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书的要旨
基于以上的考量,本书将论述确立规范宪法学的体系所必须把握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的系列问题。贯穿着这一主线,我们拟分四编依次探讨以下四个问题,即:宪法规范的认识手段、宪法规范的价值核心、规范宪法的生成条件以及规范宪法的制度保障。全书的基本思路如下:
1.要确立规范宪法学,首先必须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而要认识宪法规范并进而探讨“规范宪法”的问题,同样也有必要首先掌握宪法规范的认识手段,这就是宪法学的方法。为此,本书将在第一编中从根本方法、普通方法(或曰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三个方面全面地检讨宪法学的方法问题。本编旨在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并同时依据其自身的方法论阐述一般意义上的宪法学的方法论。
2.从立宪主义的立场来看,宪法规范虽然可拥有庞杂的条款和复合的结构,但其价值的核心乃落定于宪法的权利规范之中,整个宪法规范的灵魂在此,传统立宪主义的精神于焉,而且这也是宪法规范之所以有待于向“规范宪法”升华的价值基础,并进一步为宪法规范的保障提供价值依据。为此,第二编拟将以八章的分量综合地界说宪法规范中的权利规范。
3.然而,既定的宪法规范的存在以及其价值核心的确立,未必就可以“自行于天下”,宪法规范有待于升华为“规范宪法”才能获得实效性,并进而值得予以彻底保障,最终实现其内在的价值目标。第三编拟将探究的就是“规范宪法”的内涵以及该种宪法的生成条件等问题。
4.为了巩固和维护宪法规范升华为“规范宪法”的这一成果,必须对“规范宪法”予以切实的保障,这也可以使规范宪法学最终大有用武之地。然而,在“规范宪法”终告生成之前,宪法保障是否应该暂时搁置,而规范宪法学也是否无所作为呢?本书将带着这种问题,在最后的第四编论涉宪法的保障制度。
通过本书的论述,我们可初步形成一套属于“规范宪法学”自己的规范理论。其中,我们既可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和基本理论,又可就“规范宪法学”最关注的一个系列问题尝试一次“规范宪法学”式的具体实验。当然,诚如本书副标题《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所表明的那样,笔者未敢自诩可在本书中全面地界说了规范宪法学的理论体系,更未敢自诩可凭借这一体系穷尽对宪法学之“终极真理”的认识,而只是表明通过本书提交了有关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即笔者个人的,而且是在当下所形成的一种构想。这不是刻意的自谦之词,因为我们所说的规范宪法学基本上仍是一种方法论,一种宪法学研究的立场,为此任何人均可以从这一立场出发展开对某个具体宪法问题的研究,甚至建构宪法学的整个理论体系。也正因如此,笔者期待这个“前言”能成为一种引玉之砖,而引起学界同仁们从相同或相近立场上的共鸣,进而在此基础上营构一个开放的,但又具有思想个性的学术话语空间,乃至形成我国宪法学的一个学派,以资推动21世纪我国宪法学的繁荣和发展。注10
最后值得交代的是,本书各部分乃属于笔者在香港城市大学律法学院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Centre for Chinese & Comparative Law)晚近所积累的研究成果,在此裒辑成册,实际上也有赖于中心副主任林峰博士的激励和敦促;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笔者留日时代的同门师兄胡锦光博士审阅了全书的提纲,提出了宝贵的建言,乃至为本书能在大陆付梓亲自联系出版。并此志铭,以表深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