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美的本质
在分析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即第一哲学时,我们看到宇宙理性是最高的美。这是由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得出的美学结论。虽然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是本体论的,然而他也独立地、不依赖本体论直接论述美学问题。这时候他研究的对象不是不涉物质的神或宇宙理性,而是现实世界的对象。
亚里士多德关于美的论述很多,而最重要的美的定义有两则。一则见诸《修辞学》:“美是由于其自身而为人所向往并且值得赞颂的事物,或是善并且因为善而令人愉快的事物。”这里实际上是两种美的定义,而这两种美的定义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等同的。相比之下,第二种定义更清楚些。塔塔科维兹对第二种定义作了如下的表述:“所有的美都是善,但并非所有的善都是美;只有既是善的又是愉悦的才是美的。”亚里士多德通过善来确定美。善指高尚的道德行为和自由的生活,它是涉及利害的。善要成为美,它还必须产生愉悦。这种愉悦不是生理上的愉悦,而是精神上的愉悦。愉悦有各种等级,它的极限就是幸福。善作为独立的价值被观照时,能够产生无私的、不涉利害的愉悦。涉及利害的善和不涉及利害的愉悦的结合,就形成了美。至于第一种定义“美是由于其自身而为人所向往并且值得赞颂的事物”,虽然比较含混,但是实际上和第二种定义没有什么区别。“为人所向往”的事物指善,而“值得赞颂的事物”指产生愉悦的事物。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希腊美学对善和美往往不作区分,亚里士多德在承认善和美的同一性的同时,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次对它们作出明确的区分。如果木匠做的桌子完全符合它的功能,希腊人认为它就是善。但是这张桌子可能是不美的。如果它具有独立观照的价值,能够产生愉悦,那么,它就即是善的又是美的。
亚里士多德另一则重要的美的定义见诸《形而上学》:“美的最高形式是秩序、对称和确定性,数学正是最明白地揭示它们。由于它们(我说的秩序和确定性)是许多东西的原因,所以,很显然,数学在谈论这些东西时,也就是以某种方式谈论美的原因。”这则定义通过数学来说明美的原因,事物凭借数维持自身的秩序(taxis)、对称(symmetria,即匀称)和确定性(hōrismenon)。而这些正是美的性质,它们与其说表明美的形式,不如说表明美的结构。像希腊美学家一样,亚里士多德具有明确的结构感,他不喜欢混沌无序。与这则定义相类似的定义我们在第二节的引文中曾经提到过:“美产生于数量、大小和秩序”,“美产生于大小和秩序”。可见,这是亚里士多德一贯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秩序存在于自然、天体、人和社会生活中。他在《物理学》中指出,“那些由于自然和根据自然的事物决不会是无秩序的;因为自然是一切秩序的原因”。他在《论动物部分》中写道,“秩序和确定性在天体中比在我们身上显示得更为突出”。在《政治学》第3卷中亚里士多德谈到,政体是城邦中各种官职配置的一种秩序,法律也是一种秩序。秩序是善的实现。善的存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就其自身而存在”,万物追求它,就像将领号令军队,军队有了秩序;另一种是“秩序的安排”,就像一支有秩序的军队,将领是这种秩序的一部分。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都在运动着,而这种运动是有规律的、有秩序的。作永恒的圆周运动的宇宙最有秩序,而宇宙理性是秩序的最终原因。在亚里士多德的结构范畴中,秩序占据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