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西亚北非地区社会主义运动由盛而衰的内因
按照唯物辩证法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西亚非洲地区社会主义运动呈现由盛而衰的趋势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该地区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据,对其发展变化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外因只是其发展变化的条件,且只能通过内因发挥作用。该地区社会主义运动由盛而衰的内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理论错误;另一个则是社会主义运动由中小资产阶级领导。
一 理论错误
列宁曾经指出:“如果一个人从他自觉运用的一定原理出发犯了错误,那么不找出他犯错误的理论根源,就无法完全弄清他的任何错误,包括政治错误。”[25]这一论述既适用于一个人,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运动。因此,剖析西亚非洲地区社会主义运动由盛而衰的根源,就要首先从指导该地区社会主义运动的“非洲社会主义”和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入手。具体如下:
(一)“非洲社会主义”的错误源于其“超越阶段论”的思想根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忽略社会主义革命在经济文化不发达国家取得胜利的可能性,经过不断地探讨和论证,他们最终提出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著名论断。卡夫丁峡谷指公元前321年,萨姆尼特人在卡夫丁峡谷战役获胜后,强迫罗马军队从长矛架起的形似城门的牛轭下通过,以此来羞辱他们。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喻指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挫折中遭受侮辱。“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是指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在一切必要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直接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
“超越阶段论”是因错误理解“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断而形成的错误思想。以“超越阶段论”为主要思想基础的“非洲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具有浓厚的空想社会主义色彩”[26],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转化为了一系列“左”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进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第一,“超越阶段论”曲解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断的深刻内涵,致使“非洲社会主义”极具空想色彩而失去了理论指导意义,并衍生出名目繁多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断的内涵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直接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从而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经历的一切灾难与挫折,但由于生产社会化是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跨越的,因此要“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27]。由此可知,马克思认为跨越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是可行的,但跨越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则是不可能的。而“超越阶段论”因未能理解生产社会化的不可超越性,而将该论断曲解为“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或民族越过一些前资本主义阶段或资本主义阶段而进入社会主义”[28]。很明显,“超越阶段论”已严重违背了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否定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间的继承关系,否定了社会主义是从这种继承关系中产生的这一现实,从而变为了一种错误思想,进而使以其为思想基础的“非洲社会主义”也变为了一种没有现实依据和正确理论基础的主观愿望。
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到来时,“非洲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看作是一种决然对立的两种制度,从而割裂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其客观基础间的必然联系,进而无法为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给出任何理论答案和现实依据,并由此陷入了理论危机。为了缓解这种理论危机,该地区的领导人便随意将社会主义某些原则性的东西与各自的政策主张,自身传统和价值观念加以调和,以得出某种符合民众传统心理的结论。如“坦桑尼亚的尼雷尔指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黑非洲传统的村社制度包含了社会主义的许多基本因素。加纳的恩克鲁玛强调:黑非洲传统村社制度的基本原则,如人道主义和平等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塞内加尔的桑戈尔讲得更直截了当,认为黑非洲传统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29]。随后各国又将这些从主观主义出发得出的结论放入“非洲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中,作为指导他们社会主义实践活动的发展模式,最终形成了多样性的“非洲社会主义”,如坦桑尼亚的“乌贾玛社会主义”、塞内加尔的“非洲民主社会主义”、莫桑比克标榜的“科学社会主义”等。
第二,“超越阶段论”否定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断所要求的主要条件,致使“非洲社会主义”沦为空想,并以一系列“左”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表现出来。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必须要具备国内条件和国际条件,具体条件则因国情不同而各异。但有三个国内条件是“保证向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过渡的主要条件”[30],它们分别是:(1)相当的生产力发展水平;(2)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政权;(3)共产党的领导。其中,“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政权是过渡的阶梯,共产党的领导则是基干队伍”[31],相当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则是基干队伍和过渡阶梯产生的前提条件。而“超越阶段论”只看到中国和苏联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与“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间的表面差异,而未能认识到两国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与这三个国内条件间的必然联系,进而认为只要采取“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就可“加快向社会主义前进的速度”[32],这实际上否定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断所要求的三个国内条件,也否定了中国和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与“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之间的不谬性,以及两国革命胜利与三个国内条件间的必然联系。
苏联十月革命开创了一条东方社会“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新道路,是完全符合马克思“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道路。表面上看,苏联的十月革命与马克思“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断中分析的俄国式道路完全不同,但从国内的三个条件看,十月革命前,俄国的工业生产总值已仅次于美、德、英、法而居世界第五,虽然其在经济上、技术上还远远落后于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其垄断组织广泛发展,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迅速融合并形成了金融资本,这表明俄国的社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并为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物质准备。同时,俄国已拥有了强大的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
中国革命的胜利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了一条不同于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论断。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采用“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政权,领导中国人民成功“跨越了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快速发展,无产阶级力量迅速扩大。到1952年,中国工业产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49年的17%上升至41.5%,工人数量也从1949年的300万快速发展至1600万。[33]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中国不仅成功地跨越过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还开辟出一条崭新而成功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初获民族独立后,从经济基础上看,经济二元化结构非常明显,除了宗主国的农场、矿山以及与之配套的运输业、服务业是“现代经济”以外,其他地区基本上保持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从阶级状况看,各国基本上还处于原始公社阶段或奴隶社会的阶段,只有少部分地区出现了某些封建主义的萌芽,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还未成为一种政治力量出现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从社会结构上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缺乏国家认同观念的氏族—部落集团。因此,它们各方面情况根本不具备跨越所要求的三个国内条件。但该地区各国出于对资本主义的憎恨及对社会主义的向往,为“非洲社会主义”转变为“左”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条件。
我们也由此看到各国将苏联在特殊时期采取的集权制,视为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使生产关系向高级方向迅速变革的唯一途径,是社会主义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本质性规定。因此,各国开始大规模强行推进用全民所有制代替私人资本的国有化运动,以使其国内的所有制结构转向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一方面,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全民所有制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另一方面,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农业合作化形式,成了主要的农业生产方式。各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建立了各自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
“计划经济体制本身就需要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集权,否则经济计划就无法在复杂而又庞大的社会中顺利推行”[34],因此中央集权管理体制的出现成了必然。这种体制一方面通过管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收集一切必要的信息,以保证中央计划决策的准确和迅速;另一方面,通过尽可能地将社会管理权力高度集中,以保证中央计划决策和指令的贯彻实施。这种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管理体制,不但将政府变成了一个机制僵化,层级重叠、人浮于事、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的庞大机构,使政府制定的计划指令与现实需求日益脱节,而且滋生了贪污受贿、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对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
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及与之相适应的中央集权管理体制,一起所构成的苏联式的集权制,与社会化、商品化的客观要求越来越不适应,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致使商品供应长期不足,物资短缺,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激化了国内矛盾,同时,部分人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共同影响下,将心中积压的不满情绪转变为行动,从而引发了社会动荡,这促使政府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制,国内矛盾由此进一步激化。
坦桑尼亚的“乌贾玛运动”最具代表性。坦桑尼亚的尼雷尔希望用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手段,以乌贾玛村的形式对该国农业和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但民众并不认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因此,“从1967年到1973年3月,全国只建立了5628个乌贾玛村,拥有202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15.5%左右”[35]。尼雷尔随后以激进方式在1976年底前实现了国内农村的乌贾玛村化。乌贾玛村的数量激增至6944个,人口比1973年增加了4.5倍,达到了900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66.6%。[36]但该国的农业生产却遭受了严重打击,致使原本粮食可以自给自足的坦桑尼亚在1976年出现了全国性的饥荒,其农产品出口贸易迅速恶化,经济发展陷入停滞状态,社会发生动荡。
(二)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的错误
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是以阿拉伯民族主义和伊斯兰教作为两大支柱的民族社会主义理论,客观唯心主义既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也是其理论缺陷:
第一,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导致社会主义异化为推行民族主义政策的工具。
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认为,阿拉伯民族近代以来遭受的苦难,皆源于阿拉伯民族的分裂,而造成这种分裂的原因则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统治者们的相互勾结。只有开展“社会主义”运动,才能将反动势力彻底清除,从而实现阿拉伯民族的统一和民族的复兴,进而将伊斯兰教提倡的“公正、平等、和谐、自由”的“社会主义”社会变为现实。“社会主义”既是为实现民族统一和复兴服务的工具和重要途径,也是民族统一和复兴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很显然,该理论迎合了该地区民族主义领导人的心理,为“社会主义”穿上宗教和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外衣,既有利于其“治国理政”,也有利于他们将激进的民族主义思想变为现实。由此“社会主义”就异化成了推行民族主义政策的工具。于是,西亚北非地区各国在实现民族独立之后,不约而同地开始以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对本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经济领域,表现为推行社会主义国有化政策和一定范围内的民族私营化政策,在对外政策方面,表现为进行阿拉伯民族团结和统一的实践。起初,各国通过这种“社会主义”改造掌握了本国的国民经济命脉,发展了阿拉伯民族经济。中东各国领导人通过坚定不移地支持阿拉伯各国民族的独立和解放运动,建立反帝和反犹太复国主义的统一战线等,向世界展现了阿拉伯民族维护民族尊严,团结统一的新形象。
虽然这种“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推行民族主义政策,客观上却改变了束缚生产力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西亚北非地区各国的国内经济也由此出现了明显的好转。但终究这种“社会主义”改造不是以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方式,从根本上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西亚北非各国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经济倒退的现象,而作为上层建筑的阿拉伯民族团结和统一的实践,自然就成了空中楼阁。中东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对西亚北非地区社会主义运动影响最大的埃及,在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鉴于篇幅所限,此处主要以埃及国有化为例进行剖析。
尽管纳赛尔总统是在1961年7月才正式宣布埃及实行“阿拉伯社会主义”,并于1962年5月,将“阿拉伯社会主义”写入了《全国行动宪章》,使其成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但埃及早在1956年收回苏伊士运河经营权和所有权时,就已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国有化措施了。经过三次国有化运动,埃及将外国企业、国内大中型企业、部分合营企业和被监管财产的企业收归国有,同时也将本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限定在了纺织、服务等行业领域。通过国有化运动,埃及实现了经济资源的重新分配,沉重打击了本国的大资产阶级,夺回了在国外垄断资本手中的本国国民经济命脉控制权,摆脱了殖民主义经济的影响,使国民经济纳入到了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中,并逐步建立起了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国民经济体系。埃及的生产力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解放,经济获得了发展,“1961—1965年是埃及历史上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年均增长5.5%”[37]。但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到1967年“6·5”战争后,埃及严重依赖国有企业的国民经济陷入了崩溃的边缘,虽然放宽了对民族私营企业的限制,但也没能阻止埃及的经济在发展昙花一现之后,又倒退至“社会主义”改造之初的水平。而多个效仿埃及国有化措施的阿拉伯社会主义国家,也遭遇了相同的境遇。“据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统计,1960—1973年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的增长率埃及为1.5%,阿尔及利亚为1.7%,巴基斯坦为3.4%;1973年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埃及为250美元,阿尔及利亚为570美元,巴基斯坦为120美元。”[38]而埃及提倡的阿拉伯民族统一,也在60年代末悄悄变为了各国应先在本国实行社会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实现阿拉伯民族的统一。
第二,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导致社会主义宗教化,不但使社会主义理论面目全非,而且为泛伊斯兰主义的泛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是将宗教糅合进社会主义的理论,马克思等革命导师对此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基督教社会主义时就曾明确指出,这里克利盖是在共产主义的幌子下宣扬陈旧的德国的宗教哲学的幻想,而这种幻想是和共产主义截然相反的。这一论断虽是以基督教为批判对象,但历史事实却证明,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我们对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的剖析。
这一论断之所以说宗教哲学的幻想是和共产主义截然相反的,是有着两层深刻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如果在社会主义理论中掺入宗教因素,社会主义理论会受宗教唯心史观的影响而宗教化,进而变相承认并夸大意识不受客观规律制约的能动作用,最终使社会主义理论面目全非。在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中,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概念,因受到宗教哲学中“真主至上论”的影响发生了异化,结果是“公有制”异化为真主拥有一切财产的所有权,并委托整个社会对财产行使管理权的概念,“私有制”也相应地变为私人只是代管社会财产,生命结束后私人代管财产又重回社会的概念。在这种“宗教哲学的幻想”下,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再是阶级产生的根源,“公有制”和“私有制”就异化为“所有权”和“委托管理权”的关系,而保护和鼓励私有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间进行充分的合作,就异化为“公有制财产”保值与增值的激励手段。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糅合进宗教因素的阿拉伯社会主义,已经与马克思主义截然相反,已经完全异化为一种否认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否认阶级斗争的理论。在社会主义宗教化的影响下,纳赛尔提出了所谓的阿拉伯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社会主义的五大区别论。卡扎菲更是直白地表示,“阿拉伯社会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社会主义,是真正宗教信仰的社会主义”[39]。
宗教哲学的幻想是和共产主义截然相反的论断,现在看来还具有第二层含义,那就是糅合进宗教因素的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为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伊斯兰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供了可乘之机。奉行该理论的民间组织在阿拉伯社会主义风靡时,获得了发展壮大,并在阿拉伯社会主义遭受挫折时迅速崛起。
阿拉伯各国领导人在借伊斯兰教的旗帜推行阿拉伯社会主义时,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第一个措施是实行文化革命,消除殖民主义的影响。阿拉伯各国都开展了伊斯兰教教育,以期唤起民众已被淡化的宗教意识,强化民族特性,借此肃清殖民主义的影响。如利比亚实行的“文化大革命”等。第二个措施是阿拉伯各国执政者都从伊斯兰教中找寻执政的合法性,并有意将行政制度抹上浓厚的伊斯兰教色彩。例如,纳赛尔将总统制描绘为伊斯兰教的哈里发制度,将总统选举说成是哈里发的推选制度,将国民会议制等同于伊斯兰教中的舒拉会议制。第三个措施是推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世俗化政策,以防止宗教势力对政权的威胁。对宗教教职人员和清真寺严格管理,不许他们发表任何与政府不利的言论,对经文的解释只能与政府相一致,同时,对以穆兄会为代表的各类伊斯兰社会主义势力进行了严厉打击。
通过上述三项措施,我们不难看出,前两项措施无疑为以穆兄会为代表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组织进行宗教思想渗透提供了“顺风车”,这对于穆兄会等组织而言,是一个有利的发展期。虽然各国政府对该类组织进行了严厉打击,但却无法阻止该类组织用偷换概念的方式传播泛伊斯兰主义的现实。当1967年阿拉伯国家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惨败时,已经获得了广泛民众基础的各种该类组织立刻开始叫嚣,“纳赛尔的社会主义是贫穷的社会主义,它分配的是贫穷”[40],风靡一时的阿拉伯社会主义也立刻失去了光环,随即便是泛伊斯兰主义的风潮席卷而来。
二 西亚非洲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由中小资产阶级领导
由于西亚非洲地区的工人阶级尚处于幼年时期,群众基础薄弱,战斗力不强,阶级意识淡漠,还无法肩负领导民族解放运动的重任,因此,该地区的中小资产阶级便承担了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使命,并领导了随后的社会主义运动。但中小资产阶级自身所固有的局限性和两面性,就注定了该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会出现由盛而衰的发展趋势。原因如下:
(一)中小资产阶级具有自身局限性,因此不可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
中小资产阶级作为生产资料的私有者,是不可能超越自身的阶级利益去客观公正地看待和理解社会主义的。虽然他们作为劳动者,思想上倾向于社会主义,但只是对社会主义某些原则性的东西,如按劳分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等表示认同,而对于进行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私有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等主张却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具有不可替代性,社会主义只是他们的一种价值追求,绝不是通过暴力革命去实现的政治主张。代表本地区中小资产阶级利益的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的言论,清楚地表明了中小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的认知和理解。本·贝拉说:“我们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们不是马克思主义者。”[41]卡扎菲表露得更为直白:“我们反对共产主义对历史、宇宙、生存和民族、宗教、经济等问题的看法。”[42]
在西亚非洲地区,宣称搞社会主义的国家的执政党及其领导人,由于代表着中小资产阶级利益,是不可能认识到社会主义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和共同富裕的一种社会制度,也就不可能对社会主义进行科学的解说和正确的阐释。因此,他们在从事社会主义运动时,要么不顾本国实际情况,教条式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论点,要么基于本地区的传统价值观念和传统,对马克思主义随意阐释,或利用社会主义的某些原则性东西,随意打造社会主义,由此而来的便是,该地区社会主义流派众多,名称各异。如:卡扎菲的“世界第三理论”,坦桑尼亚的乌贾玛社会主义,赞比亚的人道社会主义,几内亚的能动社会主义,马里的现实主义的社会主义,等等。
(二)中小资产阶级只是将社会主义作为维护本阶级利益的包装纸
中小资产阶级在领导民族解放运动胜利后,首要任务便是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他们“虽然内心害怕社会主义,希望发展资本主义,但在强大的时代潮流面前,在广大人民群众愤恨资本主义、向往社会主义的强烈愿望面前,不敢公开亮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旗帜,更不敢公开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43],因此,他们只能将社会主义作为实现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包装纸,这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第一,西亚非洲地区各国的中小资产阶级,均在他们领导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得到了实惠,维护了自身的阶级利益。以社会主义国有化为例,该地区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废除土地私人占有制和资产私人所有制,而只是对本国的大企业实行国有化政策,且只对私人土地的面积进行限定。这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国有化政策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这种社会主义国有化政策,显然不是为了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更多地体现出了各国中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诉求,即通过打击和削弱外国资本对民族经济的控制和垄断,打击本国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使中小资产阶级能够扩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并积累资本。社会主义国有化政策只是他们维护自身阶级利益的幌子而已。
第二,否定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该地区的众多领导人都曾公开宣称,本国不存在阶级或阶级斗争,因此,也不存在无产阶级专政问题。这是因为,承认阶级或阶级斗争,就势必会触及中小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此,他们会极力否认阶级或阶级斗争的存在,并对无产阶级专政嗤之以鼻。在这方面阿拉伯社会主义国家表现得最为明显,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阶级利益,在国际上,刻意地与社会主义阵营保持一定的距离。卡扎菲的表述最为直白:“当我们谈到社会主义国家,我指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不是指共产主义国家。因为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错误,像社会主义阵营的说法,这个说法不正确。围着苏联转的国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个共产主义阵营。”[44]在国内,当他们感到国内无产阶级的壮大似乎威胁到他们时,便会联合外部的反动势力对无产阶级进行联合绞杀。最明显的实例便是1963年,伊拉克复兴党政变上台后,与美国CIA合作大肆屠杀伊拉克共产党人。[45]
综上所述,无论是以“超越阶段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还是以客观唯心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都因自身的理论缺陷而无法指导社会主义运动走向成功,只会导致政策的严重失误,并对国家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降低社会主义的威信;中小资产阶级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和两面性,只会将社会主义作为维护自身阶级利益的幌子,并逐步将社会主义运动引入歧途。可以说,指导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存在缺陷,该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由中小资产阶级领导,是该地区社会主义运动由盛而衰的两大内因和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