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西亚非洲地区的多种社会主义实践活动
国内学界已从不同角度对西亚非洲地区各种类型的社会主义进行了分类,本章以地域为标准,将它们划分为撒哈拉以南地区和西亚北非地区两类。
一 撒哈拉以南地区的社会主义
19世纪30年代,以埃及的法阿赫·拉菲·塔赫塔维,西非利比里亚的爱德华·威尔莫特·布莱登,以及圣西门的弟子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将欧洲的空想社会主义和英国的费边社会主义介绍到了非洲地区。十月革命后,科学社会主义进入了南非地区并快速传播。此时,“社会主义思想还处于萌芽状态,是跟泛非主义和非洲民族解放运动结合在了一起的,并成为了泛非主义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17]。20世纪40年代,塞内加尔领导人桑戈尔在非洲首次将“非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提出。“非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是社会主义源自本土,社会主义是非洲唯一的发展道路,而且非洲具备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和能力。此后,“非洲社会主义”形成了三大流派,分别是:非洲村社社会主义、非洲民主社会主义、非洲科学社会主义。
(一)非洲村社社会主义
非洲村社社会主义,是一种以非洲传统村社价值标准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流派。该流派认为非洲传统的村社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只要恢复互助合作、共同劳动的“传统”,并与现代工业技术相结合,就能建设现代社会主义。其主要代表是坦桑尼亚、赞比亚、马达加斯加、塞舌尔、肯尼亚、马里、加纳等国。[18]
对于该流派的主张,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有精辟论述予以否定并直指其空想性。首先,该流派认为非洲村社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恩格斯早就指出:“发生在商品生产和私人交换出现以前的一切形式的氏族公社同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定的东西即生产资料由一定的集团公共所有和共同使用。但是单单这一个共同特性并不会使较低的社会形态能够从自己本身产生出来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最后产物”[19]。其次,对于该流派试图通过恢复“传统”来实现社会主义的主张,马克思早就予以了否定并直指其空想性,“企图恢复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从而恢复旧的所有制关系和旧的社会,或者是企图重新把现代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硬塞到已被它们突破而且必须突破的旧的所有制关系的框子里去。它在这两种场合都是反动的,同时又是空想的”[20]。
(二)非洲民主社会主义
非洲民主社会主义,是该地区唯一具有泛非组织形式的社会主义流派,因其主要思想源于法国社会党的主张以及英国费边社会主义,因此其主张阶级融合,通过逐步发展实现不同于“欧洲社会主义”的“非洲社会主义”。其主要代表是国内资产阶级较为弱小的塞内加尔、突尼斯以及毛里求斯等。
该流派虽对该地区社会主义运动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但却并不能改变其用“社会主义”的概念和口号掩盖其资产阶级的倾向。[21]主要表现如下:在理论方面,该流派将各种实用主义观点揉捏在一起,以所谓多元化否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在政治方面,主张多党制和议会制,实际上否定了阶级和阶级斗争,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方面,主张有限制的自由经济,并通过改革税制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平等”,其实质是反对消灭私有制。
(三)“非洲科学社会主义”
“非洲科学社会主义”,主要受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影响,最初以政党形式出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力支持下,20世纪70年代成为该地区重要的社会主义流派。其主要代表有刚果、莫桑比克、津巴布韦、埃塞俄比亚、贝宁和安哥拉6个国家。
该流派虽然认识到了“只有一个科学社会主义,其他形式的所谓社会主义都已证明是站不住脚的”[22],并在实践中采取了一些较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措施,但该流派对苏联马首是瞻,无视本国实情照搬苏联模式,这显然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实际上否定了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即,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因此,该流派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更像是苏联向非洲推行其理论的“试验田”。
二 西亚北非地区的社会主义
西亚地区,是三大宗教的发源地,因此,社会主义一经传入便被赋予了宗教色彩,并由此出现了两种带有伊斯兰教色彩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犹太教色彩浓厚的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实践活动:基布兹。
1892—1897年间,以萨拉姆·穆萨和贾马鲁丁·阿富汗尼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开始对伊斯兰教和社会主义进行调和。十月革命后,以穆罕默德·伊克巴尔为代表的伊斯兰知识分子,形成了改良伊斯兰教而复兴伊斯兰世界的思想。这一思想衍生出了两种带有伊斯兰教色彩的社会主义理论,即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和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
(一)阿拉伯社会主义
1944年,米歇尔·阿弗拉克和萨拉赫丁·比塔尔在其《阿拉伯民族主义者对共产主义的态度》一书中,首次系统阐释了“阿拉伯社会主义”概念,进而形成了以阿拉伯民族主义和伊斯兰教为两大支柱的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1947年,阿弗拉克创建阿拉伯复兴党,该理论随着该党势力的快速扩展而盛行并被付诸实践,最终形成该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阿拉伯社会主义流派。该流派有三种类型,即以叙利亚和伊拉克为代表的阿拉伯复兴社会主义,以埃及、苏丹、利比亚、索马里为代表的纳赛尔社会主义,阿尔及利亚的“工人自管”社会主义。
该流派的口号是“统一、自由、社会主义”,认为伊斯兰教是彻底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既是实现阿拉伯统一和阿拉伯民族复兴与自由的手段,也是最终目标;伊斯兰教要为实现社会主义服务。很明显,该流派是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完全不符的,具有伊斯兰教色彩和阿拉伯民族特性的社会主义流派。
(二)伊斯兰社会主义
穆斯林兄弟会的格罕扎里,在其1944年的《伊斯兰教和社会主义制度》和1950年的《伊斯兰社会主义以及向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挑衅》一书中,以伊斯兰教教义教法为理论基础,首次系统论述了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并逐渐衍生出多个理论分支。其代表人物有阿卜杜拉·辛格、阿卜杜勒·哈吉姆等人。
该理论的口号是“统一、解放、社会主义”,强调伊斯兰教的独立地位,认为只有领导穆斯林大众发动圣战,建立政教合一体制,将教义教法作为唯一评判标准并严加落实,伊斯兰世界才能统一,穆斯林才能获得解放,社会主义就能实现。很明显,该理论是一种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具有泛伊斯兰主义倾向的宗教理论,因此,该理论不可能登堂入室,而只能由穆兄会这类的民间组织奉为圭臬并以此实现其政治目的。
(三)基布兹
1862年,犹太社会主义学者摩西·赫斯首次提出了犹太人建国的社会主义原则及相关理论。1882年,利奥·平斯克发展了赫斯的理论并提出了具体实施原则和手段。1896年,西奥多·赫茨尔通过将赫斯的理论系统化形成了犹太复国主义理论。1910年10月28日,12名欧洲犹太人为实现犹太复国理想,在巴勒斯坦建立了第一个基布兹——德甘尼亚[23]。1925年11月基布兹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公有制;权利平等,禁止雇佣;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各尽所能和按需分配制度。
基布兹虽明显具有一些社会主义因素,但却不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实践活动,而“是19世纪下半叶掀起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思潮在巴勒斯坦地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24],是犹太人在犹太复国主义理论指导下,从事的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实践活动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该地区不存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整个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主要是在“非洲社会主义”和阿拉伯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展开的。这说明该地区社会主义运动由盛而衰发展趋势的出现带有历史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