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39. 林间巧遇
路程不止一日,主仆二人就在林间露宿,早上醒来后沿着羊肠小路继续向前走。抬头看,远处山上有人工开凿的一大片区域,想必就是采石场。但低头看脚下的路,还真是急不来。
走着走着,他们遇到一个骑马的少年。这少年也无非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有点微胖,皮肤白皙、个头高大。他一头棕色浓密的卷发,脸上有些雀斑,还伴着稚气。
少年穿着干净漂亮的衬衣、锦缎刺绣的外套,豆绿色的高腰裤,一双鹅黄色的长袜还有漂亮的深蓝色皮鞋。但他左侧小腿受伤了,是骨折,绑着夹板一动也不能动。他的双拐也挂在马上。
这少年的腰间挂着骑士剑,骑着的是一匹矫健的战马,看打扮应该就是北方的“骑士”吧?因为脚上受伤的,他行动很不方便。一不小心马鞭脱手,又没办法下马去捡。马儿满地乱转,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急得大叫。
加兰德见状,跑上前拉住马儿。
“吁——吁——!”
马儿停住脚步,他又捡起地上的马鞭递给那少年。
“谢谢。”少年很有礼貌地收下。
他们朝着相同的方向前行,小路狭窄,受伤的少年骑马有几分吃力,几乎和加兰德步行的速度一样。可他们并不互相认识,情况有点尴尬。
“你好,野蛮人。你们这是去哪里?”
“采石场。”加兰德用生疏的北方话回答。
“很巧,我们同路。你是去找自己的主人吗?”
这话加兰德听了个大概,又问古温克。
“这傻瓜问你有没有主人。”古温克翻译道。
“我是自由人。我去找一个朋友。”
“哦,原来如此……”
少年讲话和颜悦色的,他举止得体很有教养,脾气也很好。只是“野蛮人”的说法,是对荒原部族的蔑称,透露着北方人骨子里的高傲。那少年对言辞中的敌意无知无觉。
“你从哪来?”少年又问。
“荒原。”这一句就是家乡话,对于家乡,只有家乡的语言可以描述。
“哦,荒原,那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少年赞叹道。
当然这是客套话,他不见得明白荒原究竟是什么地方。
走了一段路,少年又说道:“这座山风景很美,适合在初春郊游。但可惜,这个地方不安全,山上时常有盗贼出没,不适合独自出行。”
“盗贼?”加兰德学会了一个新词。
“有逃犯、有无业的游民,还有野蛮人。多年来聚集在山林里,形成了一个匪帮。他们专门打劫路人,有时还绑架仆人,向主人索要高额的赎金。”
加兰德抬头看看马背上的同龄人。对方虽然有点傲慢,但非常真诚,是个善良的人。
“你应该不是盗贼的同伙吧?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善良的光。”
加兰德摇摇头。
“嗯,我知道,相信你是正确的选择。”少年愉快地介绍自己,“我叫做罗尔。是一名见习。”
“见习?”这也是第一次听到的词儿。
“骑士的见习!”少年兴奋地解释。“我正追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骑士,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有朝一日,我会成为真正的骑士!”
“哇!”加兰德表示出敬佩。北方人的骑士,就像部族里的勇士那样受人尊敬。而且他们有更加复杂的认证程序,涉及到一个人的出身和学识,绝不是单凭着勇猛就能获得的。
加兰德对“骑士”一词有近乎偏执的向往,这关系到那个长久以来困扰他的梦。可惜无论是古温克还是扎卡力,都知之甚少。拼凑来的信息不足以完全作出解释。他很高兴能遇到一个骑士(哪怕还是见习也可以),或许能从他身上知道些什么。
“我不仅是见习,也是老师的侍从。唉,我应该陪着他老人家一起上山的!因为受伤、腿脚不方便,他让我留在宿舍里休息。”少年讲起话来没完没了的,“我却担心他的安危,擅自跟着出来了。”
“加兰德。”
“嗯?”
“我是克伦克孜的加兰德。”
“你好,加兰德。”
又走了一阵,古温克说要拉屎。主仆二人辞别这位热情的少年,离开主路,往树林深处走了一段。
“我得找个平整又漂亮的地方拉屎,我不想听你和那笨蛋聊天了,一直当翻译烦死了!”丑八怪嘀嘀咕咕的,“好端端的,非要学什么北方话。还跟那种贵族少爷打交道,没意思!”
古温克这家伙唠叨起来不胜其烦,二人一直朝树林里面走,走着走着,竟然听到不远处有打斗的声音!
加兰德扔下古温克循声靠过去。只见树林间一片小小的空地上,一个老头正在跟三个人对打!他悄悄蹲下身查看。
那可不是个颤颤巍巍的老头,而是一名老骑士!看年纪有五十上下,圆瞪着眼睛,尖鼻头薄嘴唇,颇有几分尖酸刻薄。纯白的山羊胡子,鼻子下面两条高高翘起的髭须也是纯白色的。
他是高个子,身型十分精瘦,穿着是鲜艳夺目。头上戴了有羽毛装饰的夸张帽子,身上穿着肩膀宽阔的条纹外套,是紫色和鹅黄色相间的款式。下身豆绿色的贴身长裤,配了系着蝴蝶结的蓬蓬袜,跟一双尖头皮鞋。
这一身花哨的打扮固然是好看,却缺少必要的防护,连护腕、护肩都没有。看样子北方人在城里的时候很放松,少有严阵以待的状态。
老人家手握一把鎏金浮雕剑柄的骑士剑,亮银色铁剑款式瘦长,剑格处是弯曲的藤蔓形状,像个精致装饰的拐棍。这老人家挥舞兵器的样子优雅从容,每个动作都非常讲究,如同舞蹈一般。
可他毕竟是一位老人家了,再熟练的招式,也架不住对面三个壮汉不由分说一通乱打。
对面那三个人啊,叫嚷的声音特别大,看他们脏兮兮,臭哄哄,出身都非常低贱。穿的衣服也破,上面缝缝补补的,没有款式可言。他们手里拿的是砍刀、斧子和大棒,铁器上锈迹斑斑,也不知道爱护。
“这群家伙,会是好人么?”少年暗自盘算。
“那位老乡齐力克大叔说,北方人隔三差五就沐浴、理发,身上收拾得非常干净,他们显然都不是。可恨的是,他们自己龌龊也就算了,手里的兵器也不知道爱护么?武器是战士的另一幅面孔,拿着肮脏的武器,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他们三个,没准儿就是山上的‘盗贼’!”
那老骑士一个人对付他们三个,前一分钟还从容不迫,很快就招架不住了。眼看三个人围成小圈,你一拳我一脚就要把老头打死。
加兰德看到这,心想着该怎么帮忙。为了顺利通关,他这次进城没有携带任何兵器。赤手空拳的,自己又是个小孩,怎么跟那三个彪形大汉打呢!
“诶,有了!”一摸腰间,他灵机一动,“谁说没带兵器,这么好的兵器我不是一直带在身上么!”
是阿赞的布鲁头,从她手里抢走以后一直都没有还给她。后来当作是个念想留下了,加兰德还串了条新的绳子。别小看它,这么一个黄铜疙瘩,只要用的力道刚好,能把人脑袋打穿了!
“给你们见识见识阿赞公主的本事!”
加兰德解下布鲁头,一手捏着麻绳,悄悄地靠近那几个人,挑选着合适的角度和距离……
“嗯?”
“看招!”
一个盗贼感觉到不对劲,转回头查看。正赶上加兰德抡起手臂一甩,啪——正中目标!
那盗贼“哎哟”一声,捂着脑袋蹲下来。等觉出疼痛,血已经飚出来来。那人被打得满头是血,疼得直打滚。
“什么人?!”
另两个人一愣。少年出手太快,他们根本没看明白怎么回事。
加兰德微微一笑。
“我打的,疼吗?”
“你活腻了,老子的闲事也敢管!”
说罢一个盗贼举砍刀朝加兰德劈下来。少年看准了时机侧身躲开,顺手又送他一击,也是打中了脑袋。他哎哟哟地跑开好几步。
一见有人相助,原本受伤摔倒的老头看准了时机,从背后一击,刺中盗贼的小腿。
“哼,我是高贵的骑士,按理说绝不会暗箭伤人。但你们这几个人为非作歹,本就抱着不良的企图,我迫于无奈,不得不出此下策!你们如果不服,可以和我进行一对一的单打独斗,来决出胜负!”
这老头真好笑,分明被揍得鼻青脸肿,还要跟盗贼们长篇大论。有他说话的功夫,换做是加兰德持剑,早就结果了这三个盗贼了。
盗贼们自然不服气,但他们也没兴趣搞什么单打独斗,既然被惹毛了,就准备要下死手。
就在此时,远处的树林里有好些人大喊的声音。
“你们找到老爷了吗?”
“在那边,我听见了,咱们快去!”
“老爷!老爷,我们来啦!”
“兄弟们快一点,就在前面!”
“糟了,有奴仆追来了!”盗贼们一听就怕了,撇下老骑士撒腿就跑,不一会消失在密林中。
“你没事吧?”加兰德扶起那老骑士。
“我没事,安然无恙,毫发无伤。”老骑士高傲地自己爬起来,收起剑将衣裳整理一番。“奇怪了,我哪有什么仆人,是谁家的奴仆认错了主人?”
加兰德听了忍不住笑出来。哪来的奴仆,分明是古温克在晃着脖子上的马铃叫嚷。这个狡猾的家伙,不是第一次玩虚张声势的伎俩。他自己就贼溜溜的,比任何人都清楚“做贼心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