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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伦黄

吴正

(一)

每次,我从上海返港后去公司上班的第一个早晨,总会遇到那张脸,那张搽白了粉的老女人的脸:我托你的事办了吗?办事?办什么事?记忆从一个不显眼的角落提醒说,好像真有一件什么事她要我办的,但我已忘得彻彻底底,竟连立马找个借口来搪塞一下,也缺乏服人服己的理据。于是,我只得讷讷地站着,想来脸上的表情也已清楚地告诉了她:此事我已忘却。

唉,白脸叹口气说,我知道你也记不住,这种小事……不过你是经常回上海去的,下次摆在心上就是了,辣菲德路马思南路口,只要你有便经过——

“噢,我记起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抢下了她的话头,“那是‘美专’的旧址,还有卡尔登戏院侧边的国立音专。”经她这么一提,记忆便立刻带我回到了那个她曾郑重拜托我的瞬间。

“美专在法租界,我在她的音乐系学钢琴;而音专在英租借:梅白克路,大光明戏院后面的那条街呢——晓得口伐?”粉脸笑了,为我能准确地说出一家戏院遥远的英文原名而笑。但由笑容犁开的皱沟令白粉光滑的边缘出现了塌方式的肉红色隐纹,倒叫她的面对者感到了些许难堪。

“那条马路现在叫作黄河路,”我将目光避开了她的那张脸,说,“这是上海有名的食街,开满了个体饭店,一进入晚上,便灯红酒绿通街点亮,人来车往,水泄不通,霓灯歌舞,通宵达旦。”

“我可不管它现在叫什么,黄河也好,长江也好,反正那时叫梅白克路,是一条很安静的马路。周围有不少外国人经营的酒吧和咖啡馆,大光明戏散后,雅座里便坐满了对对情侣。”说话声停顿了一刻,但在我还没能收拾起勇气来面对那张面孔之前,它又重新响起,“每星期三和六的下午,当我结束了声乐课走出校门时,他总站在路的对面等我,笔挺的条纹呢西服领上斜插着一朵白色的,而手中却握着一枝红色的玫瑰。见到我出现后,他便会横过马路走上前来,将花交给我,并轻声地说一句‘MY DARLING,I MISS YOU(亲爱的,叫我好想你)……’于是,两辆蓝翎脚踏车便一前一后地飞驰上了幽静的静安寺路。那时上海的马路上人很少,树阴又特别浓,下午的阳光是柔和的,金黄色的——上海现在的阳光还那样么?”她的叙述突然没头没脑地转变成了一句对我的发问。

上海今日的阳光该如何来形容,并不是一个我能立即作出全面解答的问题。然而,这只故事,我却听过不下几十回了。故事中的那位“他”,便是她的首任丈夫——她美专的同学,一位来到上海学西洋画的泰国华侨。至于时代背景,那是在孤岛期前后的上海。周围战争风云密布,处于飓风风眼中的上海租界,却在享受着它短暂的阳光之温馨。在法国公园的大草坪,在兆丰公园的碧湖面上,年青的人们继续着三十年代上海繁华全盛期的记忆惯性,黑丝领结,白纱飘裙的沉浸在年华允诺给他们的奢侈中,浑然不觉岁月已在前方如何狰狞地等待着他们。

爱伦黄便是他们之中的一个。虽然她那条疲惫的人生航船,现在是暂泊在我们公司的港湾里,担任一位收入稳定的钢琴教师,但谁也说不准的是:她又会在哪一天一咬牙一跺脚,将船驶出港湾去,重经风浪。其实,爱伦黄这个名字就有些古怪,这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件中西合璧的产物——时代以及姓名的拥有者都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性格痕迹。爱伦是西洋女子名ELLEN的译音,“黄”当然是姓,但却模仿着西洋习惯,倒过来念。然而有一天,公司却收到了一封收件人为“黄凤仙”的信函。函件寄自香港的一家专打遗产官司的律师行,且还是急件。正准备退邮,我说:“先问问爱伦黄吧——看看同她有关系没有?”

我如此提议的原因是:大半年前她的第三任丈夫刚刚去世,虽然他是个据说是会经常对她犯点儿精神虐待症的丈夫,但她还是又挂黑纱又戴白花地折腾了好几个礼拜,从而让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如今她死了丈夫,她很不幸,她也很悲伤。同时,她也因此恢复了自由身。

爱伦黄之所说所为经常是藏有某种双重涵义的。有时别人一点即通,她却仍要执意地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见听者们快都忍受不下去了,也不再耐烦了,终也将她的隐义彻底给捅破,她才会停止了表演。但有时,却又义含模糊地把旁听者的思路引向了不知是何处的某条理解的死胡同里去,她却煞有其事地一经声明之后,便从此守口如瓶。比如说此回的“黄凤仙”,并没人特意去敲开琴房的门,将函件交给她,她是趁课隙的时间里出来走动走动,这才发现了那封放在了收发柜面上的律师信函的。

她随即一把将信抢在了手中,并迅速地将封面翻了个转,周围一阵环视之后,又悄悄地潜回琴房里去了。据说,脸色都有些发白。好在这么多年同事,大家对她性格的脉络多少也有些了解。再说了,香港这地方,谁也不会对谁的隐私有产生兴趣的时间和必要。然而,几个时辰之后,她又重新补了妆,再次自琴房中神色淡定地露了面,并趁着同事们也有不少个在场的机会,郑重其事宣布说:黄凤仙不是谁,黄凤仙正是她本人的原名——但哪又怎么啦?哪又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一天也快到了,你们不要以为我爱伦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秘,到时候大军一到,工会党组织一成立,就有人去告密……

告密?告谁?又向谁告?再说,“黄凤仙”与“那天”又有什么关系?“那天”又是指哪天?同事们面面相觑,等她再度回琴房上课后,才捧腹了好一阵。

但对于我,承蒙她总还另眼相待。这不仅因为我是这里的老板,而且还可能因为我不常笑她,总认定她那性格与举止的背后应该是藏有什么理由的。

“黄凤仙”信件后的没几天,果然,她另找了个机会来向我作出当面解释了。她是个一旦作出了解释的决定后,不管你爱听不爱听,她都要把已准备好了的那通话一吐而后快的人。然而于我,这只是对她曲折的人生故事又增多了一节发黄了色彩的伸展部而已。

她说,她是姑苏人,却生在了上海。那是二十年代之初的事了,在租界区,那时人口还很稀少。在她童年的记忆里,有一条叫作“四明里”的石库门弄堂,刚造不久,簇新的朱红砖墙上镶饰着整齐的水泥灰线。弄堂很宽敞,还有大铁门与看更人。那时的她大概只有三、四岁,净面乌发,伶俐乖巧,十分逗人喜爱,而“凤仙”就是她的乳名。再之前?再之前,他们应该也是从上海的某处搬到这里来的。反正,她只是听说自己在半岁的时候就死了生母,而这,可能便成了她日后坎坷人生的始端。尽管她可爱,活泼,但早已被深深地烙上了“克母”的罪名。父亲再娶,“四明里”可能就是他那时再筑的爱巢。当律师的父亲当年还不足五十,但已是缎袍瓜皮帽,手杖山羊须的呈现出一副准老人的模样来。继母当然还很年轻。她所记得的是父亲的那对老不敢正视她的,无奈的眼神,以及继母的那条嫩白粗壮的手臂,拧着她的耳朵,将她像小鸡一样地扔锁进一间晚上也不着灯的亭子间里,任她哭喊,没人敢应答,或伸以援手——这是在许多许多年之后,当她第一次读到夏洛蒂的《简·爱》时才放声大哭了出来:她,实在太像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啦!

她便这么地长大了,且升入高小班了。那年的深秋,在一个冷雨淅淅的晚上,她被从梦中轻轻摇醒。父亲就站在她床前,极其温柔地望着她,无言。“爹爹,……”

他摸出一包银元,沉甸甸地塞到了她的枕头底下:“……都已经交了钱了,从明天起,你将搬到学校去住……”

“搬到学校去住?住几天哪?”

“不,这是……是寄宿学校。”

她睡梦惺忪的眼睛困惑地望着父亲,两颗豆粒大的泪珠从父亲的眼眶中滚出来,她突然明白了一切,疯了一般地抽身掀被而出,扑入父亲的怀中。她无力的小手死命地掐进父亲瘦骨嶙嶙的肩胛里去,像溺水者抓住了一根漂浮而过的稻草:“爹爹,你别摔弃了我呀,你别……!”

她嗅到一股强烈的油脂味从父亲的领颈间蒸发出来,父亲的两块胛骨剧烈地颤动着——这是他无声抽泣的背部动作。

第二天一早,一辆挂着黄铜马灯的人力车便将她连同一只小皮箱一起载去了学校。她从此再没回过家,也没再见到过他——直到她快近二十岁了,连第一次专场音乐会都轰轰烈烈地开过了;后来在泰柬边境的那片农庄里,她接到一份“父亲病危速归”的加急电报时,她都抗拒这样做。她恨他,当然她也爱他,但她对他的爱平衡不了对他的恨。多少年后,那种脆弱的父爱,那种自父亲那儿缺少了的安全感,都转化成了另类需求,而向她伸出了那只始终都不肯缩回的,索讨的手。她渴求通过婚姻来满足,来获取——这便是她一生都在寻找,都在选择,而又都不决的原因,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二)

认识爱伦黄的第一幕至今仍清晰地保鲜在我的记忆里,且看来今后的岁月也很难再使它变得朦胧。

那是在九龙亚皆老街窝打老道汇流处的一家琴行里,当时我也才刚来港定居半年许。白日的正职干完后,傍晚与礼拜天的业余时间就去琴行里教提琴,欲在其中探索一番在港经营一项艺商并举事业的可行性。

年过半百了的她浓脂厚粉地飘进店来,而一股太强烈了的香水味先她而到达,又后她而留在了他人的鼻孔中。天气炎热,她十指蔻红点点外,十只露趾也一样,仿佛要在人体所有的肢端上都开放一盏醒目的霓虹灯那般。她四周围点头地向人打招呼,问候午安与“你好”之类——甚至也包括了素无谋面的我。她说的是广东话,但却明显地夹杂着沪式的语腔,而这,正是来港不久的我之听觉最易从他人的发音之中所鉴别出来的那种特征:上海人!这更令我产生了一种欲离凳而起,向她作一番自我介绍的冲动。但一位已在店里候她许久的西洋学生已先我而起立:“Good Afternoon,Miss Wong……(午安,黄老师)。”“Hello,How are you?Please follow me to the studio room,ok?(你好,请随我上琴房去,好吗?)”她流利的英语之中蕴含了一种明显的英式语音的顿挫韵,当然,这令我对她更刮目相看起来。

这就是香港,颓王败族,孤臣孽子,遗老遗少——而眼前这一位又算是何方神圣?一团疑云扩散着,还未及细想,已到了课隙的时间。我打开琴盒,拉一段巴赫还是门德尔松,想抓紧时间练练手指,就听得有敲门声传来。

“请进。”

半边粉脸自推开的门缝中挤了进来。“大音乐家,能与你谈谈吗?”——这样,我们便正式认识了。

倒不是她那么一句空洞的恭维话真让我得意了,连音乐家都沾不上边的我,更何来个“大”字?其实,她第一眼见到我的印象并不佳,胡须拉碴,一派颓废提琴手的模样。她一向喜爱高尚,喜爱清洁,喜爱富裕以及显赫,但她一样真诚地喜爱艺术。当时不是我,而是巴赫们旋律中的那种不可抵挡的魅力将她拉进了门来——这是多少年之后,当她已成了我们公司的一名雇员后方才告诉我的话。“聪明人一个装得比一个笨,有钱人一个装得比一个穷,嘿,这就是我们老板给我上的第一课!”——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算是一句变了形的恭维话?

并不像经常你在结识了一位普通的点头朋友后从此便就没了下文,直到你在某天意外遇见他(她)时才突然记起。与爱伦黄的相识带给你的常常是一连串出其不意的惊奇故事。

一天,她的课正好又与我的排在了同一时段内,我于是又能有幸目睹她上琴行来上班的一幕。脂粉香水蔻红自然不用说,这回她的身边多了一位二十岁上下的欧陆青年。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挺拔的鼻梁教人联想起阿尔卑斯山脉。他挽着她的手臂,样子十分亲昵。“来,叫UNCLE(叔叔)。”

“UNCLE,奈好。我系欧文(IRVING)。”青年用幽蓝的眼眸望着我,说的竟是一口极其标准的广东白话。

惊奇第一击。被一位比自己也小不了多少岁的人叫作UNCLE的感觉本已令我相当地局促不安,再说,连预先准备好的英文问候语,我也在刹那时流失得精光。“这位是……?”

“我儿子。”——惊奇第二击。而惊奇的第三、四击则是在几个星期乃至几个月后,陆续来到的。

“你看欧文的人品怎么样?”有一次,也是在课隙间,她在走廊中遇到我,便停下来这样问,神情有些自豪。

“很好——真很好。”我急忙回答,“漂亮又有朝气——他现在在哪儿?我的意思是……是说,他现在是在读书呢,还是工作?”

“他在酒店任公关。”她表情突趋冷漠,但下一句的表达却又将另一种热情在她脸上被点燃起来,“他就像他的父亲,像极了!简直就是他父亲年轻时的化身——”她略作停顿,似乎在等待一个我会询问有关“他父亲”之种种细节的可能性,但我只“哦”了一声,并无下文。

“——他是英国人,”她只能再追加了一句。

“谁?”

“欧文的父亲。”

但我也只是用“噢”代替了“哦”——英国人,美国人还是德国人并不重要,反正,这样一个儿子的父亲,或者说,这么一个儿子的母亲的丈夫当然不会是中国人。这在香港是件很普通的事,也是我在知道她有这么个儿子时,早已在心中肯定了的事实,再说,打听别人私事从不是我的习惯。于是,谈话便这么中断了。

一星期后,我又在琴行门口碰见了她。我们在路边站定,亚皆老街上的双层巴士来回驶过,废气噪音之外,更有一种歪歪斜斜地好像随时准备冲上街来的趋势。“我们去喝杯咖啡,好吗?”她指指琴行隔壁的一家灯光幽暗,装修别致的咖啡馆。而我看了看表,觉得推托似乎有点缺乏理由。

“听说你家很有钱,住半山区。”刚坐下,点了饮料,她便单刀直入,眼中勃勃着兴趣的光彩,“怎么不去开一家琴行?去,去开一家!开了我来帮忙——”

“假如真有那一天的话,一定找你。”我淡淡地推挡了一句,想回避转一个话题,“你就这么一个孩子吗?”

“什么?”她抬起眼来望着我,“我……我还有个女儿。”

“女儿?那一定很漂亮啦。”

“为什么?”

“你儿子都已经那么帅,就甭说女儿了——混血儿一般都很漂亮,不是嘛?”

“但她是中国人。”

我沉默了,明显地感到触及了一条无形的禁区线。我把目光他望别移而去,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屋角的一盏壁灯上,一股浓浓的咖啡香弥漫在屋内,一个戴红领结的侍者托着盘子,直挺挺地走过。

当然,这一切一切的谜底后来总是会有那么一回被揭开的时候——我们毕竟相识了这么些年了,而且还反复而又反复地同过事。只是每一次与她的谈话常叫人有一种从钢丝一端走向另一端的惴惴不安感,这使我产生出了一种可以回避就能回避她一下的欲望。但于她,或者就是因为了我的这种对他人隐私毫不感兴趣的个性,而滋生出一种莫明的信任来。这,便是其中的某一次。

“欧文他爸爸死了,是心肌梗塞……”有一天,她突然在一种极不协调的上下文中向我宣布这么个消息。

“是吗?”我震惊非常,并下意识地为自己调节好了一种向她示哀的极端姿态,但她的脸部表情并不显示出有一桩惊天动地事件发生后的那种强烈的反应。“在哪儿过的生?”

“伦敦。”

“几时的事?”

“二十五年前。”

“啊?!——”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这,又是另一次。那会儿,我太太也已从上海申请来了香港定居,她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请爱伦黄一同出来去帝苑酒店(ROYAL GARDEN)的LOBBY(大堂)内厅咖啡座消磨一个礼拜天的下午。周围人造喷泉淙淙,一株绢织的桃花树正“怒放”出一种如火如荼的盛开态势。一个菲律宾乐手坐在大理石人工岛的一架三角琴旁,正掀背俯身地弹奏着RICHARD的那首《水边的阿蒂丽娜》。飘忽的琶音流动出一种人生经历,爱伦黄弹开了她硬质手袋的金属环扣,取出一张发黄的135型照片,递到了我们的眼前。

照片上一个着短袖香港衫的青年人正叉手张腿地站立在马路中央,微笑地等待着相机快门按下的那个瞬间。他脸膛黝黑手臂也黝黑。周围是一派上海的盛夏景象,背景中写着英文彩字的大光明戏院的玻璃楼壳就矗立在他身后。几个着仿绸衫戴白礼帽的行人刚巧在此时迈开了匆匆的脚步。而一行模糊的铅笔字迹留在了相片的背面:1941年8月,摄于沪上。“就是他。”

“谁?”

“我女儿的父亲。”

我们当然知道这便是那位每个星期三六都要持花等她放课的泰国侨生,当时他正在国立美专攻读油画。他苦苦追求了她五年,在消耗了不知多少朵红白玫瑰之后,终于在1947年的5月,才能扶着一个大了肚子的她登上一艘美国邮轮,途经东海、南海、南中国海、暹罗湾,踏上了泰国的土地。之后,再一路长途车程,他们又疲惫不堪地来到了一片接近柬埔寨边境的农庄里,那儿是他的祖业,他在那儿出生。

而她,也在那儿生下了她的第一胎。这是个女儿,她为她取名叫丽莎(LISA)。这些,都是我们在没见到那帧发黄照片前就已了解了的事。然而,一个画家与一个音乐家的结合并没能写成一部有始有终的爱情长篇,她在一年之后便离开了他,而且是在某个朗月之夜突然消失的。她说,她忍受不了那种寂寞,更忍受不了那里的风俗:在终年是炎夏的泰国,为了多子多孙,主人与女佣间的私通,据说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与她私奔的是一位曾参加过二战的英国飞行员,而他的照片我们也是在那一次同时见到。他更年轻,年轻得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大男孩。他额上佩戴一副航空镜,身上穿一件皮茄克,细顺的鬈发柔软地贴在头顶上。他像欧文,但更像某位黑白片时代的,颇觉眼熟了的影片男主角,正准备告别情人,驾机冲霄赴前线。

她不顾一切地与他一同来到了香港,这是她生命之中最浪漫的一个时期。碧天细沙,棕榈风帆;星斗海潮,烛光晚餐。有时在墨绿的有轨电车上摇晃过湾仔古朴的街市,有时则嬉笑地奔跑上中环石板街的陡峭台阶,一个弯腰以及气喘的动作之后,便是闪电般的拥抱与烈火样的炽吻——他们,只是生活在梦中!

在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生活轨迹的朗月夜之后的多少年,其实,她也曾回去过,回到过那片靠贴在泰柬边境的农庄去过。而到了那时,她才知道,原来家中的那位油黑肥胖的女佣已替代了她的位置。他与她,或者再加上一打其他的女人,已有了十三个孩子。他老了,他望她的眼神令她记起了当年她自己父亲望她的那一种。而最可怜的是那个被她遗弃了的丽莎,一撩就是二十多年。她已变得怪癖而内向——她始终没曾结婚,直到现在。她说,她既怕女人更怕男人。而所有这些,爱伦黄应该都是理解的。她毕竟是她的母亲,她爱她,她也爱她。但她们中间却永远相隔着一座不可被逾越的亲情的高墙。她想推翻它,她也想;但她推不倒它,她也一样不能。

爱伦黄的身世故事到此暂告一段落。我们款步走出帝苑酒店的大门,两个穿金红制服的后生,拉开大门,笔挺地站立在了两旁。

门外已是七十年代末的香港了,阳光猛烈,照射在人背上产生出一钟热辣辣的渗透感来。从刚落成不久的尖东休憩区放眼而去,对岸港岛参参差差的楼厦的森林正隐隐约约在一层浅蓝色的雾汽里。我扶着怀孕的妻子慢慢地行走在傍海的漫步径上。走在另一边的她也挽住了我妻子的另一条胳膊:“我也有过两次类似的经历,女人在走过这段历程时的感情最脆弱也最复杂。”她冲着我莫名其妙地笑了笑,完了再向我妻子肚腹上的那条动人的曲线丢去了理解的一瞥。“而且,两次都是登船离开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地方。一次是从上海去泰国,由他扶着我;而另一次则是从香港回厦门,孤单一人,时间是在1950年的2月。”

(三)

1979和1980年的我,蓄着长发,戴着一副深褐色的宽边眼镜,喇叭裤,人造丝T恤衫以及一双圆头半高跟皮鞋——这些都是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士们的时尚打扮。

我正忙碌非常地奔进奔出,要开一家琴行,本来只是说说而已,现在居然到了正式筹备的阶段。妻子快生产了,仍挺着个大肚子帮我手,父母亲都老了,打算将他们经营了多年的企业与产业都一并归交我去管理。

我兑现了我的诺言,打电话给爱伦黄。“是吗?”她在电话的另一端高兴地大声叫了起来,并立时搭的士从九龙那头穿街过隧道,赶来了香港的太古城区。

太古城那时还是个发展刚不久的大型地产的蓝图项目,英资的太古集团计划在这片昔日的船坞上建造全球最具现代生活品位的中产阶级住宅区。对于英资、英国甚至英国人,她似乎都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听说是太古的发展计划,她便更来劲了,硬押着我以及我的那位当时已十分不利于行的太太,绕过了一幢大厦走上了一个花园平台,再绕过另一幢大厦,又登上新一片平台,满太古城的参观、观赏。她站立在栽种满了绿色植物的清醒气息中,仰望天空与浮云,说,假如哪天她也能搬来这里住就好啰。这儿的天空似乎也比九龙区的更蓝,“而且,”她还很轻声地加多了一句,“他那时便是在国泰航空驾驶飞机。”——没人去应她,也没人再追问她多些什么,在香港,谁都知道,国泰航空正是太古集团旗下的一项重要的业务分支。

当在新琴行的办公室里坐下时,别说我太太,就连我,都大汗淋漓,腿瘫如泥了。但爱伦黄的兴致仍很高昂,她用手绢抹了抹汗津津的额头,呷一口职员端送上来的冰七喜,取出两本册集来。这是两册相片与报刊的剪辑本,记录着她从乐里程上的每一步脚印。她曾给不给过第二个人看,我不清楚;反正,这是我的第一,也是唯一一次的翻阅。为着一个她所希望能获得的新职位,这种资历的呈送,她认为是有必要的。

厚厚的两册岁月的缩影叠摆在我们面前。册集呈现出了一种厚薄层次上的极度不均匀,剪报脆黄的折叠边缘裸露出在集外。在自制的厚马粪纸的其中一册的封面上,她用粗黑的水笔写着:LONG LONG AGO……(很久很久之前……);而另一个册集上的则是:WHEN I WAS YONG……(我也曾年轻过……)。我与太太的共同选择都是后一册,并将它打开。

第一页是空白的,除了在中央镶有一幅她本人摄于四十年代上海王开照相馆的八英寸的着色彩照外。我望望太太,我见到她也正同时在望我——事实上,我们都惊呆了,这就是我们所认识的爱伦黄吗?美丽、高贵、飘逸,简直是中国的英格丽·褒曼!岁月真会作弄人,我们谁都不敢抬起眼来对比她的那几条深深而又狠狠的粉沟。至于太太的想像,我则更清楚:这会不会是一切女人都逃不的宿命呢?事后,我们在谈到进入大脑的第一个想法时,发现竟然高度一致:青年画家怎么可能不痴恋她?一朵出水芙蓉,含苞待放在雨后的晨曦中。

册集承载着她昔日的辉煌,以及有关于那个时代的种种记忆细节,一旦被打开,便不由分说,气息浓烈的,迎面扑鼻而来。许多几乎错位了整块时代的人物的面孔,遥远如传说,恍惚如隔世。李维宁,那位曾培养出了中国第一代音乐家的音乐教育家,“知道那首歌吗?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她边说,边随手打开了身边的一架钢琴盖自弹自唱了起来,“他,便是这首当时风行一时歌曲的词曲者。”但我们都摇头,“没听说过?没听说过就算了,继续往下看——”

声乐系的周小燕,弦乐系的马思聪,钢琴系的吴乐懿,指挥系的李德伦,那些曾使我们这些习乐晚辈像星座一样仰望的名字的拥有者们竟都是她的同窗或学长。假如不经她指点,谁也无法从那些135相片的密密麻麻的面孔的丛林中去将他们各自一一辨认出来。随着册集的翻阅,她本人也愈趋成熟,开第一次个唱会了,在音专礼堂,第二次在辣菲德路某戏院,第三次在“兰心”,第四次在“美琪”,第五次在……。当时的上海市长前来道贺,台前摆满了鲜花;一张整版彩照,更赫然记载了泰国的帝后与她左右各一边的合影,她站在了中间,拖着演唱会穿的白色纱裙,钻戒与眼瞳一块儿在镁光灯下闪烁发亮。爱伦黄在上海开演唱会成功!爱伦黄在曼谷开演唱会成功!爱伦黄在新加坡开演唱会成功!爱伦黄在吉隆坡开演唱会成功!爱伦黄在香港开演唱会成功!爱伦黄……!妙龄与艺术,美姿与歌喉,中英文报纸一哄而上,她变成了究竟是属于人间还是天堂的一种身份都无法确定了。然而,就在这生命与事业的颠峰上,她,突然从上海消失,让记者以及她的崇仰者们像追踪着像风一样飘忽的,她昔日所留下的,日渐稀薄了去的气息以及投影,无奈而怅然。直至第二颗新星又从社会的地平线上升起,而她便被人们从记忆之中从此抹去,直到今天。

她离开了上海,就是在那个致命的五月的早晨,她被戴着白色细藤凉帽的他轻轻地扶进了“总统”号的船舱。“女人哪,明知爱情是陷阱,也甘心情愿地往下跳!”她的目光从旧报的剪贴上慢慢而又缓缓地抬起来,仿佛在攀着一根援藤,企图从“陷阱”里爬出来一般——而我们这才记起:那两张已被我们熟悉了的面孔似乎从未在这两本册集中出现过。

爱是另一主题,她这样解释,音乐让人神往,爱情叫人心碎;我只是不愿自己在阅读流水般的美好忆程时遭受痛苦的困扰与打断而已。

然而,当她成了我们公司的正式雇员后,常令我们为之困扰与打断的却是那第三个名字和第三张面孔。他姓邓,一个退了休的日本导游,她的现任丈夫。比如说,她会经常鼻青脸肿地来公司上班,并一个上午脾气暴躁,借口训斥,吓得学生们一个个的站在了琴房的门口,连敲门内进的勇气都没有。有一段时期,她变得更加古怪,两眼珠突出,神色惊怖。她四面环视,仿佛周围都隐藏着杀机。同事们也都有几个很同情她的,问她,近来老邓对你怎么啦?没打你吗?她说,打我?你怎么知道他打我?——上帝说,诽谤也是一种罪。她更渐渐变得语无伦次起来,并伴有通宵失眠症以及听到谁在不停地呼唤她的名字,她怀疑这是欧文的父亲。但我们觉得情况有点不妙,拖着她去见了医生。这,才真相大白。原来她已患了精神分裂的初期症状,吃了药打了针,病休了整整三个月才算逐步好转。

再一回的情况更是惊险。那天已过了上课时间很久,仍不见她的影踪,一连几个学生等候在大堂里。安排课程的小姐又拨电话又打招呼,急得团团转。忽然,就有电话进来。电话来自于差馆(警察署),告诉说,爱伦黄现在在伊利莎白医院急诊室,她被人斩伤了!果然,过不一会儿,一个军装警员便陪着缠满了绑纱带的她来到了琴行。我慌忙将他们请进办公室中,这才知道,斩伤她的人确实是老邓。

“还不是为使用一只电饭煲的小小口角?”当警员录完口供走了之后,她轻描淡写地这样说,面色苍白,嘴唇颤抖,手臂上六寸长的伤口仍在渗血不断。“原谅他吧,上帝,他是个粗人……”说完在胸前划了个十字,之后,便不再言语了。

她的这种守口如瓶以及动辄就怀疑他人询问动机的个性,令大多数同事对她的事都不再有过问的兴趣和勇气。但有时,在某些氛围合拍的场合中,她倒也会即兴地蹦跳出几句按耐不住的论断来让人吃了一惊的同时,也叫人有了一闪而过能窥探到她内心秘密某种可能。

这通常是有关于那些男欢女爱情节的。

她会很一针见血地评断说,自己其实是一个最容易堕入恋爱,然而又是个最厌恶性爱的人:“污浊邋遢!”在这种非常时刻,她会突然地使用一句广东土语来表达一种刹那间的强烈情绪——即使她的对话者是一个诸如像我那样纯种的上海人——“噻!咪搞我(不要来搞我)!”她说着,便将一条皱巴巴的苍白手臂自半空中断然划下,似乎要与那“污浊邋遢的”性爱一刀两断似的。“没有温存的性爱最残酷,做起上来呼哧呼哧地像头野兽;干完活,便又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徒然插入这么一段“三级”情节,没有所指,也没非所指,令所有在场的人都有些感到脸热,她却若无其事地将目光望去了别处。她说,她一生有过三次婚姻,一次美满一次浪漫一次糟糕。虽然只有我才了解那前两次,但同事们都明白所谓糟糕的是指哪一次。有时,她还会指导某个新近刚堕入了情网的女同事说,其实,爱是一种缘份,不能强求更不要错过;但最重要的还是:爱要专一,千万不要像我……

她会于此突然自断了话头,让大家静候着一截永远也不再会有的下文。其实,是没人不想能听个究竟的,却谁,也不敢贸然提出,只得怔怔地望着她略见微驼了的背影走回琴房去。几分钟后,那首凄美的萧邦升f小调夜曲的旋律便又从琴房中飘了出来。

升f小调夜曲是一首萧邦的并不很热门的作品,但却一直是她情感演奏会的保留节目。每逢雨灰的早晨,她都不会错失时机地提早来到公司,躲进琴房与萧邦对话。她喜爱自弹自唱的还有那首叫作MEMORY(往事)的名曲,声音颤抖且有少少走调。这是一个老年的,久经荒废了歌喉的歌唱家所常见的情形,她不会不清楚,然而,她却执意要唱,她并不理会他人会对此产生些什么感受,她就是要唱。她不唱给谁听,她唱给她自己听,唱给自己年轻的岁月听,唱给某段记忆听。而记忆是人生最丰富的矿藏,有的能开产,有的则永远只能埋藏。

就像每年的Christmas Eve(圣诞前夜),对于爱伦黄来说,永远是个隆重非凡的日子。再欢乐的舞会还是聚餐她都一概推却,而她的节目总是那同一套,且一早就安排好了的。她会打电话去半岛酒店预定一间临海的单间,以及一辆酒店的“劳斯莱斯”会驶到她的那幢位于尖沙嘴老街上的旧公寓的门前。一身盛装的她出现了,这种三十年代的淑女型打扮,残破的公寓,嘈杂的旧街与贼亮乌黑、金光闪闪的最新款“劳斯莱斯”房车形成了一种错乱了时空的滑稽感。令那些连港督与巨星们的出现也未必会引起哄动的香港人都驻足围观了起来。但她可不理这些,在徽服笔挺的司机的伺候下,从容钻入房车,绝尘而去。她要去那张浆白了台布的长桌跟前去独自享受一顿烛光晚餐。这是一种一掷千金的消费,消耗的可能是她三个月薪金的总和,但她并不觉得不值得:租界期的青春岁月,曼谷酒吧的温柔灯光一一复活,虽是单独面对,但她总是在幻想有一袭人影一直在陪伴着她。烛光跳跃,一切便恍惚在了不稳定的幻觉中……究竟,这段情结对应着的是她记忆里的哪个盲点?没人——可能包括她自己——都说不清。

但人们总会下意识地将她的这类怪癖与她当前婚姻的不幸去作某种暗联。那时候,她的那位有着阿尔卑斯山脊鼻梁的儿子已经结婚,娶的是一个单眼皮高颧骨的广东女人,并追随酒店举家移居去了美国。女儿虽仍保持独身,却已恢复了与她的往来。每月至少有一回从泰国打长途来琴行,从而将她置于了一片雀跃的快乐之中足足有好多天。按理说,年逾花甲的老夫妻俩,相敬相爱,相助相扶的过日子应已进入了一个顺理成章的阶段,然而,鼻青脸肿,绷布膏贴,惊恐窜入琴房不再露面的日子每隔若干时段,总难免会有上演一两次的镜头重新剪辑,令同事们见怪不怪,每次至多也只是用手指戳一戳那扇紧闭的琴房门,扮一个鬼脸,或作出个“嘘”字封口的动作,继而再摇头感叹一番就算是过去了。

有一年,形势在发展得愈来愈严重之后,她突然于某一日,以人间蒸发的形式消失了。差馆打来电话,她的亲友们打来电话,连老邓,也来过电话询问她的下落。而我们的课程安排更是由于她的突然离开而被全盘打乱。但几个月后,她又出现了,我们这才知道,她去的是她那单眼皮媳妇的加州的家中。这种情形又再出现过好几回,但每次都以她黯然回归香港,回归我们的琴行,回归琴行的那间琴房,回归升f小调的萧邦而告终。我们向她提出严正警告,说,如果还有下一次的话,琴行将不再会扮演她生存航船的避风港了。而她,也知错地垂下了眼睑来。幸亏她与欧文的关系也陷入了一段相当长的冰川期,互相除了每年一次的圣诞卡往来外,再无其他的信息相通。稳定,因而,便也相对有了好多年。

但有一次,普遍被我们想像成野狼一匹,黑猩猩一只或蛮狮一头的老邓让大家都有了个见识的机会。这是个大雨滂沱的傍晚,他挽着裤腿,拖着拖鞋,为爱伦黄送来了雨具。

“老板!——”当她那曾受过训练的女高音尖嗓在店堂里响起时,我正躲进办公室里,准备进入写一首雨中黄昏诗的创作意境,“老邓拜候您来啦!”我拉开趟门,揉一揉眼睛:谁?老邓?我只见到一位高大润泽的谦谦老者笑容和蔼地站在了店堂的中央,而爱伦黄则表情十分灿烂地站在他的一边。

他伸出手来与我相握,我发现,这是一双柔软而多肉的大手。他说:“久仰阁下大名,年轻有为,才思并茂——”倒不是他的恭维话让我失重,而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他身上侦查出任何狮狼河马之类的隐藏习性来。我们闲谈了有相当一会儿,他们才离去。那天,爱伦黄的情绪是亢奋的,她在琴行里跳出跳进,又拖凳又倒茶又开冰箱又取饮料地忙个不停,俨然一位女主人的姿态。她望望谈话之中的我和他,眉宇间有一种古怪的自豪感。末了,她挽着他的手臂一同离开,他为她打开伞,而她,竟将头依靠在他宽厚的肩上,表情羞涩温柔得像个初恋的少女。

她当着老邓面的真实表演令我与同事们都一个个的大跌眼镜;虽然我们大家都未曾作出过些什么,但却从此在心中都不约而同地对老邓负担上了一种莫名的歉疚感。

然而,她对这些似乎都毫无体察,照旧早晨傍晚上班下班,鼻青脸肿神情惊慌之戏照演,对“糟糕”婚姻的暗示一样透露,直到有一天。

那天,她表情广漠地走进琴行宣布说:老邓,他死了。死在了玛丽医院急诊室,死因是高血压糖尿病。她说,最惨的是他被锯了一条腿之后又锯了另一条。见到他只剩下了半截肢体,昏迷不醒地躺在白被单覆盖的床上时,她哭了。她想到他神采飞扬高大魁梧的昔日,想到他呼哧呼哧地趴在她身上所做的一切。“哪怕是在孽缘中也都可以提炼出爱啊!”她说。

我抬起眼来去勇敢面对她脸上的那几凹残忍的粉沟,时间与场景是在“黄凤仙”的故事刚刚讲完后的那个午休时刻——人生常是一出倒叙的戏。而她的那场的最始一章却是一直保留到现在才添补上去的。

她的童年故事虽让我感动,但我已没时间来表达啊呀嗬呀一类的同情或感慨了。首先是下午开工的时间已近,再说我也是真有点儿正经事要与她好好相谈。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老邓过世,而她又以太太的名义继承了那笔不大也不小之遗产的消息传出后,各方关系的解冻期也随之来临。先是儿子打来长途,接着便是那位单眼皮的儿媳。他们说什么也要叫她来加州与他们共同生活,理由是母亲老了,还把她一个人丢弃在香港,早干晚干的,做儿女的能安心么?他们虽都已入了美籍,但中国的孝道永远还是要遵循的。

爱伦黄对他们的关怀表示了理所当然的感谢,但她还是有她自己的打算。她神神秘秘,她鬼鬼祟祟,她总在怀疑根本就无暇来过问她私事的众人们都在注视她的一切。她竟引来了一个大胡子的澳洲人,体格壮健,满头银发,躲进琴房,一谈便是整日。有人还见到她挽着大胡子的手臂漫步在中环某著名的商场里。“这是最后的机会啦,她理应好好珍惜,合理安排这笔老本——但她的事,别人还是少出主意为妙。”背地里,同事们的议论无非都是环绕这同一种观点展开来的。看来,只剩下我了,为了她好,我觉得我有责任找她作一次恳谈。

我说,我要说的也就是这么些。

她支吾着,扯此涉彼,尽量作一些离题的漫游。“四明里,”她突然冒出了个新的请求来,“除了美专与音专的旧址,在你回上海时,能不能同时为我确定一下四明里所在的方位呢?如果可以,又能不能为我拍摄一幅目前的弄口照片?”

我说,当然可以,当然可以啦。

到时别又说忘了啊,她笑了,成功地把主题导向了“四明里”而笑。而下午的开课时间也恰巧在此刻到达。

(四)

正如她所告诉我的那样:她再度挺着个大肚子从香港登船赴厦门的时间是在1950年的2月。这是当境外的一切前途通道,看起来似乎都已向她关闭了之后。

欧文的父亲死于心肌梗塞。当然,那时还没欧文这个名字,但却已存在了今后将会被唤作欧文的那块生命的肉体,肉体留在她的肚子里,肚子搁在赴厦门之船的某舱某房某铺位之上。再说——我必须在此严肃声明——她的话未必全可信,一是幻觉,二是经常会另藏隐情。飞机师患的究竟是不是心肌梗塞?甚至,他有没有真死?还是有在伦敦,或在苏格兰某小镇上,搂着另一个金发女郎接吻作爱,然后再让她怀上一个不叫欧文的欧文?所有这些均存疑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再也见不着他了,她的那段石班街梯级上互相追逐嬉笑的情节,只能永远地留存在了她记忆的底片上。于她而言,他的确已死——而且是死于某类心变之症。

画家再娶也值得探讨。一是娶的是否就是那个他俩昔日的婢女?二是真会育有十三个那么庞大的子女连队?三是与婢女通奸难道真是当地风俗——怎么很少有人听说?反正,农庄的正门与边门都已向她关闭,她明白,挺着一个大肚子去找回不辞而别的前夫,破镜重圆的机会几近于零。再美的诱姿,再甜的蜜语都再难施返魂之术——尤其是在那个时代的,那个闭塞的地区。

于是,她想起了上海,上海的那些色彩斑斓的岁月。

其实,在回国之前,她在香港也已暂住过若干月。那时节,内地乾坤已换,天地变色。每日从罗湖关口流入的避难人口不下几千。其中不乏拎皮箱咬雪茄的厂主商贾,但更多的是提篮挑担的城镇贫民,以及军队溃散了之后的败兵残勇。英国政府将他们聚居在九龙一处叫“调景岭”的山顶上,在那儿,他们过着缺水无电的日子,等待到不知将会是哪一日。

所有这些,报上的报道无日无之。但她全不理会,记忆中的上海玫瑰园图在远方向她招手,她悄悄地登上了那艘空荡荡的返国的班船,待到房东发现她那张留言条再电告她在港的亲友时,她早已悠荡在了大海的碧波之上了。

这便是她的个性——直到今天。抗争命运,叛逆传统,挑战社会,蔑视人言,集可爱可恨可敬可憎可惜可怜于一身。当时的她刚三十出头的年纪,亮丽的像一朵盛放的牡丹,浪漫之血在她全身流动,艺术之魂在她额前召唤,她将梦与现实混为了一谈。

她在轮船到港的汽笛声中走下舷梯,激动,盼望,同时也发觉,原来全船除了她,只有寥寥数位搭客。

她从未到过厦门,也想不到厦门竟是个如此破烂的城市。码头上空荡荡的,几个佩武装带与手枪的军管会人员来回走动。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设在当路口上,一个先她而下的入境者被示意去桌前作出登记。这是后来,当她再度回到香港后才了解到的历史事实:当时对岸的金门解放战,我军所向披靡的铁甲雄狮碰巧(还是碰不巧?)刚失利了一役,因此厦门的形势更显严峻。她眩目的打扮,她耀眼的美丽,并不能令那几位军服穿着者分心,相反倒更使人增添了几分怀疑的色彩——所谓美蒋女特不是一个个都拥有桃花般的姿色,毒蛇样身段的?

总之,她回国来的天时地利人和诸因素上均存有误差。

她被分配到一所机关模样的地方去学习,两个穿灰布干部服的女人终日与她为伴。她填了履历表,写过一份“情况说明”之类的文件。飞机师?什么?你怀了英国飞行员的骨肉?——她想不到她根本不认为是什么的什么居然会掀起轩然大波。同她来谈话的人更多了,除了女干部还有男干部。白天,在宿舍在走廊上在饭厅或叫去办公室;晚上,则搬张板凳坐到屋外的那块类似于打谷坪的方场上。谈话的内容无非是要她回忆回忆了再回忆,细节细节了再细节。他们一个个地态度和蔼,笑容可掬,然而言语之间却藏着有一种绝不能让你有逃遁机会的围剿感。她被“追赶”得很有些累了,想上街去买些零用品。但他们说,这你就不用操心啦,区区小事,让我们来替你代办就是了。而她这才记起,自己似乎已有数星期不曾踏出过这所大院的门口了。有一次的晚间谈话,逆着月光,她依稀见到院墙上的一道铁丝网以及一个横挎枪的人影晃动在高高的瞭望台上——她,突然明白了一切。

“让我回上海去!”她吼得昏天黑地。

但情况好像并不似她想象得那么坏:灰布装的女人坐到她病倒了的床前来安慰她,向她作出解释,给她送来了缓解头痛与失眠的药丸。最后,一位身材高大的“龚同志”出现了,他是她在内地上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印象深刻的男人(令她“印象深刻”的似乎总是男人)。他笑吟吟地向她伸出手来:爱伦黄同志(第一次被人唤作“同志”的感觉亲切感人得几乎使她掉泪——尤其在月光,铁网与挎枪的人影之后),我们(“我们”指谁?)是相信你回国来参加新生活建设的决心的。祖国欢迎你!人民欢迎你!组织上(组织?什么组织?我并未参加过任何组织哇!)欢迎你!

虽然,对他谈话的通篇还有相当的一些不甚理解,但她的心情是充满了兴奋以及感动的。她预感到即将出来的阳光,她觉得只有他所说的一切才合情理。她恰如其分地运用了一句刚学成不久的表达法:“龚同志,您的话真是说到咱心坎里去啦!”她觉得很得意,于是,她笑了,龚同志笑了,大家都笑了。

第二天一早,她就被送上了北上的火车,带着一封火漆封印的介绍信,她回到了阔别三年的上海。

她悄悄地回来,就像她悄悄地离去。她见回上海的第一个冲动就是想哭,她觉得她对不起上海,她记起了徐志摩的一首诗或者萧邦的某首乐曲。这是三十多年后的一个阳光耀眼的琴行下午,她说给我听她当时的感受。

落地大玻璃窗外的太古城平台花园上,树阴翠绿,蝉鸣震天,她刚好准备打开冰箱取一罐饮料来喝时,如此回头来望着我们。那天下午她没课,而我与太太又恰好带上了两个刚放假在家的女儿一同到公司来消磨一个暑午。“嘿!都这么亭亭玉立了!”她很喜欢小孩,尤其是我那两个可爱的女儿。她说,她是亲眼看着我太太如何怀孕,如何抱着她们,领着她们,手推车推着她们,一年年地,她们就如此这般地长大了。每次见面,她都要重复这同一句话,余下的一半,她不说,我也能替她补上:“——那我们还能不老吗?”

其实,所谓“老”,只是她说说而已的一种心理逆动,因为下一刻,她已同两个孩子玩成一群,闹成一堆,笑作一团了。她教她们跳苏格兰舞,跳法兰西宫廷舞;她扮绅士,而让她们充当淑女。她一圈又一圈地跳完了三拍跳四拍,邀完了这个又邀那个。直跳到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才肯余笑袅袅地退下阵来,走到冰箱前,想喝点什么来消热兼补充水分的流失。

她取出一瓶矿泉水,旋开蓝色的瓶盖,喝了一口,顺势拉出身边的一张琴凳坐了下来:“人是有缘份的,他救了我,但我却被注定与他仅有一面之缘。”她指的是那位龚同志,那位气宇轩昂,心底又善良的龚同志。她说,记忆有时会奇迹般地将一场场人生断幕清晰的,呈放大型的,反复放映在你的眼前,却让它的上下文都隐没在了绝对的黑暗之中。此类人生镜头甚至细微得诸如某人手指的长度,手背的质感,眨眼时的神韵,以及脖子通往肩胛处去的某一块疤痕都深刻得怎么样都无法从记忆中抹去——她指的当然还是龚同志。因为当时是他送她上的车,火车临动时,他自车厢下握着她从车厢上方伸出来的手说道:我有一个小小的私人要求,能提吗?她的心止不住地一阵狂跳。然而,他说的却是:爱伦黄这个名字读来怪别扭的,黄是你的姓吧?假如改成黄爱国或黄新生什么的,不更好?

她没听他的话,当然,她不会听的。

在内地,第二个令她无法从“记忆之中抹去”的男人是一位姓李姓的校长。

那时,她已安抵上海。孩子也已在某家外国人留下的教会医院中顺利产下,且被宋庆龄基金会创办的幼稚园暨托婴所接纳全托。这是一家只有高级干部和社会名流的子女才能得以入门的机构:高雅、整洁、师资优秀,托费则基本全免。人民政府对她另眼相待这一点,即使在几十年后的今天说起,她还不得不认可。

而她自己则被归口去了一所中学担任音乐教员。这所叫作“天山”的中学,她也说不清应该是坐落在上海哪个方位的哪个角落里。反正是一条路转上一条街,一条街再拐上另一条路,在接近市郊的交接地段,学校便到了。

学校有几排平房式的教育楼,一片沙砾地的操场,几座已经剥落了颜色的篮球架;刮风的日子,当她夹着琴谱疾步走过操场,走向对面的教室时,她必须眯眼遮额,低首而过,一不凑巧,就会有小沙粒被吹进眼睛里去的麻烦。

学校还有一位姓李的校长。

时近1954年年尾。镇反之后是肃反,肃反之后又轮到三反五反。岁月在“反”字声中过去。反反得正,不反倒了反动派,又哪能迈得开社会主义的正步?——这是当时人们的理解逻辑。霞飞路上的舞厅一家家地关闭,舞女们作鸟兽散;美国电影逐步绝迹;咖啡馆也只剩下不多的几家,经营惨淡,不知是没人愿,还是没人敢,前往光顾。

她带回国来的香水用完了。上海从前满街满市的进口香水不知何时都消失了踪影,她问了好几家老牌商店,一律摇头,且被人以一种带点儿嫌恶与疑问的目光凝望着。现在的女人怎么啦?怎么一下子都不用香水了呢?但她却觉得香水是一种非备不可的用品。不搽香水的日子几乎一天也不能过,一身汗臭,连自己的嗅觉都过不了关,还用说别人?

照理说,她不是反动派不是反革命也不是反动资本家——她当然不是——但又好像这样样都与她有些关联。政治学习,小组开会,每个人的目光都“刷刷”地射向她:爱伦黄,看你的浪费!丝袜一打打地用,勾丝一只扔掉一双;爱伦黄,看你的三寸高跟鞋!看你的银狐皮大衣!看你的口红!看你的甲油!……你的这种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该不该批判?你的这种资产阶级的思想配不配做人民教师?爱伦黄,看你的香水!看你的“力士”!看你的“玉兰”!看你的“密丝佛陀”!——你知不知道这些都是帝国主义的产品?爱伦黄!……她吓坏了,她真害怕他(她)们会叫喊出“看你的睡袍!”“看你的胸罩!”“看你的三角裤!”来。她换了件宽大的列宁装棉袄,剪了个童花式短发;她躲躲闪闪,她回回避避,连年许没见的好友前来探望她,打对面经过竟也认不出她来。

每遇这种窘况,李校长都会在暗中保护她。他在全校的大会上说,建设新社会不是指形式,而是指内容。互帮互勉互助互爱,共同奔向共产主义的美好明天,不正是我们党一贯向我们提出的要求吗?私下里,他则提醒别人说,爱伦黄是华侨,她从国外来,她还有过一个外国人的丈夫,这些已经组织上审查过,我也了解,大家对她的要求不能过高。李校长很有些权威,李校长又是领导,他看到的材料别人看不到,他不清楚谁清楚?于是,爱伦黄的压力便开始减低,她发现周围有了些笑脸,但,不知道她当时是否已患有精神幻觉一类的症状,反正她敏感到这笑容的底层正隐藏了些什么,正压制了些什么。它们在等待时机,一旦有一天爆发,其能量将加倍可怕。

李校长把她叫到校长室。他叫她不用担心,浓妆艳抹或者太惹眼,淡施脂粉还是可以的。丝袜高跟鞋,其他同事也都有穿么,没关系——啊?没关系的!她感激地望着李校长,他五十开外,肩宽体魁,温文儒雅,一头花白了的寸发,让人一望就能产生出一种安全感来。他告诉她,他毕业于三十年代某届的圣约翰大学的英国文学系,他没提到他的太太,却说他有二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间的谈话,一大半以英语进行。他们谈到雪莱谈到拜伦谈到萧邦谈到贝多芬谈到莎士比亚,她觉得兴奋,觉得舒畅,她甚至觉得对方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异样的什么。

这目光经常往下瞧,她整了整自己过膝的裙边,但她发觉有半截白裸的小腿是永远遮盖不住的。她突然抬起脸来,遇到的恰好是他打算匆匆避开的目光。他的脸一阵绯红,一切于是便开始冷场。最后,他将她送出校长室,连手,都迟疑了一下,没同她握。

就这样,她与他只有过这么一次单独的接触。但她深知他是个好人,正派,厚重又有她所仰慕的一切风度。然而这种人那个时代是容忍不了的。他成了右派,他下放,他去了外地。“文革”之中被揪被斗自不在话下,然后又在毫无选择的前提下,他走上了那条与他有着很多相似经历与气质的人的共同道路:自杀。所有这些,都是爱伦黄在许多年之后的一次香港友人的圣诞派对上,偶然见到一位与当年的李校长长得极为相似的中年人,探询之下,才惊奇地得知原来他正是李校长之子后,才知道的一段情节。“婶婶,”他这样来称呼她,“亏你得出来的早哇,否则,……”

这次相遇,对她脆弱的神经架构似乎又造成了某种压迫。其效应无非是三种,一是接连几星期,她都梦见李校长(只有在梦中,他仍像今日他儿子般的年轻,壮健),有脸红的一瞥,有躲避的目光;她说,她甚至有点内疚:假如没有她冰冷的拒绝,或者不会有他最终的结局。二是她会在夜半时分猛然惊醒,坐起身,虚汗淋漓,连被子都有被挣踢过的痕迹。她仿佛觉得自己仍留在了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厦门,广州,上海。三是她会在白天工作的时隙里,反复不断地问我那同一个问题:基督在上,人为什么要如此猜疑、仇恨、明争、暗斗?撒旦钻进了他们的心中啦,她说,像李校长那样的好人他们都容不得,这世界还能容得谁?

其实,这世界能容得的,恰恰是与李校长品行相反的那些人。在那个时代的那块土地上,只有两种人能生存,一是随大流的糊涂虫,二是见风使舵的打手、听令而扑的鹰犬。不要说李校长,不要说爱伦黄,任何一个稍有个性者都会被当时的社会机器绞成一团精神的肉泥。我当然没将我的这些思维结论告诉她听,因为,她究竟能理解多少,以及合不合她基督在上的理论,这些都存疑问。

在她梦中出现的,除了上述的那些外,当然,还少不了另一张面孔。这是一张美少年的面孔,白面红颊凤眼酒窝。它们都是属于广州东山区的一位二十岁上下的户籍干警的。

1956年的她又故技重施,选了个无月的淫淫雨夜,先去宋庆龄基金会幼稚园,偷偷将孩子接了出来,再潜回学校宿舍。她包了包随身的衣物,便登上了南下的火车,那时的户籍制度还没进化到严密得连只苍蝇都飞不越的程度,当学校当局匆匆登报寻找所谓“我校失踪教工爱伦黄”时,她已被安顿在广州东山区的一幢花园住宅里,向着她的好友,粤剧名伶薛某人捂胸嗔声道:“好险哪——真好险!在北火车站见到的每一个警察,我都怀疑是来抓我回去的……”

白天,她外出工作,晚上,她就借宿在薛公馆三楼的一间面朝花园的大房里。孩子在这里长大,一头金丝鬈发,常被人好奇地注视,而该说某外国话的嘴说着一口流利的粤语。

她的工作是在一家被从香港放逐回广州的歌舞团中担任西洋流行歌曲的独唱演员。歌舞团是个自负盈亏的单位,并不从属于任何官方的文化机构。他们巡回演出于各大酒店、茶楼、剧场、公园。她的加盟,顿使歌舞团的业务火爆起来,进帐也随之大增。而她,因此也过起了一种收益丰厚的富裕日子。

但所有这些都不是她的目标。广州只是她的跳板,她要从那里跳回香港去,跳回在那个疯狂的早晨她从那儿搭船离岸的地方去——于是,她走了东山区的派出所,并遇到了那位姓陆的少年干警。

其实,他俩间的爱火是在见面的第一个瞬间已经擦出。她觉得他很像欧文父亲的年青时;而他对她美艳的惊羡当然更是无法掩盖地被那个大他有十多岁的她在眼中活捉。他常常借故“了解情况”来探访她,而“了解”的时间则从一小时到几小时,又从几小时到半天一天;地点更是从家中移到了戏院,移到了越秀公园,移到了东糊的一叶荡船上。

那一个朦胧着月光的深春之夜,在经过近郊一条偏巷的时候,他突然向她跪了下来,他说他爱她,他愿为她放弃工作,双双私奔,一走了事。她将他扶起身来:这是不可能的,她说,在我俩之间即使有爱,也不存在能共度一生的条件。但她还是捧着他的脸吻了他,她说,我希望得到一份去香港的通行证,你能帮我吗?

他确实帮到了她。

当他把一份整个东山区唯一名额,写着她名字,贴着她相片的“来往港澳通行证”摆在她面前时,已经是1957年年中的事了。她再次吻了他,她说,她只能把他当作是一个可爱的大男孩,她的好弟弟,而永远永远地珍藏在她的记忆的深处。而他则侠意凛然地表示: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尽力已是一种莫大的荣耀:爱不能自私,爱是一种奉献——看来,他读过的文艺小说一定不会少。

时间又回到了那个盛夏之午,地点在太古城平台花园的琴行里。她手中握着的那瓶矿泉水已近乎于喝完。我五岁的小女儿走过来,双膝跪在她所坐的琴凳的那半端空位上,把手搭在了她的肩上:“AUNT(姑姑),再陪我们跳舞,好吗?”

她亲热地将她搂在了怀中,用自己的脸蛋贴着她的。

“结果呢?”她无法集中的目光散射在琴行大堂的偌大空间里,“结果是他。”

“那时他刚退休不久,在美孚新村拥有二叠收租楼以及几份美金定期存款单,求婚时,他一一向我展示。”

“唉,还不是为了那个没有了爸爸的孩子?”——为孩子还是为自己,当然没人能说清。

三个月后的一个神清气爽的秋晨,我驾车朝公司方向飞奔,心情兴奋而轻松,我边开车,边用口哨吹奏着一首萧邦的圆舞曲。

昨天深夜我刚从上海回港。辣菲德路马思南路转角现在是一家牛奶棚,而占据梅白克路国立音专旧址的则是一爿制药厂和两家个体饭店。“四明里”当然还在,贯通延安路巨鹿路,甚至连“天山中学”的方位与现况,我都收集到了一鳞半爪的下文。我盘算着先向她卖个关子吊个胃口什么的,并不急于将一切——包括那几帧我站在“四明里”弄堂口拍摄的照片——都一古脑儿地一倒为快。一则我很想细细地观察她表情的变化,二则,我倒是真想说服她回去上海看看。上海不同了,上海的恶梦做完了,上海醒啦!——我想用如此形象的比喻来撩拨她回家去一看的欲望。

我泊定车,疾步走出停车场。我推开公司的玻璃大门,一切如旧,金灿灿的朝阳洒满了整座琴行,我去琴房匆匆找了圈,不见她,再回出来:“爱伦黄呢?”

“她?还不又是上演了那出老脚本了?”

“又不辞而别?”

同事们都咯咯地笑开了,笑声在晨光中的琴行里荡漾开来,而我则站在大堂的中央,愣了呆了傻了。

除了摇头,你告诉我,我还能干些什么?

(五)

再次见回爱伦黄,是在两天一夜之后。

那是个冷雨霏霏的灰色早晨,我早起去了公司,推开大门,便见到迎面站着的她。

我自然吃惊非常,吃惊得连应该相互寒暄一番的常规台词都忘了个精光。但她却若无其事地走上前来,与我热烈握手。她说,她先去了澳洲,再去了美国,现在决定仍回来香港。钱呢?钱就不要提啦——她说——反正还是你说得对。能再让我回来教琴吗?这是我一生的职业,我已在太古城租了间单人房。我还得以此为生。

她说话的时候,用眼神望着我,这是一种恳切的目光,紧紧尾随着我,就如探照灯尾随着敌机一样。我突然发现有一层白色的薄膜网住了她的双眼,“你生白内障了,怎么也不去医院治一治?”

老啦,她笑着说,老了什么病不会有?别说白内障,就是两耳也都有些聋了!现在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不太清楚,除了钢琴声。

不说不要紧,一说倒觉得她真是老了不少:头发花白了。背也驼了,虽然仍厚粉浓脂,但粉之凹沟似乎更深更骇人了——一股强烈的怜悯感自我心底升起。“你究竟离开香港有多久了?”我对自己的判断也有些怀疑了起来。

“两年——不足足有两年了吗?”

什么,两年?我快蒙了。我四周围围望望同事们,同事没人表态,大家不约而同地将头都低了下去。他们知道我正在酝酿一个决定,一个推翻我自己曾严厉警告过爱伦黄不准再干某事的决定。

“老板同意了?”我看见她患白内障的双眼焕发出兴奋的光彩来,“老板同意啦!——我早就知道老板会同意的。”

我没言语,默默地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一个弯了腰驼了背的老妪,一个耳聩目瞽的钢琴教师,这,妥当吗?我在办公室里不知道忙碌了些什么,想起,就真是要再度留任她的话,也要与她再好好儿地说个清楚。我重新回到琴行的大堂里:“爱伦黄?”

“她?不又走了?”安排课程的那位小姐面色冷淡得叫人吃惊。

“什么?”我飞奔出公司的大门,见她微驼的背影正在雨蒙蒙的背景之中消失。

“爱伦黄!——”我用双手卷围在口边,喊出了一个长长的拖音。但,她并没回头,而我这才记起了她有耳聋的问题。我追了上去,追过了一个平台又一个,绕过了一幢大厦又一幢,她始终行走于翠绿雨滴的树阴间。

我离她渐近了,但她的背影似乎愈走愈年轻,愈走愈柳曲,愈走愈婀娜。“爱伦黄,”这时的我已进入了一种只需轻轻一声呼唤,她便可能掉转头来的距离。果然,她转过了脸来。但这是一张美艳非常的青年女子的脸,我惊呆了:“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她丢给我的是十分嫌恶的一瞥——她必定认为我是白撞无疑。我很后悔,也很懊恼。我没来得及带雨具,兀自站在了冷雨中,觉得浑身上下都起了一阵寒颤感。

我望着那幅美丽的背影在雨帘间完全消失:“爱伦黄!——”我仍心有不甘地补上了这么长长的一声呼喊。

回答我这声呼喊的仍是我自己的一个惊弹而起的动作,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原来正被毯末盖地暴露在清晨的寒意里。我坐起身来,将头靠在床板上:做一个关于爱伦黄的梦,嘿,真有意思。

我将此梦当作笑话说给了妻子听。她十分认真地听完了,并没笑,反倒一脸严肃地说:“难道,你不认为这是某一天又真会发生的事吗?”

对于爱伦黄,这确实很难说。然而对于我,这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我以此为题材写点儿什么的提示呢?于是,我立马起身,洗梳刷牙,喝茶静坐,让意识的清醒又重新回归大脑。我走进书房,摊开纸,提起笔;我走过了长长的冥思的甬道,走进了爱伦黄的世界。

1997年8月13日完成于上海西康公寓

1997年8月31日改定于香港太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