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理论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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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点解构城市空间的模式

在地点空间景观认知规律下,空间模式不外乎三类:认知型地点空间模式、经历型地点空间模式、构想型地点空间模式。

一 认知型地点空间模式

建筑学的空间行为文化学派用文化生态学(即感知方法)的地点感来认识空间社会—文化区域的构成关系。在城市地点空间里,具现了人与开放空间、商业空间、休闲空间、工作空间之间的紧密关联,这些空间又构成了城市的路径与网络。对于城市中的居民来说,这种空间会被认知为自身赖以生存的地点、生活的地点、记忆的地点,等等。人对空间的认知,已经形成了一种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后现代建筑与城市空间设计的根源和根本动力(见图5-1)。

图5-1 认知型地点空间模式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二 经历型地点空间模式

经历型的地点空间把人的生活行为与空间联系在了一起。这些行为包括居民、设计师及其他空间使用者对城市空间的设计、使用、控制等。城市空间成为外来旅游者、居民、艺术家和那些从事艺术性生产的作家以及哲学家的实践地点。这是一个被生活经验所支配的空间,空间具有商品符号的意义。在这种符号系统中,城市有特色的建筑物、地点成为隐含商品意义的符号系统。人在空间中所感知到的不仅是空间中商品本身的价值属性,更是隐藏在商品背后的人的情感、意义与价值要素(见图5-2)。

图5-2 经历型地点空间模式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三 构想型地点空间模式

构想型地点空间是建筑师与规划师对城市空间进行认知与设计后的空间。这种空间与生活的、存在的、经历的空间并不相同。建筑师和规划师对空间地域特性的认知与大众群体(包括旅游者和居民)存在差异。建筑师、规划师以及城市管理者的专业技能使他们具备对地域客体的超强感知能力,他们能超越大众的认知水平,通过构想新的建筑与城市空间,带动城市的发展(如新的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园建设等)。当然,建筑师与规划师对城市空间设计的构想离不开对空间的认知(见图5-3)。

图5-3 构想型地点空间模式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