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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后窗

吴正

应该是在5月底的某个春末夜。

气温已温润地带点儿粘糊糊的燠热了,空气里浮动着的是一种夏的气息。反正是个周日之夜,这点可以确定。在我们青少年的那个娱乐活动高度匮乏而思想改造运动又连绵不断的特殊年代,周日之夜意味着:整整又是一个星期的紧张而连续的学习,工作和政治议题的宽广的展开。孩子们都已早早上了床,大人们也都开始休息。低矮的弄堂房子群落中,低支数的黄灯光一盏接连一盏地熄灭了去。周围很静,很黝黑,很有些黑白片时代的艺术处理效果。这便是当我的记忆回眸时,放大并出现在我眼前的一幅画面。

我见到了我自己:一个十四五岁的我,正在一座剥落残破的晒台上依栏而站。我年轻的手掌紧紧地握住一条齐腰、粗糙的水泥栏杆,有汗珠从掌心沁出来。我的身后是一座双筒的灶头烟囱,紧贴它剥落的红砖墙基而筑的是一座鸽棚,然而此刻,在这一派静黑的环境中,在一束斜光流泻的路灯的昏暗里,鸽儿们也已栖息,只在偶然的互相碰撞间发出低沉的咕咕声,有一股淡淡的鸽屎味渗入到这燠热的空气中来。

当我说这是一片纯黑白情调的布景时,我的意思是指至少除了两件存在物:一件是一轮挂在东北天角的澄黄澄黄的满月,另一件则是一扇仍沉浸在一片柔和的橙色灯光中的后窗。

从我后晒台的位置望出去,这是一扇与其仅相隔数丈距离,却被复盖去了大半个视角的侧面,上海普通了再不能普通了的,老式里弄房子的后窗。自一方剥落了朱红色油漆的木窗的取景框中望进去,一张老式红木梳妆台的椭圆型镜面,和半截由床罩改制而成的彩条泡泡纱窗帘,遮掩去了一小半的场景。在这五月的薰风之中舞起了又平静,平静了又舞起。

那点亮的应该是盏床头灯,从我站着的那个角度并不能看见。但却知道有一点光源,在房间的另一个角落开放,将光线如同水墨画一般的渗透开来,融化成了一片由强到弱,由亮到暗,由浅到深的均匀的亮度分布——至少衬托在这片黝黑而沉睡了的背景上,这是除了圆月之外的另一个仍醒着的弄堂亮点。

窗帘舞起来了,从化妆镜的反射中,我能见到四条赤裸的人腿:两条毛茸茸的,两条光洁洁的;两条肌健健的,两条柔嫩嫩的。而一只细嫩精巧的脚丫正在那条毛茸茸的腿肚上来来回回地搓动。

就在此刻,泡泡纱帘平静了下去。当它再度激动地飞舞起来时,我见到那条嫩白的小腿已经跨越毛腿而过,从镜面中,我能全方位地望见那只光溜溜的脚丫,那是一只拥有了五个非常精致的脚趾的脚丫,即使在淡淡的光线下,仍能分辨出它们柔嫩呈微粉红的色彩,此时都僵直成一个微微张开了的角度。一切静止。毛腿,白腿,空气以及我自己的呼吸。足足有半分多钟,直到纱帘又重新静垂下来为止。

我像被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等?等第三幕场景的拉开?当纱帘三度飞掀起来时,进入我视野的是一只白嫩的纤纤玉脚正从临窗而放的双人床上搁摆到那方剥落了朱漆的窗台上去。灯光的余晕从室内射出来,将那只细巧的脚掌侧影出一个十分优美的弧度来。一只黑黝黝的大手将它轻轻地提起来放回到床上去,并顺便将那半幅没拉上的窗帘拉上,灯也跟着熄灭了。

灯没再亮。站在寂无人声的黑暗里,我问我自己看见了什么?我回答不了我自己。在路灯昏暗的光流里,有一张矜持的鹅蛋脸溜进来又溜出去。我浑身大汗,我心跳怦怦,我觉得全身都膨胀着一股巨大而向外的能量。关于那条白腿那只脚的所属者的争论,在我心中肯定之后又否定,否定之后再肯定。一切都是多余的,徒劳的,惯性的,在下意识之中进行着的,如此周而复始的原因,只是为了给予自己理由,能尽量拖延站立在原地的时间。月亮已升得老高了,银白色的冷辉镀刻在上海弄堂群屋的屋脊之上,产生出一种浮雕感来。

咕……咕……鸽儿们不安的梦呓声又从鸽棚里传出来。很晚了,真的很晚了吗?晚到真是我们都该要离去的时候了吗?

在一场三十五年前的梦的边缘徘徊,徘徊复徘徊,月色依旧,但我却在少年与中年的边界线上忘我地跨出又跨入。春末夜,天气仍有些燠热,是的,夏,一般都是在深春的夜色之中悄悄儿萌芽的。

双筒囱的红砖更见剥落,晒台的水泥栏杆已摇摇欲坠,昔日鸽棚拆除的位置上仍可清楚地分辨出锈钉钉入墙身时的痕迹。我站在原位,面对着婆娑树影之间大楼的一扇扇窗口中收卷了又开放,开放后又收卷去的电视广告的彩色画面,努力收集着从各个黑暗角落里浮现出来的记忆的碎片。少年,你在哪里,你就在我身边么?

童年的我的住所是位于上海东区的一排带庭园与小铁门的日式住宅之中的某一幢。前门坐落的一条僻静的、浓荫遮日的街上,后门则开启在一条弄堂里。这是一幢二楼带三层阁的屋子。据说五十二年前,我便出生在它二楼的正房里。正房有一座带铁围栏的露台,推开草绿色的落地白页长窗,可以瞥见四五十年前上海东郊一带的景色:蝉声嚣噪的排树之后是一条弯流的小河,再过去,便是一大片墨绿色的树冠的海洋——这是东上海的一座著名的公园。公园周围散落着若干木材厂煤屑厂或豆制品加工厂车间的平房的屋脊,几杆烟囱鹤立鸡群,将浓浓的黑烟源源不断地送入半个世纪前上海的湛蓝湛蓝的天空中去。

然而,童年的我的最大癖好并不是站到二楼的阳台上去欣赏风景,而是在屋前的那方小庭院中从事任何一个男孩最可能喜欢的游戏:粘知了,捉蟋蟀,或在梅雨季来临时将带点儿粘性的泥土构筑起一道又一道带堤坝的“水利”工程,然后再在垒起的小丘上插上一枝纸做的小红旗,写上:××合作社之类的字样。幼稚园的老师告诉我们,如今农业合作化了,这是苏联老大哥教会我们干的事。国家把农民伯伯们组织起来,兴修水利,往后的日子便不用再为每年的收成而犯愁啦。

之后,满手泥巴的我便会蹦跳着穿越客堂间、走廊以及楼梯间,进入到那间“天棚”里。所谓“天棚”,是房屋正规建筑之间的一截对着天空的通气口,被父亲网盖了一幅夹铁丝的毛玻璃棚顶,棚下种了一池荷花,养了一缸金鱼。大雨滂沱的灰色早晨,听着猎猎的雨点打落在玻璃顶盖上,让人无端地滋生出一种酥酥软软的忧郁来。

天棚之后才轮到厨房,水斗、灶头以及深褐色的切配菜台,锅、勺、砧板以及法兰盘什么的,油乌乌地排满了一墙。厨房有一扇朱红漆的双页门,开向后弄堂。这是一扇除了像过年这样的大节日,才会毫无保留地全部敞开以外,平时只打开半扇的后门。童年的我,就老是喜欢从这虚掩的半扇门中偷偷地溜进后弄堂里去,在门内还未传来母亲的呼唤和父亲的训斥声之前,我是决不肯自愿回家的。与那一批被父亲斥之为“野蛮小居(鬼)”的伙伴们玩个昏天黑地,是我童年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

如此长长的一段记忆细节,当三十五年后重临故里时才发觉:原来那些门廊都是十分狭窄的通道,而所谓自花园到客堂间,从客堂间到天棚,再从天棚穿越灶间进入后弄堂的总共距离也不过十来米,怎么竟然会让童年的我始终保存如此漫长而又景深丰富的一段回忆呢?记忆之变形是现代艺术的某种特殊的捕捉技巧;记忆的被打碎,切入与重新组合是人始终能珍藏一些美好画面直至生命终点的重要原因。明知有误,却谁也不愿去深究,艺术要表达的,有时候,正是人们的这种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的潜在心态。

当然,如今后弄堂的多数陋屋矮房及其居民都已拆迁,只留下我们这排“新里”,可能因了其建筑时的特色与质量故,仍得以保存,见证着半个多世纪以来东上海岁月的严酷与变迁。同时逃过被夷平命运的还有若干当年属于后弄堂的砖墙、拱门和甬道,用今日的目光来丈量,彼此间的距离也只不过丈把之遥,一个成年男人于一伸手一展臂之间便能左一掌右一脚地攀爬上去。在这样狭窄的甬道间,当年人山人海的批斗会是如何进行的?我又穿越了一道拱门,一张嫩白的鹅蛋脸自我眼前一晃而过,就是在这儿吗,第一有记忆的偶遇?我定了定神,但什么也没有,只有不远处新建的“虹豪花苑”商品房的某个高层单元的一扇没关上的窗户间,有一幅纱帘被风吹鼓成了降落伞的模样。

另一个我爱呆在的地方是三层阁——那是我十多岁之后的事了,之前,它是我父亲的书房。

我爱呆在那里的大部分缘故与它的建筑结构有关。三层阁的房顶倾斜出一个很陡的角度来,有粗木的屋梁暴露在外面。而三层阁的窗户却是竖开且南向的,推开窗页,你能见到眼鼻子底下的一片暗红色的宽瓦平展开来,以及初春时节,瓦檐前的树枝上刚爆出来的嫩绿的新芽。

那个年岁的我已渐渐变得内向起来,爱读书,爱沉思,爱孤独,爱一个人忧郁地享受着一种古典的阁楼风情。

阁楼虽倾斜,但却不会使人有陋室之感,原因是阁楼四周不能站直人的部位都已围筑成了壁柜,父亲的千册藏书就储于其中。房间有限的空间中,搁放着我的一张带圆顶蚊帐的单人床,一张柚木写字台和皮圈椅,一盏垂目着湖绿色灯罩的台灯底下,我与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托斯陀耶夫斯基们对话完了一本又一本佳作。

夏天午后的阁楼里闷热似蒸笼,我打着赤膊,一把四翼的摇头扇“嗡嗡”地鸣叫着,而窗外则是一片蝉儿们灿烂的歌声。冬日的近暮时分,阁楼阴冷得十只趾头完全失去知觉,有一只烧煤饼的红彤彤的铸铁火炉陪伴着我,一壶开水“嘶嘶嚓嚓”的在铁板上沸腾着一股小小的激动,将一缕蒸汽送入干燥的空气中。太阳落山了,橙红色的夕辉自窗玻璃间射入来,小阁楼里一片辉煌,那斜顶的屋构竟然会叫人生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来。

我爱三层阁的另一层原因是那儿有一片上海人称作后晒台的地方,恰好与它毗邻。春天,尤其是深春季,当空气中温润润地带着股醉意时,你便可以经过几步台阶跨出阁楼去,呼吸那种由远远的公园里传送来的松子与新叶们发出的清香。在那儿,我还饲养了一窝鸽子,有时看书看得连颈脖都感到酸疼时,就可以走到后晒台上去一舒筋骨,梳理梳理思绪,逗逗鸽儿,听它们“咕咕咕”的亲昵的叫唤声。俯瞰那片斜脊的里弄房顶,望着那一扇扇装饰着花点布帘的后窗发一阵呆。

就是那个少年的我吗?那个澎湃着想象、储存着感性、蠢动着欲念的我吗?三十五年后,当我自那斑剥的烟囱旁猛然转过身去时,一个影子正从通往三层阁的台阶上急步走下。影子的一切都隐藏在阴影里,唯有一对眸子闪闪发亮。回去了口伐,晚了。一个佝偻拄杖,行动已相当迟缓了的老妇人在我一旁说道,她的苍发蓬乱而灰白。

“潘家姆妈,让我来搀侬,让我来搀侬。”

“前排洋房里个人,像阿拉地辈个还都已经一个个的走得差勿多了,唉,现在只剩下侬姆妈搭自我了。下一辈当中,要算侬顶有点出息,去了外头介些年,还想到回来看看。亏侬还记得我……”

“当心台阶,潘家姆妈,当心……”我觉得影子正与我擦肩而过。我知道他的去处。他要去到那条晒台的水泥栏杆前,他要握住它,紧紧地,且要让掌心中微微有汗水沁出。

潘家姆妈不提,我倒真是记忆已十分模糊了。所谓“前排洋房里个人”,正是后弄堂的邻居对我们这些住在前排新里结构房子里的人的称谓,似乎也算是一种街坊头衔,久而久之,被唤叫之人出出入入也就自自然然地高人一等起来。

应该说,住在所谓“洋房”中的人一般都还算是有些脸面的。我父亲那时在沪上的一所大学任教,每次上下班,夹一个黑皮公文包,他总喜欢叫人力车把他拉到前门口进出,他最憎恶与后弄堂杂色人等为伍。

隔壁潘家伯伯也是一家洋行的高级职员,还兼做些轮胎与火油的生意。他们的天棚里不种荷花不养鱼,而是充当货仓,堆满了整听整听的火油和成排成排的“邓录普”车胎。小时候去他家,与他家的儿子玩“拌野朦朦”(捉迷藏)的游戏最有趣,也最刺激,将小小的身躯藏匿在某条车胎的胎肚里,就谁也甭想把你找出来。然而随着一声“鬼来喽!”的叫喊,全都吓得从那间似乎从来也不开灯的黑乎乎的天棚间里逃了出来,一个个脸苍唇白,却都高兴得笑弯了腰。

被母亲唤作潘师母,而我则称其为“潘家姆妈”的女人,那时约莫四十多岁,白嫩胖胖的脸蛋上搽着厚厚的雪花膏,勾着眉线,一身紧腰旗袍把人裹得像只肉粽,而“双妹牌”花露水的香味始终弥漫其四周。串门是她的爱好,从先生趸轮胎赚了钱到儿子测验得了个满分,她都不忘过来我家吹嘘一番。每回,我母亲总是充当她那斯文而又忠实的听众,面带微笑,从不摇头也不点头,只有当提到“斜对门16号里的范女人”时,两人似乎才有了共同的话题。

“男人讨伊回来是二婚头,伊自家还勿是勿晓得——像啥有介其事,哼!”

就连很少对坊事发表评论的我的父亲,在提到范女人话题时,也都忍不住会有一种轻飘若烟的兴趣滋生出来:“依我看啊,今后伊个小囡长大,还勿会好到哪里去……”

范女人不姓范,范是她丈夫的姓氏。至于为什么叫她范女人,而不是范太太、范师母或索性直呼其名,或因表达某种故意的鄙夷之情,或因众坊家那时根本就不清楚她姓甚名谁。

至少在我记忆所及的这么多年中,范女人就是她的名字。

后弄堂的住家,说实在的,确也没几个像样的。小商小贩小职员二房东三房客之类,一般都共租一幢石库门单宅。只有范大块头,范老板家与众不同,他单独拥有一套东西正厢房的红砖石库门住宅不说,还有两扇常年被油得乌亮黑漆的大门,终日紧闭。一对黄铜狮面门扣,一块白瓷底青凸字的门牌和一匾铸着金光闪闪“范宅”两字楷书的铜牌,并列于门扇上。一棵每逢五月都会盛开点点白花的夹竹桃越墙而出,两只精致的青石小麒麟门口那么一蹲,俨然一副迷你型小公馆的派头。他是后弄堂众坊中公认最有资格能住进“前排洋房里”去的那一个人。

因为说来他也算是个生意人,日伪时期雇了几个苏北逃难者,穿越日本人的封锁线,做单帮活计。光复之后,又在外滩中央商场一带做起美军剩余物资的生意。他常说自己的“店”里生意如何如何火红,但按父亲的说法,他只不过是在那里挤挤攘攘地设了个地摊而已。

不过,他的气派倒是有点儿非凡:高大魁梧,一条像刀锋般毕挺的阔腿西裤,是靠两条墨绿色的橡筋带吊挂在肩上的。大肚腩,中分头,溜光乌黑,斯迪克是棕褐色镶象牙手柄的那一种。走起路来,斯迪克先行,光漆皮鞋随后,昂首阔步的叫我们这班小鬼头迎面遇到,即使仰首,也要先倒退三分。

再说,他家的布置也算是有点豪气——我曾尾随那班“野蛮小居”,从那扇紧闭的黑漆大门中溜进去过一次,全靠他的那个比我们小四五岁的女儿偷偷开的门。

范小妹,这是我们对她顺口的称呼。

她有些讷言,童花发型,嫩白的脸蛋上含有一种对于我们这些自以为是英雄好汉式的男孩子们不太敢向她正视的俊俏。她总爱抱着一只梳得光滑可爱的大眼睛洋娃娃,喂她吃奶嘴,哄她睡觉——这些无疑对我们这些拆天拆地的男孩们来说,是一桩最无聊最可笑的活计。虽然平时看上去文质彬彬,但千万不要也不能去触怒她,否则,她的报复将会是使尽其全身解数并倾其全部词汇向她父母添油加醋地投诉——我们怕,就怕她这一招。说来也怪,在我们这一堆“野蛮小居”中最遭人瞧不起的便是当谁玩不过谁时,就向自家的大人申诉的家伙。每遇此种情势,全体玩伴都会向他翘起鼻孔来,并用拇指顶着鼻尖做出个吹喇叭的鄙夷动作。惟独对她,不敢不想也不愿这样做。这是我们这群孩伴中,谁也不想去揭穿谁的秘密。是因为她是我们之中唯一的女孩,还是因为她的长相总带点儿“那个模样”,令大家不约而同地对她产生了一种讨好的心态,这倒是件大家都未曾细究过的事。

现在,在我记忆的眼前,展现的是一间大客堂,地板是菱形的拼花瓷砖,两排红木太师椅两边开;每只椅背上都镶有一块朦胧山水画意的大理石。宽宽大大,爬上去一坐,只觉得屁股硬背也硬,屁股冷背也冷。太师排椅的尽头安放着一长条红木的供品桌,之上,福禄寿三星笑眯眯地望着你。一旁一只大圆口的瓷花瓶中,一枝鸡毛掸在“嗖嗖”的穿堂风中不住地抖动着羽毛。

二楼的正厢房中央搁着一张宽大的红木双人床,雕荷花叶的床头板上夹着一盏歪戴帽的夜读灯。一幅七彩条的泡泡纱床罩覆盖其上,被扯得一丝不苟。斜对着木床的是一座红木梳妆台,矮矮的底座上摆满了各种高低参差的化妆奶液,而一面椭圆形的化妆镜正面对着四扇宽大的推窗,恰好映出了某幅后弄堂的红砖墙和半棵夹竹桃的叶影来。

这宅石库门拥有五六间房,其中有一扇后窗正好斜对着我家后晒台的那一间,便是我最想要去看的地方。我的好奇是:从他人家的窗口看自家的晒台与屋子究竟会是个啥模样?

“就从这条扶梯上去!”一个绰号叫“樊癞疤”的小伙伴,一把讨好地拉住了我的袖口,神色激动而夸张地表示他愿在前面引路。他夸口说,只有他,才最清楚范大块头家的一切。

“范小妹姆妈一有啥事体”,就会唤他来帮忙,端端弄弄,做个免费下手什么的。而每次事毕,总会有两粒水果硬糖之类的赏赐。但我们大家都笑话他“看中”的是范小妹,讨好前讨好后的,“勿要太腻心喔!”我们甚至在弄堂的砖墙上用拾来的粉笔头画满了壁画来“歌颂”他俩至死不渝的“忠贞”爱情:一口开棺之中睡着一男一女,女的头顶上飞出一线长长的箭头来,表示这就是范小妹,男的则是“樊癞疤”。为了这些“宣传画”,范小妹哭得死去活来。终于引动了她父亲。有一次,正当我们在玩飞香烟牌子,玩得兴头正高时,范大块头一个阔步闯进了我们的玩圈里来,他用斯迪克一个挨一个地指着我们,咬牙切齿地说,假如再让他看到这些“勿三勿四”的图画的话,他就会立即去报告“你们那些勿教管自家小囡个爷娘”;而假如“你们的那些勿教管自家小囡个爷娘”继续“勿去教管”的话,他就会出面来负起“教管”的责任,他的“教管”方法很简单,那就是用手杖打断那个作画者的腿!

此法果然奏效,宣传画在后弄堂墙上出现的频率减少了许多,只是樊癞疤溜进黑漆大门中去听人差遣,习惯依旧。而在遭人白眼与斥骂之后,还是任劳任怨,依然顺从。然而我们这班“野蛮小居”,一旦对某人某事不再,也不敢再感兴趣时,我们的遗忘也是最快最彻底的。因为有着太多的快乐,让那个年岁的我们去沉浸,去疯癫,去丢掉一个爱好再拾起另一个。

当然,此一刻的情形不同,他毕竟是范家的常客,由他带路绝对是最佳选择,他灵感型的热情甚至让我产生出了一种带点儿内疚的感动。

这是一间从二层去三层的转角亭子间,黑咕隆咚地位于两条扶梯的转接处。当我们正“吱呀”一声推开虚掩的房门时,就有一个梳着发髻的、腾着一股强烈味道的,涂着刨花发水的女人冲出门来:“啥事体!啥事体!白相还勿要白相到此地块来!”她大声地嚷嚷着,凶神恶煞。

“嘿嘿,张妈,嘿嘿,我是樊……樊癞疤,斜对门吴家少爷想来看看……”

“看?有啥好看咖?!——去!去!去!”她十分恼火地挥动着她那张开的手掌,仿佛要拒我们于千里之外似的。

原来这里是他家女佣张妈的睡房,虽说不让看,但毕竟还是从大开了的门中过了一瞥之瘾。房间总共也就七八平米,一张单人床靠窗放,窗外呈现的恰好是我天天要单独去耍一会儿的我家的后晒台以及那座用油毛毡盖搭出来的鸽棚,看上去就像一座简易的两层楼房。我心中一阵无名的激动:对于一个孩子,这就如在一个没有约定好了的时刻与地点遇上了熟人时的心情。

然而就在此时,范小妹气喘吁吁地蹦上楼来:“阿爸姆妈已经进弄堂口了——伊拉回来啦!”如此一声叫唤,犹如晴天霹雳,将我们这群小毛孩一个个吓得屁滚尿流。旋风般地滚下扶梯,甚至连当时是怎么走出的这扇黑漆大门,事后也都漂白成了一片失忆状态。

我的第一次、最后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刘姥姥进16号大观园的冒险历程就这样结束了。

“还勿是勿晓得,伊讨伊回来是二婚头,哼!——”三十五年之后,在残破的后晒台的台阶上回首时,耳畔响起的是一句尖刻的中年女性的声音,清脆丰满,袅袅的余韵之中仍蕴含着一种鄙夷与酸意。

这就是她吗?初升的温暖的月光将她虾弯的体形轮廓出一个可爱的弧度来。“晚了,回去了口伐?”她再一次地说道,她的手杖的尖顶已触到了前一级的台阶上。

“小心,潘家姆妈,小心!让我来扶侬……”

据说,那个被唤作范女人的女人也出身于某正派人家的闺房,当时,她只是扬州一家女子中学的学生。

解放前几年,范老板春游瘦西湖,惊艳于某风景点的茶座间,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恋上了她。他已是个有家有室的人了。然而,他竟不惜一切代价休了前妻,几条大条子将她给打发走,再去扬州把她娶了回来——于是,便有了这个故事的主角:范女人。

那时代,一个外地女子能嫁到大上海来的荣升感就与今日里的出国差不多。范老板将石库门第装饰一新,青石麒麟门镇就是在那时候添加上去的。据说,他还打听过搬来“前排洋房”里住的代价,虽说最终还是放弃了,但那日迎娶的盛况却是让整条后弄堂都沸腾了。三部强生出租车载满了嫁妆,而第四部上走下来的是一个桃容花貌水蛇腰身的她,踩着三寸银色高跟,狐皮圈领,狐皮袖筒,挽着范大块头的手臂,招摇过这条陋巷窄弄。

当然,这都是在多少年后我才听说的事。当时的我还在襁褓之中,而她,其实也只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子。“哼!装成是啥个大人家嫁过来个派头,”在潘家天棚里玩游戏时,常会听到潘家姆妈有关那一次那一天,以及那时节的她的种种细节描绘,“地种绸缎子被面子一看就晓得是大马路上“协大祥”买夹嘛事,还勿是范大块头出个铜细?”有时,潘家伯伯也会走上前来插上一句半句的:“人倒真是长得蛮标致个,假使立到四马路朗向,保侬生意涛涛!……”潘家姆妈狠狠地盯了她丈夫一眼,“哼!”自鼻孔中喷出的,还是她的那个轻蔑外加愤恨的招牌音节。

但我小时候对她最早的实体印象却是遥远得带点儿想像的成分。一套玄湖色的绸缎旗袍,闪闪发亮的裹着她曲柳一般的身段,企领之上发髻之下露出了一截长长的玉颈。她若无其事地挽着硕大壮健的范老板的手臂,表情矜持。前后左右投射过来的惊羡、妒嫉的眼光在她身上溶化开来,而她每次在后弄堂里的出现,都像是一艘破浪前进的舰艇,人群都会自然而然地分开去。当她袅袅婷婷而过时,人群再合拢过来。男人以及女人,叽叽喳喳,各自发表,也发泄着,各自的感受。一个在弄堂口设摊修鞋打桩的小皮匠,边用袖口抹一把清水鼻涕边说:“两个人在外头人面前已经是个能样缠心缠肺咯,勿要讲是到了床上了——个种叫床头势啊——嘻嘻嘻!……”说完,再用切刀在头皮上刮了刮,径自去完成他的那道穿缝纳线的工序了。

然而,他们却是对绝然不理会他人感受的夫妻。范老板永远叼着一枝粗雪茄,腾腾的菸云迷雾里,范女人的那张俊俏的鹅蛋脸,更显示出了一种朦胧美来。如此一对若入无人之境的夫妻,在那么一个时代的那么一条小小的弄堂里,形成了一道别开生面的风景线——甚至引起“前排洋房里个人”的某种心态的不平衡,也不是一件不可被理解的事了。

但厄运,终于降临到了他们身上。

那应该是在1953年、1954年间的事了。其实,新时代的管治特色在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显现出来,稍微能敏感一些时势的人都已经开始夹紧尾巴做人。中山装、解放装、干部装、列宁装的流行便是一种无声的说明。所谓枪打出头鸟,当太抢眼了的他俩旁若无人地从千百双人的眼前流动而过时,代表着专政阶级的那杆猎枪的准星之中也同时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当那辆被我们小孩唤作“强盗车”,装置有军绿帆布扣蓬的小吉普,在我住的那条后弄堂口前“嘎!”地刹住时,正是午睡时间。而我们这班“野蛮小居”恰好趁这弄堂里最清静的时分玩“捉强盗寨”的游戏。这是一种最会令小孩们着迷的游戏,玩法是一个充当捉手的人将额头往墙上一按,自蒙眼睛,倒数十个数字后猛然睁开,而其他玩伴必须在此时段内各找地点藏匿玩毕。当捉手探头探脑地走离“强盗寨”时,突然现身且逃回的就算是胜者。

老实说,一说到童趣时代的游戏,我的思路便会离题:阿二,阿三,长脚,吊眼皮,枧篮头,樊癞疤,这些曾令无数个童年时代我的日日夜夜变得等待、渴望、颠狂的绰号与浑名,每一个都可以为你钓出一连串鲜蹦活跳的往事来。

其他的人,虽说也有不少粗野与狡黠,但事后回忆,不管怎么说,总会有不少妙趣横生的章节连带而出。惟樊癞疤不太一样。三十五年之后当我再度与他相遇的前一刻,一想起他来,总也是那副猥猥琐琐的神情与模样的复活。他有个习惯,老喜欢斜低着头,不正眼瞧人,而让他太阳穴上方的那块,因在年幼时被撞破而留下了的,不再能长发的永久疤痕亮闪闪地正对着你。他的脸色苍白苍白的,枯瘦的手掌与小臂上不断有冷汗沁出,因而他又获得了另一个颇为切题的雅号:“鼻涕虫”。他不合群也不太爱说话,除了在遭范小妹白眼和恶言相向时,才会在面颊上飞上两片罕见的红晕,以及咕哝几句听不清的言辞。然而,他却会对一直怀恨在心的某位小玩伴猛地蹦出句:“我操那娘个×××!”之类的粗口来,并立即循其预姿而遁,待那位被骂者搞清是咋一回事时,只能气得唇抖面白,却又对他无可奈何也无计可施。有一次,年仅十岁的他,竟被“请”进了派出所去,在经过他那个在小菜场斩肉的老子的横求竖拜,和他娘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之后才给放回家来。后来听说,他就是在玩得好端端的时候,倏地猛捏了隔壁一个小姑娘的下身一把而被人告到派出所去的。此一劣行自然又成了日后范小妹在斥骂他时的一个新依据,而他也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让所有小伙伴们的家长警告自己的子女再不能与其为伍后,孤零零的,可怜兮兮的,远望着我们沉浸在欢天喜地的玩兴里,不敢也无脸再靠拢过来。尽管在后来,玩的诱惑和与对玩伴的渴求仍战胜了一切,他复变为了大家中的一员。

就如这一次,当小吉普在弄堂口戛然而止时,我记得,充当“强盗寨”捉手的正是樊癞疤。他傻了,当“强盗”们都一个个,轻轻松松地“回寨”时,他仍呆若木鸡,眼巴巴地望着那几个佩武装带的军警,神情肃穆,大步流星地往弄堂深处的某个地点走去。

是范大块头家!当军警们的方向感被明确了之后,我们大家也都放弃了游戏的兴趣,身不由己地追随了上去。

嘭!嘭!嘭!狮面铜扣被猛烈地拍打着。樊癞疤脸色苍白,嘴唇颤抖,他一个箭步凑上去:“他家我熟,我可以带路,我……”但他被一把推了开去,他一个踉跄,差点儿撞跌在了我身上。他的脸色更苍白了。

五十年代之初的上海,抓人与抄家是件带有点神秘、恐惧兼刺激的事。连顽童们之间也常有如此侃法:叫侬阿伯(父亲)去派出所“谈谈”。一“谈”之下便永久消失踪影的情形在当时相当普遍,而范大块头就是这样的一个个案。只是留在我记忆中的他的最后形象与之前的他完全不同:他穿着一套宽条睡衣,脚上拖一双硬质皮拖鞋,没有斯迪克、雪茄和刀一般锋利的西裤。他被从黑漆大门间推出来的时候,手是反拷的,警察左一个右一个地扭住了他的臂膀。

当穿着一套粉红色丝质睡袍的她,哭喊着地从门口奔出来时,他已差不多要走到弄堂口了,“范哥!……范——!”他有过一个企图转头的动作,但没能成功。而尾随犯人与押送者的那位警察却掉转头来,一把擒拿,就将她提了起来,她被抛摔了出去,一只丝绒绣花拖鞋飞脱了,她坐在墙角的一潭泥水中,不再去追。她掩面而泣,缕缕长发从前面将她的面容遮着,活像只美丽的女鬼。

黑色石库门宅被灯光通明地折腾了半个白天与一个晚上。天明时分,人才退去。从此,两扇紧掩的黑漆大门之后便开始了死一般的寂静,而后弄堂里当然也消失了那道柳曲加壮健、旗袍加雪茄的风景线。但我们这班小调皮鬼仍不甘心,总喜欢将耳朵帖在门缝上屏神细听些什么。在不知那个高叫了一句:“范大块头回来喽!”大家这才哄笑着地散去。

范小妹再也不参加我们的玩伴群了,我很少再见到她。直到某一日突然惊异地发现她原来也有着与她母亲一样的桃白脸颊与矜持表情时,已是在相当几年后的六十年代之初的事了。那时,我们那班“野蛮小居”已自动解体,大家已先后步入了青少年的生理与心理期,彼此见到,也只是笑一笑,点个头的成年人动作,不要说是面对异性了。

樊癞疤是否继续还往范家跑,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后来听说范大块头被抓后,张妈也不见了。原来她是公安局的线人,在拘捕范老板的事件中立了大功。几年后,当她一家在后弄堂某门牌号分配到一间厢房时,她已成了全弄堂人人见到都要面带几分敬畏与笑容的治保主任了。她的阶级立场始终十分坚定,不要说是对范老板的家眷,就是对我们这些住在“前排洋房里个人”,她都不苟言笑。

16号的石库门各厢房在几个月后被拆封,分别分配给了若干家工人和复员军人的家庭居住,范女人与她的女儿搬去了从前张妈的亭子间里住。从我家的后晒台常能望见16号后窗窗框间的梳妆台圆镜,和用彩条床罩改制而成的泡泡纱帘轻柔飘扬,那已是属于我记忆长篇里的第二个章节了。然而,这倒是构成了我青少年时代,漫漫岁月轨迹上的一块永不褪色的晕黄色的亮点。

范女人依然是全弄堂人聚目的焦点。

一是其丈夫于肃反期间,据说拥有了一架随时能与美蒋特务机关保持联系的发报机的那条骇人听闻的罪行。二是她本人始终不肯褪色的美色与风情。三是其频频相传,却又始终得不到证实的艳闻。一切男人皆因了兴趣,一切女人则因了忌羡。

可能人总是不甘心的,如此一朵盛开的女人,怎能忍受没有男人在身边的一个个日夜?

那时候的范女人已被分配到毗邻公园的一家锯木厂去当会计,三十来块的工资,除自谋其生外,还要拉扯大一个女儿。范大块头当然再没回过家。起初,范女人还能提着饼食毛毯之类,每月都有一次机会去到提兰桥高高围墙的阴影里,排队轮候探监,但不久之后就听说范老板被押解去了青海。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的某一日,母亲说,范女人是在她工作的单位里被公安局叫去的,人家交给了她一封剪去了一只角的通知信函。

她哭得死去活来,当场昏晕了过去。她被抬回了16号来。当她再度在后弄堂露面时,她的脸色已苍白如纸,行动也飘忽得好像随时都能被风吹起来一般。当然,所有这些都是我在听母亲与他人闲聊时,收集而成的情节的连续,有几成真实度,其实也无把握。我只知道,当自己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时,已悄悄对范女人的一切感兴趣了。玩得再投入,听觉的滤网也会将有关她的种种细节留下来,存进忆库,并以一个儿童的联想加以润色,完成故事。“就是戴了朵白花,伊还是迷煞人。”我记得,这是潘家姆妈的评论,而母亲的感慨则是:“这个红颜薄命的女人,作孽哪,作孽……”

作孽?作孽是什么意思?是自作孽还是他作孽?是前世作今世报,还是今世作今世受?当我逐渐长大,在零零星星的书籍中读到类似佛学理论的片言只语时,我都有掩书作一番少年沉思的习惯。我记起了母亲的这句常用语,以及“她”,那袭总是飘飘忽忽在眼前的形象,久久挥之不去。

伴随而来的,说来也怪,还有一股似有似无的幽香,就像仲夏时节从盛放的草兰丛中飘逸出来的那一种,令我既神往又躁动。

那时的我,已是个十五六岁、感觉与感情都已十分澎湃了的少年了。与她窄弄相逢,面面相对在刹那间。周围没人,很安静,盛夏午后的弄堂里,阳光火辣辣地洒满了一地,而隔了几条街外的公园的叶荫里,蝉声的大合唱覆盖了这一片宁静。她停下了脚步,赤足拖一双半高跟的闽式烘漆木屐,嫩白的趾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之所以会有如此记忆的原因是,在那段叫人窒息的数分钟内,我目光之所及多是朝下的,然而又不是说,它从没向过上,甚至与她的目光有过对峙的一刻——是的,应该是有的。她用目光整个儿地笼罩住了一个比她小十六七岁的男孩,神情中性,而中性之中又荡漾着一波纹笑意。这是一种脉脉、绵绵、柔柔、弱弱的目光,柔软得甚至叫它的对峙者都丧失了那种承受的勇气。而最奇特的是:目光中竟还含有了一种莫名的自责、内疚和无辜感——这是三十五年后,当我再度与两束类似的目光相交时,才得以用语言形式总结出来的内涵。

这是两道出自于既是她,又不是她的,灵魂之窗的目光,在一个光鲜非常、觥筹交错的社交场合。此时从一个已年届天命的我的立场出发,我只是好奇,对于一个比她小十六七岁的腼腆而又不谙世事的大男孩,被那两束目光笼罩,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心理与生理的场效应?

因为这种场效应正是当时的我在承受的,我分明感到有一股热力从那个方向逼射过来,让我周身都燃起了一股烘热。我想,我当时的动作一定是赶快用眼神来避开她,笨拙、慌乱、渴望、好奇,以及不知所措?但脸是肯定无缘无故地涨得通红了的。

她索性驻足来凝望着我,凝望着我那匆匆逃离的模样,凝望着我像所有弄堂里的居住者们回避她的模样那般——只因为她是一个瘟疫病毒的带菌者?她觉得好笑,还是叹息?但她绝对不知道的是:在她早已离开了那度拱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候,我又悄悄地绕了回去,且在她曾站立过的位置上,傻傻地呆了很久。我闻到一股兰之幽香在四周围弥漫开来,它甚至让脚下那条阴沟污水的臭味都变得微不足道起来。

那夜,我有点发烧,且睡得十分地不安稳。母亲说,怎么啦?感冒了?还是中了什么邪风了?——早就同你说过,后弄堂那种地方少去……

但不去后弄堂又怎么呢?当秋月圆白而明亮地挂在当空时,秋虫们唧唧求伴的歌声也此起彼伏在了周围的一切沟渠、草丛、石缝和砖墙处、这是我们这班玩伴们的另一个疯狂季:捉蟋蟀。是的,捉蟋蟀,玩蟋蟀,斗蟋蟀。通常是在深夜十时后,我们全副武装,配备以一切必要的捕具:网筛、竹管、泥盘,还有手电——这真是一件十分有用的器具,一旦方向确定,砖瓦翻开,“唰”地一道手电光,任何猎物都会在迷乱之中被你束手就擒。

我们偷偷地从公园后门的一处与锯木厂露天堆栈直接相通的篱笆窟窿钻入厂里。繁星眨眼,好一个爽秋的月夜。大家一致认定,只有在木厂凌乱的堆库中,才是蟋蟀们最佳的藏身处。谁也不愿放弃这个机会,因为在第二天的蟋蟀比武会上,不论是“红头”还是“青头”大王,一般都产自于那里。

一到堆木栈,大家都迅速而自动地散开去,像侦察兵,各自定位各自的目标,各自发挥各自的优长。一大片薄云漂浮过来,月色开始朦胧,堆砌成垒的原木连绵成一种丘原起伏的景象,铺展在乳白的月色下,构筑成了一幅太空画面。一眼望去,不免叫人生出一种胆怯来,然而为着次日“红头”大王的诞生,我仍壮胆向木栈厂的纵深地区挺进。

目标发现了!一只音声宏量的某“大王”肯定就藏身在前方那堆木栈之中的某一处。我蹑手蹑脚地向目标靠近,并在木栈的底部蹲下了身来,屏气细辨。

然而,令我惊奇的是:木堆开始震动,并伴有一些细小木棍滚下的轻微声息。声息甚至还引起“红头大王”的叫声也有过一段受了惊的间歇。我将目光向木堆的上层移去,我见到一条白色的类似天鹅长颈的,人的手臂在弯曲,在游动,而且还伴有一些低低的呻吟声。

有人!我的第一反应该是大声叫喊起来,呼援就在附近的侦察兵团。但不知是出自于红头大王对我的诱惑呢,还是对眼前这一切的好奇,我奇迹般地制止住了自己。现在我辨清楚了:除了那条天鹅曲颈的手臂外,还有几条裸腿互相交错、盘缠;其中的一条在月色之下泛着乳白色的光泽,令我联想到母亲无名指上戴着的那枚玉戒来。它们和谐地扭动着,联动着小腿、脚踝,朦胧飘忽得就像是一场月光下的舞蹈表演。

呻吟声更大了,扩大成了一种低低柔柔、细细软软的叫唤。刹那间,一切都寂静了下来,当红头大王的歌声又在夜空中起劲地欢唱时,我竟失去了要将其逮住的一切欲望——我只想蹑手蹑脚地离开,就像我曾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堆木栈下一样。

我一个猫腰的转身动作,竟然绊倒在了一根滚下木栈的细木棍上,由此,引动了一连串木棍的滚动与下滑,我被我自己所引发的巨大声响惊呆了。

我趴在沙砾地上,不敢动。逆着月光,我看到有两个身影,一高一矮,一粗一细,一壮实一柳曲,飞快地从木堆上攀爬而下,并向我卧倒之地逼近过来。慌乱之中,我取出了手电筒,像现代战争中使用的某种电子武器,我朝着目标本能地按下了键钮开关——

是她?!在一道雪白的光亮中,她侧着头,用手掌遮挡在了前额上。她,半敞开着一件黑丝绒滚边的大扣襟短上装,衣冠零乱,发式蓬松。雪白的指掌,雪白的手臂,雪白的脸色,雪白的一大片前胸的裸露部分,在雪白的手电筒光的照射下,显得特别刺眼。而逆着朦胧的月色,我见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自她的背后隐遁而去。

“原来是吴家弟弟啊?”不知在何时我已熄灭了手电筒站起身来与她在月光下面面相对了。与她只差几步之遥,第一次,我真切地听到了她银铃一般敲打着的声音,“来这里玩吗?”她的声音镇定极了,就像是一个家长在关心比她小一辈的孩子那样,“已经很晚了呀,还不回去?——”

我望着她,一样白皙得耀眼的肤色,一样天鹅曲颈的手臂,一样夏兰幽幽的体香,一样脉脉绵绵自责式的眼神。

她,是她的复活吗?

仅仅在几分钟前,我借着一个捡落筷的机会俯下身去。桌肚底下,长桌四周拖下的白色台布,在空调与吊扇的双重作用下飘飘荡荡。她穿着半截尼龙质的紧身中裤,圆润优美的小腿曲线和光滑细嫩的肤质,与乌丝绒的裤料形成了一种火辣辣的反差。她赤足趿一双拖鞋式皮鞋,火红色的细高跟,这是今夏市面最流行的款式。她的一只脚从鞋肚里退出来,踩在另一只脚的脚背上。一样的脚掌弧线,一样的嫩白脚趾,一样的晶晶趾甲,即使在台底微弱的光线中,都有一种莹莹的反光。

她,是她的复活吗?

桌面上与桌面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上半部是举臂碰杯喧嚣嬉闹,下半部在相对的安静之中,在众人的腿裤与鞋袜的默默背景上,盛开了这样的两枝与一双。周围白桌布的色彩在变幻,变幻成了彩条,变幻成了一幅泡泡纱的窗帘,在五月的熏风中,而不是在空调与吊扇的作用下,飞舞飘荡。那扇亮着黄光的后窗,在帘布的飞扬中一遮一挡,一隐一现:有一只精巧的光脚丫在一条毛茸茸的脚肚上来来回回的搓动。就是眼前的这一只吗?我定了定神,毛茸茸的腿肚不见了,祗有那只脚丫,在另一只脚的脚背上,若有若无,不紧不缓地搓动。

我捡起了一根落筷,将它紧紧握住,我觉得手心中都有汗水沁出来了。

然而,她仍在笑,笑容在她的脸上盛开,就如波纹在湖心中央荡漾开来一样。我假装捡拾动作有些困难似的,慢吞吞地从台肚之下钻出身来,再一次望见了她。她傲然地仰着头,波浪型的长发甩动之间,有一股shampoo(洗发液)的清香飘来。“作孽啊,作孽!……”这是母亲说的。“还勿是勿晓得自家是二婚头,像煞有介其事!……”这是潘家姆妈四十岁的音色。但看得出来,一桌的男士都向她投来殷勤的眼色,而一桌的女人都面露羡慕的神情。妒嫉?妒嫉的残渣仍然存在,不过早已埋没在了诸多其他心理因子的深深海底去了。

她,是她的复活吗?

“嘛事落脱了就勿要再去拾了,吴作家,再叫服务员小姐替侬拿一双干净个来就是了,喂,小姐!——”

“勿要了,勿要了,谢谢!我已经……”

我觉得她老有一种想从眼角间瞟我一眼的冲动,不过又总在克制。她怎么可能记不起我来了呢,尽管她一直在那儿装成若无其事的笑?那拱弄间的偶遇,那木栈边的惊险,我与三十五年前的自己变化真有如此之大么?她的两枝从深宝蓝无袖衫筒中曲颈而出的玉臂,前后交错地摆动,令我再一次陷入了幻觉与现实的交替中。

音乐响起来了,这是一首节奏感与旋律感都十分现代化的歌曲,一个男中音在沙沙地唱着英文歌。全体男士渴望的眼光都一起投向了她,而她,仍毫不介意地开放着一朵笑容。

“黄局长,先同黄局跳一个……”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不约而同地投票出了他们之中某个最具分量与影响力的当选者。

她笑盈盈地站起来与一个秃顶的矮男人旋进了舞池里。

“刘总,刘总下一个!”

一个彬彬有礼的瘦长个男人早已在舞池边等候了,他挽住了她的那条刚打算离开舞池的赤裸的臂膀。不一会儿功夫,她的那对火红色的细高跟和两枝嫩白如雪海棠的手臂,就像两团红色和白色的火焰,在人群的隙缝间乍隐乍现了起来。

下一个回合来到时,气喘吁吁,桃容色的两颊上盛开着两朵红晕的她,是主动走到了一个后生跟前去的。这是个看上去要比她小十来岁的青年,腼腆、优雅、女性化。他修理得一身细窄的条杆,白嫩的面颊,细软服贴的头发中分去了两边。这是一曲舒缓的舞曲,当灯光幽暗下来的时候,她搂着他,投入地跳着一曲贴面舞。

周围的目光都投向他们:对她是渴求,对他是忌羡。

“樊总,小白脸倒贴上门了……嘻嘻……”

“樊总,上去把伊抢下来啊!——”

“没勿关系!没勿关系!”已进入半酣状态的黄局满脸放射出红光来,“勿管侬哪能讲,到了今天夜里向,伊总归是属于阿拉樊总个人,哈哈!哈哈哈!……”

“侬叫我哪能讲呢?”樊总嘿嘿的干笑声中藏着几分醋意几分自嘲几分尴尬。“现在已经到了啥个时代了,勿要再翻老皇历了好勿好?改革开放形势一日千里,包括两性关系。还勿晓得是啥人倒贴啥人,啥人属于啥人咧——侬讲呢,吴作家?”

他突然将座椅转出一个小小的角度来针对着我。嗯,嗯,但我已站起身来了,说:对不起,我要走了,要走了!樊……我差点儿就唤出了个“樊癞疤”,这一语惊四座的称谓来。

不过,那一天的蟋蟀比武会,我倒真是遭了个“滑铁卢”式的败局。

比武会是在16号门前的台阶上进行的。大家背靠着石麒麟,盘腿席地而坐,然后摊开了盘、罐、网、筛、竹管和蟋蟀引草等一套家伙,拉开了决战的场面。

连一只“星级”蟋蟀都没能捉到的我,手头上尽是些刚出土不久的嫩头,第一回合就让樊癞疤的那只凶狠狠的“青头大王”咬了个满盆乱窜。“青头大王”骄傲地抖撑起后腿,张开双翼,嘹亮地叫唤着,庆贺胜利。继而再一个回马枪,将我的那只嫩头“一夹子”撵出了盆外。

“哈——!”小伙伴们一个个都变得兴高采烈起来,又跳脚又拍手,还以电影《上甘岭》中的战斗歌曲助兴。

“来!待我将它朝空中掼三掼后再来斗过!”“吊眼皮”眼明手快,一把将那只已被撵出了盆外、正准备伺机逃逸的“败将”蟋蟀捉住,握在手掌之中——根据顽童们的经验,蟋蟀有点像人(还是人有点像蟋蟀?),斗败并不是结局,在晕头转向之际,仍会有一股不顾一切龇牙厮杀的拼劲与傻劲的。

“不,”不知怎么地,我有点不忍心将一只斗败的蟋蟀再次投入一场残酷的厮杀大战中去,“还我,”我说。

“吊眼皮”愣住了。而刚刚准备盖上盆盖,说要让他的那只“青头大王”先养养牙,等明天再来拼杀过的樊癞疤,又转而盛气凛然起来,再度掀开盆盖,叫道:“哪能?斗就再斗过——阿拉勿吓侬格!”

我从吊眼皮手中接过那只可怜的蟋蟀,一个手掌倒铲的动作便将它放生进了16号石库门的门缝中去。

第二天我来听了听,它正在16号的天井里欢唱呢。下个星期还一样,下个星期的再下个星期,下个月的再下个月,根据嗓门判断,应该还是它。直到大雪纷飞,冰棱垂挂的日子来临,它的歌声才沈寂了下来。然而,第二年的秋天以及第二再第二再第二年的秋月当空时,16号的天井里总有蟋蟀们此起彼伏的歌唱——我相信应该都是我当年放生的那只蟋蟀的后代。

1966年初秋,那个一切牛鬼蛇神,一切鼠辈虫类,当然也包括一切蟋蟀都要被革命的铁扫把扫进历史垃圾箱去的时代与季节。

其实在文革之前,我已有若干次见到过她们母女俩的机会。两个相依为命的苦命人,总是女儿搀着母亲的手臂,在一些最不引人注目的街边墙角走过或者拐入。母亲的表情依然矜持,女儿却愈来愈抖落出一副标致的长相来:白嫩白嫩的腮帮上始终染有两片淡淡的粉晕。白皙的手臂,白皙的腿肚细匀而优美——尽管社会不愿意,然而造物主似乎对另册人类并不存有偏见。

她们总企图用目光来避过一切人,包括两三次恰好与她们面对面相遇的我。只是我太敏感地感觉到,对面相遇的刹那间,那当母亲的总会存有一种自眼角间瞟我一眼的冲动——像极了,就像那次在晚餐会上的她。

说着说着就到了那一天。那一天,在本来就窄小的弄堂中间竟然还搭了一座简易的批斗台:木箱加板凳,以及从木材厂借来的若干高耸的木棍间拉扯着一条“誓死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横幅。

范女人被揪上台的时候,手是反绑着的,剃着阴阳头。半边看上去像她,另半边看上去像个美丽庵姑。她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毛蓝布衫裤,一双牵绊的方口布鞋。一大堆从废品回收站收集来的女人的破布鞋和男人的烂皮鞋,长长一串地吊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其实,在那个年头的那个秋阳灿烂的季节,谁家还能没点儿担惊受怕的事?谁还会有心情去感受大自然,感受艺术,感受一幕幕美妙的人间活剧,包括一场接连一场的批斗会?尤其是“前排洋房里个人”,一般都很少会有人出来观看别人开的批斗会。这次之所以是例外,尤其是那些女人们,大家奔走相告,义务传播的缘故是:批斗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范女人。

就说是潘家姆妈吧,她家也刚被抄,整条整条的“邓录普”被滚走,整听整听的“德土古”被运走,二楼的正间被封,潘家伯伯也被押去单位接受审查,就在如此心境之下,我居然也能见到站在后排角落中的她。她两手互绞成一团,踮脚朝台上望去。她的眼中未退的惊恐与新生的好奇交织在一起。

而我家的情形也绝不比他家的好。抄家的飓风刮过,小庭院中的那棵每年五月都会在枝头开满花朵的石榴树被根刨,金鱼缸打烂,荷花池抽干,连客堂间的地板也都在要掘寻“黄金与美钞”的借口下被撬起,家中的那只老花猫惊恐得“嗷嗷”地嗥叫了整夜,像是在哭喊。那时的父亲早已去国外谋生,我与母亲被禁闭在三层阁上,而整座后晒台都堆满了所谓“四旧”的罪证,以及我父亲留下来的大堆大堆的“毒草”书籍。

我们唯一能走动的地方,就剩下后晒台了,在书籍与杂物之间活动活动筋骨。有时抬头望望,一样是天高云淡的秋空,呼吸一口从后弄堂里飘过来的,自幼就呼吸惯了的那种气息。鸽棚被拆了,鸽儿们飞走的飞走,被人捉去宰了的被人捉去宰了。有一只最有灵性的飞停在对面的屋顶上,望着被毁了的“家”,“咕咕咕”地叫唤着,迟迟不肯飞离。世界怎么啦,我感到自己在突然之间长大了,并正在告别自己的童年与少年岁月,一缕说不清是悲哀还是坚定的双重感情,从心窝里升起。

如果说到抄家斗人,并不是把个个人都会被搞得愁眉苦脸心惊胆战的,也有亢奋非常的一群。他们佩戴着红袖章,敲锣打鼓地骑坐在三轮黄鱼车上,唱着“造反有理”的革命歌曲,从这家抄斗到那家,仿佛在享受一个欢腾的节日。只是能到达此层境界的人,“前排洋房里”的一个都找不到,后弄堂的住客们当中,还能数出一些来,诸如弄堂口的小皮匠,治保主任张妈一家等。还有那个在当时一提到他的名字我就会恨得牙根痒痒,然事隔多年后的今日再回想时,也不过付之于一笑的“樊癞疤”。

其实,我家被抄,假如不是他,应是可以避过这一劫的。原因是父亲一早已脱离了大陆的工作单位,母亲也已退休多年。但万万想不到对我家采取抄家“革命行动”的,是由樊癞疤带领的一群红卫兵们完成的。说来,他还是我的同班同学。“捉强盗寨”后的多少年,大家又被统配到同校的同一个班上了。我看见小时候的玩伴,兴奋地上前去亲切招呼,没想到他脸色苍白地低着头,斜视了我一眼,一副从未曾相识过的模样,叫我自讨了个没趣。他出身好,老师说他根正苗红,就是学习成绩不太理想,老弥留在升级与留级之间,直到文革爆发。

他,于是便完全变了个人。一顶军帽,一身军服,一双军球鞋,与正规的军人也只差两片红领章的佩戴。他整天忙忙碌碌,奔进奔出。他的手中始终握着一本红宝书,一遇争论,便能立马从中找出一段对应的章节来,准确而有说服力,让人见了不禁肃然起敬。

他觉悟很高,他说,像前排洋房里吴家这种没有所属单位的人家,这种遗老遗少的社会暗角,我们不管,谁管?我们不去打扫干净,谁去打扫干净?而吴家的那位所谓“少爷”,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他的灵魂不触及,谁的灵魂才该被触及?他又念了一段最高指示来增强他的论据力度: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于是,敲锣打鼓的抄家队伍便光临了。

最令我不能忘怀的是我家的那只深棕色的桃花心木玻璃书柜,这是我父亲留下的一件最喜爱的家具,里面装着的除了有全套的《红楼梦》、《史记》、唐诗宋词外,还有托尔斯泰文集,巴尔扎克、雨果文集以及左拉和大小仲马的部分名著。就在樊癞疤斜乜着眼的一声阴沉沉的“推!”字中,书柜就被五六个青壮汉子“一、二、三!”地推倒在地了。随着一声巨响,书柜散了,玻璃碎了,书页也飞了。那也只能作罢——谁叫你们都是些“四旧”的证物呢?惟有那把我最心爱的小提琴,看来,我只能求他了。我说,看在我们童年的交情和老同学的份上,是不是这把小提琴……?

“嗯?”他始终斜低着的头,自一个特定的角度抬了起来。

“这只是一件乐器而已,没有什么阶级性,”我喃喃地说着,尽量地摆出一付轻松的模样,以及与他们保持着一致的革命立场,“我们也一样能用它来演奏革命歌曲……”

谁知不提不要紧,一提倒反倒使他变得异乎寻常地激动了起来。他苍白的颊上飞来两片醉红色,“没有阶级性?哼!能演奏革命歌曲!”他随即举起琴来,“——就砸烂你娘的狗头!”他把琴狠狠摔在地上,再踩上一只脚,“金钟”提琴“吱吱”地惨叫着,裂开,露出了白肚。

然而于此刻,当我在后晒台上来回走动时,书籍与杂物已被运走。黄鱼车上的锣鼓声和吆喝声又从弄堂的另一端传来。16号的那扇后窗敞开着,窗洞间撑出两面红旗来,一面上写着“××木材厂革命造反队”,而另一面上则是“××中学卫东红卫兵团”。两面竖飘的旗帜之间,可以瞥见那块被打得稀巴烂的椭圆型的化妆镜。

我急忙奔下楼去,全不顾母亲在背后大声叫唤:“别人家的热闹不要去凑!别人家的事——”

果然又是他。

樊癞疤的那张苍白的、汗涔涔的脸在黄鱼车与批斗会的台前台后闪动,认真地指导着一切大会的细节和须知。甭说是同级同班的我,就是比我们低了五个年级的范小妹家的事也有他的份?究竟是他的阶级直觉告诉他,做好出身不好子女的工作,让她与其反动家庭划清界限,来个反戈一击,是他义不容辞的革命职责呢,还是因了他老子是斩肉的,故而他天生便拥有了一种能向一切人开刀的红色遗传?这倒是个过了三十五年后的今天,我仍未找到答案的悬疑题。

口号声此起彼伏,批斗会的台下站满了心态各异的观众——包括我。批斗会的高潮是随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跳上台去,对着被批斗对象“啪啪”地抽了两下耳光而开始的。这是个穿着一身女军服,扎着一条马尾散辫的姑娘,白皙俊俏的脸蛋酷似她的母亲。

她的揭发自然会很有说服力,而且很系统,头脑清楚——显然是事先接受过某种教诲的。她用激昂的、那个时代惯用的大字报的语言,诉说了她的那个坏分子的母亲如何在那间八米见方的房间里与一个又一个的野男人做出的种种淫荡事件的细节,其中居然还包括了她母亲工作的那家木材厂的某厂长。每当要干这种事的时候,她就打发我去睡地铺,她说,他们都以为我睡着了,但我醒着——醒着!她无比愤怒道,这是对革命后代的最大腐蚀!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我要跟着毛主席闹革命,我要与这坏分子的母亲彻底划清界限!

她投入而生动的发言,让台下众人听得刺激、紧张又兴奋莫名,竟然到该呼口号时都还保持着鸦雀无声状。还是张妈首先清醒过来:“打到腐化堕落分子罗玉芬!”第一次,我算是知晓了范女人的真名实姓。

张妈说,今天的批斗会开得很好很成功,不仅批臭了坏分子还挖出了走资派。她还表示革命阵营愿意接纳范雪伊同志作为一名坚定的成员。于是,我也第一次知道了范小妹的真姓实名。

三十五年后的那次,我的确真有过究竟是唤她范雪伊还是罗玉芬的,某种选择之间的犹豫,但就在此时,她长发一甩,将偷偷睨我一眼的目光又持平了。让我唤出口的最后一丝勇气,也消失在了只是抖动了两下的唇片上。

使我犹豫的另一个原因是:她手牵着的也是一个八九岁的女孩,童花发型,手中抱了个长绒毛的公仔。我一下子迷惑了:她就是她?她也就是她?她以后会不会是她?而她以后会不会又再是她?范雪伊是她的名字,还是她的?那罗玉芬呢?那个遥远如梦境里的名字,似乎总应该与“雪”和“伊”带给我的感觉相吻合,才对。

而樊总,现在已经是个肥头胖耳的家伙了,身高马大,脸色不再苍白,眼神满怀自信地直视着你,绝对也不斜乜一丁点。癞疤?我不知道小时候是如何给他取了那么个绝不合适也不公平的绰号的。他梳得乌油溜光的发丛间哪来什么癞疤?他的外貌与他的地位是相吻合的,当他在一个社交场合,突然兴奋地跑上前来,双手与我紧紧相握时,我,真是大吃一惊。“吴作家!”他兴奋地叫喊道,“早就听说阁下的大名了。我到处同人说,他不就是我老同学的那个吴某某吗?他还是我小时候最要好的玩伴呢——怎么,不认识我啦?”

他坐下,将手臂那么不经意地弯靠在椅背上,一副大人物的架式。他说,他毕业那年请求去黑龙江边境打算与“苏老修”大干一场的决心书是用血来写的。唉,他说着说着就感慨万千了起来,还是你老兄有眼光,有远见。什么反动学生不学生的,去他娘的,不理睬它!待分配回家,正好让你有了十载寒窗的大好机会。时机一到说声“拜拜!”便去了香港大展拳脚。真的,我们都比你晚醒了十年哪——整整十年!那年兵团闹回沪运动时,我已打听到了你的消息,全班老同学们聚在一起,对你是羡慕又感慨。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你是君子受屈十年出头啊——你不怪我当年的无知吧?

我说,怎么会呢,怎么会呢。

但我去香港的时间,也就在你走了之后的再十年。是吗?当然是啦!他哈哈大笑了起来,眼角上放射出很多条令人印象深刻的粗皱纹,相当有些大人物们的非凡气势。当年范大块头范老板因此而遭难的这份派头,偏偏如今又吃香了起来,且还遗传给了那个与之不太相干的他,来继承一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中国特色的发挥。

渠道不同,但可以殊途同归么。我是在十三年前代表上海××进出口公司的驻港机构在香港长住了下来的——我的老丈人当时还没退下来,他是主持该局常务工作的付局长。

噢,是这样。

你不要看噢,我现在也是香港的长期居民了,同你一样,身份证上有三颗星。再次的大笑,再次的粗皱纹,再次的气势不凡以及肥头胖耳在笑声中的大幅度抖动。公转私,私转公么。我现在是代表我自己在境外的公司,回来与上海方面洽谈合作项目的。太太坐镇那一头,我穿梭往来之外,还要在这里,嗯!——他做了个莫名其妙的台底移物动作,其意暧昧。

我想,我的眼中一定是露出了某种钦佩的神情了。就是装也得装一装,在这么多年后的,这么个意想不到的场合,遇见这么位老同学。

比起那些“插兄”与下了岗的老同学,我还不算太差吧?——All Right?他突然将头侧向一边,说了句英语,叫我吃惊不浅。

Yeah,yeah,all right,我只得结结巴巴地点头称是,除了点头,我干不了什么。

只是忘不了雪伊啊。

雪伊?噢,是的,是雪伊。忘不了?噢,是的,是忘不了。

其实,我第一眼认出的就是他身边的她。当我像被钉子钉在了原地时,他便已哈哈地大笑着,伸出两只大手,迎上前来与我相握了。

你也看上她了?他的笑里藏着一种狡猾。看上她就告诉我么,你有名有利有地位,她会喜欢的。我不在乎,她也不会在乎。已经这么些个了,还在乎添多一个?

什么?!我有些愤怒又有些胆怯更有些迷惘,我还有一种有口难辩的慌乱。一个生活在三十五年前的她,一个活脱脱的她,一个悲惨的她,一个因此才会令人如此盲目地沉醉于其中的她,一个甚至令我与太太作爱时都常常会走神的她——

她,她呢?

谁?

我只是用眼睛凝视着他,决定采用无声来代替有声。

噢,死了,死了好多年了,他说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他的眼神望向了别处,而且又开始有些斜视起来。到了此时,我才复活了他从牙缝中挤出的那个“推!”字的记忆来。

不能忽略这个记忆中深藏着的某种潜在能量。这正是那次在正式晚餐开始前我决定离开的根本原因。屋外天色还早,是五月的春末的黄昏,天气有些闷热也有些潮湿。

我下决心了,我要回到某处去。或者说,是要倒回到时光隧道的某段中去,我要证实一些梦与非梦间的剪裁图像。

我是疯了呢还是傻了?我一块砖墙一块砖墙、一道砖缝一道砖缝地查看。我坚信自己一定是有些记忆丢失在了那里,诸如樊癞疤与范小妹同睡一张棺材的“宣传画”。我告诉自己说,所有这些只是对我太珍贵太重要太不可缺少了,它们或者会像一个心理精神科医生催眠他的病人那样,有助于解开我的某个精神错结。

我走到潘家后门口时,天空还有些微光,四周围的电灯已开始陆续放射出光芒来。一切都没错,就像我在梦中常见到的那般,潘家的两扇后门只打开了一半,一对穿着入时的青年男女推着一辆“霸伏”轻摩托,站在门口谈话。他们很诧异地望着我大明大方地走入潘家的后门。这人是谁?他们在想。而他们又是谁,或是谁的谁?我在想。隔代间的好奇只有在此时,才有了在时光隧道间重逢的那种光阴重叠效果。

一个头发蓬乱的驼背老妪,拄着杖,颤颤巍巍的站在那儿。天棚射入来的微光中,她白花花的发丝边缘有一种逆光的晕味。

“潘家姆妈——”我用自己五十岁的声音叫了一声。

当时的她应该就是现在年纪上的她。

她被拖下台去,在两岸树林般竖起的手臂与口号声中通过。她害怕吗?她仇恨吗?她痛苦吗?她在想些什么?这是我与她第三次如此近距离地面面相对;她面无表情地用目光扫过周围的一切人,包括我。

世界在表演,她是观众,还是正好相反?

肤色依然白皙,在秋阳下,甚至还有些透明。而那股幽兰之香即使在浓浓的人腥味中,我依然可以辨别出来。但人们却企图吞没她,男人加女人加小孩的人潮涌过来又涌过去,甚至连让她有一条窄窄的通道来通过都舍不得给。樊癞疤和范小妹并肩在她身后走着,一脸雄赳赳和雌赳赳的模样,仿佛是打赢了一场苦战之后押着俘虏回营地。身后跟着张妈,她的手中捏着一本红宝书,动不动就会喊出“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口号来。其实,根本就没人要去武斗,人们涌来又涌去的原因只不过是希望能近距离看望她一眼,尤其是在经过批斗和亲生女儿揭发后的她。

应该说,我当时占有的视角是最佳的,押着她的两个戴红袖章的造反队员恰好冲着我的视线走过来。

她被左臂一个右臂一个押着,恰似当年的她的“范哥”被警察带走时的架势。她的两只脚,一只还穿着鞋,另一个已被挤掉,嫩白的脚背踩在乌黑肮脏的泥地上,反差得让人有些不忍心。然而,他人是绝不会去注意这个细节的,人们只是向上望,望她的脸,望她的表情,望她的眼神,每个人都想从中汲取不同的心理需求与感受。在那个时代,人斗人之后又轮到自己被人斗,成为一个太常见了的恩怨轮回。

但突然,我决定放弃那个优佳的视角位置。

我猫着腰从人群之中挤钻出来,大口地喘着气。分明是明晃晃的秋阳在头顶上,怎么就一下变成了黄澄澄的圆月?分明是人群的衣角的飘动,怎么就幻觉成了那条在夜风中舞动着的泡泡纱窗帘?甚至连天气也有些春末式的潮湿与燠热起来,我浑身汗粘粘的,我无缘无故地将手指攥得很紧,紧得手心之中都有些汗水沁出来了。一只精巧白嫩的脚丫在一条毛茸茸的腿肚上来来回回地搓动,就是眼前的这一只吗?当它从泥地上踮掀起了时,我能见到它乌黑一片的脚板。于是,一切便呈现出慢动作,仿佛生活的摄像机突然在此刻作出了某种技巧处理。周围的人群以及挥动着手臂以及擎着的小红书都虚拟成了一种背景,一种流失了所有色彩的黑白背景,惟那只一点一起,一起又一沉的光脚丫十分清晰。白脚背,黑脚板;又起晚风,又感燠热;又是汗粘与心跳,又是彩条帘的激动舞起与平静垂下。圆月,毛腿,弧度精巧的脚掌曲线互相叠化,消失,重现,复合,始终无法定格在一个固定时代的某个固定的场景屏幕上。

一只被众人之脚踩瘪踩脏了的方扣牵绊鞋,被踢出了人群的现场,它在阴沟的边上躺着,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让我能发现它,并将它拾起来。我用力地拍打去布面上的泥印,然后再度钻入人群中去。

是的,在长长的三十五年之后的今天回想起来,一切都很有点像是在做梦。我觉得自己当时的连串动作都是下意识的,很有些梦游患者的病态;而且愈是病态,便愈能准确无误地完成一系列的高难度高险度动作,具备了某种十分强烈的潜在的目的性。这是一段非常往事,每每想起它环扣一环的细节时,我都会产生惊异地面对一个从不相识的自己时的那种神奇感。

我绕到了押送对列的前边去等候他们的来到。快到弄堂口了,我不知道他们将把她押往何处,公安局?拘留所?还是原单位的隔离室?反正那两位押送者也开始呈现注意力松懈状态,他们已经没有了那股刚把她押下台时的,不将她制服不能称作革命派的强大气势。他们让她在他们之前的三四步外走着,垂着脸,也垂着手。一拐一瘸的原因是一只脚上穿着鞋,另一只脚没有。

我采用的是一个半蹲的姿势,一下,就将那只方口鞋塞进了她垂下的手中。这是个刹那间的小小动作,事后回想起来有点像将一块番薯干偷偷塞入一个即将饿倒的人的手中相类似。她一脸惊奇地掉转头来望着我。注意:我用“着”字,是表示一串长长的心理流程的连续性。其实,一切都是那样地短暂,短暂到在这片混乱而沸腾的环境中,根本不会有谁会去注意到。她望着他的时候,她真实的眼神又开始醒来,望着这个曾与她在弄堂拱门处有过一次偶遇的、在木栈堆下被她银铃一般的声音打发走的、比她小十六七岁的男孩。凭她这么个女人的直觉,她明确无误地知道,他现在正用眼神与动作在告诉她些什么?可惜他却没有了机会知道;而她,也没有了机会让他知道,他告诉了她些什么?

接着,接着她便走了过去。

走了过去,从此走进了我的记忆。

直到“她”突然再现的前一刻,他一直将之视为一场愈来愈浩烟渺茫的梦镜。连同那些疯狂了的人们,那片挥动着小红书的海洋、军服、马尾扎辫、黄鱼车、大字报、浆糊、墨汁等等、等等。他有时真会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经历过这一切?以及这一切难道真是与他的那段最灿烂的生理与心理期有所联系,并结合成了同一块不可互相剥离的生命断岩?

但潘家姆妈坚持告诉我说,是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那一年的那一天她就亲眼看着如何被批斗后的她被押出去,上了停在弄口的一辆吉普车——一如当年的老范。她还记得她走路时是一拐一拐的,因为她一只鞋穿在脚上,另一只鞋,不知怎么竟拎在手中。她相信,全场人只有她才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这令她印象深刻,也令她在十三年后再见到她时,便立即有了谈话的切入口。

侬看,侬看,她先用手杖轻轻地敲击着我家那后晒台的水泥地面,继而再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来指着前方的某个含糊不清的目标。在刚降临不久的夜色之中,有两三幢灯火辉煌,仿佛是雕空成了千窗百孔的高层建筑矗立在那里。这些据说不会少于两万幢已建成了的,或正规划要建的,二十世纪末的上海的新地标,如今哪怕是在再偏远再贫穷再“下只角”的市区,你都可以随时找到目标来仰首观赏一番。

“看啥?潘家姆妈?”

“地个三堂大楼叫‘虹豪花苑’,是高档商品房,买起来个价细居(贵)得吓煞侬人……”

“我晓得,我晓得。”我晓得是因为她已提过此房身价至少不下三次。

“嗨,以前是‘前排洋房里个人’,现在变成了‘后面大楼里个人’了,阿拉大家才穷下去了啊,下岗个下岗,退休个退休,死脱个死脱。侬个潘家伯伯,假使勿是文革把伊当作特务关了六年,又挨饿又遭打又被折磨,还勿至于咖早就……就……”

“勿要难过了,地个时代倒霉个人还勿止潘家伯伯一个……”我想不出太多的话来安慰老妇人,尤其在这种不太知内情的故事面前,我通常显得笨嘴拙舌无能为力。老妇人用手指使劲揉着她凹瘪的眼睑,满布白内障的眼眶里有几滴老泪沿着脸部纵横交错的沟壑淌下来。“难得侬还勿忘记得来望望我——此地块弄堂里出去个下一辈当中,要算侬顶有点……”

“侬千万勿要这样讲,潘家姆妈,外头有出息个人多的是——”我决意打断她话的缘故是:在这段短短的相会中,她至少提及上述主题的次数不下十回。

“这倒也是,据说还有一个也发了大达的。人家叫伊樊总樊总个,其实还勿就是当年个樊癞疤?——伊个爷老头子在小菜场斩肉来个?”

“我晓得,我晓得,我最近还碰到过伊。”

“是口伐?”她用两只布满了白内障的眼睛认真地望着我,只是我不清楚它们究竟能不能聚焦。她的背后除了三幢一扇扇窗口灯光开始通明起来了的“虹豪花苑”外,还有一片残光未退的青白色的天空。

“同范家个小妹姘上了,侬晓得口伐?”她自顾自地说,“长得同伊娘活脱活样……”

我感到心脏跳动的频率有些不寻常的变化。但我等候着,平静地等候着,在这夜色与黄昏的交替时分,在这梦与非梦的灰色地带,等待着她的话题有进一步延伸的可能。

然而,老年人的思路往往是不按常规逻辑推进的,尤其是不会按我的思路推进。她罗罗嗦嗦地谈了一大通有关当今的樊总已如何了不起,如何气派十足,如何挥金如土之后又点土成金的种种以讹传讹的巷闻坊谈。词汇重叠词汇,语法复合语法,但我始终保持耐性,保持笑容,保持愿听下去的一切表情与姿态。

她说,樊癞疤每天都开一部“奥什么迪”的乌亮乌亮的轿车将她迎来又送去。我故作惊讶状:是口伐?是口伐?

她说,一样是两个女人,一个大明大方,一个偷偷摸摸。

我说:是的,是的。

她说,一个睡木柴堆,一个睡席梦思。

我说,啊?啊?

她说,一个吹空调,一个受野风。

我说,对,对。

她说,世道变喽,世道真变喽——变得比我们年轻时更不成体统。勿,勿,勿,她又忽而又纠正自己的说法,是更开放了,应该说是更开放了。

我说,对,对,更开放,更开放。

她说,以前是一个男人可以讨几房女人,像阿拉当人老婆的最大个事体就是要管好自家屋里向个男人。现在是一个女人可以同一打男人困觉,还没有任何人去管伊,还蛮有面子还蛮光彩还蛮叫人眼红个。地个叫开放,地个就叫开放吗?

我说,是个,是个,地个就叫开放。

她说,以前范大块头勿管怎么讲,还算是明媒正娶,勾着伊老婆个手膀子进进出出还算名正言顺。现在樊癞疤地个瘟生倒好,虽然勿是伊老公,但总归是包伊吃着住,有啥个理由?……嗨!

侬勿是讲现在开放了吗?

是喽,是喽。——这会儿轮到她来附和我的话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跳频率正逐渐趋向于正常。

侬看,侬看——老妇人在稍作一刻停顿后,又重新端了那个用颤巍的手指指向前方目标的某个含糊动作。

看啥?我只能再一次重复自己的那个小心翼翼的发问。除了“虹豪花苑”亮灯的窗孔比之前更多更亮更密以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变化。

然而,她复将手臂抖抖颤颤地放平下来,并不对我的发问直接作答。她白内障的瞳仁在夜的暗光中幽闪幽闪的,思路似乎又滑去了另一个方向:“那一天,伊回屋里向来,坐在一架残废车上,自家推自家,刚好推到弄堂口就碰到我。”

“啥人?潘家姆妈,侬讲个是啥人?”我只能再一次轻声提示。

“范女人。”

我心脏的频率一下子又有了紧迫感,“残废车?”我问。

听来应该是一只曲折、内涵动人的故事,却在老妇人的口中化成了一些简扼平淡的断断续续。她漫无目标的思绪就如她不能聚焦的眼神一样,提醒人们,人老之后的回首,记忆在远方会呈现一种什么模样?然而,这并不碍事,在她四十来岁的记忆中可以插入我十一二岁的记忆,便也同样可以在她的六七十岁的记忆中渗入我三十多岁的想象。有时,故事反而更像故事。

范女人是在十三年后从安徽白茅林劳改农场回来的。那时的她的年龄应该是介于五十至五十二之间。

她一样的肤色白皙而细腻?她一样的鹅蛋脸型?她一样的矜持表情?她一样的绵绵脉脉的目光之中包含着某种内疚和诱惑?对这一切,潘家姆妈都斩钉截铁地说:是的。

惟一失去了也永久失去了的,是她的双脚。

就是在后窗灯光的衬托下浮雕着一弯弧线的那一只吗?就是在彩条帘舞起垂下、垂下又舞起之间,在一只毛茸茸的腿肚上来回搓动的那一只吗?就是在夏日午后的阳光中白嫩趾甲闪亮着诱惑的那一只吗?我当然无法问潘家姆妈,但我问自己的记忆,记忆说,是的。

她在弄堂口遇见了她,她望着她空荡荡裤腿的下半截,呆住了。

她向她说,老姐妹,能见回你,真好。

她将一只手提包放在膝头上,拍一拍说,平反喽,没事喽,回来喽,以后可以永远同雪伊生活在一块喽。

她注意到她的老姐妹正注意她的裤腿。她苍白地笑了笑,“其他倒是什么损失也没有,除了这一样。”

那一年冬天,天气阴冷,雨雪纷纷,在农场的一条泥泞小道上,她被从身后驶来的一辆手扶拖拉机撞倒了。拖拉机驾驶员是个年轻的新手,心慌意乱中的一个急刹车,竟将拉运的一车木材都倾压在了她的两条蜷曲的小腿上,她痛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正躺在县医院外科病房的走廊的一张加位床上。床沿的左上方有一只输血袋,正将一滴一滴的鲜红输入她的体内。一个坐等在走廊远端的青年人见她醒来急忙奔跑过去,他脸色苍白:“对不起,阿姨,全是我的过错……”

她原谅他了,她以她永久地失去了双脚的代价原谅了他。她说,他是个蛮可爱的大男孩呢,二十出点头,红红圆圆的一张脸,竟为了一时起贪,偷挪了国家的财物,因此也被落到了与她一样的命运。“其他倒没什么损失,除了这一样。”仍回到原先的结论上来,她说“这是命啊,有的自己不能掌握,比方说,命。但有的,自己还是有坚持自己一份执著的权利。”她解开了自己膝头的那只包袱,在其中摸索了好一会,取出了一双方扣牵绊的布鞋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率跳得更紧迫更快速了。

老姐妹一眼就认出来。她说,是啊,正是这一双!那天,我就是穿着它直接被遣送到白茅林农场的。现在回家,即使失去了双脚,也不能失去了这双鞋啊!您说呢,老姐妹?

我真很想询问一些有关这双鞋的细节,以便与对它只有过一瞥的记忆之中的某些部位对照一下。不过,我克制住了自己,我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理麻烦,我不想将它们在一个莫名其妙的老妇面前曝光。

但她说,她一定是要回来的——说什么也要回来!即使断了腿,即使没了脚,她也都要回来!

望着老妇人此刻的表情与手势,我能想象出说话者在诉说一番话时的难得的坚定与刚毅。范哥他没能赶上这个平反的时代,但她赶上了;范哥他没能死在自己的家乡,但她拥有了这个权利。就是自己推自己,即使要将残废车推上几百里路,她也要推回上海来,推进这条弄堂里来,推回16号来,推回那八米见方的后厢房去。她不能像范哥,她死,也要死在自家屋里来!

而她,真也做到。那年她六十三岁。

她患肺癌,却在那间带后窗的厢房中坚持到不得不送医院的最后一刻。那时,还没有“虹豪花苑”,那时,甚至在后弄堂还没听说有拆迁的规划。那时的我?那时的我早已离开上海,在那后晒台的栏杆边上,因此再不可能会有我中年的身影。我可能在异乡的某条繁华的街道上,手拎着考克箱,行色匆匆?或者在海鲜舫的一桌五彩缤纷前与人寒暄碰杯?或者正埋头在一篇小说的稿笺上,投入自己的灵魂?而她,正在猛咳,在咯血,在气喘吁吁地低低呼唤着:雪伊啊,雪伊,快给我充个暖水袋来吧。

她被救护车的担架抬到弄口时,正巧又遇上了刚从小菜场买菜回来的潘家姆妈,她的两只骨瘦如柴的手从白布单中伸出来握住了她的手:再见了,老姐妹,再见了……两颗豆粒大的温泪从她苍白深凹的脸颊上淌下来。

“人是个好人哪,老邻居毕竟还是老邻居。”白内障再一次认真地望着我,趁着她的思路还没有走神之前,我认真地回望着她,“见勿到伊了倒还经常会想起伊。人老了,勿晓得是哪能搞个,动勿动就会想到点再还寻勿回个老事体,老朋友,老邻居来,侬讲怪勿怪——亏得侬还记得来望望我,阿拉个条弄堂里出去的下一辈当中,还要算侬顶……”

我忙说,潘家姆妈——

嘟!嘟!从弄堂口传来了汽车喇叭声,但不是吉普车,不是,绝不是。

一定是乌亮乌亮的“奥什么迪”来了。她说,她辨得出这叫声。只要樊总在上海的日子,每天送伊回来,车总要在弄堂口,那么嘟吧嘟吧地叫几声。眼睛白内障了,耳朵还好使,她说,她可以断定。你要下楼去看看那场面吗?她问。

我说,不用了,不用了吧。再说,您老人家的腿脚也不放便,只怕等阿拉下到楼去个辰光,车也已经开走,人也不见了踪影。但我的脑屏幕上放映出来的,却是一柳玄湖绿旗袍包裹着的她,臂勾着中分头斯迪克粗雪茄的他,自人们目光的汇流之中航行而过。

这倒也是,这倒也是。她笑了。这是三十五年之后,我第一次见到她的笑,满脸的粗细皱纹绽放在夜风里。她在通往三层阁的台阶上跨上了一级之后又跨上第二级了。然而,她的拄杖却在原级之上停了下来,并不见有再跨上去一级的意图。她转回身来,第三次向前方举起了她那颤颤巍巍的手:侬看,侬看。

莫非有什么玄机隐藏其中?

我决定保持沉默。待她将手臂完全放下后,我才说:“虹豪花苑的窗口真多,灯光真亮,潘家姆妈——”

不就是那一扇窗吗?对正这后晒台的。

在众多的窗洞之中,几乎立即,我认定了那一扇。那窗口的灯光似乎刚亮不一会儿,有人影在其中晃动。透过婆娑摆动的树影,能见到有一块椭圆形的化妆台镜正好对着窗口,铝合金的窗户打开着,夜风灌进去,将半截尼龙质的透明窗帘舞起了又平静下,平静后又再舞起。

就是樊癞疤替伊买个一套房子。老妇人说:“放着这么多好地段好房子好朝向不拣,偏要买回这里来。而且还指定要那套朝北的单元,窗口一定要朝向阿拉前排洋房个,朝向侬地间老屋里后晒台个——是童年的记忆呢,还是一定要向谁来争口气呢?人个样么事,有辰光实在是有点讲勿清爽。”

人回首的感觉,有时奇特得有些叫人毛骨悚然。时光隧道从你眼前呈“V”字形,无限深远地展现去,你可以看着自己如何迷失于现在,走走走地走回少年,走回童年,直到消失于已经完全丧失了记忆功能的,深黑深黑的远处。我说,是的,上海的弄堂也太多太多了,上海的窗口则更多。只要你熟悉它们,每一扇窗口或许都可以告诉你一个十分市井化,却又会令你一世难忘的动人故事。这话我是说给潘家姆妈听的,明明知道她听不太明白,也要说给她听。这话其实我是说给我自己听的。

圆月升起来了,澄黄澄黄地挂在东北角。天气有些燠热,又一个春末夜,一个与三十五年前的那一个没有什么两样的春末夜。

2000年6月30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