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必备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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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老大”“出轨”纪实——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

从铁路基层的养路工做起,年逾半百就成为大刀阔斧搞改革的“铁老大”,刘志军仕途之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在当今政坛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刘志军,1953年1月出生,湖北鄂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国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出身于农民家庭,最早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和很多庄户人家的孩子一样,农忙的时候,刘志军要在家干农活,农闲时,就跟着村里人一起到处去做义务工。又因为祖上有过雇工,家庭被划为富农,阶级成分不好,出身寒微的刘志军自小受过不少苦。1972年参加铁路基层工作后,因办事勤勉认真,写得一笔好字,口才也不错,刘志军得到了上级的器重和提拔。再加上与当时武汉铁路分局局长的侄女黄立平结婚,此后的10年时间,刘志军简直搭上了“顺风车”,可谓是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历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广州铁路局政治部副主任,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湖北省国防工办党组书记(正厅级),沈阳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铁道部副部长兼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等职。

旁人眼中的刘志军“胆子大,能力强,有魄力”,一身匪气、杀伐果断,是个名副其实的工作狂。他提出的“铁路跨越式发展”方针的核心是提高火车运行速度和加快铁路路网建设,尤其是高速铁路的建设,他也因此被业界称为“刘跨越”。任沈阳铁路局局长期间,刘志军大胆抛出了列车提速的设想,在沈阳至大连线实现了中国铁路运输史上的首次提速。之后的几年,刘志军积极引进和发展高速铁路技术,落实了全国铁路第五次和第六次大提速,使中国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运营里程最长、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刘志军也因此被世人誉为“中国高铁之父”。

如果故事就这样继续下去,刘志军的人生会是锐意进取、成就卓越的一生,他也将作为一名英雄,以“高铁功臣”的光辉形象而名垂青史。但造化弄人,事实却并非如此!

铁道部是中国最有权力的部委之一,被称为“独立王国”,长期政企不分、改革滞后的状态使刘志军备受争议。2006年4月刘志军之弟刘志祥因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刘志军因此屡遭质疑。之后就是一连串的重大铁路交通事故:2008年雪灾,京广铁路南段运输瘫痪,20万人滞留广州火车站;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列车相撞事故,导致72人死亡,刘志军被记过处分;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刘志军因此而屡遭诟病,他开始觉得铁路安全事故防不胜防,想离开铁道部到地方任职。2008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为获提拔省委书记,并让一名下属接任他的职务,指使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向有关领导行贿500万元,但因丁羽心找错中间人,未获成功;此外,刘志军还授意丁羽心花费4390万元“打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

2011年2月12日,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经纪委调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志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给予刘志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监察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经调查认定,刘志军在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期间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刘志军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建议另案一并处理。2012年1月6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

2013年6月9日上午8点30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7月8日,该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分析】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说,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老虎”刘志军以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的高位终被严惩,充分表明了新一届领导层坚决惩治腐败,对腐败行为绝不姑息、强力打击的决心,与习近平总书记上台后高调的反腐举措息息相关。“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论“大老虎”还是“小苍蝇”!

刘志军落马的“起因”,是国家审计署从工程承包商的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行为中查出了端倪。据审计署通报: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丁羽心涉嫌通过其控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审计署将上述丁羽心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后,由此牵扯出了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问题,遂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013年6月9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在法庭上,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两项罪名,刘志军本人表示没有异议。他甚至“不愿自行委托辩护人”,表示自己完全认罪,没有必要请律师,不需要律师辩护。但鉴于此案有判处死刑的可能,依据法律规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娄秋琴为其提供辩护。两位律师为刘志军作了罪轻辩护,他们从刘志军主动坦白、主观恶性不深、损失已挽回等方面,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而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在于涉案金额: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认为其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6460.54万元;而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元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法庭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受贿犯罪的赃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机关挽回。因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故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又因刘志军滥用职权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虽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大部分被挽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廉政提醒】

高速铁路的发展,成为刘志军的主要政绩,但随后的数起重大安全事故和腐败大案亦令刘志军名誉扫地、身陷囹圄。

刘志军自称是“农民的儿子”,一直致力于为最大规模的周期性人类大迁徙——春运寻找处方,他能看到老百姓最为头疼的一票难求,也说过不能让票贩子盘剥农民的血汗钱。在他任内共修建了长达1.8万公里的铁路,在建的铁路则长达3万公里,中国铁路从此进入高速时代。

大刀阔斧、霸气十足的部长刘志军,在望九之龄的母亲眼里却是个孝顺的儿子,他虽然公务繁忙,却不忘往家里打电话,嘘寒问暖。在比他小10岁的妻子心中则是个称职的丈夫,“只要不出差不加班,他每晚都会回家过夜。”在家乡人的印象中,他当官后不忘回报故乡,争取资金修筑公路,“回过一次村里,从村口走路进来,遇到谁都客客气气打招呼。”在同事的口中,他又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经常半夜翻阅材料,一旦发现问题,立刻召集会议,分析问题、制定对策,铁道部大楼里时有深更半夜仍灯火通明的加班场景;铁路最为繁忙的春节,他坚持坐镇一线现场指挥;几乎所有的列车创纪录实验中,他都坐在驾驶室内亲自试乘,开展安全性测试;他当上部长后,父亲病逝,停柩多日,终究因工作繁忙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从刘志军对待工作的态度,可以感觉出他的确是一个想干事的人。正如有人评价他:没出事前几乎是个英雄——没日没夜地身先士卒、谈判时玩弄外商于股掌之中、勇者无惧地在高速车头试乘、力举千钧地大开大合多条高速客运专线同时开工……

但出事后,刘志军又是一副何等丑恶的嘴脸:与丁羽心勾结自肥,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道德沦丧,人格败坏,同多达两位数的女性发生过“不正当关系”;工作作风粗暴,大搞封建迷信,笃信风水;在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上抓得太紧,致使铁路职工的待遇长期不佳;造成了铁道部的巨额债务,引发民众对高铁安全的担忧……

2014年9月,据办理刘志军受贿案的法官邱波介绍,刘志军案冻结资产和书写审理报告的过程堪称一场战役。他曾先后奔赴北京、上海、太原等地的100多家银行,冻结关联赃款赃物等资产近30亿元,先后翻阅多达400多册卷宗,仅审理报告就撰写了10万余字。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刘志军掏出满满几页纸的悔过书,念到声泪俱下。庭审五日后,刘志军从监狱带出了给女儿的叮嘱——千万不要从政!

酝酿于十八大之前,审判于十八大之后,历时三年有余,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缓为铁路系统的腐败窝案画上了句号。一个在很多人眼中既有魄力又是实干家的部级干部,一个曾经踏踏实实干事、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人,却终究因为贪污腐败而马失前蹄、毁了半世英名,这不仅仅是刘志军的个人悲剧,也是一次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大会,为每一位官场中人敲响了警钟!