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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点的空间性质解读
一 多维性
地点空间有绝对和相对的两重性,空间的大小、边界及形状由围护物及其自身应具有的功能形式所决定,生活中的地点如果离开了围护物,就不可被感知到,就变成抽象空间的概念,因此,地点是一个经验空间的概念。戴维·哈维认为,地点构成的空间观可以分为绝对空间(absolute space)、相对空间(relative space)与关系空间(relational space)。绝对空间观认为空间是绝对的实体,空间像是个容器,而非事物(thing),而且可以与存在其间的事物分离而独立存在。空间本身是一个独特的、实质的而且显然是真实或经验性的实体。
二 时间性
时间意味着空间事件的历史演替,抛开时间研究空间将是空洞的、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的。时间属于空间的关键组成部分,它和空间是自成一体的。空间是各种可见实体要素限定下所形成的一个能够被感觉到的“场”,源自人类生命的知觉感受,而这种感受与时间紧密联系在一起。卡斯特尔(Castells, 1996)认为,从社会理论的观点看,地点包容空间与时间,空间需要来自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实践的物质支持才能与时间融为一体,只有形成空间与物质的结合体(articulation),空间才能被感知。
三 流动性
流动空间意味着一种新的社会与空间组织逻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人类组织方式的变化,或者信息技术的革新等都会影响空间的动态性。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处理活动日益成为空间信息经济的核心与生产力的来源,信息发展方式对城市空间结构与物质形态产生重要影响,形成一个新的空间组织模式(空间逻辑)。因此,地点不仅是生活中的行为空间概念,还是信息经济的组织空间,日益成为流动的空间,是城市空间动态意义延伸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