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语境与本土话语: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十年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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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学史中多民族书写的缺失

中国也有着文学史著的传统。《文心雕龙》的“明诗”“诠赋”等二十余篇文体论,可以说是早期的分体文学史论。然而近代意义上的文学史观念出现在18世纪的西方,德国温克尔曼以其1764年出版的《古代艺术史》被誉为近代艺术史之父。19世纪西方近代文学史研究进入繁盛时期,产生了一大批具有广泛而深刻影响的文学史著作。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文学史”这一名称传入中国。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西方新的文学史观、文学史方法等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文学史研究。可以说,近代的中国文学史观完全是西方影响下的产物。自此以后,中国连续不断地出现了大批文学史著作。

1904年,林传甲以四个月时间编成的国文讲义《中国文学史》被认为是中国学者编撰的最早的文学通史之一。1906年窦警凡的《历朝文学史》出版。1907年黄人的《中国文学史》由国学扶轮社印行。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往往缺乏一以贯之的文学史观和方法。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1918年)以朝代为序,分文体流派,把文字学、哲学、史学等都纳入文学史里,文学史观过于宽泛。

20世纪初的二三十年间从事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学者,“在传统与现代的夹道中,一边调整着自己的认识,一边从事着他们的研究和写作”。董乃斌编《中国文学史学史》第2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第47页。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作为新文学大作,领一代风气,“名为 ‘白话文学史’,其实是中国文学史”。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第7页。1932年,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出版。徐嘉瑞的著作有1924年的《中古文学概论》和1936年的《近古文学概论》。1937年,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及陈子展的《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出版。当代影响较大的有1951年开明书店出版的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唐弢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等等。

然而奇怪的是,我们在这些近代开始发展起来的所谓的中国文学史中,却几乎没有发现少数民族文学的身影。名为中国文学史,却没有少数民族文学,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诧异。按理说,在中国重史的传统下,在西方所谓全面、系统、科学等思想的影响下,中国文学史的编撰应该更全面、客观。然而现实是文学史的传统得以延续,少数民族文学却依然没有出席的资格。在作为正史的“二十四史”中,尚有少数民族的一席之地,而这些浩瀚的中国文学史却几乎丢弃了少数民族文学。中国文学史几乎就是汉族的文学史。

那么,是不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学本身的文学价值和成就不高,所以才没有被纳入中国文学史中呢?事实上,少数民族的文学成就历来就不能忽视。少数民族文学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两个部分。说到少数民族文学的成就,就不得不提到少数民族的神话、叙事长诗和史诗。

中国到底有没有神话?中国的神话到底发不发达?对此,近代中外学者争论不休,观点不尽相同。在《山海经》《淮南子》《楚辞》等文献中都有对神话的记载,但只是十分简单、零散。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神话不丰富的原因在于古人将神话“历史化”了。从某种程度上说,持中国无神话论调的人,一是仅仅立足于汉族文献记载,二是忽视了少数民族神话。他们所讨论的只是中国汉族的神话,而不是中国的神话。实际上,几乎各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完整的神话。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如创世神话、史诗神话、古歌神话等。至于民间流传的有关开天辟地神话、人类起源神话、洪水神话、宗教神话、民族族源神话等,包括韵体神话与散体神话,更是丰富多彩。有学者论证中国神话其实是由少数民族人民创造,因为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是在秦汉时期才形成的,此前的众多氏族和民族中没有汉族。伏羲、炎帝等神话实际上是少数民族创造的,后来由民间流传变成文字记载。汉族产生后,这些神话便被附会于汉族。王松:《论少数民族神话在中国文学史上应有的地位——《中国少数民族神话选》序》,《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汉文古籍中记载的神话并不都是汉族的神话,当然也不是中国神话的全部。中国神话应该包括以各种方式、各种文字保存下来的各个民族的全部神话。内容丰富、神系庞大、色彩鲜明的少数民族神话弥补了汉族神话的缺憾。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叙事长诗十分发达,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间叙事长诗,有的民族甚至有上百部。如傣族民间叙事长诗多达500部,哈萨克民间叙事长诗多达200部。其他民族流传的作品如彝族的《阿诗玛》、壮族的《马骨胡之歌》、蒙古族的《嘎达梅林》、纳西族的《玉龙第三国》、白族的《串枝连》、哈尼族的《逃婚的姑娘》等。而汉族到目前为止能够称得上叙事长诗的或许只有《孔雀东南飞》与《木兰辞》。

前面说到中国有无史诗的问题时已经提及中国的三大史诗。少数民族史诗非常发达,除了三大英雄史诗外,蒙古族还有《格斯尔》《勇士谷诺干》《宝木额尔德尼》《英雄希林嘎拉珠》等,哈萨克族有《英雄塔尔根》《好汉康巴尔》等,柯尔克孜族有《库尔曼别克》,维吾尔族有《乌古斯传》等。

相对于民间文学,少数民族的作家文学或书面文学创作相对薄弱,但是也曾有过高度发展,达到很高的水平。如藏族在公元10世纪左右产生过仓央嘉措、米拉日巴、桑吉坚赞、才仁旺阶等作家。又如11世纪维吾尔族天才诗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长达七十二章、一万三千余行的叙事长诗《福乐智慧》,享誉世界。

少数民族尤其是在神话、叙事长诗和史诗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弥补了汉族文学的缺憾,为中国文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少数民族文学有其独特的成就和价值,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所谓的中国文学史却没有少数民族文学的一席之地。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文学史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的缺失?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受到了三重话语霸权的压制与遮蔽。

前面提到中国的历史意识和文学史著的传统。中国古代的文学史著形态具有多样性,人物传记是一种包括文学和文学史研究在内的文学史著传统。司马迁《史记》开纪传体先河,其中有文学家、思想家的专史,如《孔子世家》《屈原贾生列传》《李斯列传》等。除了记述作家生平,还对其创作思想、艺术特征及得失影响等有所总结和评价。又如范晔的《后汉书》别立的《文苑传》,萧子显的《南齐书》中立的《文学传》。这种人物传记形式的史著,往往可以展示一个时代的文学活动,呈现出古今之变。诗话、词话或是论集序跋中多有从文体的角度来梳理文学流变的论著。魏晋是文学自觉的时代,出现了对文学史流变的专论,如挚虞的《文章流别论》。刘勰《文心雕龙·序志》有“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之论,阐述作者的文学史写作方法。《文心雕龙》以文、笔划分,有分体文学史二十篇。按文体的分类来撰写文学史,也体现了中国的文学史观。如《明诗》一篇,论述了诗歌的特征以及各代诗歌的演变和发展。从葛天氏乐词到商周《诗经》,从“汉初四言,韦孟首唱”到“辞人遗翰,莫见五言”, “暨建安之初,五言腾踊”到“正始明道,诗杂仙心”,从“晋世群才,稍入轻绮”到“江左篇制,溺乎玄风”,至“宋初文咏,体有因革”。全篇考察诗歌发展史,“铺观列代”以监“情变之数”, “撮举同异”以明“纲领之要”。又如《诗品序》概述五言诗的发展史,《沧浪诗话·诗体》对文学流派和文类发展的论述。此外还有其他的史著形态如作家年谱。作家年谱结合了传记和编年的特点,勾勒谱主生平、创作以及时代背景,呈现出作家创作道路以及作品的演变状况。梁启超说:“欲为一名人作一佳谱,必对于其人著作之全部,贯穴钩稽,尽得其精神与其脉络。”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见《梁启超全集》第八册,北京出版社,1999,第4598页。如吕大防《韩吏部文公集年谱》、赵子栎《杜工部年谱》等。

然而,在西学东渐的大潮中,在西方近代文学史观的影响下,中国传统的文学史著形态与文学史观遭遇了某种程度的遮蔽,甚至是失落。新的文学史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这些新的文学史完全是在西方近代文学史观念和著作影响下编写而成,与中国传统的文学史形态迥然不同。在西学大潮涌来之时,中国传统文学毫无招架之力,失去了与其平等对话的机会,中国文学的特质被遮蔽了,中国传统文学失去了自身的言说方式。“在西化的现当代文论体系下生存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自然也没能逃脱这一厄运,这突出地体现在少数民族文学的评价生长在西化的汉语文学设置的评价体系中寻找自身的合法化生存身份。”曹顺庆:《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民族文学研究》2005年第3期。

中国多民族的构成决定了语言的多样性。但是长期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受到汉语霸权的遮蔽,表现之一便是少数民族文学文献资料的失落。这种文献既包括书面文学又包括口传文学。不同语言的文学需要翻译,如《敕勒歌》, “其歌本鲜卑语,易为齐言,故其句长短不齐”。(郭茂倩:《乐府诗集》)由于语言的障碍,我们很多时候无法从少数民族文学的原始风貌来进行研究。据史书记载,还有很多以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由于语言不通而无法进行研究,造成大量的文献资料的失传。古代具有文学史价值和意义的论著也没能传承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其中所涉及的少数民族作家,也多是用汉语创作、汉化了的作家。“这种对少数民族语言的隔阂和由之带来的文学文献的失落,不仅使得我们今天的少数民族研究缺乏大量文献资料,而且给我们当今人的印象是,整个中华民族古代的文学史就是一部汉民族文学史,这种状况是极为不正常的。”曹顺庆:《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民族文学研究》2005年第3期。在西方影响下的近现代的文学史书写也没有看到这个问题,前面所提及的那些中国文学史著作也几乎都是汉语文学史,这也是为什么学界会有中国有无史诗争论的原因之一。

此外,我们应该注意到这种少数民族文学资料的流失包括了口传文学的流失。少数民族文学在民间文学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们的神话、史诗等多是口耳相传,但是由于书面文学对口传文学的遮蔽,由于语言的障碍,少数民族文学中的口传文学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整理和研究,造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文学资料的失传。

中国古代有夷夏之辨。《礼记·王制》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视周边民族为野蛮人,更有“蛮夷猾夏”之说。“夷夏”的这种区别主要以“礼”为标准。“在古代观念上,四夷与诸夏实在另有一个分别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 ‘血统’,而是 ‘文化’,所谓 ‘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当即是以文化为 ‘华’‘夷’分别之明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商务印书馆,1994,第41页。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主义的民族观,少数民族被认为是野蛮、落后的,当然,少数民族的文学就更不值得关注了。何况中国文学历来有雅俗之别,少数民族文学被看作下里巴人、不入流的俗文学,如何能入得了雅正的文学正统?再者,中国文学的发展一直由精英分子主导,这些精英分子多是汉族人,或是已经被汉族精英文化同化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西方话语霸权和汉文化霸权最终表现出来的形式是通过精英意识来言说自身的,尽管这种言说方式在很多时候是不明显的。”曹顺庆:《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民族文学研究》2005年第3期。但是在这种精英意识之下,少数民族文学往往被曲解,失去了应有的平等权利以及在中国文学史中应有的地位。

在“二十四史”中,各民族同祖同源、大一统与夷夏一体等思想为多民族一体的历史书写产生的是积极的影响。即便是因为夷夏之辨等消极因子影响而存在一些大民族主义思想或者是民族偏见,但是这种多民族一体的历史书写保存下来了丰富、翔实的民族史资料。更何况在20世纪初民族史研究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之后,各民族历史的撰写和研究更是遵从平等的原则:没有民族优劣、贵贱之分,更没有民族“正统”与“非正统”之分。然而在文学史的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从古至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其价值和意义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掘。在中国文学史的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一直是缺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