,至龙朔三年吐蕃取其地,凡三百五十年,及此封嗣绝矣。”

[31] 参见《资治通鉴》卷206,武则天圣历二年(699年)夏四月、秋七月条,第6540页。

[32] 《通典》卷190《边防六·西戎二·吐谷浑》,第5166—5167页。

[33] 参见王永兴《唐代前期军事史略论稿》,昆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1—119页。

[34] 《资治通鉴》卷212,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年)九月条,第6757页。

[35] 周伟洲:《吐谷浑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2页。

[36] 荣新江:《中古中国与粟特文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23—26页。

[37] 参见《北史》卷97《西域传》,第3221页;《魏书》卷102《西域传》,第2270页。

[38] 参见冯培红《粟特人与五凉王国》,见冯培红《敦煌学与五凉史论稿》,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36—367页。

[39] 《旧唐书》卷55《李轨传》,第2251页。

[40] 参见《资治通鉴》卷193,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年)秋七月条,第6081页;《资治通鉴》卷207,则天后长安元年(701年)十一月条,第6557页。

[41] 参见《资治通鉴》卷212,唐玄宗开元九年(721年)秋二月条,第6744页;《资治通鉴》卷213,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九月条,第6779页。

[42] 参见《魏书》卷2《太祖纪》,第23页;《隋书》卷84《铁勒传》,第1879页;《旧唐书》卷195《回纥传》,第5195页;《新唐书》卷217上《回鹘传上》,第6111页。

[43] 关于回纥改名为回鹘的时间,史籍记载不同,学界观点各异。这里采用《旧唐书》的记载,参见刘美崧《回纥更名回鹘考》,《江西师院学报》1980年第1期。

[44] 参见《新唐书》卷217上《回鹘传上》,第6111页;《资治通鉴》卷213,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九月条,第6779页。

[45] 参见王永兴《唐代前期军事史略论稿》,昆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

[46] 《新唐书》卷51《食货志》,第1348页。

[47] 《旧唐书》卷195《回纥传》,第5213页。

[48] 参见朱悦梅、杨富学《甘州回鹘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3—80页。

[49] 杨圣敏:《回纥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5页。

[50] 《新唐书》卷216上《吐蕃传上》,第6080页。

[51] 《资治通鉴》卷213,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春正月条,第6776页。

[52] 杨建新、马曼丽主编:《西北民族关系史》,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309页。

[53] 参见赵俪生《杨愔与北朝政治》,原载《史学月刊》1985年第1期,收入赵俪生《弇兹集》,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8—141页。

[54] 参见《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第2879页;《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第3743页。

[55] 《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第1645页。

[56] 谷苞:《论西汉政府设置河西四郡的历史意义》,原载《新疆社会科学》1984年第4期,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3—137页。

[57] 谷苞:《论充分重视和正确解决历史研究中的民族问题》,原载《新疆社会科学》1981年创刊号,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88页。

[58] 参见《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第2905页;《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第3765页。

[59] 参见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卷1《力耕》,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8页。

[60] 参见王素《北凉沮渠蒙逊夫人彭氏族属初探》,《文物》1994年第10期。

[61] 参见《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注,第2939页。

[62] 参见《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69、2875页。

[63] 参见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魏晋南北朝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前言”第2页、正文第271—272页。

[64] 参见《后汉书》卷16《邓训列传》,第610—612页。

[65] 参见《晋书》卷126《秃发乌孤秃发利鹿孤载记》,第3141、3146页。

[66] 参见《宋书》卷96《鲜卑吐谷浑传》,第2370页;《晋书》卷97《吐谷浑传》,第2539页;《北史》卷96《吐谷浑传》,第3179页。

[67] 参见《通典》卷189《西戎一·序略》,第5129页;《新唐书》卷221上《吐谷浑传》,第6221页。

[68] 参见《通典》卷190《西戎二·吐谷浑》,第5164页;《魏书》卷101《吐谷浑传》,第2234页。《北史》卷96《吐谷浑传》,第3180页。

[69] 参见《旧唐书》卷198《吐谷浑传》,第5297页;《晋书》卷97《吐谷浑传》,第2537—2538页。《北史》卷96《吐谷浑传》载,夸吕时,其“官有王、公、仆射、尚书及郎中、将军之号”,第3186页。

[70] 参见《资治通鉴》卷122,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六月条,第3832页;《隋书》卷83《吐谷浑传》,第1843页;《北史》卷96《吐谷浑传》,第3187页。

[71] 周伟洲:《吐谷浑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页。

[72] 参见《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99页。

[73] 参见周伟洲《中国中世西北民族关系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0—341页。

[74] 参见黄文焕《河西吐蕃文书简述》,《文物》1978年第12期;王尧、陈践《敦煌吐蕃文书第P.T1291号〈战国策〉藏文译文证补》,《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

[75] 参见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8、320页;林幹《中国古代北方民族通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8页。

[76] 参见李树辉《乌古斯和回鹘研究》,民族出版社2010年版,第302页。

[77] 参见朱悦梅、杨富学《甘州回鹘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0页。

[78] 谷苞:《论正确阐明古代匈奴游牧社会的历史地位》,原载《民族学研究》第8辑,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122页。

[79] 《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第1645页。

[80] 《晋书》卷86《张轨传》,第2223页。

[81]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138页。以下凡引该书简文均只标简号,不另注。

[82] 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释校:《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以下凡引该书简文,均在简号前加D表示,不另注。

[83] 王根林、黄益元、曹光甫校点:《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34—335页。

[84] 《晋书》卷27《五行志上》,第823页。论者在这里虽然带有明显的“华夷之别”和民族歧视的偏见,但少数民族对汉族日常生活和时尚风气的影响则是显而易见的。

[85]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99页。

[86] (东汉)刘熙撰,(清)毕沅疏证,王先谦补:《释名疏证补》,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1页。

[87] (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卷10《窦固》,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422页。

[88]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河西走廊史前考古调查报告》,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第338—340页及图二一七。

[89] 参见谭蝉雪《敦煌婚姻文化》,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151页。

[90] 《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98—2899页。

[91] 参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民乐八卦营——汉代墓群考古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5、181—187页。

[92] 参见《汉书》卷69《赵充国传》,第2973页;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页;《三国志》卷30《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第859页。

[93] 参见《后汉书》卷23《窦融列传》,第805页。

[94] 参见《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84、2899页;卷16《邓训传》,第609页。

[95]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外一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28—429页。

[96] 《魏书》卷95《铁弗刘虎传》,第2054页。

[97] 田余庆:《拓跋史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1页。

[98] 杨铭:《唐代吐蕃与西北民族关系史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1—232页。

[99] 参见《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正义”引《西河故事》,第2908页;《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第1645页;《读史方舆纪要》卷63《陕西十二·甘肃镇》,第2973页;《资治通鉴》卷216,唐玄宗天宝十二年(753年)八月条,第6919页。

[100] 周伟洲:《中国中世西北民族关系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9页。

[101] 参见《后汉书》卷23《窦融列传》,第797页;《晋书》卷86《张轨传》,第2225、2229页。

[102] 《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78页。

[103] 参见史念海《十六国时期各割据霸主的人口迁徙(下篇)》,《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年第4辑。

[104] 参见《资治通鉴》卷194、卷206、卷212,第6099、6540、6757页。

[105] 赵俪生:《弇兹集》,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20页。

[106] 谷苞先生对此问题多有论述。参见谷苞《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原载《新疆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后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8页;《民族都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形成和发展的——兼论有关民族融合的一些问题》,原载《民族研究动态》1993年第4期,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二)》,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页。何星亮亦持此说,参见何星亮《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特点和类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陆庆夫先生将五凉时期河西各族的融合概括为四种途径:一是通过迁徙流动形成各族杂居共处的新格局;二是少数民族政权统治者大量吸收汉族地主分子建立胡汉联合统治,逐步实现与汉族的融合;三是各族在共同的反抗斗争中相互增进了解,消除民族界限;四是通过推行儒学教育和文化交流,促进各族的封建化。见陆庆夫《略论五凉的民族分布及其融合途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1期。孙进己先生则分为五种状况:第一种是华夏诸族聚合为汉族的过程,属于相近种族、语言、文化民族的结合过程;第二种是大量少数民族融合于汉族;第三种是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第四种是起源相近,经济、语言、文化相近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契丹族等的结合过程;第五种是不同起源,不同经济、文化、语言的各少数民族的融合。说见孙进己《论民族融合的不同类型及中华民族融合的不同状况》,《史学集刊》2003年第1期。

[107] 参见谷苞《民族都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形成和发展的——兼论有关民族融合的一些问题》,原载《民族研究动态》1993年第4期,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二)》,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页。

[108] 《汉书》卷55《霍去病传》,第2483页。这里的“五属国”之名,采用谭其骧先生的考证。参见谭其骧《西汉地理杂考·五属国》,收入《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4—101页。

[109] 《汉书》卷68《金日传》,第2967页。

[110] 参见唐长孺《魏晋杂胡考》,见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外一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68—432页;周伟洲《中国中世西北民族关系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1—202页。

[111] 《汉书》卷6《武帝纪》,第194页。

[112] 《三国志》卷30《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鱼豢《魏略·西戎略》,第858页。

[113] 《南齐书》卷59《氐传》,第1027页。

[114] 参见谷苞《民族都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形成和发展的——兼论有关民族融合的一些问题》,见谷苞《民族研究文选(二)》,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15] 参见《晋书》卷112《苻洪苻健苻生载记》,第2867—2868、2872页;卷113《苻坚载记上》,第2883页。

[116] 《晋书》卷114《苻坚载记下》,第2928页。

[117] 《晋书》卷114《苻坚载记下》,第2935页。

[118] 参见《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第2885页。

[119] 《十六国春秋辑补》卷33《前秦录》引《太平御览》卷474。

[120] 《晋书》卷122《吕光载记》,第3058页。

[121]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27页。

[122] 参见马长寿《氐与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0、5页。

[123] 参见《晋书》卷129《沮渠蒙逊载记》,第3189、3198页。

[124] 参见《晋书》卷126《秃发利鹿孤载记》,第3142、3144、3146、3158页。

[125] 参见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5—349页。

[126] 谷苞:《在我国历史上有为数众多的汉人融合于少数民族》,原载《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收入谷苞《民族研究文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8—190页。

[127] 参见黄文焕《河西吐蕃文书简述》,《文物》1978年第12期。

[128] 谷苞:《民族都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形成和发展的——兼论有关民族融合的一些问题》,见谷苞《民族研究文选(二)》,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129] 《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99页。

[130] 参见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17—320页。

[131] 参见周伟洲《吐谷浑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156、212页。

[132] 杨铭:《吐蕃统治敦煌西域研究》,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52页。

[133] 周伟洲:《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民族与民族关系研究(下)》,《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134] 参见《资治通鉴》卷213,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正月条、开元十八年(730年)九月条,第6776、6791页。

[135] 周伟洲:《吐谷浑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136] 杨铭:《唐代吐蕃与西北民族关系史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2、306—312页。

[137]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71页。

[138]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7页。

[139] 参见何星亮《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特点和类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40] 周伟洲:《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民族与民族关系研究(下)》,《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