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内涵与外延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基于中国多民族的发展历史和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属性,认识中国文学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性质及历史发展过程和规律的基本原则和观点。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研究中国文学史的逻辑起点。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下的文学史研究范畴,包含中国古今各个民族创造的全部文学成果。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中的“中华”是指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各民族凝聚而成,并且各民族高度认同的民族共同体,具有历史、民族、文化多重内涵,是对中国历史、民族、文化发展,由“多元并存”到“多元一体”历史凝聚过程的概括。它将上古中国、中古中国、近代中国与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置于一个长时段的视野中,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整体过程的连续性与个别民族历史发展的个体独立性、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民族文化间的交融性、汉族文化的凝聚性四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方面,来把握中国文化、文学的动态发展过程。“多民族”是在对中华民族认同的前提下,从整体性的高度,客观历史地看待中国文学整体中的多民族构成属性。它避免仅从56个民族来描述中国文学史造成的对既往民族文学存在历史的忽略,强调了灌注着不同民族血液和不同文化特质的民族文学在一体化的中华文学中各自的主体地位,避免汉族文学对中国文学的概念偷换,纠正以往文学史研究对不同民族文学特征的忽视,弥补民族文学等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学科局限,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在文学史结构中的二元分置。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中的文学,在内容和范畴上包括各民族的书面文学与口头文学等所有以语言作为媒介的文本。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中国文学史是国家文学史与“中华民族”这一56个民族(包括既往民族)构成的民族实体的中华族别文学史的有机统一。
首先,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确立了各民族文学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史中的主体性地位。中国文学是由各民族文学组成的有机整体,中国文学史是一部多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的历史,中国文学的形成、发展直到今天特征鲜明的多民族文学格局的确立,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先进和发达的汉族文学处于整体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能取代和抹杀其他民族文学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史中的主体性地位。因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其他民族所不具有的独特的文学形式和成果,中国文学多风格、多特质、多内涵的特征是由各民族文学的多元一体的存在形态决定的。对中国各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中的主体性地位的确定,会使我们更加历史地、客观地把握中国多民族文学的构成属性。同时,中国“多元一体”的多民族文学发展的现实,是从多民族文学的历史中逐渐发展而来的,这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民族对汉族这一“凝聚核心”的认同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同样,汉族对其他民族的认同和凝聚也经历了从“戎禽兽也”(《左传》)、“内华夏,外夷狄”(孔子)、“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到各民族平等的漫长的发展过程。各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或中华文学史中的主体性地位的确认,是确认各民族文学平等关系的前提。
其次,客观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在中国文学史这一多元一体结构中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中国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在历史上,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具有自己的民族文化立场和文学传统。处于核心地位的汉族文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向心力和影响力,由于先进文化的给养,各民族文学的水平得以提升,主体性得到了加强。但是,汉族文学在影响其他民族文学的同时,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吸纳了其他民族文学的养分,从而丰富了自己。汉族文学与其他民族文学的关系表现出不同主体间的双向互动的特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汉族作为中原地带发祥极早且文化始终领先于周边的民族,其文学对许多民族的文学都有过不容置疑的影响,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学承受了处于中心文化位置上的汉族强势文学的辐射。然而,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学在与汉族文学的接触中,也不是仅仅体现为被动地接受汉族文学的单向给予,少数民族文学同样也向汉族文学输送了有益的成分,它们之间的交流,始终表现出双向互动的特征和情状。”此外,中国文学中不同民族文学主体间的互动关系,不仅表现在汉族与其他民族文学间的交流与影响上,还表现在汉族以外的、地域相邻、文化特征相近的不同民族文学间的互动与融合。这使中国多民族文学一体中的“多元”呈现出更加多样和丰富的特征。应该说,这种多层次的影响与互动,不仅伴随着中华民族核心凝聚力的形成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全过程,而且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一个整体的、开放的、发展的文学史观。在整体性上,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既不是一个“折衷主义的理念”,也不是“单一民族文学中心话语的主导”,更不是“多方面调和”,而是在中华民族文学多元一体的整体性高度上,对中国文学进行历史客观的叙述,再现中国文学“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学历史。其开放性和发展观表现在它所考察的不仅仅是现有的56个民族的文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同时关注和重新认识中国历史上既往民族的文学的历史和贡献,关注中国多民族文学在未来的发展中新的民族文学因素的可能融入,关注已有的各民族文学因子在整体的多民族文学中的变异。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确立标志着中国文学史研究观念、方法、范式的重大转型。
从少数民族文学到多民族文学,标志着中国文学学科观念和学科结构的转型。少数民族文学这一对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文学的统称,源于“人口较少民族”。这一学科的产生和体制化过程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但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提出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体制化,是各民族文学历史面貌还未被世人所知的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无论是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本身,还是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建设,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对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最大限度地再现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历史面貌。正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邓敏文所说的:“当前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家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向人们介绍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事实,并对这些基本事实作出客观的描述,使人们对中国各民族的文学有较多的了解。”应该说,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经过半个世纪的“卧薪尝胆”,现在,各民族的古代文学、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均得到了较为完整的清理和总结,而各民族现当代的作家文学在事实上早已有机地融入多元一体格局的多民族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坚守过去民族文学等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学科立场,少数民族文学有机结构进中国文学史的问题依然不能解决,中国多民族文学的性质仍然不能体现。因此,打破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与中国文学学科之间的壁垒,将汉族文学与其他民族文学看成中国多民族文学的整体结构中的有机结构要素,使各民族文学从过去的学科规范和学科藩篱中“解放”出来,实现从少数民族到多民族文学的学科观念的转变,是中国文学史发展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
因此,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创建与确立标志着“中国文学史=汉族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汉语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是 ‘1+55’即汉族文学史+少数民族文学”的模式将被打破。几十年来,民族文学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只重视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文学,不关注汉族文学,或者从少数民族文学的角度来研究其与汉族文学的关系;主流中国文学史研究只重视汉语文学史研究,其他民族文学被有意无意地淡化和遮蔽,这些问题的存在,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文学史研究的科学性,消解了文学史国家建构的属性。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指导下的中国文学史研究,汉族文学与其他民族文学都将被置于多民族文学这一文学史结构的框架下,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二元分置的结构性问题,汉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整体结构中的主体地位不但未因此动摇,作为民族文学之一种,汉族文学在多元一体的中国文学史中的“凝聚核心”的地位会更加凸显。而且,各民族文学间的关系以及各个民族的不同语种、不同样式的文学成果将得到客观、科学的阐释,中国文学史将是真正意义上的反映了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客观、科学的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