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香花仪式及其宗教艺术象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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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梅州香花仪式集成的客家文化特色

仅从前文何南凤生平所收集的资料来看,我们无法找到何南凤对梅州香花仪式集成的具体时间,但是根据何南凤自传、生平和咸丰《兴宁县志》等史料的记载,我们都可以了解到他的行踪。谭翼辉认为,何南凤成为牧原和尚大致应该在1618~1619年间,而在这一时期以前类似梅州香花仪式的一种民俗丧祭仪式已经存在。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何南凤对于梅州香花的成就,是一种集成而不是独创。Yik Fai Tam:《香花佛事的宗教文化意义和族群标识——以粤东客家地区为中心的考察》,罗薇译,《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15~22页。亦儒亦禅的何南凤基于梅州当时已经存在的民俗葬礼传统礼仪,杂糅儒、释、道民间信仰等多重元素,修改集成梅州香花仪式及其经典《香花经》。

梅州香花仪式虽是诸教杂糅,但儒家思想是基础。梅州香花仪式以儒家思想中的孝悌观念为基石,正如前文所述,客家人的先民是南迁的北人,对于从中原带来的文化,他们视若珍宝,犹如生命的一部分,始终加以保护和传承,固守遗风。儒家思想中的孝悌观念扎根在客家人心中,使客家人具有强烈的宗族观念,他们高度重视后辈与先祖的血缘关系。在他们看来,先祖之德荫与恩泽不容遗忘,祖先的灵气可以降福和庇佑后辈。

为去世的长辈做香花仪式,被客家人视为衡量晚辈是否尽孝道的重要标准。如果在乡村有子女不为亡故的长辈做香花仪式,就会被视为不孝,并被大家唾弃,甚至会采取更加极端的方式与其断绝交往。由此可见,孝悌观念是整个梅州香花仪式的灵魂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